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与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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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与评价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xx基建项目工程的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安全、健康与环保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引用文件:
国电电源[2002]49号《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电监安全[2007]38号《电力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DL5009-200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国电电源[2002]896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导则》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三条安全检查分为:日常安全巡检、周安全检查、月度安全检查、季度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安全专项检查、节假日安全检查、春秋季安全大检查等。

第四条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内容
(一)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是指结合阶段性、季节性安全工作重点,实施安全、消防、交通、机械、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安全文明施工和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阶段等的检查。

(二)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是指结合阶段性、季节性安全工作重点,主要针对以下项目但不限于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1、临时用电。

2、脚手架。

3、安全防护设施。

4、特种设备、施工机械、工器具。

5、高处临时吊挂物。

6、消防安全。

7、交通安全。

8、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

9、防汛。

10、生活区。

11、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

12、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13、频发问题治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一)各参建单位按附录A“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评价汇总表”内容并结合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以及阶段性、季节性安全工作重点,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文明施工副经理带队,每月组织2次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并做好记录。

基本流程及要求:
1、检查策划: 确定参加人员(包括分组)、日期、集合地点、检查内容、检查区域,发布检查通知。

2、检查实施: 按照确定的检查内容及范围实施(分组)检查,作到内容齐全、范围全面、针对性强。

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将检查记录、现场拍照进行汇总、归纳,并在检查完成后的当天对发生问题或隐患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按编码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所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应对发生问题或隐患的地点、人物、状态及整改完成时间等,逐项(条)描述清楚,做到可追溯。

3、整改及反馈:各部门、各专业负责人接到“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立即按整改通知单的要求,安排责任单位实施整改。

责任单位整改完成后,其各部门、专业负责人或专业管理人员应逐项(条)实地检查合格后,按编码填写“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且做到逐项(条)描述清楚、可追溯,并将“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按整改完成时间,送交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

4、整改反馈的复查验证: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人接到“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后,立即亲自或安排专职安监人员,按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与接到的“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核准,并做到逐项(条)实地复查验证,描述清楚、可追溯。

必要时,应与各部门、专业负责人或专业管理人员,共同实施实地复查验证,确保项目部领导带队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实效性。

5、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人在当天或第二天,应编制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纪要,经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文明施工副经理审批后发布。

(二)各专业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1、项目部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人,每月组织2次对本专业系统的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状态的检查,并在每月第2次检查时,进行本专业和作业单位安全文明施工分目标、指标实现情况的盘点,发现问题或偏差及时安排整改,且作好相关记录。

2、项目部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每季度本专业或项目部领导带队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进行数据统计、分析与安全文明施工分目标、指标实现情况的评价,并作好相关记录。

对分析出的频发、典型问题、隐患,应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保证措施,且加强专业管理层和作业层职责的落实及过程控制的改进,以保证本专业和作业单位本年度的各季度安全文明施工分目标、指标的实现。

3、项目部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将每季度本专业或项目部领导带队检查出的问题或隐患进行的数据统计、分析与安全文明施工分目标、指标实现情况的评价记录,报送(可通过MIS系统)到本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确保各参建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指标实现情况和动态管理绩效的信息畅通、运作有效。

(三)项目部作业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1、作业单位负责人每周组织1次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人员习惯性违章、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安全大检查,并做好记录。

2、作业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1次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指标实现情况的盘点、检查,并做好记录。

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查出的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做到闭环管理。

每月对重复性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制定出有效控制措施。

(四)作业班组(施工队)安全日活动及班前站班会
1、作业班组(施工队)长每周组织1次2小时的安全日活动。

工程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应结合每周施工计划和作业中的危险因素,对全体施工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交底。

2、作业班组(施工队)长每天进行“三交、三查”站班会的同时,应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人员习惯性违章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

3、“三交、三查”站班会的“三交”是指:交任务、交技术、交安全;“三查”是指: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鞋和查衣着、查精神状态。

(五)施工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1、施工单位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人每月组织1次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检查,进入施工高峰期限或必要时,应增加到每周进行1次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2、每季度将各项检查的问题或隐患收集汇总,进行数据统计和分类分析。

对存在的典型隐患、频发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或建议。

3、按项目的总体安排策划实施好每年的“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6月份),对突出的、频发的问题或重大危险因素提前做出辩识、评价和预控,必要时实施专项检查治理。

4、安全监察部门依据施工单位每月的施工计划制定每周的日常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计划,并将监察职责、范围、内容落实到专职安全员,每位专职安全员在实施日常安全监察时,应填写安全监察日志。

5、在安全监察部门各种检查中发现违章行为和评价结果不达标的部门或责任单位,按照安全奖惩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教育。

对存在的影响人身和设备安全的重大危险隐患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对责任单位的考核。

6、施工单位安全监察部门,每月将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报送项目安全健康部和监理单位。

第六条项目及监理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一)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频次与要求
1、项目对照附录B“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评分表”内容,每月进行一次由项目副主任(分管基建)主持,安全健康部牵头组织,项目相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并做好记录。

2、监理单位对照附录C“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评分表”内容,每月进行一次由总监理工程师头主持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并做好记录。

3、每月进行一次由项目主任或项目副主任(分管基建)主持、监理单位负责组织策划、项目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参建单位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同时,安全健康部根据附录B、附录C、附录D检查内容,按照附录A“工程建设项目安全健康环境检查评价汇总表”要求,统计汇总项目、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安全健康环境检查得分,报项目副主任(分管基建)审批、归档。

4、每周进行一次由安全健康部负责人主持、安全副总监或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策划、各参建单位安监部门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的专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由监理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对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复查、验证,做到闭环管理。

第七条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评价
(一)每月安全检查评价
1、每月由项目副主任(分管基建)主持、监理单位总监组织、项目安全健康部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各参建单位安监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总结和评价。

2、监理单位根据各种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的记录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做出评价报告,以此作为对施工单位管理绩效的评价依据。

(二)每季度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综合评价
1、每季度由监理单位对各参建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总结和评价,做出综合评价报告,经安全健康部负责人审核,提出书面奖、惩意见,报送项目领导审批。

施工单位按附录C 考评得分超过400分的给予奖励,低于400分的给予惩罚。

监理单位按附录B考评得分超过80分的给予奖励,低于80分的给予惩罚。

2、每季度由安全健康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综合总结评价会议,会议由项目主任或项目副主任(分管基建)主持、项目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参建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加。

会议应结合项目季度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情况,对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综合评比。

3、每季度的安委会会议应将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评比情况作为一项议程进行总结,为整体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绩效的持续改进和提升作出决策。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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