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函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
五、负责破产财产的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向本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清算报告、破产财产处理和分配方案;
六、组织召开债权人 会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本院主持召开);
七、代表企业参加诉讼和仲裁活动;
八、办理企业注销登记等破产终结事宜;
组 长(单位、职务、职称)
副组长(单位、职务、职称)
成 员(单位、职务、职称)
清算组对业,负责保管破产企业的财产、帐册、文书、资料及相关材料;
二、刻制并负责保管、使用“ (债务人)破产清算组 ”印章;
三、审查债权人申报的债权,确认取回权,别除权、抵销权等;
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函
人民法院
指定成立破产清算组函
〔 〕 破字第 号
本院于年月日依法受理了破产还债一案,并于年月日裁定宣告该公司(厂)破产还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二十四条(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破产的,可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经与有关部门协商,现指定下列人员组成清算组:
九、完成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项。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