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第七题答案
2011年司考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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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一、单项选择题。
1.A.本质的同源性B.彻底的人民性C.充分的开放性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2.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3.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4.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5.A.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B.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D.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6.A.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C.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D.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7.A.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B.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C.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D.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8.A.公安机关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B.公安机关应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统治职能C.公安机关可以从实际工作出发,对法律予以行政解释D.公安机关可以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9.A.《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这属于义务性规则B.《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C.《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
2011年司考真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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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1社会主义(C充分的开放性)2近年来(C人民群众)3法律面前(B法律以)4数字2011(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5某高校(C程序公正只适用于)6马克思(B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7数字1943(D是立足我国)8数字2011(D公安机关可以创新)9关于法律(B《行政处罚法》)10某市政府(C注重效率)11《合同法》(D法律责任的竞合)12甲、乙(B债权关系是质押关系的第一性)13宽严相济(C价值位阶原则)14甲法官(C甲法官提供)15下列哪(D“权利永远不能”)16据史书载(C“非所宜言”)17关于明代(C《大明会典》)18清乾隆(B洪某19关于中外(D法国国民)20坚持党的(D是指全国人大及其)21关于《中华民(C《临时约法》是中国)22宪法结构(C宪法附则没有)23宪法效力(D宪法对法院)24根据《宪法》(D地方各级国家)31某化肥厂(C未征得当地)32甲国某核电(C甲国对排污的行为)33甲国人张某侵(A张某进入中国境内)34甲乙两国(C可向联合国)35在某涉外(C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36甲国A(B乙国法)助手⑥验证(2541834484) 10:19:3037:台湾地区甲公司,答:甲公司向上海38《涉外民事关系法律》规定,答:有条件多选51.选A.自治条例,D.划分法律部门52.选B.法国大革命,C.中国传统,D.社会主义法53.选B。
关于审理商标,C商标发实施条例是。
的母法54.A节约司法成本,C提高司法效率55.A子女赡养父母,C公民依法纳税56.B D .B 法院就地审理体现了司法目的民主,D。
法院就地审理未经乙同意57,ABC 。
A。
司法公正。
B。
追求实体公正。
C。
程序公正包括当事人平等地参与58.BCD。
B.甲2和丙2.C。
甲1。
乙1和丙1的说法均正确。
D。
甲2.乙1和丙1的说法错误59.ACD。
A。
幼学琼林C。
增广贤文。
60.全选61.AB。
A。
在中国古代法律B。
罗马法的发展中62公民基本权利,答:全选63根据《宪法》,答:乡、民族乡;村民委员会64关于市场支配地位,答:除其他经营者一项剩下3项全选65.ABC。
2011年司考卷四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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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考卷四真题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5分)1. 下列哪种情形不属于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A. 拘传B. 拘留C. 监视居住D. 取保候审2. 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体现了刑法的哪一项原则?A. 罪刑法定原则B.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D. 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原则3. 下列哪项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A. 言论自由B.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C. 宗教信仰自由D. 财产继承权4. 甲、乙两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定金50万元。
后甲公司违约,乙公司依法有权要求甲公司支付的最高金额是多少?A. 50万元B. 100万元C. 75万元D. 25万元5. 下列哪种情形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A. 借款合同纠纷B. 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请求权C. 继承权纠纷D. 物权请求权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1. 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沉默权。
(×)2. 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排除法律规定的合同义务。
(×)4. 未经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5. 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
(√)三、填空题(每题1分,共5分)2.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3.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4. 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商标注册之日起计算。
四、简答题(每题2分,共10分)1. 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四个要件。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刑法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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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D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该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对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2.【答案】D《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八)规定,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本题中,孤儿院将38名儿童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收取所谓的“中介费”,实际上就是变相的买卖儿童,侵害了我国公民的人身权,因此,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单位主管人员与其直接责任人员应受到刑罚处罚,以体现我国法治社会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目的。
3.【答案】D根据因果关系认定的条件说,当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
一般人可以预料的,前行为适用因果关系,一般人不可预料的,介入因素适用因果关系。
选项D:虽然丁的行为给被害人的身体造成了伤害,但被害人的死亡是其自己的行为所致,并不是因为丁的伤害直接造成的。
因此,不能认定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答案】C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辨认和控制能力。
辨认能力是指行为人认识自己特定行为的性质、结果与意义的能力,而控制能力是指行为人支配自己实施或者不实施特定行为的能力。
2011年司法考试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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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村民会议有权撤销该方案B.由该村所在地的乡镇级政府责令改正C.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D.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2、某设区的市的市政府依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
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可以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撤销B.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该决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可以作出合法性解释C.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D.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3、某检察院对王某盗窃案提出二审抗诉,王某未委托辩护人,欲申请法律援助。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王某申请法律援助只能采用书面形式B.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严格审查王某的经济状况C.法律援助机构只能委派律师担任王某的辩护人D.法律援助机构决定不提供法律援助时,王某可以向该机构提出异议4、现代陪审制发源于英国并长期作为一种民主的象征被广泛运用。
关于英国陪审制度,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陪审团职责是就案件的程序部分进行裁决B.法官在陪审团裁决基础上就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判决C.对陪审团裁决一般不允许上诉D.法官无权撤销陪审团裁决5、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在乙国****一名妇女后又逃至中国。
乙国于2015年向中国提出引渡请求。
经查明,中国和乙国之间没有双边引渡条约。
依相关国际法及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国的引渡请求应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提出B.乙国应当作出互惠的承诺C.最高人民法院应对乙国的引渡请求进行审查,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进行D.如乙国将汤姆引渡回本国,则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再将其转引6、友田劳务派遣公司(住所地为甲区)将李某派遣至金科公司(住所地为乙区)工作。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带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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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宪法的制定是指制宪主体按照一定程序创制宪法的活动。
关于宪法的制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制宪权和修宪权是具有相同性质的根源性的国家权力B.人民可以通过对宪法草案发表意见来参与制宪的过程C.宪法的制定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D.1954年《宪法》通过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公布2、香槟是法国地名,中国某企业为了推广其葡萄酒产品,拟为该产品注册“香槟”商标。
依《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只要该企业有关“香槟”的商标注册申请在先,商标局就可以为其注册B.如该注册足以使公众对该产品的来源误认,则应拒绝注册C.如该企业是在利用香槟这一地理标志进行暗示,则应拒绝注册D.如允许来自法国香槟的酒产品注册“香槟”的商标,而不允许中国企业注册该商标,则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3、某设区的市的市政府依法制定了《关于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决定》。
关于该决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市人大常委会认为该决定不适当,可以提请上级人大常委会撤销B.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发现该决定与上位法不一致,可以作出合法性解释C.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D.与文化部有关文化保护的规定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4、为了促进本国汽车产业,甲国出台规定,如生产的汽车使用了30%国产零部件,即可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依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关于该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违反了国民待遇原则,属于禁止使用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B.因含有国内销售的要求,是扭曲贸易的措施C.有贸易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数量限制措施D.有外汇平衡的要求,属于禁止的投资措施5、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6、沙特某公司在华招聘一名中国籍雇员张某。
2011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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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
A. 遗赠抚养协议有效
B. 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 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 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正确答案】:A
5、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遗赠抚养协议有效
B. 协议部分无效,丙可以继承甲的一半遗产
C. 协议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D. 协议有效,应按遗嘱继承处理
【正确答案】:A
4、甲与保姆乙约定:甲生前由乙照料,死后遗产全部归乙。乙一直细心照料甲。后甲女儿丙回国,与乙一起照料甲,半年后甲去世。丙认为自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且尽了义务,主张甲、乙约定无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B.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
C. 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
D. 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
【正确答案】:D
2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工程发包给乙公司施工,约定乙公司垫资1000万元,未约定垫资利息。甲公司、乙公司经备案的中标合同中工程造价为1亿元,但双方私下约定的工程造价为8000万元,均未约定工程价款的支付时间。7月1日,乙公司将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一直拖欠工程款。关于乙公司,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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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正确答案:ABC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2、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完美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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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
C. 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
D. 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
【正确答案】:B
16、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
B. 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
【正确答案】:D
2、乙在甲提存机构办好提存手续并通知债权人丙后,将2台专业相机、2台天文望远镜交甲提存。后乙另行向丙履行了提存之债,要求取回提存物。但甲机构工作人员在检修自来水管道时因操作不当引起大水,致乙交存的物品严重毁损。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 甲机构构成违约行为
B. 甲机构应承担赔偿责任
C. 甲入住乙宾馆,误以为乙宾馆提供的茶叶是无偿的,并予以使用
D. 甲要购买电动车,误以为精神病人乙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与之签订买卖合同
【正确答案】:C
18、甲参加乙旅行社组织的沙漠一日游,乙旅行社为此向红星保险公司购买了旅行社责任保险。丙客运公司受乙旅行社之托,将甲运送至沙漠,丙公司为此向白云保险公司购买了承运人责任保险。丙公司在运送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甲死亡,丙公司负事故全责。甲的继承人为丁。在通常情形下,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C. 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D. 丙有权主张赔偿财产损失
【正确答案】:D
3、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
B. 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C.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
D. 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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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司法考试真题试卷一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
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借鉴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民为邦本”、“法不阿贵”、“和为贵”和西方法治思想中的“人民主权”、“基本人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文化资源。
关于借鉴中体现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A.本质的同源性B.彻底的人民性C.充分的开放性D.实践基础的相同性2.近年来,政法机关通过“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等做法,通过开门评警、回访信访当事人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
关于这些做法的意义,下列哪一表述是不恰当的?A.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B.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C.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D.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公平正义的首要内涵。
关于它的具体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不准确的?A.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B.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C.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D.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4.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
据此,草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
关于这种“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5.某高校司法研究中心的一项研究成果表明:处于大城市“陌生人社会”的人群会更多地强调程序公正,选择诉诸法律解决纠纷;处于乡村“熟人社会”的人群则会更看重实体公正,倾向以调解、和解等中国传统方式解决纠纷。
2011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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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 D国家主席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的关键是下列哪项?( )A提高立法质量 B恪守以民为本C立法为民理念 D公正、公平、公开原则3、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聘任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A、一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十二个月4、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下列哪项?(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 D信访办公室5、列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次数为几次?( )A 四次 B.三次 C.二次 D.一次6、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A、每年B、每两年C、每半年D、每三年7、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该条属于哪种规范?( )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 C非规范性法律条文 D命令性规范8、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D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同级地方性法规9、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立法应当体现谁的意志?( )A人民 B中国共产党 C群众 D中国共产党和人民10、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下列哪项?(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 D信访办公室11、某直辖市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导致大批职工下岗。
为了自谋生路,许多下岗职工纷纷干起了出租摩托车运输乘客的工作,一时间,“摩的”遍地开花。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复习方法带答案和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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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
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
”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
”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B项为任意性规则。
C项为禁止性规则。
D项为委任性规则。
故A项正确。
2、戚律师在为民事案件当事人夏某代理诉讼的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向某认为戚律师很有才能,即请求与戚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由戚律师为其代理另一法律事务。
此时,戚律师应当如何去做?A. 是否接受委托须请示本所主任决定B. 经征得夏某同意后才能接受委托C. 因委托事由与夏襞无关可以接受委托D. 向向某婉言谢绝蚕托【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律师法》第39条规定,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法律并未对律师为对方当事人代理其他法律事务作出禁止,因此c项正确。
考生还应注意其他相关问题:(1)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2)律师不得在与委托人依法解除委托关系后在同一案件中担任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
10 .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下列有关宪法效力的哪一项表述是正确的?A. 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中,宪法的效力高于其他法律B. 在我国,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规范、宪法基本原则和宪法精神相抵触C. 宪法的效力主要表现为对公民的行为约束D. 宪法的效力不具有任何强制性【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B。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已新法修改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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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答案及解析一、(本题20分)略。
二、(本题22分)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
(事实一)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
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
(事实二)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
(事实三)陈某在手机中查到李某丈夫赵某手机号,以李某被绑架为名,发短信要求赵某交20万元“安全费”。
由于赵某及时报案,陈某未得逞。
(事实四)陈某逃至外地。
几日后,走投无路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事实二与事实四。
(事实五)陈某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将自己担任警察期间查办犯罪活动时掌握的刘某抢劫财物的犯罪线索告诉检察人员,经查证属实。
(事实六)问题:1.对事实一应如何定罪?为什么?2.对事实二应如何定罪?为什么?3.对事实三,可能存在哪几种处理意见(包括结论与基本理由)?4.对事实四应如何定罪?为什么?5.事实五是否成立自首?为什么?6.事实六是否构成立功?为什么1.【答案】对事实一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因为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触犯了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数额较大,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二者具有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的牵连关系,从一重罪论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解析】本题考查牵连犯、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
《刑法》第177条之一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四)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陈某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构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第19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陈某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进行购物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第七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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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定事实】在材料中,执行法官李某在当事人同意后在股票升值后择机出售后偿还债务,张法官采用转让经营权的方式盘活资产等灵活执行措施引起了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被动性的法律难题。
【站立场】我们认为,国家权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本案中就产生了执行权力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冲突与平衡问题,最后导致国家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要求执行法官的行为在符合社会效果的同时注意法律效果,防止国家权力突破合法和合理的边界,做不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说理由三】最后,法治的理想就是实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平衡,否则“无合理性的合法性会变为僵化,无合法性的合理性则沦为恣意”。同时,法治也要求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效统一。具体到本案,由于有最高法院的指示,加上各个法院执行措施的目的正当,手段合理性,结果均衡,既合法又合理,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完美统一。
【说理由一】首先,国家权力的行使应当符合合法性原则,即要达到法律效果。对于国家权力的主体而言,合法性原则要求国家权力行使的主体和国家权力行使的范围以及种类等预先由法律来规定。因此,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上,“法无授权即禁止”,执行必须符合法律的效果。结合材料,由于最高法院在《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为企业和市场提供司法服务是重中之重。因此,本案中的执行行为具有合法性,符合法律效果的要求。
【再强调,做评论】综上所述,“法治乃合法性和合理性之平衡器”。合法性始终是法律基本的内容。因此要求必须符合社会效果。但是,合法的行为不一定就是合理的行为,因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会有差异,要求法律在具体的制度当中进行权衡,由二】其次,国家权力的行使应当坚持合理性原则,即要达到社会效果。所谓合理性原则就是符合社会整体价值观,具体可以概括为目的正当、手段合理以及结果均衡。任何国家权力的行使,都必须有正当的目的,必须借助合理的手段,必须实现均衡的结果,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结合本材料,由于李法官和张法官的执行措施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具有正当的目的,其手段受到了当事人和上级的同意,具有合理性,最后,达到了均衡的结果,符合合理性原则,并且达到了社会效果。
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及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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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民法真题及参考答案说明单选题:34道多选题:24道不定项选择题:2道,12问主观题:1道,9问单选题:34道1.甲公司在城市公园旁开发预售期房,乙、丙等近百人一次性支付了购房款,总额近8000万元。
但甲公司迟迟未开工,按期交房无望。
乙、丙等购房人多次集体去甲公司交涉无果,险些引发群体性事件。
面对疯涨房价,乙、丙等购房人为另行购房,无奈与甲公司签订《退款协议书》,承诺放弃数额巨大利息、违约金的支付要求,领回原购房款。
经咨询,乙、丙等购房人起诉甲公司。
下列哪一说法准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的有关要求?A.《退款协议书》虽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但为兼顾情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变更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B.《退款协议书》是甲公司胁迫乙、丙等人订立的,为确保合法合理,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宣告该协议无效,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C.《退款协议书》的订立显失公平,为保护购房人的利益,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D.《退款协议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确保利益均衡,法院应当依据购房人的要求撤销该协议,由甲公司支付利息和违约金2.乙因病需要换肾,其兄甲的肾脏刚好配型成功,甲乙父母和甲均同意由甲捐肾。
因甲是精神病人,医院拒绝办理。
后甲意外死亡,甲乙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决定将其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B.甲生前,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C.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有效D.甲死后,其父母决定将甲的肾脏捐献给乙的行为无效3.王某是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甲公司名义向乙公司发出书面要约,愿以10万元价格出售甲公司的一块清代翡翠。
王某在函件发出后2小时意外死亡,乙公司回函表示愿意以该价格购买。
甲公司新任法定代表人以王某死亡,且未经董事会同意为由拒绝。
关于该要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无效B.效力待定C.可撤销D.有效4.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参考答案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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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庭审过程中,被告人赵某指出,公诉人的书记员李某曾在侦查阶段担任鉴定人,并据此要求李某回避。
对于赵某的回避申请,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庭应以不属于法定回避情形为由当庭驳回B.法庭应以符合法庭回避情形为由当庭作出回避决定C.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法院院长决定D.李某应否回避需提交检察院检察长决定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本题符合法定的回避情形,故A项错误《刑诉解释》第30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出庭的检察人员、书记员提出回避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指派该检察人员出庭的人民检察院,由该院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因此,D项正确,B、C项错误2、国家禁毒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0题)A.撤销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B.可以规定行政措施C.议定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D.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答案】C【解析】选项A错误。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款规定,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
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2011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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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和依其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B.中心管辖的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C.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D.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进口到中国的某种化工材料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化工材料数量最多,导致中国同类材料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有关部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条件B.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采取保障措施C.如甲国企业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D.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3、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
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4、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
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选择适用甲国法律的,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查明该国法律B.该案适用的甲国法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C.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5、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③“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卷四)含第7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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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试卷四)提示:本试卷为简答题、案例分析题、论述题。
请按题序在答题纸对应位置书写答案,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本题20分)材料:2011年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指出:“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是政治性很强的学科。
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才智。
”周永康要求,“密切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更多理论上的真知灼见,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主动服务执法司法实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成为通晓古今、学贯中西的法学大家,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 司法考试问题:根据以上材料,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中央领导同志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请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谈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繁荣法学事业的要求。
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3.不少于400字。
参考答案1.根据材料,周永康同志在讲话中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可以从两方面理解:一是要讲政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要重实践,努力服务国家法治建设实践,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彻底的人民性。
社会主义法学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繁荣法学事业,就必须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牢牢把握法学领域意识形态的主导权。
繁荣法学事业,就必须使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服务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具有系统的科学性和充分的开放性。
法学研究和法学教育是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人才支持的重要阵地,事关我国法治建设的兴衰成败。
2011国家司法考试卷官方真题答案
![2011国家司法考试卷官方真题答案](https://img.taocdn.com/s3/m/47ccb4c6dd88d0d233d46a7f.png)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以下各题所列、、、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一、单项选择题。
..本质的同源性.彻底的人民性.充分的开放性.实践基础的相同性..政法机关既是执法司法机关,也是群众工作机关.政法干警既是执法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群众是执法主体,法治建设要坚持群众运动.司法权必须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社会成员享有相同的立法表决权.法律以同样的标准对待所有社会成员.反对任何在宪法和法律之外的特殊权利.禁止歧视任何在社会关系中处于弱势的社会成员..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对公平正义的理解具有一定的文化相对性、社会差异性.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既应符合法律规定,又要合于情理.程序公正只适用于“陌生人社会”,实体公正只适用于“熟人社会”.程序公正以实体公正为目标,实体公正以程序公正为基础..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的典范.是努力树立司法权威及司法为民的典范.是从我国国情出发,借鉴国外法治经验的典范.是立足我国国情,坚持科学立法、维护法制统一的典范..公安机关有权减轻或免除对自首人员的处罚.公安机关应以社会管理职能代替政治统治职能.公安机关可以从实际工作出发,对法律予以行政解释.公安机关可以创新工作手段、利用有效宣传形式,促进全面充分履职..《反垄断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这属于义务性规则.《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这既不属于法律原则,也不属于法律规则.《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七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共交通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在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取的信息的公开,参照本条例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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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1年多时间,ZX科技先后2次送股,被查封的股票数量达到了4000多万股,股值上涨到7元多。李法官请示法院领导后,速与证券公司营业部交涉以当时市场价格强制卖出股票,所得钱款足以支付被执行人张某所欠本金及利息。
例二:2007年6月,中都市法院陆续受理了湘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湘妃公司”)等单位申请执行太平洋娱乐有限公司(以下称“太平洋公司”)10余起欠款纠纷案,标的约2000万元。执行法官张某查明,太平洋公司主业是水族馆,因经营不善已歇业,除剩有4年期的水族馆经营使用权外,已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参考答案】
【定事实】在材料中,执行法官李某在当事人同意后在股票升值后择机出售后偿还债务,张法官采用转让经营权的方式盘活资产等灵活执行措施引起了司法能动性与司法被动性的法律难题。
【站立场】我们认为,国家权力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本案中就产生了执行权力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冲突与平衡问题,最后导致国家权力行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问题,要求执行法官的行为在符合社会效果的同时注意法律效果,防止国家权力突破合法和合理的边界,做不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说理由二】其次,国家权力的行使应当坚持合理性原则,即要达到社会效果。所谓合理性原则就是符合社会整体价值观,具体可以概括为目的正当、手段合理以及结果均衡。任何国家权力的行使,都必须有正当的目的,必须借助合理的手段,必须实现均衡的结果,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结合本材料,由于李法官和张法官的执行措施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纠纷,实现案结事了,具有正当的目的,其手段受到了当事人和上级的同意,具有合理性,最后,达到了均衡的结果,符合合理性原则,并且达到了社会效果。
此外,一些地方法院在执行中还采取了“债权入股”或“债转股”等灵活执行措施,社会上形象地将此表述为“放水养鱼让鱼活”。但对于执行法官涉入股市、推动企业运作等做法,网上时有质疑,法院内部也不无疑虑。【这个是少数人的看法?】
问题:
1.从正确把握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效统一的角度,评价法院(法官)在案件执行中的上述做法。
2.结合法理学和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的相关原则,对案件执行中的上述做法进行分析。
答题要求: Leabharlann 1.运用法理学及部门法知识作答;
2.观点明确,逻辑严谨,说理充分,层次清晰,文字通畅;
3.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4.请按提问顺序分别作答,总字数不少于500字。
例一:2007年8月,同升市法院判决张某偿还同升市外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称“外贸公司”)2亿元人民币。近1年时间,张某未按时履行义务,且下落不明。外贸公司遂向同升市法院申请执行。
同升市法院执行法官李某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除一些变现难度大且价值不高的财产外,尚持有上市股票ZX科技3000万股,遂进行了查封。当时股票的市值每股仅3元多,如抛售可得9000余万元。李法官综合分析市场大势,认为ZX科技不仅近期会有送股,而且还有上涨可能,主张股票升值后择机出售。【是股神在世?】李法官的这一想法得到了同升市法院及其上级法院的一致支持,也取得了外贸公司的同意。
【说理由一】首先,国家权力的行使应当符合合法性原则,即要达到法律效果。对于国家权力的主体而言,合法性原则要求国家权力行使的主体和国家权力行使的范围以及种类等预先由法律来规定。因此,对国家权力的限制上,“法无授权即禁止”,执行必须符合法律的效果。结合材料,由于最高法院在《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为企业和市场提供司法服务是重中之重。因此,本案中的执行行为具有合法性,符合法律效果的要求。
张法官经过对水族馆项目前景谨慎评估后,经请示法院领导,决定在经营使用权【还是一个经营者?企业的救世主?】上想办法,敦促被执行人寻找新的投资合作人,盘活资产。张法官主动找到最大债权人湘妃公司,经细致工作,使其接受水族馆资产及其经营使用权,以抵偿该公司的1500余万元债权。同时,湘妃公司另行支付部分款项给法院,由法院分配给其他债权人。经张法官努力,还为太平洋公司找到一家私营企业注入资金,使太平洋公司重新焕发了生机。
【再强调,做评论】综上所述,“法治乃合法性和合理性之平衡器”。合法性始终是法律基本的内容。因此要求必须符合社会效果。但是,合法的行为不一定就是合理的行为,因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会有差异,要求法律在具体的制度当中进行权衡,实现合法性和合理性的和谐共存。
2011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第七题答案.txt老子忽悠孩子叫教育,孩子忽悠老子叫欺骗,互相忽悠叫代沟。▲ 男人 这花花世界,我要用什么颜色来吸引你。 七、(本题26分)
材料:2007年以来,金融危机给全球经济造成了深刻影响,面对法院执行中被执行人履行能力下降、信用降低、执行和解难度增大等新情况、新问题,最高法院在《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做好当前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指出:“在金融危机冲击下,为企业和市场提供司法服务,积极应对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引发的新情况、新问题,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三保’方针的贯彻落实提供司法保障,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民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
【说理由三】最后,法治的理想就是实现合法性与合理性的平衡,否则“无合理性的合法性会变为僵化,无合法性的合理性则沦为恣意”。同时,法治也要求案件执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效统一。具体到本案,由于有最高法院的指示,加上各个法院执行措施的目的正当,手段合理性,结果均衡,既合法又合理,达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完美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