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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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企业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行为,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技术改造及安
装等活动的文件编制、档案收集、管理和利用工作。
第三条工程企业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集中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分类整理、按时
归档的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四条工程企业应设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业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企业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制
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工程项目从立项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的文件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和安全。
第七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的形成、收集、积累、整理、归档
的工作体系,对工程档案进行统一整理造册。
第八条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工程档案进行保管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和
安全,便于查询和利用。
第三章归档制度
第九条工程项目的文件材料应按照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归档。
第十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包括工程项目的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文件、验收
文件、竣工文件等,以及反映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要活动的文件材料。
第十一条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文件材料齐全、完整;
(二)文件材料应根据档案内容合并整理、立卷;
(三)文件材料应根据档案内容的历史关系,区别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利用。
第四章借阅和利用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借阅应按照档案管理机构的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填写借阅单,并由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十三条借阅人应爱护借阅的档案,不得涂改、污损、折叠、剪裁、丢失或转借
他人。
第十四条借阅人在借阅期间应妥善保管档案,不得将档案带出借阅场所,确需带
出时,应征得档案管理机构负责人的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五条借阅人在借阅期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不得将档案内容用于非法用途。
第五章保密和销毁制度
第十六条工程档案应按照国家和企业的保密规定进行管理,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第十七条档案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档案销毁制度,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鉴定,并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档案管理机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