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经委关于下达杭州市二00七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杭州市经委关于下达杭州市二00七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
划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杭经资源[2007]181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7.06.06
【实施日期】2007.06.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经委关于下达杭州市二00七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的通知
(杭经资源〔2007〕181号)
杭州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各县(市)、区经贸局(经发局、发改经济局)、环保局(分局),杭州经济开发区经发局、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全国节能减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我市推广清洁生产工作的力度,以节能减排为重点,提高清洁生产审核质量,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积极引进循环经济的理念和技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现将杭州市2007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附后)下达给你们,请按计划和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结合各企业单位节能减排工作目标,组织落实好计划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严格把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质量,认真做好监督、指导和服务工作,争取在11月底前完成清洁生产企业审核评估工作。
二、各区、县(市)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咨询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审核机构”)的监督、指导,并要求审核机构提高咨询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各审核机构要紧紧围绕企业单位“节能减排”的工作目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控制污染,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减少污染物排放。
审核机构在审核过程中,要对企业的能耗、污染等有关问题审核到位,措施到位,方案齐全,效果明显。
审核机构需进一步加强技术力量,组织或邀请必要的行业、能源、环保专家及具备较高企业管理经验、掌握最新技术、懂得审核程序的审核人员参与审核,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审核质量。
三、各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认真落实计划,配合审核部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完成审核任务。
清洁生产审核有利于企业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有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企业主要领导应积极参与和协调企业的研发、生产、技术、设备、环境保护、供应、质量、财务等部门的审核,使其达到预期目的,取得明显效果。
四、根据《生态市建设市长目标责任书》和2007年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要求,市经委将对各区、县(市)主管部门清洁生产的审核工作进行考核,请各单位及时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总结上报杭州市经委。
五、积极鼓励本计划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开展清洁生产审核,通过审核评估验收的,享受计划企业同等政策。
附件:杭州市2007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表
二○○七年六月六日
附件
杭州市2007年度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计划表杭州市总计:20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