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考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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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考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劳动仲裁考勤管理工作,规范员工工作行为,保障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劳动仲裁部门全体在岗员工,包括合同制员工、试用员工及临时员工。
三、工作时间
1. 标准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上午:09:00 - 12:00
下午:13:00 - 18:00
2.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对员工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并提前通知员工。
3. 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到岗工作,不得迟到、早退。
4.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公休日及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享有休息权利。
5. 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时,应按照公司加班管理制度执行,并享受相应的加班待遇。
四、考勤制度
1、每日签到制度
(1)员工每日需通过公司指定的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指纹识别、刷脸识别、IC卡等。
(2)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如有信息变更,需及时通知考勤管理员进行更新。
(3)员工签到时应严格遵守签到秩序,不得代签、请人代签或使用他人身份信息签到。
2、签到次数和时间
(1)员工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班签到和下班签到。
(2)上班签到时间为上午08:50至09:10,下班签到时间为下午18:00至18:20。
(3)签到有效时间范围内,员工应按时完成签到,超出规定时间视为迟到或早退。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
(1)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并在返回公司后补签。
(2)因公外出未签到时,员工应提供相应的工作证明,如外出公函、客户拜访记录等。
(3)考勤管理员应对因公外出未签到情况进行核实,并做好记录。
4、忘记签到处理
(1)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需在当日内向上级主管报告,并说明情况。
(2)考勤管理员可根据员工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同事证明、工作记录等)进行核实,并在考勤记录中注明。
(3)连续或累计忘记签到超过三次的,将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
(1)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修订考勤管理制度,并对全体员工进行培训和解释。
(2)考勤管理员负责日常考勤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包括考勤数据统计、异常情况处理等。
(3)部门主管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上报考勤异常情况。
(4)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如有疑问或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或考勤管理员提出。
五、请假制度
1、请假申请和审批
(1)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直接上级主管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并明确请假原因、起始日期和预计结束日期。
(2)请假申请需经上级主管审批同意后,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请假申请应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如病假需提供医疗证明,事假需说明具体情况,婚假、丧假、产假等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请假申请原则上应提前至少三个工作日提交,紧急情况除外。
2、请假审批权限
(1)请假1天以内(含1天)的,由直接上级主管审批。
(2)请假2天至3天(含3天)的,由直接上级主管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3)请假4天以上(含4天)的,需由直接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门共同审批。
3、请假销假要求
(1)员工请假结束后,应在返回工作岗位当日办理销假手续,向直接上级主管报告并确认销假。
(2)如请假期间发生变化,需及时通知直接上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门,并按照实际情况调整请假申请。
(3)请假未按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并计入个人考勤记录。
(4)员工请假期间,应确保工作交接顺利进行,防止影响部门正常工作秩序。
六、休假制度
1、假期种类和申请流程
(1)假期种类包括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陪产假及公众假期等。
(2)员工申请各类假期,均需按照本制度第五条“请假制度”中的规定提交书面申请,并经相应审批权限的人员审批同意。
(3)休假申请流程:员工提交申请 → 直接上级审批 → 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 员工确认。
2、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规定
(1)病假:员工因病需要休息,需提供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病假,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2)事假:员工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需提前申请,事假期间不享有工资待遇。
(3)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并提供结婚证书复印件。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国家规定的丧假,并提供相应证明。
(5)产假:女性员工生育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产假期间工资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执行。
3、年假规定
(1)员工年假天数按照国家规定及公司相关政策执行。
(2)员工申请年假,需提前一个月向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休假。
(3)年假期间工资按照公司规定发放。
4、产假、陪产假规定
(1)产假:女性员工享受产假,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政策确定产假天数。
(2)陪产假:男性员工配偶生育可享受陪产假,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政策确定陪产假天数。
5、公众假期安排
(1)公司按照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公众假期,并在假期前通知全体员工。
(2)公众假期期间,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值班,确保公司业务正常运作。
(3)员工在公众假期期间的工作安排,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七、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1、迟到、旷工定义和处理
(1)迟到:员工未在规定上班时间前到岗,即为迟到。
迟到超过15分钟视为旷工半日。
(2)旷工:员工未经请假审批,未到岗工作或迟到超过规定时间,视为旷工。
(3)处理:迟到每次需在当日内向上级主管说明原因,并记录在案。
累计迟到次数达到一定标准,将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未请假或伪造记录处理
(1)未请假:员工未按照规定程序请假而缺勤,视为旷工。
(2)伪造记录:员工不得伪造、篡改考勤记录,一经发现,将视为严重违反公司规定。
(3)处理:对于未请假或伪造记录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降职、降薪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旷工工资扣除和辞退规定
(1)旷工工资扣除:旷工期间,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公司规定扣除相应工资。
(2)辞退规定:累计旷工达到一定天数,或在一年内累计受到多次警告、记过处罚的,公司将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4、未签到处理
(1)员工未按时签到,需在当日内向上级主管报告,并说明原因。
(2)未签到且未及时报告的,视为旷工处理。
八、其他
1、各级主管考勤执行要求
(1)各级主管应严格执行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对所辖员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2)各级主管需定期审查考勤记录,确保考勤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不遵守规定或隐瞒事项的处理
(1)员工不遵守考勤管理制度,或故意隐瞒、谎报考勤情况的,将按照公司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2)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