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科技保险的一点认识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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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科技保险的一点认识和经验
尊敬的领导以及各位同事:
大家好!
我叫夏天,来自省营业部。
作为一名从事财产保险工作不到一年的新人,今天十分高兴在这里和大家共同探讨和交流对科技保险的认识和经验.进入公司以来,在领导的关怀和教导下,在同事们的帮助和支持下,我学到了很多.我们的公司,是中国最好的财险公司,是它,为我们提供了实现事业理想的舞台,我为自己是其中的一员而感到骄傲.
下面,我想就科技保险谈一点自己的看法和心得,与大家进行交流。
肯定有不足之处,还请各位多多包涵、指正。
我个人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任何一种保险产品市场都存在四个要素,政策、保险产品、客户、厂商。
只有深入了解了这个商品市场的各个要点和环节,我们才有能力去打好有准备的仗,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
科技保险是一项新生事物,目前国内外尚处于探索创新发展阶段,没有成熟经验可资借鉴。
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对科技保险的理论研究也处在起步阶段。
在国内,科技保险是近两年政府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推出的全新险种,我认为,它的出现具有特殊的时代意义。
邓小平说过:科技就是第一生产力。
我国提出了到2020年建成创新型国家的宏伟目标,为解决企业自主创新的后顾之忧,国家开始探索推行科技保险。
2007年7月,北京、天津、重庆、深圳、武汉、苏州高新区等6个城市(区)等第一批试点城市与国家科技部、中国保监会签署了《科技保险合作备忘录》,并推出了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等6个险种.2008年,包括西安、上海、成都、合肥、南昌、沈阳等10多个城市已先后向保监会提出成为第二批科技保险试点城市(区)的意向,科技险种也增加到了15个。
投保科技保险的企业不仅可以享受所在试点城市政府给予的保费补贴,还可将支付的保费列入企业研发费用进行
税前加计扣除,减少应纳所得税额,增加净利润,切实享受到科技保险为企业带来的税收优惠.
我认为,科技保险的推出,对我们保险行业而言,对我们公司而言,既是挑战也是重大的机遇。
首先,从政策方面,国家大力支持科技企业的发展,为积极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服务建设创新型国家战略,保监会与科技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保险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出台了相关政策,采取多种措施推动科技保险创新发展。
这不仅仅是对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的支持,同时也是对保险行业大力扶持的表现.目前,全球面临金融危机甚至经济衰退的威胁,为了全力保证国内经济平稳发展,减少国际金融风暴对中国的冲击,中央政府启动了拉动内需的四万亿投资计划。
并且在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进一步强化金融体制改革,鼓励金融创新,其中就包括了我们保险行业的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
科技保险的诞生,可谓正逢其时。
其次,从产品方面,目前的15个险种作为高新科技研发保险险种,保费支出纳入企业技术开发费用,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不仅如此,试点城市还将用财政资金进行保费补贴,最高补贴比例达到了60℅.企业为职工投保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按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若选择投保科技保险当中的相关险种,不仅可以在税前列支,而且可以通过研发支出科目归集核算加计扣除,企业得实惠,个人得保障。
第三,从市场用户方面,我国的科技企业相比国外而言,还处在发展的起始阶段,规模普遍不大,而且生命周期短。
正是因为创新性的特点,没有可以借鉴的成熟经验,导致了科技企业在研发、生产、销售或其他经营活动中,会比一般企业面临更多的风险。
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自身风险管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利用外部机构的相关保险产品转移企业自身风险将会成为科技企业的首选:企业投保后,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就可以获得保险赔偿,分散企业的风险和责任,增强赔偿能力,减少了科技创新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显而易见,随着科技企业逐步成长与成熟,企业管理人的保险理念及风险转移意识日臻强化,科技保险会与普通保险一样日趋
占有科技企业的市场份额。
从保险公司的层面而言,中国人保是继中国信保、华泰保险之后获批开展科技保险试点的第三家公司。
但获批后仅半个月内,就迅速签下武汉新芯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和武汉康博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两笔业务。
在起点上,我们已经落后于华泰等保险公司,但作为国内最大和最好的财险公司,我们有信心后来者居上,成为科技保险的销售大户。
目前,由于绝大多数企业对科技保险缺乏认识,积极性不高,持观望态度,2007年全国科技保险保费收入约15。
87亿元,风险保额超过685亿元,参保的高新技术企业1100余家,参保企业的比例甚至未达到全国高新企业总数的3%.
可以说,科技保险的市场潜力巨大,但为什么目前的市场状况未达到预期?就我个人经验而言,认为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
第一、缺乏数据积累。
我们保险公司在科技保险承保、理赔、费率厘定等环节缺乏历史数据支撑,费率的科学性、合理性难以确定。
同时,也缺乏对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有关数据的积累.目前,科技保险“大数法则"还没形成,一旦少数企业发生重大损失,因市场尚未成熟而为数不多的科技保费难以化解高风险。
我认为,我们保险公司应该有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不仅要大胆的推广科技保险,同时在险种以及保险标的鉴定方面不断创新。
比如我在销售过程中结识的一家客户,其主营业务为动物疫苗,对方想参保产品质量保证险,最终因没有通过总公司的标的鉴定而遗憾的失之交臂。
科技保险的市场从长期来看是好的,我们有必要在探索中前进,通过不断的试点和对险种、标的、费率的修正,来获得越来越的客户信任和支持的同时,并满足保险行业的大数法则.与此同时,我们自己应不断加强学习和交流,共同探讨在这个崭新的市场中如何发挥自己的能力,取得更好的业绩。
第二、科技企业风险意识以及对科技保险产品的认识不足
科技企业多属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出于严格成本控制考虑,加上保险意识不强,多数企业尚
未购买任何保险产品,而部分企业虽已投保,但由于各种原因,对科技保险尚不了解,而只投保了传统的商业保险;或是因为科技保险目前的险种不能完全满足科技企业的投保需求,以及试点城市财政补贴的申请条件等原因的限制,导致部分科技企业推迟投保计划.
比如我的一家客户,是从事棉花种子的生产与销售.从开始接触到成功签单,在半年的时间里经历了二十多次商谈。
最开始,客户对科技保险并不感兴趣,认为会过于增加企业的负担,于是,我给他算了一笔帐:企业投保100万的财产保险,假定选择的是普通的商业财产保险,计税金额为100万元,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如果选择投保科技保险,除100万元全额在税前扣除,另外还可加计扣除50万元。
以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税率15%计算,投保科技保险能使企业所得税减少流出金额7。
5万元。
其次,市政府会给予50℅的财政补贴,又是50万元,算到最后,实际上保费支出仅42。
5万元。
再比如,我对我的客户建议:产品的品质保证其实就是一种无形的市场推广,在他的产品包装上印有我们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字样,对于其用户来说,就是一种极大的心理暗示,预示着该产品的品质不仅被我们这种专业的保险公司承认,并且对其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做出了负责任的承诺。
这种无形宣传,甚至远胜于广告宣传。
而且,产品的质量是永远无法保障达到百分之百合格的,任何产品都存在次品率。
而我们的保险可在其产品发生质量问题时,为其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在当前经济环境不太好的背景下,企业最害怕的就是资金链的断裂,而因产品品质问题导致的企业破产,这二年来并不少见,比如这二年来的三鹿奶粉事件就是其中的极端案例.在推广科技保险的过程中,我注意到高科技企业的老总们,对产品责任险和产品质量保证险都比较感兴趣.我想,这也是我们目前推广科技保险的一个主要突破口。
另外,我觉得在推广、销售科技保险的时候,团队合作的力量是必不可少的。
我能取得目前的一点成绩,并能站在这里和大家分享经验,离不开我们单位同事的大力帮助和支持,尤其是单位的徐总和王总,不仅随时关心我的业务动向,指导我的业务工作,甚至亲力亲
为,为我的业务谈判成功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此,我衷心的感谢他们。
最后我想说的是:时事造英雄!在我们面临金融创新、国家大力扶持高科技企业以及保险行业的历史机遇面前,让我们共勉,用优秀的业绩,来回报公司和社会,来迎接这个时代给予我们的机遇和挑战!
夏天
200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