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线公路桥梁巡查制度范本(六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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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线公路桥梁巡查制度范本
一、巡查目的
通过对桥面设施、上不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构造物的巡视性检查,及时掌握桥梁基本情况,为制定合理养护对象,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桥梁安全畅通。
二、基本规定
日常巡查要求每天进行一次,由桥梁责任负责完成。
日常巡查时应配带通讯、照相机等相关设备,一般采用目测方法,也可配以简单工具进行测量。
检查时当场填写“桥涵隧道日常巡查记录表”,要求登记所检查项目的缺损类型,估计缺损范围及养护工作量,提出相应的小修保养措施,为编制辖区内的桥梁养护(小修保养)计划提供依据。
三、检查内容及处治措施
1、外观是否整洁,有无杂物堆积物,杂草蔓生。
构件表面的涂装层是否完好,有无损坏、老化变色、开裂、起皮、剥落、锈迹;对桥面进行清扫,清楚碎石等杂物,保证行车安全。
2、桥面扑状是否平整,有无裂缝、局部坑槽、积水、沉陷、波浪、碎边;桥面板是否有剥离、渗漏,钢筋是否漏筋、锈蚀,缝料是否脱落、损坏,桥头有无跳车;并对坑槽及剥落部位进行修补。
3、排水设施是否良好,桥面泄水管是的堵塞和破损;对泄水管进行疏通,保证桥面排水良好,无积水。
4、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连接部件有无松动、脱落、局部破损。
5、人行道、缘石、栏杆、错位、缺件、剥落、锈蚀等;对护栏缺损的,要没有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进行修复,防治意外事故发生。
6、基础是否受到冲刷损坏、外露、悬空、下沉,墩台及基础是否受到生物腐蚀。
7、翼墙(侧墙、耳墙)有无裂缝、倾斜、滑移、沉降、风化剥落和异常变形。
8、锥坡、护坡、调治构造物有无塌陷、铺砌面有无缺损、勾缝脱落、灌木杂草丛生;清除桥下杂草,并对缺损护坡进行修复。
9、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照明设施以及桥梁其他附属设施是否完好;如有孙华或丢失及时报知处桥管科和设施科进行恢复。
10、巡查中发现桥梁附近有可疑人员或物品时,应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监视,同时立即向100报案;对于人为恶意破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如护栏、警示标志、标牌,应对其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可通知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追究法律责任。
四、后期处置
五、对病害发展迅速、情况严重的桥梁,由桥梁工程师复核巡查结果无误后,立即报请处桥管科进行技术检查,评定桥梁登记,制定维修方案。
干线公路桥梁巡查制度范本(二)
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
第一条为准确掌握公路路况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公路及其沿线设施损坏情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障公路行车安全、畅通、舒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局普通干线公路(不含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巡查主体及巡查职责。
道班(工区)作为巡查的责任主体,责任按规定的巡查频率应在每个工作日内对所负责管养的普通干线公路的路基、路面、防护构造物、绿化、沿线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巡查应现场填写巡查日志(日志应明确记录巡查路段桩号、公路状况、处理情况等内容)。
每日巡查完后应及时向我局上报巡查中发现的小修病害汇总情况。
第四条我局应每月对所辖道班(工区)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根据道班(工区)每日巡查发现的小修病害情况安排小修工程计划。
负责按照《桥涵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对管养的普通干线公路上的桥隧进行日常检查。
第五条公路巡查包括对路基、路面、沿线设施、绿化的日常巡查,对桥隧的检查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第七条路基巡查内容。
路基是否保持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路肩有无病害;排水设施是否完好、畅通;挡墙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
第八条路面巡查内容。
路面有无病害,路面有无污染、杂物、积雪、积冰等,是否及时清扫。
第九条沿线设施巡查内容。
公路沿线的设施是否完好、清晰。
第十条绿化的巡查内容。
公路沿线的绿化有无病害、死亡,养护是否规范。
第十一条桥隧的巡查内容。
按桥隧相关规范要求巡查。
第十二条危险和事故频发、病害较多的路段应列为巡查重点,加大巡查频率,必要时应安排专人进行____小时监测。
第十三条养护道班(工区)在巡查时,若发现沿线设施、路基、路面受损或出现轻微的病害,能及时修复的要及时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要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养护道班(工区)在巡查时,若发现沿线设施、路基、路面受损或出大面积的病害及水影响交通通行时,要及时上报,我局在规定的时间内,____人员和材料及时进行修复。
第十五条对病害的修复质量严格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修复时限按《____市公路路况病害修复时限》(渝路局发[____]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我局每月对养护道班(工区)的巡查记录和公路日常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干线公路桥梁巡查制度范本(三)普通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巡查制度
第一条为准确掌握公路路况信息,及时发现并处理公路及其沿线设施损坏情况,延长公路使用寿命,保障公路行车安全、畅通、舒适,根据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局普通干线公路(不含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巡查主体及巡查职责。
道班(工区)作为巡查的责任主体,责任按规定的巡查频率应在每个工作日内对所负责管养的普通干线公路的路基、路面、防护构造物、绿化、沿线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巡查应现场填写巡查日志(日志应明确记录巡查路段桩号、公路状况、处理情况等内容)。
每日巡查完后应及时向我局上报巡查中发现的小修病害汇总情况。
第四条我局应每月对所辖道班(工区)日常巡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根据道班(工区)每日巡查发现的小修病害情况安排小修工程计划。
负责按照《桥涵养护技术规范》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对管养的普通干线公路上的桥隧进行日常检查。
第五条公路巡查包括对路基、路面、沿线设施、绿化的日常巡查,对桥隧的检查按《公路桥涵养护规范》和《公路隧道养护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第七条路基巡查内容。
路基是否保持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路肩有无病害;排水设施是否完好、畅通;挡墙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
第八条路面巡查内容。
路面有无病害,路面有无污染、杂物、积雪、积冰等,是否及时清扫。
第九条沿线设施巡查内容。
公路沿线的设施是否完好、清晰。
第十条绿化的巡查内容。
公路沿线的绿化有无病害、死亡,养护是否规范。
第十一条桥隧的巡查内容。
按桥隧相关规范要求巡查。
第十二条危险和事故频发、病害较多的路段应列为巡查重点,加大巡查频率,必要时应安排专人进行____小时监测。
第十三条养护道班(工区)在巡查时,若发现沿线设施、路基、路面受损或出现轻微的病害,能及时修复的要及时进行修复,不能修复的要及时上报。
第十四条养护道班(工区)在巡查时,若发现沿线设施、路基、路面受损或出大面积的病害及水影响交通通行时,要及时上报,我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人员和材料及时进行修复。
第十五条对病害的修复质量严格按《公路养护技术规范》,修复时限按《重庆市公路路况病害修复时限》(渝路局发[____]____号)文件执行。
第十六条我局每月对养护道班(工区)的巡查记录和公路日常保养情况进行检查。
干线公路桥梁巡查制度范本(四)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路政及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安全通畅,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结合农村公路实际和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目的。
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二、巡查形式。
巡查分为日常巡查、专项巡查和综合巡查三种方式。
日常巡查是为了解全市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管理水平,对路况水平、养护工程、路政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内业资料情况进行的随机巡查。
专项巡查是为了解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在特定时段或专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的巡查。
综合巡查是为掌握全市农村公路总体管理养护水平,对全市农村公路养护、路政及安全管理全面了解进行的巡查。
三、巡查内容
(一)养护巡查。
包括对路基、路面、桥涵构造物、沿线设施、公路绿化的日常巡查,以及养护工程项目巡查。
1、路基巡查内容:路基是否保持良好稳定的技术状况;路肩有无病害,边坡是否稳定;排水设施是否完好、畅通,
挡土墙等附属设施是否完好。
2、路面巡查内容。
路面有无病害、路面排水设施是否完善;路面有无污染物、杂物、积雪、积冰等,是否及时清扫。
3、桥涵构造物巡查内容。
桥涵外观是否整洁、构件表面涂层是否完好;桥面铺装是否坚实、平整,有无裂缝、局部坑槽、积水、沉陷、波浪等,桥头有无跳车;排水设施是否良好、桥面泄水管是否堵塞和破损、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连接部件有无松动、脱落、局部破损;人行道、缘石、栏杆、扶手、防撞护栏和引道护栏(柱)有无撞坏、断裂、松动、错位、缺件、剥落、锈蚀等;其他显而易见的损坏或病害。
4、沿线设施巡查内容。
公路标志牌及支柱变形、损坏及腐蚀、丢失情况,油漆及反光材料的褪色、剥落情况,标志牌设置的角度及安装情况,基础或底座稳固及回填土流失情况,是否被树木、杂草遮蔽等。
5、公路绿化巡查内容。
公路树木栽植是否满足行车安全的要求,是否侵入公路建筑限界内和遮挡标志;检查公路行道树等管养情况,及时安排补植、修剪、防虫、维护等。
6、养护工程巡查内容。
年度计划执行情况,项目建设程序执行情况,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管理情况,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等。
(二)路政巡查
1、各公路所(局)宣传、贯彻和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
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2、各种违法利用、占用、污染、搭接、穿(跨)越公路、公路用地和损坏路产、侵犯路权的行为及处理情况;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非公路标志管理情况;涉路行为许可情况。
3、超限运输治理情况。
4、公路路面、桥梁、附属设施完好情况;公路施工路段交通管制、安全设施设置情况;
(三)安全巡查。
包括公路安全标志标牌、学校路段安全设施、工程建设和公路养护施工现场、易塌方易滑坡路段、公路危桥、公路地质灾害点的巡查。
(四)内业巡查。
包括检查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是否健全并及时更新农村公路各类档案和台账,养护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养护巡查记录是否齐全,是否按规范要求组织考核并予以兑现奖惩,养护工程内业资料是否规范、完善,安全基础资料及安全隐患台账是否制定并及时更新。
四、巡查程序
(一)日常巡查。
由局业务科室负责,每月不少于一次,重点巡查范围为全市农村公路在养县道,适当抽取部分乡村道。
日常巡查可结合局领导联系县工作制度一起开展。
巡查结束后,现场提出发现的问题,随后填写日常巡查记录,并在三日内向各县市区公路所(局)发送《农村公路巡查整改通知书》。
(二)专项巡查。
由局分管领导牵头,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安排,重点巡查特定时段农村公路管养情况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巡查人员由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必要时抽调县市区公路所(局)相关人员。
专项巡查由市农村公路局制定巡查方案,巡查过程中,要详细了解情况,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并当面反馈巡查初步意见,巡查结束后编发专项巡查通报。
(三)综合巡查。
由市农村公路管理局组织,每半年组织一次,巡查范围为本年养护工程项目的____%,在养县道的____%以及____个乡镇。
巡查人员包括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及县市区公路所(局)相关人员等。
综合巡查由市农村公路管理局制定专项巡查方案,包括时间、人员、车辆安排情况,巡查组织情况、巡查内容等。
巡查结束后向各县市区反馈情况,巡查组对各县市区进行评价和排序,编发综合巡查通报。
五、整改要求
对巡查中通报的问题,相关所(局)在一周内予以整改并反馈整改结果,确需延长整改时间的,一并反馈延长理由、整改期限,整改结束后反馈结果。
市局跟踪处理结果,必要时组织现场核查,相关科室建立台账。
巡查结果纳入农村公路综合考评,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或未落实整改的单位,在本年农村公路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
干线公路桥梁巡查制度范本(五)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路政巡查工作,加强路政管理,严格履行公路路政管理职责,及时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损坏、侵占、污染、占(利)用、挖掘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路政管理规定》、《交通外业执法工作规范》、《河北省公路路政巡查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路路政管理站主管辖区内公路路政巡查工作,由所辖的各中队具体组织实施公路路政巡查工作。
第三条路政巡查的范围为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县道、乡道)、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公路建筑控制区。
第四条路政巡查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和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发现、制止、纠正和依法查处各类损坏、侵占、污染、占(利)
用、挖掘公路路产的违法行为。
(三)发现和纠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行
为。
(四)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的正常秩序,检查处理公路的特殊利用、
占用和超限运输。
(五)及时发现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突发自然灾害、公共事件,排
1除公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六)负责勘察各类路政许可项目现场,据实写出勘察报告,并对
许可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监控。
(七)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和监督。
(八)为过往司机指路,救助受伤、患病、遇险和其他需要援助的
人。
(九)超限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和特大件超限运输车辆护送等专项
整治和特殊勤务工作。
(十)完成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以及由路政执法人员执行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路政巡查的内容:
(一)及时发现下列侵占、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
施的行为:
1、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2、擅自穿(跨)越公路修建桥梁、渡槽,架设、埋设管线等设施;
3、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
4、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以损害公路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
5、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
6、利用公路检验机动车制动性能;
7、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
8、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标桩、界桩及公路附属设施;
9、因交通事故等原因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
10、其他侵占、损害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二)及时发现下列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1、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兴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
2、擅自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的标志;
3、擅自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
4、其他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三)及时发现下列危及公路安全的行为:
1、在大中型公路桥梁和渡口周围____米,公路隧道上方、涵洞____米范围以内,在公路两侧对交通安全有影响的距离
内非法挖沙、采石、取土、倾倒废弃物、进行爆破作业等;
2、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障碍;
3、其他危及公路、桥梁、隧道、渡口安全的活动。
第六条路政巡查一般为____人一组,至少____人以上。
巡查人员应分工协作,各司其职。
乘坐位置为正驾驶位、副驾驶位、后排左侧位。
正驾驶位主要负责驾驶、观察路面情况。
副驾驶位主要负责巡视,包括右侧标志、路肩、边坡、隔离栅、排水沟、应急电话牌、桥涵通道、护栏、建筑控制区内状况等。
后排左侧位主要担任辅助巡视,包括路面及左侧护栏板、中央隔离带、绿化设施等。
第七条路政巡查方式包括定时巡查、临时巡查及异常情况下的紧急出动等。
国省干线公路巡查,每天不少于____次,重点路段还要增加巡查次数。
县道巡查每两天____次,重点路段每天____次。
乡道巡查每三天____次。
遇雾、雨、雪等恶劣天气或遇重要事项时,应增加巡查次数。
对易发生侵害路产、路权问题的路段,应重点巡查。
第八条路政管理站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
负责接收上级单位工作指令,对公路巡查、人员求助、社会举报等信息进行协调,并联系外业人员或相关单位作出处理。
第九条路政执法人员巡查应按照规定着装,着反光腰带、反光背心、制式头盔,佩戴执法标志,携带执法身份证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和相关票据。
保持仪容严整,举止端庄。
第十条路政执法人员应熟悉路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路政执法业务;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清正廉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一条必须配备必要的路政巡查装备。
包括统一使用交通运输部规定标志的巡查车辆,gps定位系统,车载视频监控录像系统,头盔式摄像机,通讯设备,勘察器材,照相、摄像及录音器材,抢险救护及安全装备等。
第十二条路政巡查车辆应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装备齐全。
巡查时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人车安全。
第十三条实施路政巡查前,结合实际情况,明确巡查的任务、
重点,制定巡查方案,检查执法装备和自身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路政巡查车辆应保持适当车速,国省干线及县、乡道路不超过50km/h,靠右行驶。
接到突发事件急需处理时,国省干线及县、乡道路不超过80km/h。
遇恶劣天气通行条件较差时,必须开启示警灯减速慢行,夜间巡查必须开启示警灯。
巡查车内严禁吸烟,除特殊情况(如实施救助)外不得私自带人。
路政执法人员在巡查车辆行驶过程中不得与驾驶员闲谈或妨碍驾驶员操作。
严禁酒后驾车。
第十五条巡查时发现影响行车安全的障碍物、故障车辆及交通事故时,路政巡查车应停放在目标前方____米以外公路右侧,及时通知
公安交管等部门,协助其清理。
同时,认真勘察路产损失情况,按规定进行路产索赔。
第十六条巡查中应当认真监督、检查养护施工作业的现场秩序,核查对行政许可事项的执行情况,对施工现场秩序管理不规范的和对许可审批事项的实施存在偏差的要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七条实施路政巡查时,认真填写《路政巡查记录》,记录巡查时发现、处理及遗留问题。
《路政巡查记录》应内容详实、记录清晰、语言精练。
第十八条做好路政巡查交接班工作,交接手续应有书面记录。
路政执法人员交接后,应及时核对《路政巡查记录》,对遗留问题进行处理。
遇有重大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
第十九条路政管理站分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个中队的巡
查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将最终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二十条实行路政巡查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规定乱收费、乱罚款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据事实不清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应当追究执法人员的过错,取消个人及本中队的评先资格。
根据情节及后果的程度,分别给予责任人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等行政处分;执法责任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路路政管理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____月____日起执行。
干线公路桥梁巡查制度范本(六)
一、巡查目的
通过对桥面设施、上不结构、下部结构及附属构造物的巡视性检查,及时掌握桥梁基本情况,为制定合理养护对象,采取有效措施提供依据,确保桥梁安全畅通。
二、基本规定
日常巡查要求每天进行一次,由桥梁责任负责完成。
日常巡查时应配带通讯、照相机等相关设备,一般采用目测方法,也可配以简单工具进行测量。
检查时当场填写“桥涵隧道日常巡查记录表”,要求登记所检查项目的缺损类型,估计缺损范围及养护工作量,提出相应的小修保养措施,为编制辖区内的桥梁养护(小修保养)计划提供依据。
三、检查内容及处治措施
1、外观是否整洁,有无杂物堆积物,杂草蔓生。
构件表面的涂装层是否完好,有无损坏、老化变色、开裂、起皮、剥落、锈迹;对桥面进行清扫,清楚碎石等杂物,保证行车安全。
2、桥面扑状是否平整,有无裂缝、局部坑槽、积水、沉陷、波浪、碎边;桥面板是否有剥离、渗漏,钢筋是否漏筋、锈蚀,缝料是否脱落、损坏,桥头有无跳车;并对坑槽及剥落部位进行修补。
3、排水设施是否良好,桥面泄水管是的堵塞和破损;对泄水管进行疏通,保证桥面排水良好,无积水。
4、伸缩缝是否堵塞卡死,连接部件有无松动、脱落、局部破损。
5、人行道、缘石、栏杆、错位、缺件、剥落、锈蚀等;对护栏缺损的,要没有明显警示标志,并及时进行修复,防治意外事故发生。
6、基础是否受到冲刷损坏、外露、悬空、下沉,墩台及基础是否受到生物腐蚀。
7、翼墙(侧墙、耳墙)有无裂缝、倾斜、滑移、沉降、风化剥落和异常变形。
8、锥坡、护坡、调治构造物有无塌陷、铺砌面有无缺损、勾缝脱落、灌木杂草丛生;清除桥下杂草,并对缺损护坡进行修复。
9、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照明设施以及桥梁其他附属设施是否完好;如有孙华或丢失及时报知处桥管科和设施科进行恢复。
10、巡查中发现桥梁附近有可疑人员或物品时,应保持高度警惕性,密切监视,同时立即向100报案;对于人为恶意破环桥梁及其附属设施,如护栏、警示标志、标牌,应对其行为进行制止,必要时可通知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强制性措施,追究法律责任。
四、后期处置
五、对病害发展迅速、情况严重的桥梁,由桥梁工程师复核巡查结果无误后,立即报请处桥管科进行技术检查,评定桥梁登记,制定维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