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节能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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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节能工
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0.20
•【字号】遵府办发[2011]221号
•【施行日期】2011.10.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下半年节能工作的通

(遵府办发〔2011〕22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2011年上半年,全市上下紧紧围绕“提速赶超、转型跨越”的主基调,深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三化同步”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呈现强劲的发展态势。

然而,在各项经济指标取得骄人成绩的同时,能耗指标却居高不下,经济发展与节能降耗矛盾依然突出。

据统计部门初步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单位GDP 能耗同比增长3.23%,与年计划目标单位GDP能耗下降3.43%差距较大;上半年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696.24万吨标准煤,同比增长21.3%,其中,一、二、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能分别为11.5、376.96、191.48和116.3万吨标准煤,同比分别增长-11.2%、26.7%、12.3%和25%,节能指标不降反升,全市节能形势严峻。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确保全市节能降耗目标顺利实现,市节能办近期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市)节能工作进行抽查。

同时,根据国家、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9月27日全国节能
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实际,现就做好2011年下半年节能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研判当前节能降耗的严峻形势,务必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
从今年上半年完成情况看,我市离省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差距甚大,全年节能降耗形势尤为严峻,各级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和重视节能降耗工作。

由于我市产业结构的局限性,“十二五”工业经济以高耗能和火力发电为支撑的格局仍将延续,加之单位GDP能耗在“十一五”期间连续五年下降,今后单位GDP能耗大幅度下降空间越来越小,稍有不慎很可能出现反弹或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局面。

因此,各级各部门不能因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而掉以轻心,要切实加强对节能降耗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实施跟踪监测,务必采取强有力的、见效快的措施,确保2011年节能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下决心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入手,切实降低能源资源消耗,是节能降耗工作的长远之计。

各县、区(市)要加快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烟、酒、茶、中药材、旅游等特色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材料、电子信息、节能环保、装备制造、生物技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

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总体目标和高耗能企业节能减排及产业升级的要求,充分利用差别电价等手段逐年按计划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严把节能评估审查关和环境影响评价关,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在扩大对外开放、承接产业转移过程中,严禁高污染产业和落后产能落户。

三、抓重点,强力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及工程建设
开展重点企业节能低碳行动,促进重点用能单位科学管理、组织、控制生产经营活动。

加强工业、建筑、交通领域节能降耗。

工业领域严格执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准入标准,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全过程控制污染物排放。

实施建筑节能改造,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智能建筑,最大限度地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交通节能要重视发展公共交通,统筹发展和优化运用多种运输方式,逐步提高机动车排放标准,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推广使用经济高效的节能产品,提倡绿色低碳消费,形成节能环保的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

各类公共机构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行政机关要做表率。

重视农业和农村节能降耗,大规模开展植树造林,增加森林碳汇。

重点抓好冶金、电力、化工、建材、有色等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工程。

加快建立节能降耗的技术支撑体系,选择一批关系全局的重大技术项目,攻克一批共性和关键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节能降耗技术和管理经验。

建立节能降耗技术的遴选、评定及推广机制,促进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

实施节能改造、重金属污染防治、资源综合利用等重点工程。

加快推进冶金、电力、化工、建材、有色等行业技术进步和节能技改力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

四、强监管,着力节能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测监控体系
各级各部门要把节能降耗作为一项硬任务、硬指标、硬约束,明确各级政府和有关企业节能降耗的责任。

要加强节能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测监控体系,完善统计核算与监测方法,密切关注市、县两级能耗变动形势,跟踪监测用能情况。

根据用能变动情况进行判断预测,加强对高耗能企业的跟踪监测及指导,大力推行低碳行动和合同能源管理。

加大节能执法监察力度,对单位产品能耗超过国家限额标准的企业及时进行预警调控,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限期整改。

五、重引导,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宣传力度,努力促进“政策节能”向“自
觉节能”的大转变
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宣传引导,广泛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定期或不定期开辟专栏,大力宣传能源供求紧张形势和节能重要意义。

鼓励和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以加强节油节电节水为重点,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组织开展好“节能减排企业在行动”、“全国节能宣传周”以及创建节能型机关、企业、社区、学校等活动,使节能意识深入人心,节能行动变成自觉行为。

对在节能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要大力宣传报道,对浪费能源的行为要曝光,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全民共同参与节能的良好氛围。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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