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贸促会2017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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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贸促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娄底市贸促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娄底市贸促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娄底市贸促会综合执法支队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娄底市贸促会单位概况
一、娄底市贸促会主要工作职责
1、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外经贸和外事工作的方针及工作部署,开展同世界各国及港澳台地区经济贸易界、商会协会、贸促机构和其他经济团体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的联络工作;发展与友好城市间的经贸往来与合作;与国外相应组织签订有关经贸技术交流、合作协议、协定,并参加相关活动。
2、邀请和接待国内外经贸界人士和代表团来访;组织经济贸易代表团赴境外访问与考察;协助市人民政府组织经贸洽谈、招商引资及其他形式的促进经贸交流与合作活动。
3、开展国内外经济贸易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发布工作,建立国内外的经贸信息网络;向国内外有关企业和机构介绍经济技术合作、劳务合作对象,提供贸易机会、信息咨询及国内外公司、企业的资信调查服务;举办对外经贸宣传活动。
4、协调管理全市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会的归口受理、报批工作;根据人民政府授权,审批和管理来娄举办的国际经贸展览、博览会;根据娄底市对外经贸工作的需要,拟定年度出国办展和参展计
划;发展和各国、各地区的展(博)览组织的联系;组织娄底市企业、团体在境内外举办经贸展览会和参加国际博览会、专业性展览会;接待、承办和协调外国在娄底市举办的来华经贸与技术交流展览会、国际展览会、经贸研讨会等。
5、与各地商会、律师事务所及其他商事法律服务组织合作,建立国际商事法律服务平台;签发货物原产地证明书、商事证明书和ATA单证册,出具不可抗力证明,代办涉外商事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对企业进行国际商事法律业务培训。
6、协调指导县市区贸促会(国际商会)工作,在全市范围发展和管理会员,开展各类会员服务和培训工作。
7、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娄底市贸促会组织机构及人员等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娄底支会(简称娄底市贸促会)加挂中国国际商会娄底商会牌子,为正处级社会群团机构。
我会根据娄编〔2005〕6号文件核定内设机构2个:综合部、法律事务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实际在岗人员9名,其中在编人员7名,聘用人员2名;退休干部2名。
第二部分娄底市贸促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本表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收入决算批复表
2.本表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本表批复到项级科目。
4.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支出决算批复表
2.本表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本表批复到项级科目。
4.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
2.本表批复到项级科目。
3.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
财决批复06表部门:金额单位:万元
2.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娄底市贸促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实际完成175.59万元,比上年增加24.92万元,增长16.54%。
主要原因是:部门整体预算收入和项目预算收入增加。
2017年本部门支出174.9万元,比上年增加16.3万元,增长10.3%。
变化的主要原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实际完成175.58万元,全部由财政拨款收入组成。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支出1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完成174.9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实际完成175.58万元,比上年增加24.93万元,增长16.54%。
主要原因是:部门整
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完成165.23万元,比上年增加24.93万元,增长16.54%;2017年本部门支出174.90万元,比上年增加16.3万元,增长10.3%。
变化的主要原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65.23万元,比上年增27.8万元,增长13.65% 变化的主要原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本部门支出1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9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22.42万元,占70%;公用经费42.10万元,占30%;项目支出0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1.8万,支出决算为165.23万元,增长44.6万。
增长的主要原因: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其中:
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品流通事务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品流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年中追加安排部分财政拨款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80.5万元,支出决算是147.05万元,增长率8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①人员支出增加,增加一名军转干部。
②今年补发了上半年的绩效考核和招商引资奖。
③年中追加安排部分用于招商引资的财政拨款预算。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增长率,因项目支出增加,年中追加财政拨万元。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27.35万元,因项目支出增加,年中追加财政拨款27.35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支出1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完成174.9万元,占100%。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
费122.42万元,比上年增长26.72万元,增长27%。
增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1.是人员经费增加,2016年编制6人,2017年编制7人,2.是以前年度公用经费严重偏低,经财政审核增加了21.3万元。
3.工资绩效调增;公用经费完成42.10万元,比上年减少15%。
变化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纪律,降低公用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三公”经费共计12.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83元,公务接待费5.8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7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共计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3.5元,公务接待费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万元。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共计12.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83万元,公务接待费5.2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7万元,“三公”经费实际支出基本和去年略有升高,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国经费高于预算标准,其他费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构成情况:“三公”经费共计12.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5.83元,公务接待费5.28万元,用于国内接待20批次,接待12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7万元,主要用于1台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及维护,没有新增购置执法车辆,同时严格按照纪律派车,减少了派车的次数和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没有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贸促会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
根据年初的绩效考核工作计划和目标,娄底市贸促会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工作任务。
自评为85分。
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及主要事业成效
一、按照市委要求,认真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我会与市移民局共同帮扶涟源白马镇白马社区,该社区共有贫困户105户,贫困人口314人。
我会在人手紧缺的情况下派出了思想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的中层骨干进驻社区开展精准扶贫工作。
我会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挤出了10万元资金用于扶贫资金,根据帮扶对象的不同情况,按照相政策对帮扶对象实施产业帮扶、危房改造、教育帮扶、健康帮扶同时积极协调农办、民政、教育、水利、红十字会等部门对特殊的扶贫对象进行特别扶持,白马社区已实行整体脱贫。
二、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要求,充分拓展贸促职能,助推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
(一)主动盘活国际资源,引导企业对接“一带一路”。
全年共组织45家以农机和电子陶瓷为主的企业,共9批次、130余人参加了印度、柬埔寨、越南、泰国等“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的经贸交流活动,签订外贸合同达2700万美元。
我市味菇坊与芬兰企业合作将在北欧湖南农业产业园投资3000万欧元兴建磨菇生产基地。
五星生物将在印度南部的海德拉巴征地60亩,投资上千万美元建软骨素提取基地。
(二)主动引进国外客商来娄底考察交流、合作共赢。
今年共引进国、境外客商40余人次,9
批次来娄底考察交流,合作兴业。
其中包括印度和越南农机采购团5批次30余人次到双峰采购农机产品;澳大利亚客商2批次5人次考察由我会引进的湖南英越船舶,共商合作事宜;台湾、香港地区客商2批次、10余人来我市新化、涟源等地考察优质农产品销往香港、台湾地区事宜。
双峰客商朱文清与台湾客商共投资200万美元在娄星工业集中区注册娄底恒泰顺皮具有限公司,年加工贸易额达500万美元。
(三)主动组织会展活动,努力培育娄底品牌展会。
首先是积极协调国家、省贸促会将“湘博会”纳入国家贸促会专业展会的范围,已得到国家贸促会的初步认可;其次是主动配合办好“湘博会”。
今年省贸促会做为“湘博会”的承办单位之一参与第八届“湘博会”的承办,并且安排近50万元资金组织“湘博会”贸促系统50个展位的特装展。
邀请政要和客商共200人举行中印商务论坛。
我会邀请国外采购商、经销商、参展商共150余人参加了第八届“湘博会”系列活动;最后是根据市委“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集中调查研究的要求,我会会同商粮局共同调研撰写了调研报告《关于我市承办“湘博会”的现状调查及调整办展思路的建议》报市委决策参考。
(四)主动服务企业,为开放型企业保驾护航。
首先是代言工商,为企业发展鼓与呼。
从6—8月,会领导牵头分两组对全市80多家开放型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了解企业的需求,并撰写了《以
品牌建设为抓手,强力推进“娄品出境”》的调研论文发表在9月27日的《娄底日报》上;其次是做好国际法律咨询与服务。
我会专门聘两名国际法律师坐镇,为走出去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为企业产品出口办理原产地证明,今年出证200余份;再次是组织培训活动,努力为企业培养外贸人才。
今年8月份,我会邀请海关、商检及外贸服务公司的专家和金牌讲师授课,举办了外贸知识培训班,参训企业达100余家。
四、按照“开放崛起”战略要求,加强国际服务平台建设。
首先是今年在印度、非洲东部和南部联盟及台湾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国际商会代表处,为企业走出去服务;其次是引进跨境电商“宜选网”进驻娄底,为我市农机、电子陶瓷走出国门服务。
再次是促成双峰和新化贸促会投资数万元编辑了双峰农机产品和新化电子陶瓷产品中英文目录,为两大特色产品走向国际提供便利。
五、按照项目大比拼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我会年初制定了招商引资工作方案,实施招商引资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会长为组长的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安排一名中层骨干专门负责该项工作。
为娄底响莲实业引资3亿元,目前到位近千万元,引进台湾客商与双峰客商朱文清先生合作,投资200万美元在娄星工业集中区注册公司,为美国等国家加工手袋,年加工贸易额达500万美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公用经费支出42.10万元,比2016年减少7.59万元,降低15%。
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在册车辆1辆,该车由机关事务局从市教育局调剂而来。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
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