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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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
工作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连政办发[2018]41号
【发布部门】连云港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20
【实施日期】2018.03.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连云港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连政办发〔2018〕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7〕131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实施意见》(连发〔2017〕10号)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和更高层次创业,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协同共进
(一)促进经济增长与扩大就业联动。

稳增长的主要目的是保就业,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区间调控的下限,增强经济发展对就业拉动能力。

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
担、制度性交易成本、用能成本、物流成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振兴实体经济,促进就业稳定。

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投资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衔接,制定重大政策时综合评价对就业岗位、就业环境、失业风险等带来的影响。

完善公共投入和重大项目拉动就业评估制度,在开展政府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认证时,把就业岗位增加作为重要内容,明确吸纳就业的具体要求、数量及岗位安排,促进经济发展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

(二)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与就业转型协同。

推进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涉农项目就业空间。

围绕“一带一路”建设、“互联网+”等重大战略,立足区位优势,优化产业布局,坚定不移地推进产业强市,加快发展以大石化为龙头的现代新型临港工业,培育壮大新医药、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现代物流、旅游休闲、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特色+生态”现代农业,努力打造彰显连云港特色优势的现代产业体系。

推进传统产业绿色改造,促进产业升级与就业转型协同推进,引导劳动者面向重点地区、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要区域就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

落实小微企业降税减负等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政策。

着力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搭建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为劳动者提供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

加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向小微企业开放力度,为小微企业产品研发、试制提供支持。

鼓励龙头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向小微企业转移科技成果,开放共享闲置专利,免费提供知识产权基础数据,促进小微企业协同创新。

(四)积极稳定就业,防控失业风险。

密切关注经济运行和就业形势变化,加强全市就业失业动态监测体系建设,根据就业失业重点指标、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宏观经济运行等变化,及早发现异常情况和潜在风险,制定应对规模性失业风险预案。

逐步将失业
保险金标准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政策,积极探索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努力保持就业局势总体稳定。

加大经济薄弱地区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全面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对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涉及企业和职工多的地区实施专项就业援助。

二、积极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培育就业新的增长点
(五)支持新兴业态发展。

以新一代信息和网络技术为支撑,加强技术集成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分享经济等创新发展。

改进新兴业态准入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将鼓励创业创新发展的优惠政策向新兴业态企业全面开放,符合条件的新兴业态企业均可享受相关财政、信贷等优惠政策。

完善政府定点采购制度,推动政府部门带头购买新兴业态企业的产品和服务。

在符合相关规划的前提下,利用现有房屋和土地兴办文化创意、科研、养老服务、房屋租赁、工业旅游、众创空间、现代服务业、“互联网+”等新业态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满后需按新用途办理用地手续,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划拨方式供地。

(六)完善新就业形态用工和社保制度。

支持劳动者通过新兴业态实现多元化就业,从业者与新兴业态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依法为其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吸纳就业扶持政策。

其他从业者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养老、医疗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探索适应灵活就业人员的失业、工伤保险保障方式,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灵活就业、自主创业扶持政策。

改进经办服务方式,加快建设“网上社保”,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及转移接续提供便利。

落实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为跨地区就业的缴存职工提供异地转移接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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