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公职律师工作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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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公职律师⼯作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在这个世界上⽣活着就是⽭盾的并发⽽前⾏,在⽣活中会有美好的⽣活,也会有让⼈感到难受的经历,如果和别⼈发⾝份证想要得到⼀个公平的处理,⼤多数⼈就会选择⼀个律师为⾃⼰做主。
今天就跟店铺⼩编⼀起来看看在南宁公职律师⼯作证是怎么办理的?
⼀、南宁公职律师⼯作证办理条件有哪些
根据《关于印发<⼴西壮族⾃治区公职律师管理办法(试⾏)>、<⼴西壮族⾃治区公司律师管理办法(试⾏)>的通知》(桂司通〔2014〕168号)第⼗⼆条公职律师任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中华⼈民共和国宪法;
(⼆)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
(三)任职于党政机关、⼈民团体;
(四)品⾏良好,⽆违法违纪记录,近两年公务员(事业单位⼯作⼈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五)参加⼴西壮族⾃治区律师协会组织或者认可的申请律师执业⼈员集中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
⼆、南宁公职律师⼯作证办理的设定依据
司法部《关于开展公司律师试点⼯作的意见》(司发通〔2002〕79号)
“试点期间,公司律师执业证由司法部统⼀制作,由各省、⾃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颁发申请公司律师执业证书,由符合任职条件的⼈员提出申请,经所在企业批准后报经所在地司法⾏政机关审核,再由审核同意的司法⾏政机关报省、⾃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审批。
司法厅(局)应在15⽇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
《关于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
第⼆⼗五条在党政机关专门从事法律事务⼯作或者担任法律顾问、在国有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并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向司法⾏政部门申请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经审查,申请⼈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的,司法⾏政部门应当向其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南宁公职律师⼯作证这⼀项业务依据的是《关于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等相关的条例,对于满⾜以上条件的朋友都可以办理。
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家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相关的法律咨询可以致电店铺在线律师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