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
工作简报
第 3 期(总第3期)
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项目办公室 2009年05月15日
2009年4月份全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月报
2009年4月份,我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全面展开,已经完成核查矿区76个。
现将主要完成的工作简述如下:
一、2009年4月1日,厅下发了《关于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09]176号)。
通知确定了各盟市提交核查报告的时间,对于在项目实施中几个方面的问题作出了规定。
二、2009年4月14日,厅下发了《关于举办全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培训研讨班的通知》(内国土资办发[2009]21号)。
4月22日—24日由全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项目办公室和
信息院在呼和浩特市举办了“全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培训研讨班”。
参加这次培训研讨班的人员包括全区各盟市国土资源局主管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局长、科长、联系人,重点旗县国土资源局有关人员,项目承担单位技术人员,全区矿产资源储量调查项目办和技术委员会的全体人员,总人数达280多人。
开班仪式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赵保胜副厅长作了重要讲话。
本次培训班特邀了全国矿产资源储量利用现状调查项目办的李厚民研究员、高兰研究员、王勇毅研究员、赵汀副研究员分别就“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煤炭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技术要求”、“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成果数据库录入系统”、“矿区资源储量核查成果数据库技术要求”等规程进行了讲授;并安排有关承担单位对清水河县窑沟煤矿区、白云鄂博铁铌稀土矿区及霍各乞铜矿区的储量核查成果进行了展示介绍;同时,由专家还就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进行了详细答疑。
三、根据厅下发的《关于下拨2009年度全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09]158号)文件精神,2009年度落实下拨盟市的项目补贴经费1547.25万元,与11个盟市签订了拨付项目补贴经费的《项目协议书》。
四、各盟市确定了项目承担单位,正在开展资料收集和实地核查工作,并按要求上报了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月报。
呼和浩特市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矿业权实地核查及矿产资源储量动态检测项目经费预算共计1128.74万元,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待批。
乌
海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批转《乌海市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2009]2号),明确了矿业权实地核查与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由市政府矿业权实地核查与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负责工作开展的监督、检查、指导。
通知内容详见附件。
根据各盟市上报的月报统计,截至2009年4月底各盟市完成的储量核查矿区数详见下表。
截至2009年4月底全区完成储量核查矿区数情况统计表
附件:
乌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批转《乌海市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
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乌海政发[2009]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现将《乌海市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实施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任务来源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内国土资字[2008]87号)、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2008】691号文件),结合乌海实际开展此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第二章目的、任务和工作范围对象
一、矿产资源现状调查目的任务
2009年6月30日前完成理清采矿权与矿区的归属关系;核销矿山企业已损失的资源储量和兼容区的资源储量;对停办或者关闭
矿山剩余的资源储量,建设项目压覆的资源储量,以及未上表矿山的资源储量均要进行清理,登记。
对我市上表和未上表的矿区和矿山,提交储量调查报告,并评审备案。
对未利用的上表矿区,编治概略技术经济评价报告及各类储量核实报告,并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
二、矿业权实地核查目的和任务
2009年10月31日前完成乌海市矿业权核查工作,获取可靠的矿业权信息,摸清家底,修正更新矿业权数据,实现矿业权科学管理,为我市矿产资源的科学开发利用和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保障。
三、矿业权实地核查的范围对象
自2008年6月30日之前我市设置的矿业权。
具体包括全市在煤炭资源和非煤矿产资源整合与专项整治后保留与整合的煤矿和各类非煤矿山企业的探矿权与采矿权,涵盖全市所有矿种所设立的各类矿业权。
自2008年6月30日起,凡新设置的采矿权均进行实地核查。
四、矿产资源现状调查的范围和对象
以2008年12月30日为即期日,对全市201个矿山和19个矿区进行储量核查,对其他乙类矿产资源赋存地及其它未上表矿区进行储量核查。
2009年1月1日起新设立的采矿权均进行储量核查。
对以下九个煤矿区进行核查:雀儿沟矿区、公乌素矿区、老石旦矿区、白云乌素矿区、滴沥邦乌素矿区、骆驼山矿区、卡布其矿区、摩尔沟矿区、乌达煤矿区。
对以下八个石灰石矿区进行核查:呼珠不泌希勒矿区、哈图乌素沟矿区、平台山矿区、西来峰矿区、桌子山矿区、双人山矿区、32公里矿区、25公里矿区。
对千里山和桌子山铁矿区进行核查。
对岗德尔山铅锌矿区进行核查。
第三章矿产资源分布概况和矿业权现状
一、乌海市自然地理概况
乌海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直辖市,是一座新兴的资源型工业城市,位于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地理位置东经106°36′00″—107°08′05″,北纬39°02′30″—39°54′55″,总面积1754平方公里,辖海勃湾、乌达、海南三个区,总人口47.7万人。
乌海市自然资源富集,矿产资源在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其中炼焦用煤、石灰岩、优质黏土、硅石等资源无论在数量还是质量上均居全区首列。
二、区域地质概况
本市辖区地层区划属华北地层大区,晋冀鲁豫地层区鄂尔多斯底层分区,贺兰山——桌子山地层小区。
基底岩系为太古界千里山群变质岩,其上中元古界长城系西堪图组浅海相石英岩建造,泥页岩建造,镁质碳酸盐建造不整合覆盖。
寒武系和奥陶系为浅海相碳
酸盐建造,其石炭纪,二叠系为含煤建造。
我市辖区由于受印支运动影响抬升隆起成为剥蚀区,造成中生界地层缺失,新生界第三系,第四系为陆相碎屑沉积。
乌海市大地构造位于华北地台——鄂尔多斯西缘坳陷——贺兰山、桌子山褶断层。
乌海市区岩浆不发育偶见岩浆岩脉。
主要矿产:煤炭、石灰岩、赤铁矿、褐铁矿、铅锌矿、粘土矿等。
三、矿产资源概况
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开展较早,勘查程度较高。
1954年开始进行煤田地质勘探,其后又相继对石灰岩、玻璃用砂岩、铁矿、铅锌矿、耐火黏土等进行了勘查。
目前,乌海市已发现各类矿产26种,产地104处,探明一定储量的矿产14种,产地51处。
主要矿产有煤炭、铁,石灰岩、玻璃用砂、建筑用石料和砂砾石、高岭土、耐火黏土、陶瓷用黏土、水泥配料黏土、铅锌矿等。
四、矿业权设置情况
乌海市辖区内现在共有探矿权11个,煤和非煤采矿权201个,采矿权包括煤矿54个,石灰石矿55个,铁矿27个,耐火粘土4个,硅质原料矿产12个、石膏2个,铅锌1个,白云岩3个,砂岩14个,沙砾石15个、粘土矿14个。
历年形成开采管理统计包括资源的种类、资源储量、数量、产能情况(见附表1),乌海市核查矿种矿区表对应的采矿权数(见附表2)。
第四章矿区资源现状调查和矿业权核实工作内容
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内容
(一)上表资源调查
查清上表资源累积查明资源储量、资源储量增减量、重算及其它原因增减量、消耗资源储量、矿区保有资源储量、压覆资源储量、矿山占用保有资源储量、未占用资源储量。
填写附表四。
(二)未上表资源调查
查清已探明未上表的资源储量、未上表的超低品位资源量、未上表分散小矿的资源量、探矿权人边探边采的未上表的资源量、非法开采的未上表资源量。
二、矿业权实地核查完成的主要工作内容
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主要包括核查准备、野外实测、问题处理、成果验收、成果汇总、建立全市矿业权核查数据库、编制全市矿业权核查成果报告及综合分析报告等内容。
第五章提交成果
一、矿业权实地核查应提交的成果
项目实施单位应该提交下列核查成果
1、11个探矿权核查表、核查数据库
2、201个采矿权核查表、核查数据库
3、11探矿权对照表及基本情况说明
4、201个采矿权对照表及基本情况说明
5、11个探矿权范围、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纸质与电子版)
6、201个采矿权范围、开拓工程或开发利用图(纸质与电子版)
7、212权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报告及成果验收文件。
8、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总结报告
9、矿业权分布图
10、20份不同矿种矿业权分布和矿产资源关系图(纸质与电子版)
11、编制单个矿业权核查成果、综合成果编制、建设核查成果数据库、提交矿业权核查成果,编制矿业权核查报告、完成矿业权界桩埋设。
二、矿产资源现状利用调查应提交成果
1、54份煤炭采矿权储量核查报告(包括报告、附图及表格);
2、 147份非煤采矿权或小型矿区储量核查报告(包括报告、附图及表格);
3、乌海市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项目总报告;
4、19份矿区储量核查报告和相关图件;
5、5份单矿种储量、产能、产量核查报告和分布图(煤、铁、铅锌、石灰石、耐火粘土);
6、1份未上表矿产资源分布图(查明但未经储委认定的矿产总和);
7、成果图件做到电子成图;
8、乌海市矿产资源储量采矿权核查成果数据库;
9、乌海市矿产资源煤、非煤、非煤小型矿区储量核实成果汇总数据库。
第六章组织保障
矿业权实地核查与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由市政府矿业权实地核查与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具体负责工作开展的监督、检查、指导。
组长:徐德林乌海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根乌海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万选乌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杨东风海勃湾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孔庆文乌达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王永亮海南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赵智乌海市财政局局长
胡子清内蒙古地勘八院院长
白永昌乌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吕智山乌海市煤炭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4个机构,承担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度监督报告、后勤保障、项目工作经费(地方财政拨款和矿业权人匹配)的落实和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共享的协调等工作。
主任:陈万选(乌海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副主任:白永昌(乌海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胡子勤(内蒙古地勘八院院长)
成员:张卫东王耀荣张树森周天鹏乔彤杨振军冯罡李满俊(二)矿业权实地核查和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项目部。
具体负责工作的实地测量、内业处理、图纸制作、表格填写、储量核实、报告编制等。
1、乌海市土勘院承担矿业权实地核查项目,下设二个实地测量组和一个内业工作组,视工作量情况,外业实测组应随时增加分组或调整人员,以保证工作按时完成,具体工作方案由项目承担单位编制,负责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项目负责人:杨振军
第一测量组组成:
组长:戴永平
成员:宋剑涛齐欣等9人
主要负责海南区矿业权实地核查和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外业实测工作。
第二测量组组成
组长:李满俊
成员:吴波高屹立等10人
主要负责海勃湾、乌达矿业权实地核查和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外业实测工作。
内业组组成:
组长:李满俊
成员:赵建江赵唯灵等8人
2、内蒙古第八地质勘查院承担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下设一个储量核实工作组,具体工作方案由项目承担单位编制,负责完成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
项目负责人:冯罡
储量核实组组成:
组长:何汝林
成员:郭忠德张敬儒刘志才王瑞等15人
(三)技术组。
负责项目的审查、技术监督和成果验收、质量管理等。
组长:白永昌
副组长:赵根冯罡
成员:周天鹏乔彤吕智山等8人
(四)资料整理收集组。
负责相关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
组长:周天鹏
成员:乔彤白云光张震陈建民方万强魏普汪成全
第七章工作安排和进度
根据本次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和矿产资源现状调查工作内容和任务,矿业权实地核查与矿产资源现状调查工作从以下六个方面依时序开展。
1、准备工作。
2008年12月—2008年12月底
(1)组织准备。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核查和调查队伍,人员应包括矿产地质、测量等专业技术人员。
同时成立技术负责小组。
(2)资料收集。
在国土资源部门收集核查范围内的室内核实整理后的采矿权基本数据;收集矿区地质矿产图、地形图、开采工程现状图等高程值。
测绘资料要弄清坐标、高程系统及采用的投影参数。
(3)制定工作方案。
内容包括:核查区域基本情况、数据项核查办法、野外实测内容及要求、人员及设备、进度安排、预期提交的成果资料等。
(4)召开矿业权实地核查和现状调查工作会议。
2、数据项核查与资料收集整理。
2009年1月—2009年1月15日
通过询问采矿权人、现场查看资料等方式,对数据项进行逐一核查,制定定开展实测的步骤和工作方法。
3、野外实测。
2009年1月16日—2009年5月
(1)建立测量控制点。
矿区已有控制点的,应进行联测,检验其精度;矿区没有控制点或控制点不符合要求的,应从国家D级GPS点以上控制点联测,联测点数不少于3个。
矿区范围小、控制点可控制相邻多个采矿权的,可共用控制点。
矿区内的基础控制点必须用GPS联测。
(2)开拓工程实测。
对全市212个矿业权探、采工程进行实地测量,以外业实测取得的数据形成本次工作的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和开拓工程布局图。
对由于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实测的矿山,以矿山以往形成的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和开拓工程分布图为依据,进行特征点对照实测,验证其精度。
满足要求的,则补充测量成图截至日期以后新形成的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和开拓工程分布图特征点作为成图依据;不能满足实测其特征点。
(3)复核。
核查勘测单位对野外的测量结果进行100%室内复核和一定比例的实测复核。
4、数据整理。
2009年1月16日—2009年5月
按照要求的格式汇总基本数据,编制采矿权实地核查和矿产资源现状调查等成果资料。
5、问题分析与报告。
2009年1月16日—2009年5月
需要核实的内容有:实际数据是否与采矿权登记证的数据一致;采矿权人实际活动范围是否在采矿权登记证注明的空间范围之内;采矿权的实际空间范围是否有和其他采矿权或探矿权有交叉、重叠的问题等。
核查勘测单位要将实际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按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意见,询问采矿权人,了解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查清上表资源累积查明资源储量、资源储量增减量、重算及其它原因增减量、消耗资源储量、矿区保有资源储量、压覆资源储
量、矿山占用保有资源储量、未占用资源储量。
未上表资源调查查清已探明未上表的资源储量、未上表的超低品位资源量、未上表分散小矿的资源量、探矿权人边探边采的未上表的资源量、非法开采的未上表资源量。
并提交相应的调查报告和技术成果资料。
提交成果。
2009年5月—2009年11月
第八章技术要求
一、工作技术要求
1、坐标、投影系统及精度要求
坐标系统:采用国家统一坐标系:1980西安坐标系;高程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投影:高斯-克吕格3度带投影,采用当地实际中央子午线。
椭球:1975年IUGG推荐椭球(国际大地测量协会1975)西安80坐标纱基准椭球。
分带方式:统一采用3度分带,中央经线按照标准选取。
2、控制测量
可根据已知点情况用RTK或全站仪在保证精度的情况下灵活掌握,面积小的用转换参数法,面积大于30平方千米的用7参数法求取转换参数。
全站仪放样时应在已知点上进行,困难地区允许发展一级支站,支站不得超过后视距离。
3、控制点选点与埋石
(1)点位应有利于GPS信号接收。
(2)经常使用的控制点要确保相邻点的通视。
(3)控制点尺寸按CJJ-99执行。
4、露天采矿权拐点放样及界桩埋设要求
(1)依据室内整理后的矿业权数据库中的露天采矿权拐点人材进行实地放样,标定拐点地面位置。
(2)原则上所有露天采矿权拐点必须埋设界桩,因地形地貌因素无法埋设界桩的,可设岩石标志。
(3)界桩应按顺时针方向进行编号,不得重号。
5、井下测量作业技术要求
(1)井下平面控制导线的布设,按照“高级控制低级”的原则进行。
(2)井下高程测量的目的就是通过测定井下各种测点高程,建立一个与地面统一的高程系统。
(3)地面坐标导入井下的要求参照《煤矿测量规程》(能源煤总[1989]25号)有关条款执行。
6、设备要求
地表测量选用GPS、RTK、全站仪、陀螺仪、罗盘、皮尺、测绳;井巷测量可选用全站仪、水准仪、红外测距仪、陀螺仪、罗盘、皮尺、测绳等。
在煤矿等可能存在可燃气体的井下作业要求所有设备符合矿山安全要求。
二、技术资料成果要求
1、主要内容包括采矿权边界、主要地理要素、工程布置等。
比例尺选择原则:矿业权(采矿证)面积小于0.0625平方千米使用
1:500成图比例尺;矿业权(采矿证)面积小于0.25平方千米使用1:1000成图比例尺;矿业权(采矿证)面积小于1平方千米使用1:2000成图比例尺。
2、单个探矿权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
主要内容包括探矿权边界、主要地理要素、勘探工程分布等。
比例尺选择原则:矿业权面积小于1平方千米使用1:2000成图比例尺;面积大于1平方千米面积小于25平方千米使用1:5000成图比例尺;面积大于25平方千米使用1:10000成图比例尺。
3、全市矿业权分布图
比例尺:1:20万或1:50万。
主要内容包括:主要成矿带、主要探矿构造、矿业权位置及名称、主要地理要素。
4、全市矿业权分布与矿产资源分布综合图
主要内容包括矿业权位置与名称、矿产资源分布等。
比例尺:1:20万或1:50万。
主要矿种矿业权分布图。
比例尺:1:20万或1:50万。
第九章经费预算
一、工作目标:
(一)2009年12月前完成全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二)2009年6月前完成全市矿产资源现状调查工作
二、工作期限:
2008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
三、完成工作量
(一)负责矿业权核查项目的实施单位提交下列核查成果
1、11探矿权核查表、核查数据库;
2、201个采矿权核查表、核查数据库;
3、11探矿权对照表及基本情况说明;
4、201个采矿权对照表及基本情况说明;
5、11个探矿权范围、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纸质与电子版);
6、201个采矿权范围、开拓工程或开发利用图(纸质与电子版);
7、212个探矿权采、矿权实地核查工作报告及成果验收文件;
8、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总结报告;
9、矿业权分布图;
10、19份不同矿种矿业权分布和矿产资源关系图(纸质与电子版);
11、编制单个矿业权核查成果、综合成果编制、建设核查成果数据库、提交矿业权核查成果,编制矿业权核查报告,埋设矿权界址界桩等。
(二)负责矿产资源现状利用调查项目单位应提交下列成果
1、54份煤炭采矿权储量核查报告(包括报告、附图及表格);
2、 147份非煤采矿权或小型矿区储量核查报告(包括报告、附图及表格);
3、乌海市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项目总报告1份;
4、19份矿区储量核查报告及相关图件;
5、4份单矿种储量核查报告及分布图(煤、铁、铅锌、石灰石、耐火粘土);
6、1份未上表矿产资源储量核查报告及分布图(查明但未经储委认定的矿产总和);
7、成果图件做到电子成图;
8、乌海市矿产资源储量采矿权核查成果数据库;
9、乌海市矿产资源煤、非煤、非煤小型矿区储量核实成果汇总数据库。
四、经费预算:
完成该项工作经费总预算为2045.5万元。
(一)政府拨付专项经费479.9万元完成矿业权实地核查、利用现状调查基础控制测量和综合成果编制。
1、建立测量控制点,每个点0.7万元,全市19个甲类矿产矿区每个矿区建立四个控制点,共计53.2万元。
2、每个矿业权建立2个近矿点,每个点0.3万元,212个矿业权共计127.2万元。
3、编制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报告一式六份共计3万元。
4、矿业权分布图(纸质与电子版)一式六份共计5万元。
5、19项不同矿种矿业权分布和矿产资源分布关系图(纸质与电子版)一式六份,每项2万元共计38万元
6、编制单个矿业权核查成果、综合成果编制、建设核查成果数据库需20万元。
7、完成乌海市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项目总报告,一式六份共需20万元。
8、完成19份矿区储量核实报告、储量核查图件每项6万元,一式六份共计114万元。
9、完成4份单矿种储量核实报告、储量分布图每项5万元,一式六份共计20万元。
10、完成1份未上表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储量分布图一式六份共计5万元。
11、完成各类图件电子成图每项200元,共计4.5元。
12、完成乌海市矿产资源储量采矿权核查成果数据库建设,共需10万元。
13、乌海市矿产资源煤矿、非煤矿、非煤小型矿区储量核实成果汇总数据库共需10万元。
14、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和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完成全市矿业权实地核查和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监督、检查、评审和验收工作共需约50万元。
(二)212个矿业权人自行承担经费633.6万元完成本矿业权范围内的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
1、完成11个探矿权实地核查、外业实测、埋设界桩、填写核查表、对照表、基本情况分析说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成果报告等工作每项3.3万元,提交文本资料一式六份,共计36.3万元。
2、完成54个煤矿采矿权实地核查,外业实测、界桩埋设、填写核查表、对照表、基本情况分析说明、提交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成果报告等工作每项3.3万元,提交文本资料一式六份,共计178.2万元。
3、完成28(包含1个铅锌矿)个金属矿产采矿权实地核查,外业实测、界桩埋设、填写核查表、对照表、基本情况分析说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成果报告等工作每项3.3万元,提交文本资料一式六份,共计92.4万元。
4、完成119个非煤采矿权实地核查,外业实测、界桩埋设、填写核查表、对照表、基本情况分析说明、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成果报告等工作每项2.3万元,提交文本资料一式六份,共计273.7万元。
5、完成11个探矿权范围、勘查工程实际材料图(纸质与电子版)图纸每项0.23万元,电子成图每项0.02万元,提交图纸一式六份,共计2.75万元。
6、201个采矿权范围、开拓工程或开发利用图(纸质与电子版)图纸每项0.23万元,电子成图每项0.02万元,提交图纸一式六份,共计50.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