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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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计划管理实施细则
一、目的:明确各部门在生产任务的策划、组织、实施、问题点反馈中的任务和责任,确保订单交期得到保证。
二、范围:平面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
三、职责:
3.1:生管课负责依据营销订单和公司技术部门确定的生产工艺安排生产计划,并确保客户交期得到满足。
3.2:生技课或技术部门负责依据客户图纸资料、公司现有技术水平、供应商现有技术水平确定产品的生产加工
工艺,并以图纸或技术文件的形式指导生产活动。
并确保所正式下发的技术文件是可以正式实施生产的(工艺实验、不确定的生产工艺试制以参考图下发)。
3.3:品保课负责依据技术图纸、技术通知、客户联络文件制定产品验收标准。
负责对上下工序验收标准争议进
行裁决。
对来料、出货品质负责抽样并对其承担相应责任。
3.4:生产检验组依据技术图纸、技术通知、检验指导书和有品保课长签发的内部标准联络文件进行检验,对下
工序或客户投诉负责,同时也对品质过剩承担相应责任。
四、定义:
五、作业流程:
5.1:外来图纸转换
5.2:非常规订单评审
六、生产计划考核
6.1、原则上生产计划调整应遵循事前调整的原则进行,即当周生产计划若需调整最晚在周五下班下午前联络
到生管,超过此时限联络调整的生产计划无论什么是原因造成生管均可判定为生产计划未完成。
由此导致影响出货的从重处罚。
6.2、每周一上午12:00前各生产组需以《生产计划调整联络单》的形式对上周未完成进仓的产品及数量进行
原因说明,生管将依据此联络单的原因说明对上周未完成进仓项进行考核判定。
上周有差额但未在每周一上午12:00前联络到生管的,所有差额项均按未完成项考核。
6.3、生产计划考核为未完成项罚款标准为:
A、影响出货或供料不足导致后工序影响出货时罚款100元至200元;
注:一般情况下罚款100元,同一个产品多次调整交期或公司领导一再强调要完成出货仍未完成产品则视影响程序加重处罚。
B、不影响出货但判定为未完成项视情节处以10元、20元、50元罚款。
注:一般情况下罚款10元;明知不能完成但又不联络或存在跟进细节失误导致未完成的罚款20元;同一个产品多次调整交期或要求重点跟进产品未完成计划的罚款50元。
说明:本细则有规定若有违反或未按规定执行根据其结果影响程度参照本条款处罚标准进行责任追究。
6.4、每周一下午17:00前生管统计生产各组上周生产计划达成率数据并根据对考核为未完成项开出处罚单给
到生产部门,生产部门需在次日12:00前签名返回生管,逾期未签回的视为默认同意,由部长签字后直接交人资处理。
若该部门第二次出现逾期未签回的应罚金额的2倍由部长签字后执行。
6.5、当生产任务紧急或当前生产不顺利时,为了激励或管控的需要,经部长批准可以针对某一部门或某一产品
设定一些临时的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