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素质测评实施计划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健全中小学生艺术素质评价制度,根据潍坊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上学期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教育局制定了《艺术素质测评指标解读及测评方法》。为了顺利完成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建立一套完善的学生艺术素质测评机制,从而带动我校学生艺术素质的培养和提高,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1.领导小组

2.工作小组

二、评测流程

1.艺术素质评测由各教学部组织,每年举行两次,上、下半年各一次,上半年期末前完成,下半年于11月上旬完成。

2.教务处汇总两次评测成绩,取平均成绩作为本年该生成绩。学生成绩由教务处归档、上报。

三、评测标准

(一)基础指标

1.课程学习(5分,包括:出勤、作业完成)

本项指标主要针对学生在校内参加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学习兴趣及学习任务完成情况。

本项指标由班级任课教师根据课堂教学中的实际情况在期末为每位同学进行打分(满分5分),要求4分及以上比例不得高于20%,2分及以下不得低于20%。

2.课外活动(10分,包括:社团、兴趣小组、比赛等)

本项指标主要记录参加本学科兴趣小组、社团和各类艺术活动及比赛的表现,分社团活动(6分)与活动比赛(4分)两部分。

社团活动部分:满分6分,由社团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参加社团活动的出勤率、参与度、活动情况进行打分。

活动比赛部分:满分4分,由团委根据本学期学生参加学校组织的文艺活动和文艺比赛获奖情况进行打分,得分由团委盖章后,交与学生所在教学部进行汇总。

(二)学业指标

本项指标分技能考核与理论考试两部分,其中理论考试可与期末考试合二为一,但下半年考试必须提前进行。

1.技能考核(40分)

本项考核由各教学部根据当学期班级音乐、美术课程教学进度情况,组织专业教师进行拟提并组织考核。

音乐考核主要从:感受与欣赏(15分)、表现(15分)、创造(15分)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美术考核主要从:造型与表现(15分)、欣赏与评述(15分)、设计与应用(10分)等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2.理论考试(10分)

本项考试主要由教学部组织任课教师根据各班级当学期音乐、美术课程教学进度进行拟题、考试、阅卷,主要对当学期学习的理论内容进行考试。

本项考试根据考试成绩进行折分,满分10分。

(三)发展指标

发展指标分为校外学习和艺术特长两项指标,主要是对学生艺术特长发展情况进行测评,旨在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

1.校外学习(5分)

学生能够在校外时间长期坚持参与高质量的音乐、美术相关艺术活动学习,应定期有标志性成果呈现,参与学校、社区、校外演出、参加美术作品展览等活动的学生根据成长情况加分。

2.艺术特长(10分)

在学校及校级以上教育部门开展的艺术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加5分。该项尽量不把社会上艺术考级项目列入加分项,避免出现其他问题。

(四)学科素养(20分)

本指标为综合考评项,包括学生的艺术理解、艺术表现,由教师根据学生的日常课程的学习情况和艺术评测进行综合打分。

四、测评注意事项:

1.教师对学生的测评

(1)教学部组织艺术教师根据学校制定的艺术素质测评实施方案在规定时间内对每个学生进行测评,根据测评的指标体系,如实填写学生成绩。

(2)评测结果要以分数折合等级形式呈现,四项指标累计结果达到90分以上的为A,累计结果达到75-89分的为B,累计结果达到60-74分的为C,累计结果达不到60分的为D。

(3)根据上级要求,成绩等级比例:A率不超过30%,B率不超过50%,其他比例不限。

(4)测评成绩要在班级内公示,无异议后按时上报教务处,测评成绩作为当学期音乐、美术课程的期末成绩使用。

2.学校对教师所教班级的抽测

学校根据测评方案组织评委对每个教学部的教学班进行抽测,抽测成绩作为学校评价教学部和艺术教师的重要依据。

3.艺术素质评测数据管理

教务处负责对各教学部上报的测评数据进行审核、整理,每年度建立专门的学生艺术素养档案,并对数据进行汇总上传至省体卫艺教育综合信息平台。

附:1.音乐素质测评打分表

2.美术素质测评打分表

附件:1

音乐素质测评打分表

年月日

附件:2

美术素质测评打分表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