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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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书
⑴、教学计划是培养专业人才和组织教学工作的依据。教学计划由教学处根据教材编写,经校务会审核,校长批准后执行。
⑵、教学计划相对稳定,执行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教学处可作局部调整,重大修改必须经校长批准。
(八)教学要求
根据本校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参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根据目标要求,制定出本校的各科教学目标要求,制定后教师必须不折不扣的执行,并根据目标要求,教师制定教学六成。
教学大纲是教学计划的具体化,是学校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包括:学校应设置的科目;活动;规定了每个科目学习和安排的顺序;周时数及总时数。
1、制定教学要求的基本原则
⑴、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技能培训阶段培训方案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
标,服从培训方案中课程结构的整体要求。
⑵、编写教学要求要更新教育观念,按照民办教育的特点改革教学内容、手段和方法。
⑶、各门课程都要把提高学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作为课程最重要的目标。加强实践性环节,着力提高学生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创新能力。
2、教学科目及活动的内容和格式
⑴、教学任务;课程名称、编码、总课时和适用教材,课程的性质和任务;⑵、内容;教学目标与基本要求(包括专业知识教学目标、业务能力培训目标和综合素质培养目标);
⑶、程序;教学内容及授课方式(系统地列出理论讲授和实践性教学环节各部分的内容要点及授课方式);
⑷、教学课时;课时分配及说明;
⑸、教学方法、建议。教学设备和实训环节的软硬件要求及使用;
3、考核标准与形式
⑴、校内结课考核方式与要求
⑵、职业技能证书鉴定方式与要求
⑶、推荐教材:正式出版教材(书名、书号、出版社和作者)或自编讲义
4、教学大纲的制定、修改和审批
⑴、经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培训中心选聘各课程的负责人,组成各专业教学指导
小组,负责编写或修订各课程教学大纲。
⑵、各专业教学指导小组对本专业方向培养方案的各课程教学大纲进行整体研讨修订,经培训中心教研部门审定后,印发给每位任课教师执行。
5、教学目标的实施
⑴、由课程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备课会,研究和讨论教学大纲,选用或组织编写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⑵、每位任课教师必须认真执行教学大纲,依据教学大纲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程表和教案。
⑶、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授课,以保证完成课程的教学目标。
⑷、积极推动教学模式和考核方式的改革,提倡引入项目
教学法、案例教学法、任务驱动法等先进的教学模式,探索采用能够真实测试学生综合能力的多种考核方式。
⑸、技能培训阶段的教学质量评价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标准,
向用人单位和家长充分展示职业技能培训阶段的教学成果,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九)课表的编制
1、课表内容,包括班级课程上课时间、地点和任课教师。课表要根据教学计划,开设课程,学生人数和任课教师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妥善安排。
2、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拟定并公布,以便教师提前准备,按时上课,学生报名时了解和选定课程进行学习安排。
3、如遇课表发生冲突,由教务处协调解决。
(十)教学进度
1、为了落实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前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2、教学进度表由班主任负责收集送交教务处,经审核批准后实施。教务处应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十一)教学检查
⑴、校领导及教学主任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⑵、班主任及教务处每天要到教室巡视,了解教学情况。
⑶、班主任及教务处,每学期要统计各科的及格率、重读率、毕业率等,分析教学质量。研究改进教学管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