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县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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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县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9.03.10
•【字号】融政办发[2009]39号
•【施行日期】2009.03.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县开发性
金融合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融政办发〔2009〕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由于自治县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工作变动,为促使开发性金融合作项目工作的顺利开展,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充实自治县开发性金融合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董凌自治县县长
副组长:何顺斌自治县党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员:何声亮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伟清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唐广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潘柳军人民银行融水县支行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金融合作办),金融合作办设在自治县人民政府一楼,办公室主任:何声亮(兼);副主任:韦琦峰(自治县发改局副局长、项目办
主任);成员:韦荣文(自治县财政局干部)、覃志新(中国人民银行融水县支行货币信贷与统计股股长)、肖建辉(安太乡中学教师)。
二OO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