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产科胎头负压吸引术医疗技术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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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胎头负压吸引术医疗
技术报告表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胎头负压吸引术医疗技术报告表
知丁
胎头负压吸引术
胎头负压吸引术是用胎头负压吸引器置于胎儿的头顶部,形成一定负压后吸住胎头,通过牵引藉以协助儿头娩出的手术。
【适应症】
1.第二产程延长,初产妇宫口开全已达2h,经产妇宫口开全已达1h,无明显头盆不称,胎头已较低者。
2.胎头位置不正,只能用于枕先露,如持续性枕横位及枕后位时手法回转有困难者。
3.产妇全身情况不宜在分娩时施用腹压者,如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中、重度)、肺结核活动期、支气管哮喘等。
4.有剖宫产史或子宫有瘢痕者。
5.胎儿窘迫。
【禁忌症】
1.不适用于臀位.颜面位.额位等其他异常胎位。
2.头盆不称,胎儿双顶径未达坐骨棘水平以下者。
3.胎膜未破,宫口未开全(除双胎第二胎为顶先露)。
4.早产儿不宜做此手术(通常孕周<34周,脑室内出血的危险性大)。
【注意事项】
1.放置吸引器的位置应保证在牵拉用力时有利于胎头
俯屈,吸引器中心应置于胎头后囟前方3cm的矢状缝上。
2.可用针筒抽气形成负压,一般抽120~150ml空气较适合(相当于39.23~49.03kPa负压)。
抽气必须缓慢,约每分钟制成负压9.81kPa,使胎头在缓慢负压下形成产瘤再牵引,可减少吸引器滑脱失败,减少对胎头损伤。
3.吸引器抽气的橡皮管,应选用壁厚耐负压者,以保证吸引器内与抽气筒内的负压强度一致。
4.放置后再作阴道检查,除外宫颈或阴道壁夹入。
5.牵引中如有漏气或脱落,表示吸引器与胎头未能紧密接合,应寻找原因。
如无组织嵌入吸引器,需了解胎头方位是否矫正;如吸引器脱落常由于阻力过大,应改用产钳术;如系牵引方向有误,负压不够以及吸引器未与胎头紧密附着,可重新放置,一般不宜超过2次。
6.牵引时间不宜过长,以免影响胎儿,整个牵引时间不宜超过10~20min。
【术后注意点】
1.产后检查产道,如有宫颈或阴道裂伤,应立即缝合。
2.术后新生儿给予维生素K及维生素C预防颅内出血。
3.对于牵引困难者,应密切观察新生儿有无头皮损伤,头皮血肿,颅内出血,并及时处理。
【并发症及其处理】
(一)产妇方面
1.阴道血肿可由于阴道壁挫伤或被吸入吸引器内所致。
所以放置吸引器后必须仔细检查,了解是否有阴道壁组织嵌入。
一旦发现血肿,常于血肿外侧缘用可吸收缝线向较深处作间断缝合,或予切开清除血块,寻找活跃出血点予以结扎,然后缝合切开之阴道壁。
2.外阴.阴道及宫颈裂伤术毕常规检查宫颈及阴道有无撕裂,有撕裂者予以缝合。
(二)新生儿方面
1.新生儿头皮水泡可每日在患处涂外用抗生素一次,以防感染。
2.头皮血肿胎头吸引部位的产瘤一般很快于术后24h 内消失。
若系血肿多在1个月内自然吸收,不需特别处理,应避免穿刺以防感染,并应嘱咐产妇不要搓揉血肿。
3.颅内出血按新生儿颅内出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