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工资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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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管理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落实项目农民工实名制,
维护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 724 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部分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管理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 724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农民工工资管理的要求。
二、若项目所在地政府要求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甲方按其规定执行。
三、对乙方农民工管理进行监督,包括通过相应的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如有)进行农民工
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审核、现场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农民工信息采集和日常维护等,负责相关法规的普法宣传,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健全企业的劳务用工和工资支付管理制度,对所招用农民工的
实名制管理和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相关政府文
件履行农民工工资管理责任,对其直接雇佣的农民工承担工资支付责任,承担本企业农民工因
实名制管理不到位、工资支付不到位引起的农民工集本讨薪等不良事件的全部责任。
二、乙主必须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包含明确的工资标准及支付方式,且工资计算尽可能采用计件或考核模式,并进行用实名登记(实名登记内容包括不限于身份证、工种、银行卡号、联系方式等农民工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维权
告知书等)未按此订立劳动合同并进行用工实名登记的人员,不得进入项目现场施工。
三、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配备劳务管理员,负责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考勤管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日常
管理等工作,若劳务管理员变更,乙方需出具书面变更说明,经甲方审批后方可变更。
四、乙方劳务管理员按规定依据第二代身份证将农民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劳动合同文本(含依法制定的农民工计薪规定)健康状况等信息收集、整理、建立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并报
甲方,亲动态管理农民工实名制台账,负责组织农民工参加安全环保教育、收交特种作业人员
从业资格证书等具体工作,听从甲方统一指挥,配合做好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
五、乙方招用的农民工上岗前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年龄及健康状况符合岗位要求,并
签署维权信息告知书后,方可进入施工区域。
六、乙方必须对农民工进行有效考勤(有效考勤是指:实名制台账、考勤表、门禁打卡、安全教育姓名一致)考勤应每天进行记录,以月度为单位进行统计,根据考勤、完成的工作量、计薪标准,按月足额核算农民工工资,编制农民工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班组长、劳务管理员、乙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甲方,不得漏报、虚报、瞒报。
七、对报送甲方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台账(花名册)、农民工考勤表、工资支付表等相关实名制管理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并保存相关资料至工程完工且工资全部结清后至少 3 年。
八、乙方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帐款等以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九、农民工离场时,乙方应对农民工工资进行清算,农民工签署工资结清证明,否则甲方有权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未办理工资结清证明的农民工工资。
十、乙方需要向甲方项目部提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承诺后,方能办理结算及退还履约保证金。
第二部分农民工工资委托代发
一、农民工工资实行委托代发,即由乙方委托甲方代发,乙方每月按时将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报送甲方,由甲方将代发资金支付至农民工银行卡。
二、按月支付的农民工工资作为甲方每月分包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甲方支付完毕后,视同乙方收到甲方该金额的工程款。
三、当月月度工程进度款小于拟支付农民工工资时,乙方同意在甲方直接从乙方分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对应缺口金额,以代发当月农民工工资。
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补足。
四、乙方负责工资表中农民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自行承担应扣未扣、多扣、少扣税款、未按规定期限申报、不缴及少缴已扣税款等的法律责任。
五、乙方需为农民工办理同城同行银行卡作为工资卡(免手续费),且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或者变相扣押,乙方承诺因甲方代发工资产生的银行手续费由乙方承担,由甲方在首期工程款中扣除。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
一、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或可能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损失赔偿金。
二、乙方不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引发集体上访、集体讨薪、工程停工、被媒体曝光等影响承包人声誉或给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事件,乙方除支付甲方合同款 5%的违约金外,还需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期赔偿、承包人信誉损失赔偿、人员误工赔偿、管理费赔偿等)
三、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相关执法单位通报、处罚甚至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乙方除要及时帮助甲方进行信用恢复或消除不良影响外,还要按照甲方有关文件规定从严从重
接受处罚。
四、如乙方提供的工资发放依据资料虚假,或者通过任何方式致使农民工未收到上述工资的,经查实后,甲方可以在应付乙方工程款或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直接扣除或代为补发;同时,乙方愿意承担甲方补发工资 2 倍的违约金,由甲方在应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五、若乙方履约保证金未及时补充导致履约保证金被扣且扣除后在 5 个工作日内未予以补足
的,甲方从乙方工程款中按未补足金额的 2 倍直接扣除,乙方拒不补足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六、乙方伪造出勤信息、提供虚假身份信息套取工作、高估冒算的。
经核实,高估冒算超
出费用,甲方按 2 倍向乙方收回并从乙方履约保函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从乙方剩余工程款中
直接扣除。
七、在发生农民工欠薪或克扣工资导致的维权、讨薪、投诉、举报、信访或其他类似事件,导致农民工向甲方提出权利主张或者政府主管部门、业主单位等部门要甲方支付农民工工资的
情况下乙方应在 2 日内支付将农民工工资支付完毕。
若乙方未能按时妥善处理农民工维权、讨
薪事件的,甲方人有权(但无义务)垫付农民工工资,甲方垫付农民工工资后,将按照垫付工资
2 倍向乙方追偿,同时因农民工维权、讨薪给甲方造成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八、若农
民工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向甲方提出支付其工资的主张,乙方应将农民工工资在 2 日内支付完毕。
若案件进入实体审理阶段,乙方还应派员参加庭审。
在此情况下,甲方在案件中产生的
诉讼费、差旅费、人工成本以及被判决承担支付责任的费用均应由乙方承担。
九、每发生一起
维权、讨薪事件,甲方人有权向乙方索赔 2 万元,作为违约金,并从乙方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第四部分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包人:___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