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巡视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尾矿库巡察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落实工安生产责任,确保尾矿库巡察工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稳定和可连续发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尾矿库巡察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部人员,包含管理人员、巡察工人员等。
全部人员在尾矿库巡察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第三条
尾矿库巡察工安全生产工作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以安全和环境保护为首要原则,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资产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可连续发展。
第二章巡察工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
尾矿库巡察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由企业管理层向巡察工安全生产责任人明确,并予以书面下达。
巡察工安全生产责任人为尾矿库巡察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者和责任主体,应确保整个工作过程的安全、顺利进行。
巡察工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具备肯定的工安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五条
巡察工安全生产责任人在工作中要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订立尾矿库巡察工作的安全生产计划,并经企业管理
层批准后实施;
2.布置巡察工人员进行必需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工
安知识和技能;
3.搭建和完善巡察工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措
施的落实;
4.协调相关部门和人员,解决巡察工作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5.定期检查巡察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和矫正安
全隐患;
6.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确保巡察工作的正常
进行;
7.编制和保管巡察工安全生产档案,做好相关记录和报表。
第六条
巡察工人员应严守岗位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巡察工
作的安全、高效进行。
巡察工人员要做到以下要求:
1.接受必需的安全培训,具备相关工安知识和技能;
2.遵守国家和企业的工安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和保管劳动防
护用品;
3.遵从巡察工作程序和要求,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4.发现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刻报告并采取措施加以处理;
5.参加工作沟通和培训,提升工作本领和安全意识;
6.遵守巡察工作的保密要求,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
第七条
为确保尾矿库巡察工作的安全生产,企业应订立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巡察工作前需进行现场安全情况排查,做好安全隐患整改;
2.配备必需的工安设施和防护用品,确保巡察工人员的生命
安全;
3.对涉及到环境和安全的设备、机械、工具进行定期检修和
维护;
4.依照相关规定,订立应急预案,掌握应急救援技能;
5.定期组织巡察工作的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
的本领;
6.供应必需的防护措施和培训,防止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
生;
7.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对巡察工作中的安全生产情况进
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尾矿库巡察工作中的安全措施应具体细化,依据实际情况可以进行
适度调整和增补。
具体的安全措施由巡察工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订立
和落实,并在巡察工作中监督执行。
第四章安全奖惩制度
第九条
为激励巡察工人员乐观参加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履行责任,建立健
全安全奖惩制度如下:
1.对巡察工作中发现并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予以肯定的嘉
奖;
2.对巡察工作中存在疏漏、失职等安全责任问题的人员,予
以相应的惩罚;
3.对在安全生产培训中发挥突出作用的人员,予以荣誉和嘉
奖;
4.对重点安全事故或事故隐患责任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
以严厉处理;
5.对巡察工作中取得的突出安全生产成绩,进行表扬和记录。
第十条
企业应当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巡察工作中发生的安全
事故进行立案和调查,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报告。
第十一条
巡察工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定期对巡察工人员进行安全生财产绩评估,并依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依据工作需要和法律法规变动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规章制度经企业管理层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涉及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企业管理层全部,并在内部广泛宣传和执行。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释本规章制度。
第十五条
对于未尽事宜或误会之处,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增补或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