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验证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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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规范验证管理程序。
范围:适用于企业的验证管理。
责任:质量保证部组织制订、实施,其他部门协助实施。
内容:
1 总则
1.1 验证的定义验证是指用以在药品生产和检验中所用的厂房及设备、原辅材料、生产工艺规程,质量控制方法等是否确实达到预期目的的一系列活动。
1.2 验证的范围
1.2.1 任何新处方、新工艺、新产品投产前应验证其确能适合常规生产,并证明使用规定的原辅料、厂房、设备、工艺、质量控制方法等能始终如一地生产出符合要求的产品。
1.2.2 已生产、销售的产品,应以积累的生产、检验(检测)和控制的资料为依据,验证其生产过程及其产品,能始终如一符合质量要求。
1.3 再验证的范围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进行再验证,再验证采用的方法必须和首次验证时相同,验证项目可具体选定。
1.3.1 政府法规要求
1.3.2 影响产品的主要因素,如工艺、质量控制方法、原辅料、主要生产设备等发生改变时。
1.3.3 生产一定周期时
1.4 质控部门及计量部门的验证必须在其它验证开始之前完成。
2 验证工作基本内容产品的全部验证工作包括厂房、设备及设施验证、检验及计量验证、生产过程验证和产品验证等四个方面,所有的验证过程应详细记录,数据和
分析内容应整理成验证文件保存。
2.1 厂房、设备及设施的验证
2.1.1 厂房:厂房的鉴定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
2.1.2 公用工程及介质:公用工程及介质必须在工程峻工时,按国家标准进行验证,以证明能达到预定的要求。
须重点验证的有工艺用水、空气净化等项目,其中工艺用水系统安装竣工使用前的验证内容,除符合国家标准,还应对制造工艺规程、贮存方法、清洗规程、检验规程和控制标准等项目进行验证。
2.1.3 设备及设施的介质:设备及设施的验证应对设备选型、安装位置、设备的基本功能、装置的介质供应及管道敷设的正确与否,有无死角,测试仪表是否齐全、准确等进行验证。
2.2 质控部门及计量部门的验证
2.2.1 质控部门验证的重点为微生物限度检测室、净化工作台、灭菌器具、分析测试方法、取样方法、检定菌、标准品、滴定液以及仪器等,应进行有效的验证并有书面记录。
2.2.2 计量部门的验证重点为度量衡器、仪表,按计量法规进行验证,应进行有效的验证并有书面记录。
2.3 生产过程(工序)的验证:生产过程(工序)的验证是在完成厂房、设备、设施及质控、计量等部门的验证后进行。
验证重点为生产线所在生产环境及设备的局部或整体功能、质量控制方法及工艺条件,以确证该生产过程(工序)是有效的,且有重现性。
2.3.1 生产环境:生产环境的验证应按生产要求的相应洁净级别标准对室内空气中的尘粒、微生物含量、温湿度、换气次数、压差等进行验证。
2.3.2 生产设备:生产设备验证的目的是评定及通过测试来证实该设备能按生产需要的操作限度运转。
验证项目有检查设备的性能特点、各种设计参数,确定校正、维护保养及调节的规程以及清洗效果的验证。
2.3.3 质量控制方法质控的验证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标准和检验方法。
检验的验证包括对检验用仪器性能试验、精密度测定、回收率试验、线性试验以及排除辅料干扰的选择性试验的验证,只有采用通过验证的的控制方法才能保证生产过程的有效性和重现性。
2.3.4 工艺条件:凡能对产品质量产生差异和影响的重大工艺条件都应经过验证。
验证的条件要模拟实际生产中可能遇到的条件,包括最差情况的条件。
2.4 产品验证
2.4.1 产品验证是在生产过程(工序)验证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全过程的投料验证,以证明产品符合预定的质量标准。
2.4.2 产品的验证按每个品种进行,每种品种必须预先制订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的合格标准、检验方法,并经验证。
3 验证的基本程序
3.1 建立验证领导小组:验证领导小组由生产技术副总经理、质量保证部、生产技术部、公用工程部、物料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质量保证部部长为验证总负责人。
3.2 建立验证小组:根据验证对象,建立相应的验证小组。
验证小组由各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该验证项目的实施。
3.3 验证项目立项:验证项目由有关部门或验证小组提出,验证总负责人批准后立项。
3.4 验证的制订:验证项目立项后,由验证小组提出验证方案,内容应包括:验证目的、要求、质量标准、实施所需条件、测试方法和时间进度表等,此方案由总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3.5 组织实施:验证方案批准后,由验证小组组织力量实施。
并负责收集、整理验证数据,起草阶段性和最终结论文件,上报验证总负责人审批。
3.6 验证结果的临时性批准:由于验证的书面总结和审批需要较长的时间,因此,在验证实验完成后,只要结果正常,验证总负责人可以临时批准已验证的生产过程及产品投入生产。
3.7 审批验证报告:验证小组成员按各自分工写出验证报告草案,由验证小组组长
汇总,并与验证总负责人分析研究后,再由组长写出正式验证报告,报验证总负责人签署批准生效。
3.8 发放验证证书验证报告审批通过后,由验证总负责人批准出具验证合格证书。
验证证书和验证报告,可复制若干份,其中一份存档,其余分发给各有关人员,作为日常工作中查考。
4 验证文件
4.1 验证过程中的数据和分析内容均应以文件形式保存。
验证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4.1.1 验证项目及日期。
4.1.2 验证目的,验证方案及批准人。
4.1.3 厂房及设备、设施的安装验证报告。
4.1.4 生产过程验证报告
每一生产工序的验证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该工序的验证目的。
(二)生产方法和操作规程。
(三)质量标准、取样办法和检验操作规程。
(四)验证报告,包括所用试验仪器校正记录,校验原始数据及整理,验证小结等。
(五)产品验证报告,验证批的试验数据。
(六)评价和建议,包括再验证的时间建议。
(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