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淮南监管分局关于王飞任职资格的批复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银保监会淮南监管分局关于王飞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淮南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1.04
•【字号】淮南银保监复〔2020〕104号
•【施行日期】2020.1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其他金融机构监管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淮南监管分局关于王飞任职资格的批复
淮南银保监复〔2020〕104号
人保财险安徽省分公司:
《关于王飞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皖人保财险发〔2020〕381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0年第2号颁布,根据保监会令2018年第4号修订)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王飞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获得核准任职资格后超过2个月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