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水利工程预算定额-说明(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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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水利工程预算定额
建筑工程
第一章土方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施工土方、机械施工土方、压实土方、水力冲挖土方和疏浚工程等共5节,适用于河道土方开挖、堤坝填筑、水工建筑物基坑开挖及回填等工程。

二、土质划分。

1.一般工程土方(淤泥、流砂、砂礓土除外)按土石十六级分类法的前四级划分土类级别。

2.水力冲挖的土类根据施工的难易程度分为四级。

3.疏浚工程的土类按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土类分级的七级划分;砂类按松密度分为松散、中密、紧密三类。

上述各土质划分见附录Ⅰ。

三、土方名称。

1.自然方:指未经扰动的自然状态土方。

2.松方:指自然方经过人工或机械开挖而松动过的土方。

3.实方:指填筑、回填经过压实后的成品方。

四、除注明外,土方定额按自然方计算。

五、土方开挖和填筑工程,除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挖小排水沟、修坡、清除场地草皮和杂物、交通指挥、安全防护及取土场、卸土场的小路修筑与维护等所需的费用。

六、除淤泥、流砂外,人工和机械开挖土方定额按天然含水量制定。

含水量在25%~40%时,定额中人工和挖土机械乘以系数 1.2;含水量超过40%时,定额中人工和挖土机械乘以系数1.15,措施费用另列。

七、人工和机械施工土方的运输距离按挖土断面重心至卸土断面重心的平均距离计算,断面复杂、土方量大的也可按分层、分块加权平均距离计算。

八、土方挖运定额已包括运输损耗,一般土方工程不另计算运输和其它损耗。

九、本定额未包括排水费。

十、土方开挖工程量计算。

1.土方开挖工程量按开挖设计断面计算。

槽形基坑开挖的工程量按设计断面和土方施工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加宽及增放坡度计算。

2.土方填筑的工程量按设计断面计算,施工沉陷量已含在定额中。

3.土方填筑的压实定额以压实成品方计,如需计算压实工程的备料量或土料挖运的自然方量时,可按下式计算:
设计干密度
每100压实成品方需要的自然方量=100×(1+5%)×
自然干密度式中5%为施工损失,包括运输、雨后清理、削坡、沉陷、试验坑等损失。

一~1 人工施工土方
说明
1.本节定额适用于以人工为主的土方工程。

2.本节定额运距按水平距离制定。

3.人力挑抬和胶轮车运土,重载上、下坡时,按坡道起、止点间的高差折成水平距离计算,折平系数见表1~1和表1~2,坡道范围内的水平距离不再计算。

上坡高差不足1m时,不计上坡折平,仍以坡长(斜距)计算。

重载多级上坡,级间水平距离小于10m时,视为连续上坡,按总高差折平;若级间水平距离达到或超过10m时,应视为非连续上坡,分级计算折平;当坡长超过折平时,则以坡长计算。

表1~1 人力挑抬运输重载上、下坡高差折平系数
单位:m
表1~2 胶轮车运输重载上、下坡高差折平系数
单位:m
一~2 机械施工土方
说明
1.本节定额适用于陆上机械施工的土方工程。

2.推土机推土定额按上坡推土坡度不大于5%、推土厚度不小于30cm制定。

上坡坡度在5%~10%时,定额乘以系数1.09;坡度在10%~15%时,定额乘以系数1.14。

堆土岗宽在2~5m 且岗高在2m以上时,定额乘以系数1.11。

推土机推松土时,定额乘以系数0.8。

3.铲运机铲运土。

⑴铲运机铲运距按必需的行驶路线(包括绕弯)计算。

计算公式:S=
2+
+空回距离
运土距离
铲装距离
⑵铲运机铲运土重载上坡坡度6%~10%时,每升高1m折合平距4m;坡度10%~20%时,每升高1m折合平距7m;坡度20%~25%时,每升高1m折合平距9m。

原平运距离按实计算。

⑶铲运冻土时,每100m3土方另增加74kW推土机0.21台时。

4.挖掘机、装载机挖装土,自卸汽车运输。

⑴挖掘机、装载机挖装土,自卸汽车运输各子目定额,适用于Ⅲ类土。

Ⅰ~Ⅱ类土和Ⅳ类土的定额按表1~3系数调整。

表1~3 人工、机械调整系数
⑵挖掘机、装载机挖装土,自卸汽车运输各节定额,系按挖装自然方制定。

挖装松土时,定额中人工及挖装机械乘以系数0.85。

挖掘机开挖沟槽且有边坡要求,其断面积在15m2以内者,定额乘以系数1.2。

⑶含水量超过40%,挖土机械在垫板上施工时,定额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

垫板费用另行计算。

⑷汽车运输定额根据一般水利施工工地的路况制定,适用于10km以内运输。

运距超过10km时,超过部分按增运1km的台时数乘以系数0.75计算。

汽车运土如需穿越铁路、主要公路或在主要公路上运距超过1km时,汽车定额乘以系数1.2。

⑸汽车运输不另计算高差折平和路面等级系数。

⑹卸土场不需推土机平整时,取消推土机台时。

一~4 水力冲挖土方
说明
1.本节定额适用于水力冲挖土方。

2.工作内容包括开工展布、水力冲挖、吸排泥、作业面转移及收工集合等。

3.本节定额的排距按实际必需铺设的排泥管长度计算。

4.水力冲挖土方定额按排高5m制定。

实际排高每增(减)1m,Φ100mm泵型折合成排距增(减)25m,Φ150mm泵型折合成排距增(减)100m。

5.施工水源与施工作业区距离超过50m时,引水措施所需费用另计。

6.在盐碱地施工时,机械台时费中第一类费用乘以系数1.2。

7.排泥场围堰填筑费用另列。

8.水力冲挖土类分级见附录中表Ⅰ~4。

一~5 疏浚工程
说明
1.本节定额包括绞吸式、链斗式、抓斗式挖泥船和两栖式清淤机开挖土方,适用于水下土方开挖与清淤工程。

2.挖泥船定额按一级工况制定。

受风浪、雨雾、潮汐、水位、流速及行船避让、木排流放、冰凌以及水下芦苇、树根、障碍物等影响,工况级别变化时,定额按表1~4系数调整。

表1~4 挖泥船、清淤机工况系数
3.疏浚工程的土类分级见附录中表Ⅰ~5。

4.绞吸式挖泥船。

⑴船型按设计生产率划分。

⑵工作内容包括固定船位、挖泥(砂)、排泥(砂)、工作面转移及各种辅助工作。

⑶排泥管线长为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陆上排泥管及水上浮筒的总长,浮筒及排泥管的胶管和弯头因素已计入定额。

排泥管线长度介于两相邻子目之间时,采用插入法计算。

⑷定额中未包括陆上排泥管的安装拆除、开工展布及收工集合、排泥场围堰填筑。

⑸本定额按非潜管制定。

使用潜管时,定额中人工、挖泥船及配套船舶乘以系数 1.04。

潜管根时数按所需潜管的根数×挖泥船艘时定额。

潜管的潜、浮所需的动力装置及充水、充气、控制设备等,另行计列。

⑹设计总开挖厚度或分层开挖的底层厚度大于等于绞刀直径的0.5倍、小于0.9倍时,按表1~5系数调整挖泥船、配套船舶及人工定额。

表1~5 挖泥船、配套船舶及人工定额调整系数
5.链斗式、抓斗式挖泥船。

⑴链斗式挖泥船开挖厚度(包括计算超深值)小于斗高、大于等于斗高0.5倍时,定额中人工、船舶乘以系数1.25。

⑵链斗式挖泥船的斗高参考表1~6。

表1~6链斗式挖泥船斗高参数
6.链斗式、抓斗式挖泥船运距超过10km时,超过部分按增运1km的拖轮、泥驳艘时乘以系数0.90。

第二章石方开挖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一般石方开挖、坡面一般石方开挖、底部保护层石方开挖、坡面保护层石方开挖、隧洞平洞石方开挖、渠道石方开挖和装运石渣等共7节。

二、岩石分级见附录中表Ⅰ~3。

三、一般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一般明挖石方,底宽超过7m的渠道,倾角小于等于20°且开挖厚度大于5m的坡面石方的开挖。

四、坡面一般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设计倾角大于20°且厚度在5m以内的石方开挖。

五、保护层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设计规定不允许破坏岩层结构的石方开挖。

开挖厚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六、隧洞平洞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洞轴线与水平夹角小于6°的洞挖工程。

七、渠道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炸石两侧有边坡、底宽在7m以内的长条形石方开挖。

八、隧洞平洞石方开挖定额中通风机供洞内通风、排烟。

通风机台时定额按一个工作面长400m制定,超过400m,按表2-1系数调整。

表2-1 隧洞通风机台时定额长度系数
九、装运石渣定额按水平运输制定,平均运距以炸石重(中)心到卸石场重(中)心的距离计算。

隧洞工程洞内装运和洞外运卸衔接时,洞外运距与洞内运距连续计算。

运输道路有坡度时,运距按实际斜距乘以表2-2系数,折算成水平运距。

表2-2 坡度折平系数
第三章砂石垫层及砌砖石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人工填筑砂石,干砌块石,浆灌砌块石,浆砌块石,浆砌砖墙、拱圈、浆灌砌块石拱圈,砌体粉面、勾缝,自嵌式加筋挡土墙等共7节。

二、浆灌砌块石定额中砌筑用混凝土、砂浆的材料用量按附录Ⅱ相应的混凝土、砂浆配合比计算。

施工现场混凝土、砂浆配合比与附录Ⅱ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三、浆灌砌块石定额中包括抹平缝的人工、材料。

粉面、勾缝时,另行计列。

四、自嵌式加筋挡土墙工程量以正立面面积计算。

自嵌式加筋挡土墙混凝土底板和盖顶费用另行计列。

墙后排水体中需设置排水管道时,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另行计列。

五、本章定额不包括排水,围堰及脚手架的费用。

六、本章定额除注明者外,均按成品方计算。

第四章基础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基础打入桩、软土地基加固、混凝土灌注桩、地下连续墙、防渗工程、沉井工程等共6节。

二、土质划分。

1.打桩工程土质分为Ⅰ、Ⅱ组。

⑴Ⅰ组土:较易穿过的土,如轻亚粘土、砂类土、腐植土、湿的及松散的黄土等。

⑵Ⅱ组土:较难穿过的土,如粘土、干的固结黄土、砂砾、砾石、卵石等。

当穿过两组以上土层时,如打入Ⅱ组各层厚度之和大于等于土层总厚度的50%,或打入Ⅱ组土连续厚度大于1.5m时,按Ⅱ组土计,不足时按Ⅰ组土计。

2.灌注桩成孔土质分5种。

⑴砂土:粒径不大于2mm的砂类土,包括淤泥、轻亚粘土。

⑵粘土:亚粘土、粘土、黄土,包括土状风化。

⑶砂砾:圆粒含量小于等于50%、粒径在2~20mm的角砾。

⑷砾石:圆粒含量大于50%、粒径在2~20mm的角砂,含量在10%以内、粒径在20~200mm的碎石、卵石。

⑸卵石:含量大于10%、粒径在20~200mm的碎石、卵石,含量在10%以内的块石、漂石。

3.射水成槽地下混凝土连续墙土质分为4类。

⑴Ⅰ类土:稍密以下的粉土、粉砂,流塑粉质粘土、壤土。

⑵Ⅱ类土:中密粉土、粉砂,稍密以下的中、细砂,软塑粉质粘土、壤土,流塑粘土。

⑶Ⅲ类土:密实的粉土、粉砂,中密的中、细砂,稍密以下的粗砂,软塑—可塑的粉质粘土、壤土、软塑粘土。

⑷Ⅳ类土:密实中、细砂,中密粗砂,可塑粉质粘土、壤土、软塑—可塑粘土。

4.液压抓斗成槽、深层水泥搅拌桩防渗墙、高压摆喷灌浆的地层分类见附录中表Ⅰ~7。

三、打桩工程。

1.本定额按在工作平台上操作制定。

打桩用工作平台的搭设和拆除等消耗的人工、材料另列。

2.本定额中除注明外,包括打导桩、打送桩及打桩架的安装拆除,打桩架、送桩、导桩及导桩夹木等人工、材料摊销费用,不包括拔桩及凿除桩头。

3.本定额按打直桩制定。

打斜桩时,定额中人工乘以系数1.08、机械乘以系数1.20。

4.利用打桩工作平台拔桩,不另计搭设工作平台的人工、材料消耗。

需搭设拔桩工作平台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面积,按打桩工作平台人工消耗的50%计算人工,但各种材料一律不计。

5.打钢板桩用的夹板材料及钢板桩的截头、连接、整形等的材料已计入定额中。

未包括钢板桩的防锈处理,需进行防锈处理时,费用另行计列。

钢板桩木支撑的制作、试拼、安装的人工、材料消耗,已计入打桩定额中,拆除的人工、材料消耗已计入拔桩定额中。

6.本定额按桩基工程量100(m3或t)以上制定。

如工程量小于100(m3或t)时,定额中人工、机械按表4~1系数调整。

表4~1 桩基工程量系数
注:钢板桩工程量用“t”,其它桩基用“m3”。

四、软土地基加固工程。

1.本定额包括挤密砂桩、基础换水泥土、深层搅拌桩、粉喷桩、陆上插塑料排水板、堆载及真空预压地基等部分。

2.堆载预压定额中包括堆载四面的放坡、沉降观测、修坡道增加的定额费用,以及施工中测量放线、定位的人工、材料消耗。

五、混凝土灌注桩工程。

1.灌注桩成孔定额分为卷扬机带冲抓锥冲孔、卷扬机带冲击锥冲孔、回旋钻机钻孔、潜水钻机钻孔等4种。

定额中包括钻架的制作、拼装、移位、拆除,钻头及钻头维修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

2.护筒定额包括埋设护筒用的粘土、水中护筒定位用的导向架、护筒接头用的铁件等材料。

3.灌注桩混凝土定额按起重机配吊斗或混凝土输送泵通过导管浇筑水下混凝土工艺制定,定额中包括设备(如导管)摊销量及扩孔增加的混凝土量。

4.本定额不含灌注桩的钢筋笼制安。

六、地下连续墙。

1.地下混凝土连续墙与上部结构有连接要求时,需增加的超高部分按设计要求确定,超高部分的凿除及墙面修整等费用另行计列。

2.本定额不含地下连续墙的钢筋笼(片)制安。

七、沉井工程。

本定额不包括井身混凝土工程,沉井中钢管、钢爬梯等预埋件。

八、本章定额中不包括成孔(槽)护壁泥浆的处理及外运费用。

九、工程量计算。

1.钢筋混凝土方桩、板桩按设计计算工程量。

设计规定凿去的桩头部分应计入工程量。

2.圆木桩体积按设计桩长和梢径(小头直径)查木材材积表计算。

3.钢板桩的工程量按设计需要的钢板桩质量计算。

4.PHC管桩体积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空心部分体积应扣除。

5.送桩以原地面平均标高增加1m为界线,界线至设计桩顶标高之间的桩体积为送桩工作量。

6.拔桩工程量按实计算。

7.打桩和灌注桩工作平台的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面积计算。

8.挤密砂桩工程量为设计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长。

9.深层搅拌桩、粉喷桩加固地基工程量按设计长度加0.5m乘以设计截面积计算(多头的工程量不重复计算),群桩间的搭接不扣除。

10.塑料排水板的材料用量按设计长度加0.5m计算。

11.灌注桩的成孔工程量按设计入土深度计算。

定额中的孔深指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

同一孔中地层土质不同时,根据孔深(护筒顶至桩底的深度)选用定额,按不同地层土质分别计算。

12.灌注桩混凝土的工程量按设计断面面积乘以设计桩长计算,扩孔因素不计入工程量。

13.地下连续墙成槽工程量按设计长度乘以槽深(地面高程至设计墙底高程)计算。

同一槽孔中地层土质不同时,根据槽深选用定额,按不同土质分别计算。

14.地下连续墙混凝土工程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工程量=墙长×墙厚×(墙深+0.1m)
15.沉井井壁防水工程量按设计防护面积计算。

封底工程量按井壁中心线围成的面积乘以设计封底厚度计算。

16.沉井下沉的工作量按沉井外壁底面积乘以下沉高度计算。

第五章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混凝土拌制,混凝土运输,底部结构,中部结构,上部结构,箱式涵洞,小型涵闸桥,预制混凝土梁、板制作,预制混凝土桩、块、管制作,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涵管铺设,护坡、护底混凝土块预制和砌筑,混凝土闸门预制、安装,模袋混凝土,回填混凝土,冷却水管,钢筋制作安装等共17节。

二、主要工作内容。

1.混凝土拌制包括材料场内运输、配料、加外加剂、搅拌、出料、清洗及辅助工作。

2.混凝土运输包括装料、运输、卸料、空回、冲洗、清理及辅助工作。

3.现浇混凝土定额一般包括冲(凿)毛、冲洗、清理、铺水泥砂浆、平仓浇筑、振捣、养护、工作面运输及辅助工作。

不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拆除,混凝土拌制,水平和垂直运输。

4.预制混凝土包括预制场冲洗、清理,模板制作、安装、拆除、修整,配料、拌制、运输、浇筑、养护,材料及成品场内运输、堆放及辅助工作。

三、混凝土拌制、运输量按半成品方计,现浇混凝土和预制构件工程量按成品方计。

四、定额材料栏中的混凝土、砂浆量为完成单位产品所需要的半成品量,已包括凿毛、干缩、施工损耗、运输损耗及接缝砂浆等。

半成品的单价根据混凝土、砂浆的设计要求,按附录Ⅱ中配合比计算。

定额材料栏中的水为仓面冲洗及混凝土养护用水。

五、本章定额按现场拌制混凝土制定。

使用预拌混凝土,按所在市建设部门发布的指导价格信息调整计算。

六、本章定额按混凝土中不埋放块石制定。

设计埋放块石时,定额不作调整。

七、混凝土中掺加防裂纤维,材料费用按设计计列,定额中人工、机械不作调整。

八、涵洞侧墙顶板定额适应于单孔净断面积 6.5m2以上的箱式涵洞,涵洞底板采用闸站底板定额。

九、箱式涵洞定额适用于每孔净断面积小于6.5m2的小型箱式涵洞。

箱式涵洞的底板、洞墙、顶板、胸墙、工作台采用本定额,护坦、消力池、岸墙、翼墙及工作桥采用其它定额。

十、小型涵闸桥定额适用于混凝土总量小于500m3的小型涵、闸、桥、渡槽。

十一、船闸廊道系指底板面以上廊道(含顶板)整个体积,其底板采用闸站底板定额。

十二、工程量计算。

1.混凝土工程量按设计实体体积计算,定额中已包括施工损耗。

2.闸站底板工程量包括齿槛。

3.闸墩、岸墙工程量包括闸门支座,扣除闸门门槽。

4.护坦、消力池工程量包括消力坎、齿槛及齿墩。

5.抽水站进水流道、水泵井、出水流道各部分混凝土工程量参照附图(一)计算。

6.船闸消能箱工程量参照附图(二)、(三)计算。

7.钢筋工程定额已包括弯钩、搭接、断头损耗量。

施工架立筋另行计列。

第六章模板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普通组合钢模板、普通平面木模板、复合木模板、承重模板(钢模板)、承重模板(复合木模板)、曲面木模板、抽水站流道(曲面体型模板)、门(键)槽模板、牛腿模板、矩形渡槽槽身模板、U形渡槽槽身模板、混凝土地模等共12节。

二、模板定额的主要工作内容已在各节注明。

模板定额的工作内容还包括:
1.木模板制作:板条锯断、刨光、裁口、骨架(或圆弧板带)锯断、刨光、板条骨架拼钉、板面刨光、修正。

2.木立柱、围檩制作:枋木锯断、刨平、打孔。

3.木桁(排)架制作:枋木锯断、凿榫、打孔、砍刨拼装、上螺栓、夹板。

4.钢架制作:型材下料、切割、打孔、组装、焊接。

5.预埋铁件制作:拉筋切断、弯曲、套扣、型材下料、切割、组装、焊接。

6.模板运输:模板、立柱、围檩及桁(排)架等自工地加工厂或存放场运输至安装工作面。

三、工程量计算。

1.模板定额计量单位“100m2”为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

模板工程量按混凝土与模板的接触面积计算,模板与混凝土接触面积以外的模板露明面积、搭接面积已包含在模板工程定额中。

2.底部工程模板还包括围檩、横撑、斜撑、地龙木和桩等所有安装、固定模板的材料。

3.墩、墙工程模板还包括对销螺栓、纵横围檩和围檩与施工脚手架之间的连接件。

4.悬空建筑物(如渡槽槽身)的模板,计算到支撑模板结构的承重梁(或枋木)为止,承重梁以下的支撑结构未包括在本定额内。

第七章堤岸防护及水土保持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塑料薄膜铺设,复合柔毡铺设,土工布铺设,土工膜铺设,石笼,抛石护岸及碎卵石垫层,沉排护岸,铰链沉排护岸,树枝石护岸,直播种草,护坡草皮铺种,植苗造林,分植造林,栽植柳、杞柳、紫穗槐腊条、苜蓿,栽植灌木,栽植乔木,栽植绿篱,栽植攀缘植物,花卉栽植,树木支撑,树干绑扎草绳等共计21节。

二、船上抛石施工的丁坝护岸、锁坝堵汊及水下筑坝工程,其枯水位以下的工程量(断面内实体积),根据抛石处的平均流速及水体清澈度等工况,定额中人工、材料按表7~1系数调整。

表7~1 船上抛石施工流速及水体清澈度调整系数
注:1.工况介于表列数值之间时,用插入法计算。

2.因淤泥或软泥增加的沉陷量,根据设计资料,相应增加工程数量。

四、长江干流河段、沿海岸段的砌石护岸工程,枯水期平均低潮位以下的砌石工程量,定额中人工按表7~2系数调整。

无挡潮闸控制的潮汐河段参照使用。

表7~2 潮汐河段枯水期平均低潮位以下的砌石工程调整系数
五、堤岸防护工程定额中不包括削坡、还土等土方工程。

六、堤岸防护工程定额已包括施工、验收检验的水下测量工作。

不包括施工前及验收后的水下测量、复测和汛期监测工作以及船舶、机具、人员的调迁。

七、船舶配置及组合与定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八、植物防护定额中已考虑了成活率的因素。

九、定额中苗木行间距为水平距离,面积为投影面积。

十、胸径指地面至树干 1.2m高处的直径,地径指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苗高指从地面起至梢顶的高度,“XX”年生指从繁殖起至刨苗的树龄。

十一、植苗造林以植苗株数为单位。

单位面积植苗株数可根据植苗行、间距进行换算。

一坑栽植多株树苗,定额中的树苗按实际量采用,人工和其它定额不作调整。

十二、未计价材料:植物保护中的草籽、草皮、乔木、插穗、种子、灌木、绿篱、攀缘植物、花苗等。

第八章零星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止水,伸缩缝、防水,爬梯、扶梯,护航装置,水尺,测压箱(管)、冒水孔等共6节。

二、止水定额中紫铜片材料用量按厚1.2mm、密度8.9g/cm3、损耗率5%制定。

三、伸缩缝定额中沥青夹油毛毡材料用量按每层沥青、油毛毡厚度均为1mm制定。

实际层数与定额不同时,每增加1层油毛毡,增加油毛毡105㎡;每增加1层沥青,增加沥青121㎏。

五、伸缩缝定额中沥青木板材料用量按厚度2cm制定。

实际厚度与定额不同时,调整板枋材用量。

六、钢塑软式透水管黄砂滤层的断面尺寸为200cm×50cm,如设计断面尺寸与定额不符时,调整黄砂用量。

七、钢板伸缩缝按成品计。

第九章临时工程
说明
一、本章包括围堰、道路路基、道路路面、低压输电及照明线路、给水管道、起重码头、水塔、临时汽车便桥、临时房屋、轻型井点、降压井、铁道铺拆、混凝土拌和站安装拆除等共13节。

二、地下连续墙为直线时,轨道长度按设计连续墙长度加18m计;有转角时,每一处转角另加16m计。

三、木便桥定额按桥面宽4.5m、跨度5m制定;贝雷架便桥定额按桥面宽4m制定。

四、袋装土围堰定额按全部袋装土制定。

纯土围堰按土方工程定额计算。

袋装土和纯土混合围堰,分别计算工程量并执行相应定额。

五、冲泥砂管袋围堰定额按水力冲挖Ⅱ类土制定。

六、围堰闭气冲填的土方工程量按取土量计算。

七、轻型井点降水定额以1套50根制定。

总根数不足1套按1套计算。

井点使用的计量单位为套天(24小时)。

八、降水井工程定额包括成井、洗井、封井等。

成井后的降压抽水另行计列。

九、简易砖房平房定额按水泥瓦屋面、人字木屋架、木门窗、6cmm厚C15混凝土地面、无天棚、内外墙为清水墙制定。

十、彩钢板房定额按地面为6cm厚C15混凝土地面,沿外墙四周浇30cm宽、10cm厚C15混凝土制定。

第十章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行驶胶轮车脚手架、行驶机动翻斗车脚手架2节。

二、脚手架定额主要工作内容已在各节注明。

脚手架定额的工作内容还包括整平、清基,安装底座、立杆、横杆、斜杆、剪刀杆,安装各种扣件,拆除、运输入库,钢管调直、油漆保养,扣件维修、更换螺丝等。

三、工程量计算。

1.底部内脚手架指直接架设在建筑面上的脚手架,按设计图的底部面积计算。

2.闸孔内脚手架根据设计图纸按孔计算,高度为闸墩高度,宽度为闸孔净宽,长度为底板顺水流方向长度但不大于底板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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