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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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职称外语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布日期】2011.06.27
•【字号】青人社厅函〔2011〕286号
•【施行日期】2011.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
正文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1年度职称外语考
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宁市、海东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52号)规定,2011年度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为60分。

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精神,经研究,确定2011年度全国职称外语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省内合格标准为50分。

按照以上标准,我省有1557人达到国家标准,有664人达到省内合格标准。

2011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达到全国通用标准的人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考试成绩通知书。

对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继续核发省内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有效期2年,有效期含当年。

请各单位和各州、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于8月底统一组织办理合格证书。

办理证书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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