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调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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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调研工作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林业局
•【公布日期】2011.05.18
•【字号】冀林公字[2011]26号
•【施行日期】2011.05.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河北省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调研工作的通知
(冀林公字〔2011〕26号)
各设区市林业局、省局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了解《关于我省实行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林人字[2004]89号)落实情况,剖析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快推动我省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上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调研。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时间
6月1日至10月30日
二、调研内容
1.林业行政综合执法的现状,包括机构组建方式、机构配置情况、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建设、执法队伍与基层业务部门的配合情况、执法装备情况、执法情况等;
2.开展林业行政综合执法的典型经验做法;
3.开展林业行政综合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4.推动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建议。
三、调研方式
采取书面材料与实地调研相结合。
请各设区市林业局、省局直属有关单位于8月31日前将调研报告(《关于我省实行林业行政综合执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有关建议)报省局综合执法监察处。
9月至10月,我局将针对各地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开展情况,对重点问题进行实地调研。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省局直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指派专人负责。
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细致的原则做好此次调研工作,确保调研活动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2. 深入基层,突出重点。
各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省局直属有关单位要深入基层、深入执法人员,尽可能多地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调研情况的真实性。
要将调研工作与破解难题、集中攻坚活动紧密结合,积极探索和总结新做法、新经验,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增强调研的针对性、时效性。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林业局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处徐安民马波
电话:*************
邮箱:189****************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