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二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
煤矿安全是我国煤矿行业面临的一项严峻任务,为了确保煤矿生产的安全,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煤矿行业实施了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

本文将对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进行详细阐述,包括责任的界定、实施方式和效果评估等方面。

一、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的界定
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是指依法、依规把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任务和煤矿安全管理职责压缩到一个包保单位上,由包保单位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种制度。

包保单位是由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等组成的,负责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方位监管,确保煤矿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的实施方式
1. 包保单位的选择:根据地域情况,选择一家或多家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等作为包保单位,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2. 包保责任的明确:包保单位与煤矿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3.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下放:包保单位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下放到煤矿企业层级,由煤矿企业负责具体的安全生产工作。

4.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包保单位负责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检查、评估和指导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5. 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包保单位根据煤矿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工作,针对潜在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三、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的效果评估
1. 安全生产状况的改善:实施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后,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得到了明显改善。

通过包保单位的监督和管理,煤矿企业加强了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的落实,减少了事故的发生率。

2. 安全文化的建设:包保单位的监督和指导,促使煤矿企业培养了良好的安全文化,煤矿职工提高了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形成了\
煤矿安全包保责任制(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煤矿安全包保责任的要求和工作会议精神,严防我镇非法采煤窝点的死灰复燃,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再出现非法小煤窑的私挖滥采行为,并将煤矿安全生产任务、责任落实到人,特制定本包保责任制。

一、对全镇存在的非法采煤窝点区域实行镇、村级干部包保责任制
(一)各挂村党、政领导为所挂村煤矿安全包保第一责任人,负责所挂村所有煤矿安全的督促、指导工作。

驻村干部为包保直接责任人,负责督促、指导、参与所驻村非法采煤窝点的巡查、炸封、取缔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挂村领导和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二)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本村包保责任人,对本行政村范围内存在的非法采煤窝点私挖滥采行为负总责,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存在的非法采煤窝点进行巡查、打击和汇报。

(三)各村对存在的非法采煤窝点区域实行干部责任分片包保,各包保责任人对所包的区域出现私挖滥采行为和安全责任事故负全部责任。

(四)各包保责任人对包保范围内的非法采煤窝点,要进行摸底调查,掌握非法业主开采、销售、运输车辆及土地权属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挂村领导和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

(五)各包保责任人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提高所包保村群众对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认识,增强矿产资源的保护意识。

教育广大村民不到非法采煤窝点矿山从事劳务活动,不准为非法开采煤矿活动提供土地、电力及其它便利条件。

(六)各包保责任人要加强巡查,每周巡查次数不得少于一次,并作好巡查记录,于每星期一将上周的巡查情况以村为单位上报到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窒,在巡查中发现非法开采煤矿资源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制止不了的及时向镇安全工作组汇报,镇安全工作组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国土所、派出所、林业站及安全生产工作组成员及该村挂村领导,驻村干部等对存在的非法采煤窝点进行打击和取缔。

(七)全镇炸封取缔非法采煤窝点工作,由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牵头,国土、派出所、林业等部门和各村挂村领导、驻村干部密切配合开展工作。

在工作中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通力协作,严格按照县委一炸、二封、三抓人整治思路,以高压态式予以打击。

(八)镇、村两级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除本人不得参与或入股非法小煤窑外,也要教育自己的家属子女不得参与或入股非法小煤窑。

二、建立制止非法开采煤矿举报制度
(一)鼓励广大人民群众采取书面、电话和口头等方式,举报非法开采和运输煤矿的违法行为,对举报查实的将按照____元予以奖励。

(二)各有关部门对群众举报的信息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处理。

(三)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部门对举报人的情况要严格保密,不得泄露举报人的情况和举报内容。

三、对煤矿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
(一)各包保责任人要按照所包村和区域认真履行职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所包保村和区域出现私挖滥采或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由镇党委、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不属于镇管干部的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进行责任追究,够成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对各包保责任人、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因泄密引发举报人受打击报复的,追究有关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

四、煤矿安全干部包保责任名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