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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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年)
(草案)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背景 (2)
一、基本情况 (2)
二、主要成就和经验 (5)
三、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9)
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 (12)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15)
一、指导思想 (15)
二、基本原则 (15)
三、规划年限和目标任务 (17)
第三章建设标准和内容 (18)
一、建设标准 (18)
二、建设内容 (19)
第四章区域分布与建设任务 (24)
一、分区建设重点 (24)
二、建设任务 (28)
第五章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 (32)
一、投资估算 (32)
二、资金筹措 (32)
第六章效益分析 (34)
一、社会效益 (34)
二、经济效益 (34)
三、生态效益 (35)
第七章环境影响分析 (36)
一、对区域水资源平衡的影响分析 (36)
二、对防治水土流失的影响分析 (36)
三、农业投入品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37)
第八章保障措施 (38)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 (38)
二、建立协调机制,强化绩效考核 (38)
三、加强规划指导,做好衔接协调 (39)
四、加大投入力度,推进资金整合 (40)
五、严格项目管理,精心组织实施 (41)
六、注重机制创新,加强示范引导 (41)
七、加强建后管护,发挥持久效益 (43)
前言
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大举措。

我市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坚持以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为重点,以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及灌区节水灌溉项目等为抓手,全面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013年10月,国务院审定通过《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2014年6月,国家发布《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对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2014年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省国土资源厅、水利厅、农业委员会和农业资源开发局等部门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2010年编制的《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0-2020年)》进行了修订,编制形成《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0年)》。

按照省政府对省总体规划的批复和市政府要求,市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年)》。

规划到2020年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175.6万亩,更好地改善全市农田基础生产条件,为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第一章规划背景
一、基本情况
苏州市位于长江三角洲中部,地理位置在在北纬30度47分至32度零2分,东经119度55分至121度20分之间,北枕长江,西傍太湖,东与上海相邻,南与浙江省嘉兴、湖州两市相连,西北与无锡接壤。

苏州地处中国沿海经济开放区与长江经济发展带交汇处,有着独特的区位优势。

境内京沪高速铁路、沪宁铁路、沪宁和沿江高速公路贯穿东西,京杭大运河和苏嘉高速公路连接南北,位于长江下游南岸的苏州港是国家一类口岸。

全市地势平坦、水网密布,历史文化悠久、旅游资源丰富,江南水乡之名闻名遐迩,古典园林之美冠绝中西,是全国著名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

(一)土地资源
苏州全市总面积8488.4平方公里,占全省面积的8.27%,其中平原面积约4656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4.8%;丘陵面积为22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2.7%;水域面积为3609.4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2.5%。

土地面积中,张家港市772.4平方公里、常熟市1094.0平方公里、太仓市620.0平方公里、昆山市864.9平方公里、吴江区1092.9平方公里。

苏州地处太湖为中心的浅碟形平原的底部,地貌以平原为主,全市地势低平,一般高程为海拔3.5~5 米。

西部为低山丘陵与山间洼地相间,低山丘陵由构造剥蚀形成,标高
多在100~200米之间,其中,穹窿山高341.7米,南阳山高338.2米,西山岛缥缈峰高336.6米,为区内制高点,其相对高差可达300米左右。

该区段附近有灵岩山海拔标高182米、天平山201米、狮子山114.5米,均由花岗岩组成,岩性为火山喷发岩。

山间洼地由冲洪积与冲湖积物组成。

东部地区则为广阔的冲潮积平原,地势低洼,最低点低洼地在海拔2米以下。

多湖群、河塘分布,系典型的水网化平原。

土地资源以平原低洼地为主,资源自然性好,土层大都为淤泥质土和粘土、及沙壤土,土层深厚、土地肥沃,适宜耕种,素有“江南鱼米之乡”之美誉。

(二)气候资源
苏州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

苏州多年平均气温为16. 5℃,月平均气温以7、8月份为最高,分别为28.5℃和28℃,1、2月份为最低,仅为3.9℃和5.7℃。

无霜期平均长达233天。

常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786.9小时。

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140.9毫米,平均雨日数125.3天,5~9月为降水多发月份,初夏的梅雨季和盛夏秋初的台风季降雨量集中,年际降雨量变化较大,汛期易造成洪涝渍害。

(三)水资源
苏州市境内由西向东南地势略有倾斜,平原广阔,水源充沛,山丘点缀。

苏州市地处江南水网区,其水系属长江流
域太湖水系,是太湖洪水下泄归海的必经廊道,太湖是苏州供水的重要水源地。

境内地表水系极其发达,拥有各级河道2万多条,大小湖泊300多个,京杭运河贯通南北,望虞河、娄江、太浦河等连接东西,太湖、阳澄湖、昆承湖、淀山湖等镶嵌其间,被誉为“东方水城”。

全市水域面积为3609.4 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2.5%,淡水养殖面积超百万亩,水产资源非常丰富,出产长江白吉、刀鱼、太湖银鱼、白虾等30多种淡水鱼类。

太湖水域面积2250平方公里,总蓄水量90亿立方米(临界量),全湖平均水位2.12 米,湖水水深达3.33 米。

阳澄湖群主要有阳澄湖、澄湖、漕湖、金鸡湖等组成,湖底较平坦,除阳澄湖最大水深达9.5米外,其余均在2 米左右。

水位主要受大气降水和太湖排水影响,并受工程控制,常年水位2.8~3.0 米,其年变幅l米左右。

苏州市境内的河流、湖泊受上流来水,下游江海潮汐和人类活动的影响,水文情势比较复杂。

梅雨和台风是造成洪涝灾害的主要原因。

2014年全市入境水量196.8亿立方米。

其中太湖来水58.01亿立方米(其中太浦闸来水25.29亿立方米,大部分直接进入上海;望亭立交来水5.298亿立方米);沿江大小闸门抽引长江水量27.04亿立方米(其中八大闸抽引水21.83亿立方米,小闸引水5.207亿立方米);无锡入境水量44.25亿立方米(其中大运河来水17.42亿立方米);浙江来水量53.67亿立方米;区域供水厂境外(太湖、长江)
提水13.84亿立方米。

太湖来水、长江引水、无锡来水、浙江来水和境外提水分别占入境水量的29.5%、13.7%、22.5%、27.3%和7.0%。

丰富的过境水资源量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良好条件。

(四)土地利用情况及农业生产水平
全市农用地总面积450.22万亩,其中耕地保有量面积370.77万亩。

种植业以粮(水稻、小麦)油(油菜)生产为主,辅以蔬菜、果品等生产。

2014年,苏州市粮食总产110.46万吨,单产486.7公斤/亩,单产比全省平均高53.8公斤/亩;全市有效灌溉面积276.8万亩;节水灌溉面积168.7万亩;农业机械总动力163.28万千瓦,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
87.5%;陆地森林覆盖率29.4%;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65.5%。

二、主要成就和经验
(一)主要成就
2010年以来,整合各方面专项建设资金,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

通过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千亿斤粮食产能规划田间工程等项目实施,以“治水、改土、整田”为基本内容,综合运用工程、生物和技术措施,完善田间配套工程,加强灌排设施保障,农业的物质技术装备水平和土地产出率明显提高,全市有序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取得了显著成效。

1.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近年来,通过灌排骨干工程建
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提高了灌区灌溉保证率、灌溉水利用率、防洪除涝能力和降渍能力,全市改善有效灌溉、防洪、除涝面积各37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16万亩,显著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

在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各地围绕“四个百万亩”产业布局,依据当地农业资源特色和区域比较优势,按照“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规模开发”的原则,重点扶持优质粮油、特色蔬菜及其他优势农产品等特色主导产业,打造了一批设施完备,技术先进,产出高的现代农业园区,2014年现代农业园区面积达到95万亩。

3.加快了农民增收步伐。

坚持以构建和完善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为着力点,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根本目标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围绕优质粮油、高效园艺、优质果品、优质水产品等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通过改善生产条件,改良土壤,引进良种,推广新技术、新工艺等措施,有效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农田产出率,提高了农业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

4.改善了农田生态环境。

农田灌排工程项目的实施,提
高了防洪除涝能力和灌溉效率,减少水资源浪费,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有效改善。

农田林网项目的实施,提高了林网覆盖率,改善了土壤理化性状,增强了土壤保水、保肥、通气能力,有效控制了水土流失。

通过推广良种良法、节水灌溉,减少了农业生产投入品的使用,化学农药使用量较“十一五”期间降低了5个百分点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不断增加,农田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

(二)基本经验
1.科学规划,合理布局。

面对耕地后备资源紧缺和易地调剂补充耕地愈加困难的两难局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自身实际、深度挖掘潜力,用全局的观念、创新的思路来提高规划的预见性和前瞻性。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充分发挥各地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协调发展。

2.集中连片,规模开发。

坚持“集中投入、连片治理、规模开发”的治理模式,治理一片,见效一片,巩固一片。

在项目安排上,突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基地建设需要来安排建设内容,按照现代高效农业发展需要安排基础设施配套,解决主要制约因素,2014年全市新认定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8家,进一步扩大园区面积,新增现代农业园区面积1
3.5
万亩、累计95万亩。

推进园区发展产业、完善设施、配套服务、培育主体、要素流动、创新机制,提升园区档次。

此外,通过建设实施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2014年全市经验收确认的新增耕地达5540亩。

3.培育产业,提升效益。

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与高效农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培育壮大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

重视粮食生产,重点推进农机与农艺结合,推广优质高产良种和高产示范创建。

通过水稻补贴+农机补助+生态补偿等综合政策,苏州市粮食亩产量已连续十二年保持增长。

同时围绕产业发展和升级,推进产业化经营,积极推进收种机械化,调研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其他综合利用方式,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87.5%,位列全省第一。

其中,水稻种植机械化水平95.5%、机收率100%,秸秆机械化还田率70%以上。

4.多元投入,综合治理。

在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中,以开发项目为抓手,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过多渠道投入、多内容建设、全方位服务农业的,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目标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主要建设路、桥、涵、泵、渠、林、晒场、仓库等基础设施。

2006-2014年,全市共承建项目67个,总投入6.2亿元,全部规划为粮油和蔬菜,建设面积达到71.2万亩。

此外,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向全社会进行招商引资,
如昆山市的张大千农业园区建设、张家港市的凤凰生态农业园建设等,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5.部门协同,规范管理。

苏州市农委、国土局、水利局等职能部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多渠道增加投入,合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如在苏州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中,市农委与国土局负责道路与土地平整;市水利局则主要负责灌溉站、渠道等水利设施建设。

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坚持改革创新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保证项目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使资金和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有章可循,确保资金规范分配、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

6.尊重意愿,依靠群众。

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为农民谋利益,兼顾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促进农民增收两个目标。

以“农民要办”为前提,安排项目、组织建设,保证农民在项目建设中的参与权、受益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农民积极性。

三、有利条件和制约因素
(一)有利条件
1.宏观决策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战略部署,2015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统筹实施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

随着《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江苏省高标准农
田建设总体规划》的先后出台,以及《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规划》、《苏州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一体化规划》等,进一步为苏州市高标准农田的规划建设工作提供重要依据。

另外,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的颁布实施,也为苏州市贯彻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战略部署提供了技术支持。

2.经济繁荣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苏州市作为长三角区域中心城市和苏锡常都市圈核心城市,地理位置优越、水陆交通运输便捷,为苏州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农业建设提供了重要支撑。

2014年,苏州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8万亿元,比上年增长8.3%,地方公共财政收入达到1444亿元,比上年增长8.5%,雄厚的经济基础也为苏州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

3.现代农业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重要基础。

随着产业形态不断优化和农业发展方式转变,苏州市现代农业发展初具格局,农业产业结构更趋合理,农业现代化综合指数已连续数年位居全省首位,农业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均显著提升。

“四个百万亩”的农业空间布局、不断创新的农业发展载体、经营机制和支持保护制度均为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奠定坚实基础。

4.自然资源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良好环境。

苏州市属北亚热带北缘,季风气候过渡类型,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适宜,日照充足、无霜期长,是名副其实的“鱼米之乡”。

高标准农田规划区水土资源丰富、建设所需物资来源广泛、劳动力充足、交通便捷、用电方便、灌溉水取自太湖水或长江水,水质有保证,排水有出路,发展潜力巨大。

(二)制约因素
1.上级扶持政策面临调整。

近年来,苏州市的开发项目建设从资金投入保障、监管实施、成效发挥等方面比较稳定,对推进苏州高标准农田建设起到了领跑和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随着苏南地区项目载体的减少和国家、省开发政策的调整,苏南地区承建的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将逐步减少。

特别是2014年按照“加强苏北、突出苏中、兼顾苏南”的扶持政策,省农业资源开发局重点加大了对苏北、苏中的扶持力度,将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向“六大帮扶片区”及黄河故道沿线地区倾斜。

未来受政策因素影响,苏南地区土地治理项目将逐渐减少。

2.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难度不断增加。

苏州是典型的农业资源约束性地区,新世纪以来农业生产空间受到较大压缩,人地矛盾问题突出。

近年来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项目区大多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开发难度相对较低,但随着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进一步推进,项目载体不多,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的地块已相当缺乏,必须对一些基础条件相对较弱的区域进行开发,建设的难度逐渐增加。

3.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资标准偏低。

早期投建的一些农
田灌排设施标准较低、配套不够,老化失修,水资源利用率不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差,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存在差距。

随着物价的上涨和农村劳动力价格的不断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本不断上升。

尽管国家及省级政府逐步提高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投资标准,但与苏州市高标准农田规划建设的实际需要仍存在较大差距。

4.高标准农田项目工程建后管护不到位。

在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中,存在田间工程设施产权还不清晰,高标准农田信息管理系统还不健全,建后管护责任和措施还没到位,工程建后管护的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管护资金不落实等普遍问题,影响高标准农田建设效益的持续发挥。

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必要性
(一)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的具体举措。

江苏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江苏省高标准建设标准(试行)》,并发布了《江苏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2014—2020年)》,对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及省、市、县(市、区)各级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指标进行了全面部署,指导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苏州市对照标准,结合本地实际,高起点、高质量地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对整体推进苏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十分必要。

(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升农田基础设施水平,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近几年,苏州市大力
推进以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主要目标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城乡一体化建设发展的需要,将有力保障了农业生产,巩固了“四个百万亩”产业基础,促进了现代农业的发展。

但部分地区的农田基础设施水平仍不高,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

所以,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农田基础设施水平的必要保障,也为苏州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提升农业科技应用水平的基本前提。

发展现代农业需要以现代科技、现代物质装备为支撑,推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不同形式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善农田基本条件,有助于推进农业生产机械化、经营规模化,促进农业科技的推广应用,提高农业科技的应用水平。

(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

2014年苏州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6万元,同比增长10%。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一方面可为苏州农业生产的省工、省水、省肥、增产创造基础条件,提高农业的比较效益,促进农民增收;另一方面有利于苏州市建设高水平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进一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同时,可有效拉
动机械、建材、建筑和运输等行业发展,增加农民就业机会,提高收入水平。

第二章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国家、省关于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速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着力加大资金投入,规范建设标准,明确建设重点,创新项目管理,提升质量效益,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显著提高农业物质装备和技术水平、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抗灾减灾能力,为推动现代农业建设迈上新台阶,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以基本农田保护区为主、以粮食、蔬菜产区为主,科学布局项目重点区域,明确重点工程、实施步骤。

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统筹兼顾流域治理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优化全市高标准农田总体布局。

(二)连片优先,综合治理。

统筹兼顾自然条件、基本
农田分布和农产品基地建设需要,结合土地流转和现代农业园建设发展的实际,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农田连片规模,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连片开发、整体推进。

统筹运用水利、农业、林业和科技等措施,实行同步投入、综合治理,形成合力,提高整体建设水平。

(三)政府主导,多元投入。

在继续加大政府投入、加强支农涉农资金统筹的同时,依托各类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充分发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作用。

尊重农民意愿,调动农民积极性,形成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强大合力。

(四)节约资源,保护生态。

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资源节约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减少水土流失,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发挥农田在生产、生态、景观方面的综合功能,实现农业集约化生产与生态化建设的有机协调。

(五)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贯彻《苏州市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化灌区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保障灌区改造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鼓励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内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农业服务体系,通过机制创新,促进高标准农田生产效益的释放和生产效率的提高。

(六)建管并重,良性运行。

建立健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项目决策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确保资金分配规范、运转安全、有效使用。

健全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采取以奖代补等有效手段,落实农田基础设施工程的管护主体和责任,强化检查督导、监测评价,确保高标准农田持久达标、发挥效用。

三、规划年限和目标任务
本规划起止年限为2015~2020年,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175.60万亩。

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培育与扶持,亩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000公斤以上,农民人均收入增加300元以上,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8以上,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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