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教育局关于确立兰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标杆校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兰州市教育局关于确立兰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标杆
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9.12.10
•【字号】兰教发〔2019〕199号
•【施行日期】2019.1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确立兰州市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标杆校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兰州高新区社农局,市属各学校、事业单位学校: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标杆校”建设工作的通知》(甘教技函〔2019〕39号)的精神和要求,在各区县教育局的积极配合下,经遴选推荐、综合评议等环节,我市确定了“省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标杆校”建设项目名单,具体如下:
智慧教育示范区:兰州市安宁区
智慧教育标杆校:兰州市第五十六中学、兰州市外国语学校、兰州市东郊学校、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兰州市第三十五中学、安宁区阳光小学、安宁区十里店小学、兰州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特此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10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