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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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南政办[2015]125号
【发布部门】南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11.25
【实施日期】2015.1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施
办法的通知
(南政办〔2015〕1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中专院校: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医改办、卫计委、财政局、人社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
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实施办法
(市医改办、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物价局2015年11月25日)
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实施意见》(闽政办〔2015〕83号)、《中共南平市委关于印发〈南平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南委发〔2015〕10号)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一步强化公立医院内部管理,逐步建立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长效机制,切实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将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强化规范医疗、完善医保、改革医药等政策联动,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耗材费用占比,优化公立医院收支结构。

强化监管,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建立健全医疗费用监控和公开机制,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规范和引导医疗服务行为。

坚持防治结合,加强疾病防控和健康管理,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运行效率。

2016年,合理确定并量化医疗费用增长幅度,定期公示主要监测指标,初步建立公立医院医疗费用监测体系,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势头得到初步遏制,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收入增幅和门诊病人次均医疗费用、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增幅有下降。

2017年底,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监测和考核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全市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
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控制在25%左右。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准入”管理,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1、严格控制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和建设标准。

严格执行《南平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南平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特别是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的数量和规模,床位使用率在80%以下的公立医院不再进行扩建。

严禁公立医院举债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超标准装修。

2、严格控制大型医用设备准入。

严格执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严格控制公立医院超常装备进口大型医用设备,鼓励支持公立医院配备国产大型医用设备,严禁公立医院举债购置大型医用设备。

3、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根据全省公立医院临床诊疗技术项目清单,明确市、县级公立医院应提供的诊疗技术服务项目,各级医院按照功能定位规范开展诊疗技术。

积极推广应用适宜技术,合理引进和开展新技术、新项目,严格控制医院开展不符合功能定位的诊疗技术,严格控制临床效果不明确、费用高的医疗技术的引进和应用。

加强对心脏介入、生物治疗、关节置换、经内镜下特殊治疗及新诊疗技术临床应用等高风险、高费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管。

4、严格控制公立医院特需医疗服务。

市级公立医院提供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业务量不得超过本院全部医疗服务业务量的10%。

特需医疗服务项目须经物价、卫计部门批复同意方可执行,医院不得随意变更。

县级公立医院不得开展特需医疗服务。

(二)加强慢病防控,从“源头”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通过采集和管理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信息,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咨询,实施健康促进与健康管理。

加强慢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项目绩效,从源头上控制患病率和医疗费用增长。

(三)改革药品管理,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
1、加强药品价格管理。

加强对药品零差率改革的监管,对药品价格平移情况进行监控,建立低价药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

2、改革药品、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机制。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福建省医疗机构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修定版)》,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办法。

我市依托省级药械集中采购网络平台挂网竞价,实行上下联动、统一目录、分类采购、量价挂钩、双信封制、“两票制”等措施,探索以武夷总医院联合全市医疗机构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的方式进行议价和采购。

医疗机构的药品采购目录清单予以公开,原则上不再对医院常用药物进行备案采购。

在采购周期内,医院要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在线交易。

探索以武夷总医院联合全市医疗机构采购低值医用耗材。

建立高价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重点监控目录,依托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动态监测公立医院高价药品、耗材采购数量和采购金额,定期发布通报,对采购异常的公立医院暂停相关药品、耗材采购。

3、推进药品、耗材流通体制改革。

一是改革药品配送模式,提高药品配送企业集中度,降低药品配送成本。

2016年实现由10家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药物和非基本药物的目标,推行药品“两票制”销售模式,同时鼓励有条件的药品、医疗器械中标企业和医疗机构在统一招标的基础上实行直接结算。

二是建立黑名单制度。

对被发现有回扣品种的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黑名单,取消该药品品种在南平市的供货资格,扣减该企业所有产品的信誉分值。

4、加大基本药物的使用。

二级综合医院基本药物和低价药品使用量(以销售额计算,下同)达到40%以上,三级乙等综合医院、中医院达到25%以上,三级甲等综合医院、中
医院达到15%以上,同级别专科医院可下调5%~10%。

(四)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
1、规范诊疗行为。

一是通过实施单病种付费和临床路径管理等措施,引导医务人员因病施治,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过度医疗行为,遏制小病大看、乱检查、滥开药现象。

三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5个专业60个病种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二级综合医院不少于10个专业20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对于符合进入临床路径标准的病例,其入组率不得低于50%,入组后完成率不得低于70%。

二是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开展日间手术,缩短平均住院日,降低医药费用。

由卫计部门制定日间手术目录清单,目录内日间手术按单病种付费结算。

三级综合医院的平均住院日控制在9天以内,二级综合医院的平均住院日控制在10天以内。

2、规范药品耗材合理使用。

一是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实行临床药师制度。

二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抗菌药物分级(分线)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实行超常预警制度。

将药占比控制标准下达各临床科室,每月核算,对超指标的按规定给予扣罚。

三是认真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对大额处方、辅助、营养药物使用的监控。

公立医院要制定大额处方标准,每月统计分析、情况通报、张榜公示,坚决查处大处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是加强中药饮片合理应用监管,建立中药饮片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用药。

五是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

门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20%,住院病人抗菌药物使用率≤60%,一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30%,抗菌药物使用强度≤40DDDS。

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每季度对二级以上医院抗菌药物使用量和使用金额前10名医师和药品进行合理性用药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在院内公示,对存在不合理使用的医师按规定予以处理,对不合理使用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予以暂停使用。

加大医院门诊、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围手术期患者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使用时机、使用时限、选用药物合理率等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考核。

六是加强医疗机构静脉输液管理。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制定有关静脉输液管理的办法,确定一批门、急诊不需要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治疗此类疾病患者,一般不采用静脉输液,确需输液的应附情况说明。

七是切实控制目录外药品、耗材占比。

外购自费药品纳入医院药占比考核范畴。

职工医保的目录外用药占比≤8%,新农合的目录外用药占比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其中三级医院≤15%,二级医院≤10%。

八是实行大包装药品拆零配发,减少药品浪费现象。

九是鼓励支持选用同类药品中价廉质优的药品,保证临床一线供应。

十是加强对慢性病患者用药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慢性病病人可开到2~4周的用药量,并保证病人手中有l周的余量。

十一是建立监督指导小组,进行日常监管指导,合理用药抽查合格率大于90%。

3、规范检查管理。

要根据患者病情实际需要开具检验检查项目,凡是费用较低的检查能够明确诊断的,不得再进行同一性质的其它检查项目;必须有强适应症,方可重复实施同一检查项目。

提高大型影像设备检查的阳性率,二级医院控制在70%以上,三级医院控制在75%以上。

同时,推行同级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避免重复检查。

4、多举措合理控制医保费用。

一是建立医院医保合理控制费用机制。

制定药品耗材等合理控制方案,建立“院领导-医保办-科主任/医保专员”的医保管理体系,实行每月例会制度,同时加强日常自查机制。

二是加强医院医保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医保费用实时监控和数据报表及时反馈系统。

三是坚持“两医”联动协作管理机制。

医院应和医保管理部门每月核对、研判、协商医保费用控制情况。

5、加强经济管理,提升运行效率。

一是实施全额预算管理。

医院所有收支均纳入预算,建立“以预算管理为主线,以资金管控为核心”的预算管理体系。

严禁给科室设置创收指标,严格医疗服务成本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全面预算管理在单位内部控制和管理的作用。

二是加强成本控制,推行全成本核算。

推动成本核算工作全员重视、全员参与,医院管理费用率逐年降低。

要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要求建
立健全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探索建立定期发布成本分析和绩效分析的信息机制。

医院应在财务部门设立成本核算工作岗位,三级医院成本会计不少于2名,其他医院不少于1名。

三是加强医院内部审计管理并实行医院财务年度外部审计监督,实行三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有条件的二级医院参照执行。

6、严格医疗服务价格管理。

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内部监控机制和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疗收费价格及药品价格公示制度、费用清单和查询制度,完善计算机价格管理系统,增加收费透明度。

严禁自立项目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违规行为,尊重患者知情权,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7、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设备。

要强化资产管理,新增设备需充分论证,合理配置,尤其对用量大、价格高、费用增长快的耗材和设备投入要重点监测,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存量设备有效盘活,合理利用,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要加强资产负债的监控,公立医院资产负债率应小于60%,确保医院的安全运营。

8、规范绩效考核。

将费用控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绩效考核,将费用控制责任落实到科室和个人,严禁给医务人员设定创收指标,严禁医务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耗材和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9、规范院内投诉管理。

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都要建立健全投诉管理机构。

建立和完善投诉接待和处置程序,对患者反应强烈的不合理检查、不合理治疗、不合理用药、乱收费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整改并向患者反馈。

同时督促整改,持续改进。

(五)强化行政监管,加强医疗费用监控,健全外控机制
1、加强行政控费监管。

卫生行政部门以本办法主要监测指标为依据,建立医疗费用监测体系。

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医疗费用控制的年度和阶段性目标。

充分利用我市居民健康信息系统行政监管平台,加强对公立医院自费药品的使用、抗菌药物、基本药物和常用低价药物的使用、门诊和住院费用及药占比、检查检验占比、医用耗材占比
等情况的日常监控,并建立控费预警机制。

物价部门加强对医疗服务价格的监管,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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