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考核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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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份经营考核结果通报
公司各单位:
7月份被考核的31家单位各项考核指标共计应奖励工资6089万元。

其中:挂钩工资扣罚1448万元、效益工资941万元、商品煤效率工资5027万元、重点进尺效率工资513万元、煤质等其他奖励1055万元。

1-7月份被考核的47家单位各项考核指标共计应奖励工资72250万元。

其中:挂钩工资扣罚3632万元、效益工资31029万元、商品煤效率工资29260万元、重点进尺效率工资3331万元、产量成本上台阶奖励7007万元、煤质等其他奖励5256万元。

一、盈亏考核情况
7月份被考核的31家单位盈亏计划3361万元,账面完成-5124万元,剔除考核因素5989万元后,实际完成866万元,比计划减利2495万元(如不扣除7121万元的结算价下调影响,则比计划增利4626万元)。

有22家单位完成盈亏考核指标,占被考核单位总数的71%,9家单位未完成盈亏考核指标。

分单位看:
1、生产矿井:22对生产矿井中(含双龙),有15对矿井完成盈亏计划,其中:袁二(+1640万元)、袁一(+1565万元)、青东(+1037万元)3对矿井超利在1000万元以上;桃园等8对矿井超利在100~1000万元之间;朱庄、石台、海孜、双龙4对矿井超利在100万元以下。

祁南等7对矿井未完成盈亏指标,其中祁南(-3325万元)、
孙疃(-3246万元)、刘店(-2645万元)、临涣(-2298万元)较计划减利较多。

2、其他单位:被考核的其他9家单位,淮选厂(-886万元)、运销公司(-375万元)未完成计划指标,其余单位均完成了计划指标。

1-7月份被考核的47家单位盈亏计划-22533万元,账面完成53803万元,剔除考核因素后,实际完成67974万元,比计划增利90507万元(如不扣除7121万元的结算价下调影响,则比计划增利97628万元)。

有41家单位完成盈亏考核指标,占被考核单位总数的87%,其中:朱仙庄(+13088万元)、袁一(+11202万元)2家单位超利过亿元;桃园(+9890万元)、许疃(+9900万元)、杨庄(+8741万元)、海孜(+7368万元)、石台(+5648万元)、芦岭(+5636万元)、童亭(+5353万元)7家单位超利在5000万元~1亿元之间;朱庄等13家单位超利在1000~5000万元之间。

临涣变电站等19家单位超利在1000万元以下。

祁南(-7345万元)、刘店(-6544万元)、双龙(-3738万元)、孙疃(-2468万元)、运销公司(-1320万元)、临涣(-488万元)6家单位未完成盈亏考核指标。

二、商品煤综合成本考核情况
7月份,剔除考核因素后,21对生产矿井(不含双龙)商品煤综合成本实际完成434.27元/吨,较调整后计划447.12元/吨(吨煤成本下调5%),吨煤节支12.85元,总成本节支4355万元。

有15对矿井完成考核指标,其中:刘店(-2060万元)、袁二(-1683万元)、青东(-1231万元)、袁一(-1186万元)4对矿井节支额在1000万元以上;杨庄、朱仙庄节支额在500~1000万元之间;童亭等9对矿井节支额在500万元以下。

祁南(+2809万元)、孙疃(+570万元)、杨柳(+560万元)、袁庄(+485万元)、芦岭(+273万元)、涡北(+142万元)6对矿井未完成综合成本指标。

与调整前成本计划472.22元/吨相比,吨煤节支37.95元,总成本节支11710万元。

有17对矿井完成考核指标,其中:节支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6对矿井;节支额在500~1000万元之间的有7对矿井;节支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有4对矿井。

祁南、杨柳、袁庄、孙疃未完成综合成本指标。

1-7月份,剔除考核因素后,21对生产矿井(不含双龙)商品煤综合成本实际完成436.33元/吨,吨煤较调整后计划节支31.83元,总成本节支66508万元。

有19对矿井完成考核指标,其中:朱仙庄(-16814万元)、袁一(-10007万元)、石台(-5100万元)3对矿井节支额在5000万元以上;芦岭等16对矿井节支额在1000~5000万元之间。

祁南(+6983万元)、刘店(+5648万元)2对矿井未完成综合成本指标。

与调整前成本计划472.22元/吨相比,累计吨煤节支35.89元,总成本节支73025万元。

有19对矿井完成考核指标,其中:节支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有5对矿井;节支额在1000~5000万元之间的有14对矿井。

祁南、刘店未完成综合成本指标。

三、效率考核情况
(一)生产效率考核情况
考核产量:7月份,考核合计扣产4.16万吨。

刘店(-4.97万吨)、临涣(-3.35万吨)、石台(-0.79万吨)3对矿井因未完成煤质计划,共计扣产9.11万吨。

有14对矿井因煤质完成较好共计加产4.95万吨,加产较多的有:朱庄(+1万吨)、朱仙庄(+0.85万吨)、袁二(+0.60万吨)。

杨庄等4对矿井因完成了规定热值指标或有效煤量超过计划产量等原因不扣产。

1-7月份,考核合计扣产1.12万吨。

刘店(-21.29万吨)、临涣(-9.73万吨)、孙疃(-4.86万吨)、祁南(-1.26万吨)、石台(-0.85万吨)、朔里(-0.66万吨)6对矿井因未完成煤质计划,共计扣产38.65万吨。

其余15对矿井共计加产37.53万吨;其中许疃(+9.64万吨)、杨庄(+5.96万吨)、朱庄(+5.32万吨)加产较多。

生产矿井商品煤效率:7月份,21对生产矿井(不含双龙)效率完成47.34吨/人,较计划提高8.41吨/人。

有16对矿井完成效率计划,其中:袁一(+32.64吨/人)、袁二(+28.75吨/人)2对矿井超计划在20吨/人以上;海孜等8对矿井超计划在10~20吨/人之间;石台等6对矿井超计划在10吨/人以下;刘店(-13.94吨/人)、祁南(-6.71吨/人)、临涣(-2.0吨/人)、孙疃(-1.98吨/人)、杨柳(-0.6吨/人)5对矿井未完成计划指标。

1-7月份,21对生产矿井(不含双龙)效率完成326.4吨/人,
较计划提高44.46吨/人。

有18对矿井完成效率计划,其中:许疃(+118.39吨/人)、杨庄(+98.61吨/人)、朱仙庄(+98.59吨/人)、袁一(+94.78吨/人)超计划较多;刘店(-149.86吨/人)、祁南(-32.78吨/人)、青东(-16.02吨/人) 3对矿井未完成计划指标。

矿区选煤厂精煤效率:7月份,矿区选煤厂效率完成206.86吨/人,较计划提高25.25吨/人。

其中:临选厂效率比计划提高38.6吨/人,淮选厂效率比计划提高11.89吨/人。

1-7月份,矿区选煤厂效率完成1480.75吨/人,较计划提高148.51吨/人。

其中:临选厂效率比计划提高187.2吨/人,淮选厂效率比计划提高109.81吨/人。

商品煤效率工资:7月份,参与效率考核的生产矿井及矿区选煤厂23家单位合计应奖励效率工资5027万元。

有17家单位获得效率工资,其中:袁一(637万元)、海孜(505万元)2家单位应得效率工资超过500万元;朱仙庄等12家单位应得效率工资在100~500万元之间;涡北(71万元)、袁庄(53万元)2家单位应得效率工资在100万元以下。

临涣、孙疃、杨柳未完成效率指标,分别扣回已兑现效率工资66万元、33万元、7万元;祁南、刘店、青东3家单位未完成指标,未得到效率工资。

1-7月份,参与效率考核的生产矿井及矿区选煤厂23家单位合计应奖励效率工资29260万元。

有20家单位获得效率工资,其中:朱仙庄(3491万元)、杨庄(3241万元)、许疃(2835万元)、石台(2025万元)4家单位应得效率工资超过2000万元;桃园等
9家单位应得效率工资在1000~2000万元之间;涡北等7家单位应得效率工资在1000万元以下;祁南、刘店、青东3家单位未完成生产效率指标,未得到效率工资。

(二)重点进尺效率考核情况
考核进尺及单进:7月份,参与重点进尺效率考核的15对生产矿井考核进尺实际完成7770米,比计划超尺1110米,超幅16.67%。

参与考核的矿井均完成了进尺计划,其中杨柳(+265米)、青东(+131米)、桃园(+105米)超尺较多。

单进完成87.3米/队·月,比计划提高12.5米/队·月,超幅为16.71%。

参与考核的矿井均完成了单进计划,其中杨柳(+38.13%)、桃园(+28.38%)、青东(+22.98%)、袁二(+20%)4对矿井超幅在20%以上,海孜等7对矿井超幅在10~20%之间,涡北等4对矿井超幅在10%以下。

1-7月份,参与重点进尺效率考核的15对生产矿井考核进尺实际完成51932米,比计划超尺5682米,超幅12.29%。

有14对矿井完成了进尺计划,许疃(-99米)未完成进尺计划。

单进完成85.8米/队·月,比计划提高11.1米/队·月,超幅为14.88%;参与考核的矿井均完成了单进计划,其中袁一(+30.07%)、青东(+22.51%)、海孜(+21.88%)超幅较高,桃园等9对矿井超幅在10%~20%之间,许疃、芦岭、临涣3对矿井超幅在10%以下。

重点进尺效率工资:7月份,参与考核的15对矿井,除许疃未完成累计重点进尺计划,未得到奖励工资外。

其余矿井考核共计应奖励重点进尺效率工资513万元,其中:青东(95万元)、桃
园(81万元)、祁南(67万元)、朱仙庄(64万元) 4对矿井应得奖励工资在60万元以上。

1-7月份,考核共计应奖励重点进尺效率工资3331万元。

参与考核的15对矿井,有14对矿井获得奖励工资,其中:青东(639万元)、祁南 (533万元) 2对矿井应得奖励工资在500万元以上;桃园等12对矿井应得奖励工资在400万元以下;许疃未完成重点进尺计划,未得到奖励工资。

达产工程:刘店、杨柳、青东、袁一4对矿井依据新井达产工程考核办法,7月份奖罚合计扣罚67万元。

杨柳:106采区投产岩巷工程,工程处亏尺35米,107采区投产岩巷工程,亏尺80米;岩巷工程合计亏尺115米,扣罚49万元。

青东:104采区投产工程,煤巷工程亏尺50米;828投产工程亏尺14米,合计扣罚12万元。

袁一:33采区投产工程,虽然略有超尺,但未达到单进要求,扣罚6万元。

1-7月份达产工程考核累计奖励188万元。

四、挂钩工资考核情况
7月份,生产矿井、选煤厂、铁运处、运销处25家单位挂钩考核部分工资总额5745万元,各项考核指标合计扣减挂钩工资1448万元,占挂钩考核部分工资总额的25%。

挂钩工资考核情况如下:
1、产量(入洗量、运量):刘店未完成产量计划,扣罚43万元。

2、盈亏:临涣(-488万元)、孙疃(-344万元)、祁南(-99万元)、刘店(-43万元)4家单位未完成盈亏指标,扣罚974万元;袁二完成累计盈亏目标,补回已扣罚工资14万元;合计扣罚960万元。

3、综合成本(吨煤加工费、收入费用率):袁庄、芦岭、祁南、涡北、孙疃、杨柳6家单位未完成计划指标,合计扣罚工资445万元。

1-7月份,各项考核指标合计扣罚挂钩工资3632万元。

五、基建矿井考核情况
神源、信湖2对基建矿井,工资实行预算管理,考核安全、关键工程完成率、经费、工程质量指标,7月份考核情况如下:神源:关键工程完成率111%,经费节约204万元,工资申报限额221万元;
信湖:关键工程完成率100%,经费节约274万元,工资申报勤劳的蜜蜂有糖吃
限额8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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