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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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兰州市民政局
•【公布日期】2019.04.24
•【字号】兰民发〔2019〕58号
•【施行日期】2019.04.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民政综合规定
正文
关于印发兰州市民政局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
法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兰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为切实督导局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研究制定了《兰州市民政局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兰州市民政局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兰州市民政局
2019年4月24日
兰州市民政局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第一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176号)和《兰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兰政办发〔2018〕16号)有关要求,结合《兰州市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兰州市民政局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
第三条兰州市民政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局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考核。
年终考核成绩=前三季度考核成绩平均值×50%+第四季度考核成绩×50%,并纳入局属单位年终目标考核。
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局属各单位推进内部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体系建设、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等工作进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第五条考核方式主要采取材料核查和实地抽查,材料核查重点是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
实地抽查重点是定期对各单位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实地调研督导,抽查工作进展情况。
第六条各单位在每月22日前,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当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信息,逐条梳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充分反映工作成效和亮点。
第七条考核结果采取百分计分制,考核主要从组织领导、自身落实、职能发挥等3个方面计分。
具体分值划分和评分标准见《兰州市民政局2019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件)。
第八条对在考核工作中发现瞒报、谎报和造假的,扣除相应分数,情况严重的取消考核成绩,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由兰州市民政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
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