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有关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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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有关统计调查
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5.03.16
•【字号】浙科发高〔2015〕32号
•【施行日期】2015.03.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创新型企业有关统计调查工作的
通知
浙科发高〔2015〕32号各市及义乌市科技局(委),省国资委:
为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推进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着力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创新型企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创新型企业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0〕108号)和《浙江省创新型企业建设与管理办法》(浙科发政〔2010〕118号)等文件的要求,决定开展2014年度创新型企
业统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对象
省级及以上创新型(试点、示范)企业。
二、填报内容
2014年的年度数据和2015年的上半年数据,具体内容见附件所示。
三、填报方式
采用网上直报的方式,企业统一在“浙江省科技统计数据采集与监测平台(网址:/)”填报。
请各市科技局(委)和省国资委通知管辖的企业,对企业进行催报与报表验收工作。
2014年新增创新型企业的账号和初始密码,我厅将统一发送到各市科技局(委)、省国资委。
请各有关单位妥善保管好账号和密码,初始密码需更改后才能正常使用本平台。
四、时间安排
2014年年度数据填报工作于3月20日启动,4月10日截止。
2015年半年度数据填报工作将于7月20日启动,7月31日截止。
请各有关企业认真填报,适当
提前完成上报工作。
各市科技局(委)和省国资委请在截止日前完成审核工作。
联系人:周元*************、87056385(传真)
许斌*************
E-mail:*******************.cn
附件:浙江省创新型企业统计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