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换领许可证告知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换领许可证告知书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即将届满。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
有效期满后,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甲种证应再提前三个月),经审查合格后换领新证。
《江苏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重新申领的,发证机关应当依法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一、经营单位申请换领经营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一式2份及电子版1份);
2、经营单位申请材料电子版本光盘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核准通知(复制件);
4、经辖市(区)备案的具有法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5、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制件);
6、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证明(复制件);
7、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指保管人员、销售人员等)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按照《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的要求,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再培训,经安监部门考核合格并加盖公章,所持培训证书方为有效。
)(复制件);
8、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9、安全管理制度清单,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清单(加盖公章);
10、没有也不租赁储存设施的批发企业需提交加盖本单位公章(预核准的经营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确认)的承诺书;
11、如是委托办理的需提交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
12、换证企业提交原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13、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的证明文件、资料。
经营成品油的,还应提交由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零售(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批准文件(复制件);
经营剧毒化学品的,还应提交剧毒化学品储存场所在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
安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制件);
经营监控化学品的,还应出具省级以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制件);
经营单位对其提供文件、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二、有关法律责任
安监部门对逾期不领证、逾期不换证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其中逾期不换证的期限应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四条未经依法批准,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予以关闭,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者未经工商登记注册,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非法经营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1、常州市安监局行政服务中心窗口:86900317
常州市安监局危化处:85683117
2、各辖市(区)安监局相关科室电话:
金坛市安监局:88219811
溧阳市安监局:87037605
武进区安监局:86310360
新北区安监局:85127671
天宁区安监局:86641622
钟楼区安监局:88890538
戚墅堰区安监局:89863312
3、常州地区安评机构:
常州市天成安全评价有限公司:86609897
常州市安平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86684822
4、举报电话:85683114、85683110。
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O一O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