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孙进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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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孙进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
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哈尔滨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09.08.10
•【字号】哈价行发[2009]30号
•【施行日期】2009.08.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哈尔滨孙进技工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行发〔2009〕30号)
哈尔滨孙进技工学校:
你校《哈尔滨孙进技工学校关于办学收费的请示报告》收悉。
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字〔2005〕53号)文件规定,经实地调研及预测核定办学成本,现就你校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二、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600元
三、你校在收费前应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并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与标准,接受社会和学员的监督。
四、上述收费项目标准你较要严格遵照执行,如需调整收费项目标准,请及时提出申请。
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到期如需继续收费,请提前一个月申报。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