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南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远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南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教师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洪教职成字[2008]48号
【发布部门】南昌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8.06.20
【实施日期】2008.06.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8年南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远程培训实施方案》的
通知
(洪教职成字[2008]48号)
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教体局(办),市属、企事业办、民办学校:
为落实教育部《2008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做好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工作,现将《2008年南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远程培训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单位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工作计划,制定相关政策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教师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附:《2008年南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远程培训实施方案》
二00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2008年南昌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教师远程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要求,我局将于今年7月组织实施“2008年南昌市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为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对2008年高中课改实验学科教师开展远程培训,帮助教师进一步准确理解和把握高中课程改革的目标、结构、内容和教学要求,了解和掌握高中课程改革实施的情况和方法,促进教学观念和教学行为的转变,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为顺利推进实施高中课程改革提供师资保障。
二、培训内容与对象
1.培训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等12门学科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网络培训。
艺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等4门课程由省教育厅另行组织培训。
2.培训内容:课程标准总体精神的介绍;各学科有关重要内容的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式方法的培训;有关学生学习方法的辅导;教学评价方法的指导;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教师教研活动特别是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的引领等。
思想政治学科的培训内容包含教材培训,其余各学科的教材培训另行组织。
3.培训对象:2008年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及教研员等。
三、培训实施
1.培训时间
--前期工作:6月下旬,上报参加高中课改起始年级教师培训名单和联络员名单,组建全市辅导员人才库,确定县区和学校培训点,配备培训点班主任。
--培训准备:7月1日-10日,组织对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进行课程辅导、培训管理和技术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学员进行学习前准备。
--正式培训:7月11日-20日,组织学员开展培训。
每天5学时,共计50学时。
--培训总结:7月21日-26日。
2.培训方式
--学习方式:分散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
以培训点为单位,分学科,相对集中,在班主任和辅导教师的组织下,充分利用视频或网络平台组织教师收看视频课程、学习相关资料、参与案例研讨和专题讨论等。
--组织方式: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
原则上以学科为单位组班,集中学习、分类指导,对于教师人数较少的学科,如音体美学科等,可适当扩大培训范围,让高中相关学科教师提前介入参加培训。
班级规模建议不超过40人,设班主任、辅导教师和网络技术人员各1名。
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组织。
--辅导方式:集体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答疑相结合。
集体研讨应在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
在线交流应在集体研讨的基础上,在课程专家团队的主持和指导下,组织学员进行学习交流和专题讨论。
针对各地学员学习研讨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可进行网上讨论,由课程专家集中答疑指导。
各培训点要保证具备网络远程培训相应硬件条件,配备技术人员。
对于不能按要求收看视频课程和在线研讨的学员,提供视频课程播放(光盘)、宽带上网学习、集中研讨、与专家进行视频交流互动的必要条件。
对于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较差的学员提供必要的帮助,保证他们能够参与在线学习交流研讨。
3.教学管理与指导
--班主任:原则上由培训点的分管校长或教导(科教)主任担任,负责组织和管理本班学习活动,了解本班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检查审核作业。
--辅导教师:由教研部门推荐、教育行政部门选派,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
--联络员:负责加强与市县高中新课程教师培训的联系与沟通,确保培训工作的信息畅通,及时反馈本县区和学校培训工作的最新进展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