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担保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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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塞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担保业务开展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延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对全市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的通知》(延金融发[2011]年63号)文件精神要求,安塞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及时成立检查准备工作组,对单位成立以来资金使用、业务开展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现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中心是经安塞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批成立(塞编发[2003]22号文),并在安塞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册登记的全县唯一从事下岗失业人员、中小企业和农村主导产业贷款担保的事业单位,从业人员14人,编制14人。
其中:大专以上学历8人,中级以上职称5人。
(一)担保基金管理
1、担保基金拨入。
截止2011年7月底,累计由县财政拨入担保基金1340万元。
其中:2003—2008年,县财政按每年按50万元新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累计拔入300万元;2006年,县财政拨入农村主导产业基金240万元;2010年,县财政拨入扶持县工业园区企业基金800万。
2、担保基金使用。
截止2011年7月底,在保中小企业2笔,担保基金800万元。
累计垫付以前年度各项贷款损失本息225.1万元,其中垫付乡镇企业2笔,39万元;主导产业120万元;小额贷款34
笔, 66.1万元。
(二)财务管理
1.帐户设立。
我中心在农行安塞支行、陕西安塞建信村镇银行建立担保基金帐户,实行单独核算。
2.科目设置。
担保业务设立的科目有:拔入担保基金,暂存款、暂付款、银行存款。
(三)担保业务开展情况
我中心自2003年10月23日成立以来,认真履行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中小企业和农业主导产业贷款担保扶持工作职责,积极同农业银行安塞县支行、延安市农业发展银行、陕西安塞建信村镇银行达成贷款担保协议,按照1:3~5的放大倍数,筹措担保基金,开展下岗失业人员、中小企业及农业主导产业贷款担保业务。
1.发放担保贷款。
截至2011年7月底,办理担保贷款业务489笔,发放担保贷款1351.71万元。
其中,办理小额担保业务96笔,发放担保贷款175.5万元;办理中小企业担保业务4笔,发放担保贷款389万元;办理主导产业担保贷款389笔,发放担保贷款787.21万元。
担保贷款的投放,缓解了就业再就业困难、壮大中小企业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规模,从根本上解决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为优化县域经济结构,培植后续财源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2. 回收担保贷款。
截至2011年7月底,累计回收到期担保贷款64笔,金额511.6万元。
其中:累计回收小额担保贷款62笔, 金额109.6万元;累计回收到期中小企业担保贷款2笔,金额350万元;累
计回收到期主导产业担保贷款52万元。
担保贷款的回收,提高了资金利用率,为进一步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检查内容自查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内容要求,结合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自查。
我中心成立几年来,没有非法吸收存款、高利放贷、非法理财、非法集资等问题。
具体结果如下:
1.市场准入规范。
针对担保基金规模小、数量少实际,及时扩充了资本金,由财政一次性注入担保基金800万元,使注册资本金达到1340万元,符合融资性担保机构资本金要求。
2.业务开展规范。
按照单位职责规定主要开展了以下岗失业人员、中小企业和农业主导产业项目企业为对象的担保贷款扶持业务。
没有偏离主业现象及从事非法借贷、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建立了反担保措施,担保资金运行规范安全。
3.业务行为规范。
制定了《安塞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规范业务运行操作。
准备金提取、风险集中制度和投资达到规定要求,没有发生不正当竞争和暴力追债行为。
4.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队伍规范。
我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管理人员具备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要求,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其他从业人员也具备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
二、存在的问题
1.资金规模小、制约担保业务发展。
由于受担保基金筹集规模小的制约,使得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中小企业和农村主导产业项
目发展贷款难担保难的普遍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解决。
2.工作机制不健全、担保贷款回收困难。
由于融资性担保机构刚批复下来,新的机构暂时没有成立,加之我中心(原担保机构)从业人员受工作经验、政策理论水平的限制,在担保贷款的项目考察、反担保措施的制定、事后监督中,存在一定的漏洞,造成少量担保贷款回收困难。
三、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紧紧围绕本次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指导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各级政府大力扶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制定以下措施予以整改。
1、积极争取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纳入融资性担保工作,科学规划扶持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工作。
我中心在2003年成立起初,主要开展的业务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几年来,这项业务工作平稳有序运行,从根本上解决了广大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瓶颈制约问题,为减轻政府就业再就业工作压力、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2008年,按照我市社会就业扶持政策调整指示,我中心将该项业务移交于安塞县劳动就业局归口管理。
根据新的担保业务发展趋向,以及我市各县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实际运行开展情况,我中心有条件也有准备重新接纳小额贷款担保业务开展工作,当然,这需要努力争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支持,认真地按照上级核定审批的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当前应着重在以下几方面付诸实施。
一是要扩大小额担保范围。
在下岗失业人员担保工作开展的基础上,要对返
乡农民工、退伍复转军人、大学生等这些就业群体开展小额贷款扶持工作,为政府减轻就业再就业压力而尽职尽责;二是要继续持持发展林果、畜牧、棚栽三大农业主导产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三是要重点扶持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小企业发展,使产品开发战略品牌化、企业经营公司法制化。
2、研究制定融资性担保业务执行收费管理机制,努力筹措壮大扶持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担保基金。
以前,由于发放办理担保贷款是贯彻落实政府政策性指示,今后,随着我中心融资担保机构的批复成立,要根据省市领导部门规范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工作要求,进一步借鉴兄弟企事业单位开展收费担保业务工作的有效成果,结合实际情况,将抓紧研究制定简便实用的收费管理机制,扩大担保业务范围,实施担保收费工作。
同时就担保基金筹集规模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尽最大努力回收到期担保贷款,提高担保基金利用率;二是要积极申请地方财政拔入足量的资金,确保担保贷款业务工作进一步扩面增量发展的资金需求;三是要积极申请设立中小企业(农业主导产业)担保基金,通过担保贷款投入转变财政扶持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方式;四是要狠抓财政生产借款资金回收,全力盘活沉淀资金,充分利用财政闲置资金(又称“财政间隙资金”),逐步纳入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管理使用,不断壮大地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规模。
3.加强管理、严格把关,规范担保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一是要加强担保基金帐户资金的管理,科学统筹运用;二是要重点监管担保贷款投放后续资金运行,使其对口管理使用;三是要完善反担保工作措
施,维护资金运行的安全完整性。
4.突出重点、择优扶持,使地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不断自主创新发展。
一是要建立健全小额贷款、中小企业和农业主导产业发展贷款项目申报、可行性研究、评估论证等担保贷款项目考察机制,严格担保贷款企业项目达标验收工作,为后续担保贷款资金投入使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二是要建立担保贷款企业项目“储备库”,从项目中选择企业,择优扶持,确保扶持一家,成功一家;三是要促成就业再就业成功企业、农业产业和工业园区龙头企业实现技术成果高效转化,逐步在地方非公有制经济企业中推广运用先进科学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使企业生产经营发展不断自主创新,实现规模化发展,真正达到培育后续财源的目的。
总之,经过认真自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将认真组织整改落实,已符合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工作各项条件要求,请各级领导审查指导。
(2011.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