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专项分包的配合管理、配合、协调、照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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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专项分包的配合管理、配合、协调、照管措施
1.1 对专项分包配合管理、配合、协调
1. 对专项分包进度配合管理、配合、协调:施工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是作为精装分包单位对专项分包商的重点协调配合指标之一,能否按时完成将直接影响到业主的利益,故作为精装分包单位如何对专项分包的施工进度的配合管理/配合/协调将至关重要。
2. 专项分包进度目标的确定:施工进度目标的确定:建议业主将施工进度作为一个明确的目标在专项分包合同中确定,而这个目标的确定将以精装分包单位之施工总进度计划来总体协调、控制,我司保证积极、及时的向专项分包提供工作面和施工条件,确保专项分包进度目标的实现。
3. 专项分包施工进度实施的管理:
a、在专项施工目标确定以后,我司保证会积极配合业主对专项分包的施工进度管理、协调和配合,同时明确责任及范围,以免后期扯皮。
b、我公司会积极配合业主对专项分包的施工目标进行相应审定工作,全面协调在整体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的进度方面的矛盾,并监督阶段性目标计划的实施。
c、专项分包的专业工程师主要负责阶段性、短期目标的实施工作,并对短期目标计划的完成情况编制评估报告,监督每的计划完成情况及有关计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我司,以便我司及时调整,协调配合专项分包单位的施工。
分包商施工进度的调整:
由于施工现场的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有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存在,故在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中必定存在调整的可能,如何把这些变化、不可预见
因素所造成的影响在调整中预以消化,并最终确保施工总进度计划的完成就显得至关重要。
4. 对专项分包安全文明施工的配合管理、配合、协调:
1) 专项分包进场后即与我公司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指定专职安全人员与我公司安全员保持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工程项目中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服从总包方的统一管理,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2) 严格遵守我公司规章制度,积极配合我公司开展的各项安全活动;
3) 我司可代替业主行使专项分包相应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督、检查、通知整改等工作,如专项分包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施工标准,在业主的相应授权的范围内可对专项分包进行惩罚,并对其限期整改。
5. 对专项分包的配合管理、配合、协调:
1) 专项分包工程质量必须满足专项分包合同条款约定,达到质量目标;
2) 我司可代替业主行使专项分包相应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通知整改等工作,如专项分包的施工质量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在业主的相应授权的范围内可对专项分包进行惩罚,并对其限期整改;
3) 我公司将派一名技术人员到跟踪专业分包施工,做好质量记录,随时掌握质量动态,层层把好质量关;
4) 我司也可代替业主对专项分包的材料进行检验、抽查,对不合格的材料不予进场,货到工地后按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使用;
5) 我公司会定期召开的每周质量、安全、进度协调专题会,专项分包单应派代表参加,反应各自相应施工问题,及时沟通、调整,解决相应问题,以便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2.2 对专项分包的照管
根据合同要求以及业主、总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安排,我司会及时将我司负责之施工场地移交给其他专项分包单位(如施工场地需要移交时),移交标准及条件根据合同文件及业主、监理、总包、我司及专项分包单位商定执行。
1. 若因为我司原因在规定的时间不能将场地移交给专项分包单位,我司愿根据相应文件条款要求进行赔偿。
2. 作为精装分包单位必须做好与专项分包的配合,可以给专项分包在现场提供材料周转场地、小型材料和机具库房、现场机械设备布置位置和施工用水、用电接驳地点以及现场办公地点。
3. 建议专项分包管理人员将与我公司管理人员一起办公,便现场工作沟通协调。
4. 可以为专项分包单位提供临时用水用电设施。
5. 待专项分包单位完工后,如场地需移交我司进行现场施工场地管理、成品保护的,我司建议按照如下场地移交方案进行:
1) 专项分包单位施工期间(场地已移交给该单位),该单位负责相应区域、相应施工项目的成品保护及现场管理,且场地移交前应明确规定列明。
2) 专项分包单位完工后,经验收合格后移交我司,我司负责该区域的现场施工场地管理、成品保护;
3) 如根据施工安排,专项分包单位未能及时完工,或未能通过验收,或超出整改时间期限等未能将场地移交给我司,造成我司后继工作未能按照计划展开,我司要求进行相应的工期、费用索赔应得到相应补偿;
4) 如根据施工安排,专项分包单位未能将相应场地移交给我司,经业主、监
理单位批准,该单位相应场地的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部分工作移交给我司进行时,我司为完成该工作发生的相应全部费用应有相应分包单位负责,我司也有权进行相应的工期索赔。
5) 在专项分包单位施工期间(场地已移交时),经监理单位或业主单位同意后,决定将部分工作转由我司负责完成时,我司负责该部分工作的相应管理工作。
6) 根据合同要求以及业主、总包单位的施工进度安排,如专项分包单位和我司交叉施工时,该场地由我司负责,不需要进行场地移交时,我司负责相应场地的施工管理工作,但是在经业主、监理单位审批同意后,该单位必须服从我司对该区域的场地施工管理,且做好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相应场地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