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模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子阅览室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用户的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电子阅览室是指为读者提供电脑和网络等设施,并提供数字图书、期刊、报纸、文献检索等电子资源的场所。
第三条电子阅览室的管理目标是确保阅览室内秩序良好、设施安全,并为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读环境和高效的服务。
第四条电子阅览室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者和工作人员。
第二章读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读者有权利在规定的开放时间内使用电子阅览室的设施和资源。
第六条读者有义务保持良好的秩序,不得在电子阅览室内扰乱他人的阅读和学习。
第七条读者应当妥善使用电子设备,不得恶意损坏设施和资源。
第八条读者有权利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有权获得及时回复。
第三章工作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第九条工作人员应当熟悉电子阅览室的规章制度,熟悉设施的使用方法,以便向读者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十条工作人员应当保证阅览室内的设施和资源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十一条工作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和形象,为读者提供专业、高效的服务。
第十二条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读者的个人信息和阅读记录。
第四章服务内容和方式
第十三条电子阅览室应当提供丰富的数字图书、期刊、报纸、文献检索等电子资源,满足读者的需求。
第十四条电子阅览室应当提供稳定的网络环境,保证读者正常访问网络资源。
第十五条电子阅览室应当提供阅览辅助设备,如打印机、复印机等,方便读者复制和打印资料。
第十六条电子阅览室应当提供充足的座位和合理的布局,确保读者的舒适阅读环境。
第五章开放时间和使用规定
第十七条电子阅览室的开放时间由图书馆或相关管理单位确定,并在阅览室内明示。
第十八条在开放时间内,读者可以自由进入和离开电子阅览室。
第十九条在高峰时间,若座位紧张,工作人员有权合理安排座位,保证资源的公平利用。
第二十条读者在使用电子设备时应遵守设备使用的规定,不得超时占用。
第六章设施和资源管理
第二十一条电子阅览室内的设施和资源由专门人员负责维护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读者在使用设施和资源时应当爱护、保管好,如有造成损坏或遗失的,应负责赔偿。
第二十三条读者不得擅自更改设备设置和软件配置,如有需要应事先与工作人员联系。
第七章违规行为处理
第二十四条对于恶意损坏设施和资源、扰乱秩序的读者,应予以警告、停止使用或终止使用权。
第二十五条对于盗窃、纵火、故意破坏等犯罪行为,应移交给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第二十六条对于泄露读者个人信息、滥用职权等行为,应根据情况进行纪律处分或依法追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制度由图书馆或相关管理单位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向使用者和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未涵盖的事项,参照图书馆或相关管理单位的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本管理制度中所称的相关管理单位包括但不限于图书馆、教育局、文化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