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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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4.02
•【字号】厦府[2013]104号
•【施行日期】2013.04.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
治政府工作要点的通知
(厦府〔2013〕10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厦门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3年4月2日厦门市2013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要点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省、市实施意见,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制定本要点。

一、加强行政决策制度建设。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
决策实施后评估制度、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纠错制度。

市、区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

要继续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区政府、政府各部门年内都要选择1至2件重大行政决策开展实施情况后评价,依法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和完善立法工作。

结合十八大精神和“综改方案”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民生议题,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2013年市政府立法计划,重点加强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气象灾害防御、大型活动安全管理、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等方面的立法,并注重法规、规章的立、改、废和立法后评估工作。

切实提高政府立法水平,不断完善专家学者、实际工作者和立法工作者三结合的立法模式,优化“厦门市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继续推行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制度,逐步扩大制度廉洁性评估试点。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行审批服务全程代理制,扩大网上审批范围,实现审批事项总数再减少20%,审批时限压缩在原定时限40%以内,增加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事项数量。

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程序的配套制度建设,深化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建立和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

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加快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建立行政执法数字平台,实现执法资源共享。

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市政府2013年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严格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创新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方式,开发建设行政执法人员证件智能化管理系统。

加强重大行政处理决定备案审查、委托执法备案审查等制度的实施,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加强对行政权力运
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区政府要定期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性检查并通报。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

加强对贯彻执行《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特别是防范出现设定或者变相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分以及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或者影响其合法权益等违法现象。

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公布清理结果。

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网络信息平台建设,尽快实现审查工作电子化,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公开透明度和效率。

五、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复议审理和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按照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三统一”的运行机制和一个窗口对外、一支队伍办案、一个机关决定的模式,加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

总结和完善我市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经验,针对试点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机制创新,提高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进一步引导行政相对人向市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和解决争议,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成效。

充分发挥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行政调解功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人和。

加强和完善行政复议审理工作制度建设,重点针对审理听证制度、简易程序等程序制度建设,适时出台相关规定,提升行政复议规范化水平。

加强行政应诉工作,努力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认真落实全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对本级政府或本部门年度首件或群体性案件、重大复杂等行政诉讼案件,政府行政首长或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主动出庭应诉。

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深入推进平安厦门建设,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警
和应急处置机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地市“三连冠”。

推进安全社区创建,提升社会安全管理水平。

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建立完善党政主导、政府负责、第三方参与的调解工作机制。

落实市、区政府定期剖析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上访典型案件,每季度报上一级行政机关备案工作要求。

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对接机制。

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重视舆情疏导,发挥公共媒体通达社情民意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

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大力推动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标投标、生产安全、征地拆迁等八个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加强和完善电子政务建设,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开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综合管理系统。

八、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加大贯彻落实《厦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考核办法》工作力度,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通过创建活动切实提升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根据创建工作考核结果,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绩突出的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由市政府授予“依法行政示范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

九、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强化依法行政知识特别是有关行政程序规定的学习教育,建立和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局(委、办)务会议学法制度,落实市、区政府年内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研讨班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加强对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的检查考核,对拟任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按照规定开展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相关法律知
识测试,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十、强化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

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责任,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或任务分解方案。

落实推进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2013年12月底前,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要向市政府和市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情况的绩效考核,同时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市直各部门绩效评估体系。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强化工作监督和问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好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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