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直饮水水质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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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直饮水水质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有关指示精神,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直饮水卫生规范》,加强学校直饮水水质安全,切实保护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有效应急处置校内可能发生的直饮水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责任
1、直饮水水质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副校长、主管安全代表,
组员:德育处、总务处、教导处、卫生老师、年级组长、班主任等。

2、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定期召开直饮水工作会议,确定人员分工,岗位职责,明确工作要求。

(2)落实设备保修、保养的要求,按规定做好保养工作。

(3)落实水质检查制度,做好周检、月检、学期检等工作。

(4)制定处置直饮水水质突发事件方案,做好突发直饮水事件的处置工作。

二、事故防范措施
1、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安排落实相关工作。

在学期中,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重视宣传教育
(1)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广播、微信等各种形式做好饮水卫生宣传,增强师生对“饮水卫生”知识的了解,做好防范。

(2)组织领导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直饮水规范》等文件学习,根据学校直饮水管理有关要求,依法做好饮用水卫生的监督。

3、卫生室落实监控制度
(1)督促有关人员持证上岗,同时要加强饮水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每年一次体检。

(2)严格消毒制度,定期对直饮水的专管人员进行消毒知识培训,督查每天消毒情况。

(3)年级组长、班主任每天关注学生的用水安全,加强对学生正确饮用直饮水的宣传教育。

(4)每学期做好直饮水的档案管理工作。

4、直饮水卫生管理人员,做好日检和消毒工作,督促水质监测机构及时做好周检验、月检验和学期检验工作,在直饮水机旁对水检报告与巡查记录进行及时公示。

并收集、保存好所有的记录及检测报告。

5、直饮水卫生和设备管理人员对直饮水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并做好记录。

6、总务处根据直饮水配备标准和设备使用情况,定期做好直饮水设备的保养、维修或升级改造等工作,定期联系水质监测部门及时做好各类水检工作,确保直饮水设备的安全。

三、水质事件应急处置
如遇学校直饮水水质污染或不明原因水质突然恶化水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时,必须按以下要求处置:
1、报告制度。

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

具体为:发现个别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学校校长室报告,由学校备案;发现较严重饮用水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校饮用水安全应急预案。

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

一旦发生较严重学校直饮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领导小组指令前,由校长负责救援指挥。

立即启动学校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

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医疗求援。

学校发生较严重直饮水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区疾控中心、医疗机构(三级医院)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

要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

学校发生较严重直饮水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

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

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5、查找原因。

学校发生直饮水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关闭所有的直饮水和饮水设备等。

总务处(设备管理员)及时联系水质检查机构、制造商,协同合作,及时查明原因,消除污染,经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并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6、人员调度。

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7、信息公开。

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不谎报。

8、学校直饮水停水期间,学校要及时想办法提供卫生安全的饮用水。

鼓励学生自带安全的饮用水。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和执行人,按情节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诿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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