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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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6年度国有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7.14
•【字号】铜政办〔2016〕85号
•【施行日期】2016.07.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
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铜政办〔2016〕85号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铜陵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铜陵市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市土地利用现状、潜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精神,结合《铜陵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铜陵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和2016年土地储备计划,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区划调整后各县区的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原则。

按照产业布局、结构和时序,全面确定土地供应总量和土地储备总规模,落实差别化土地供应政策,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

(二)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把握土地供应总量、结构、布局。

优先保证民生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供应,适当增加工业用地。

(三)坚持控制增量、盘活存量的原则。

以供应引导需求,进一步优化土地市场化配置,严格实行经营性用地招拍挂制度。

(四)坚持净地出让、减少配建的原则。

积极开展宣传推介,严格落实建设用地供后监管制度,健全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16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22316亩以内。

其中,市本级安排10259亩,枞阳县安排12057亩(枞阳县2016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由枞阳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16年度全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2217亩,约占供应总量的
9.93%;住宅用地2036亩,约占供应总量的9.12%;工矿仓储用地6458亩,约占供应总量的28.9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含特殊用地)1059亩,约占供应总量的4.75%;交通运输用地7546亩,约占供应总量的33.82%;水利设施用地3000亩(仅枞阳县),约占供应总量的13.44%。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类型
通过出让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0711亩,占供应总量的48%;通过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1605亩,占供应总量的52%。

三、执行措施
(一)积极争取支持。

积极争取部、省在年度用地计划指标上的支持,力争报上级部门的批次用地全部通过审查,确保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空间。

(二)加强协调配合。

各有关部门、县区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等文件精神,明确职责任务,加强协作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工作。

(三)强化规范供地。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严格规范建设用地供应,着力加强建设用地供后监管,不断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土地市场秩序,减少土地供应过程中的矛盾与纠纷。

严格落实开竣工申报制度,密切关注商住用地中涉及房地产企业和地块履约建设情况,禁止住宅用地超规模出让和容积率小于1的供地行为。

严格执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按照工业项目产业类别和投资强度确定项目用地规模;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等非生产性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四)严格执行计划。

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标准和相关控制性指标,建立土地供应用地标准管理机制。

本供地计划内所列项目应按时序、有步骤的科学合理供应,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平稳运行。

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做好计划调整工作,对年度内达到供应条件、列入本年度预供应计划的宗地适时组织供应。

(五)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健全计划编制长效机制,合理预测,严格实施,及时调整。

在每个供应年度完成后,对该年度供应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合理预测下一年度土地供应指标,为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编制提供依据。

根据市场调控政策及土地供应情况,年中及时调整该年度供应计划,提高土地供应计划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附件:1.铜陵市(本级)2016年度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
2.铜陵市(本级)201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
3.铜陵市(本级)2016年度商业用地计划安排表
4.铜陵市(本级)2016年度工矿仓储用地计划安排表
5.铜陵市(本级)2016年度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含特殊用地)计划安排表
6.铜陵市(本级)2016年度交通基础设施用地计划安排表
附件1
注: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一级类统计。

附件2
注:项目计划安排1683亩,具体以项目征收和收储情况有计划调整供应。

附件3
铜陵市(本级)2016年度商业用地计划安排表
注:项目计划安排1168亩,具体以项目征收和收储情况有计划调整供应。

附件4
注:项目计划安排5646亩,具体以项目征收和收储情况有计划调整供应。

附件5
注:项目计划安排273亩(其中特殊用地18.45亩),具体以项目征收和收储情况有计划调整供应。

附件6
注:项目计划安排1489亩,具体以项目征收和收储情况有计划调整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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