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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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安徽国控企业名单

2010年安徽国控企业名单
341021
15167057-0
黄山市善孚化工有限公司
341021
34102100-2
黄山市龙胜化工有限公司
341102
14894425-1
安徽中烟工业公司滁州卷烟厂
341102
15266450-0
华润雪花啤酒(滁州)有限公司
341102
73167190-8
滁州华瑞实业有限公司
341102
74488983-4
340802
66292877-2
安庆新曙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340803
15130982-2(17)
安徽华茂集团有限公司
340803
15133123-7
安庆市染织厂
340803
71398286-8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分公司
340811
15142217-1
安庆市大枫造纸厂
340822
76081900-0
和县兴和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341424
74488824-1
山东华金集团和县金和纸业
341502
73733773-2
安徽省六安市康乐纸业有限公司
341521
76902927-5
安徽省英明化工有限公司
341522
75299918-7
霍邱县奔盛化工有限公司
341525
71997588-8
安徽应流集团
341525
341181
76688939-2
重庆啤酒集团安徽天岛啤酒有限公司
341182
70497259-6
乐斯福(明光)有限公司
341182
77284695-4
安徽大光明啤酒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7号――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7号――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7号――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12.21
•【文号】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97号
•【施行日期】2010.12.2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0年第97号)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我部对2008年3月环境保护部成立以来以及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先后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现将2010年9月30日前发布的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对未列入本目录的其他文件的效力发生争议的,我部将根据《立法法》、《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国务院关于环保部门主要职责的规定、《环境保护法规制定程序办法》、《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继续有效的国家环保部门规范性文件目录。

环保部2013年81号文件

环保部2013年81号文件

环保部2013年81号文件环境保护部文件环发[2013]81号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

我部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2013年7月30日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自行监测,是指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第三条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它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企业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监测与报告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09)34号]

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09)34号]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环办〔2009〕34号关于印发《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为加强国家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国家重点污染源的动态监控,我部依据2007年环境统计数据,参考往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结合2008年排污收费和总量减排核算工作,并在充分征求各地意见基础上,筛选出各地区废气、废水排放重点监控企业,同时,对全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全口径统计,完成了《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1.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说明2.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三日主题词:环保重点企业通知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附件一: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说明一、目的及依据为进一步明确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切实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控等环境监管工作,根据《环境统计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7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等有关要求,筛选2009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二、筛选原则(一)以2007年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参考往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动态调整,控制重点监控企业总数量,并保证历史连续性。

(二)筛选因子。

废水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主,废气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主。

(三)注意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上一年度数据和污染减排核算有关数据相衔接。

(四)参考环境监察部门提供的排污收费相关数据。

(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行全口径统计,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范围。

三、筛选方法(一)以2007年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将工业企业分别按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大小排序,筛选占工业排放量65%的废气企业;分别按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大小排序,筛选占工业排放量65%的废水企业。

(二)将(一)产生的名单和往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合并,形成初步征求意见名单,发至各地方环保部门征求意见。

2023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真题(完整版)

2023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真题(完整版)

2023年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试真题(完整版)一、最佳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佳答案。

)1.根据“十四五”国民健康规划,下列不属于保障药品质量安全重点任务的是()A.加快古代经典名方制剂研发,夯实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基础B.建立符合中药特点的质量和疗效评价体系C.构建药品和疫苗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机制D.完善国家药品标准体系,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答案】A2.关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管理的说法,正确的是()A.国家基本药物遴选原则是临床急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中西药并重、基本保障、指南推荐和基层能够配备B.独家生产品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应当经过单独论证和价格谈判C.含有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D.药品有被召回记录的,不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遴选范围【答案】C3.根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不属于执业药师执业范围的是()A.药品研制B.药品生产C.药品经营D.药品使用【答案】A4.根据《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事实确凿、有法定依据、拟作出数额较小的罚款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其中,对法人的罚款数额为()A.5000元以下B.1000元以下C.3000元以下D.10000元以下【答案】C5.下列行为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是()A.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申请从事药品零售活动B.疫苗配送企业接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委托,向接种单位配送疫苗C.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在网络药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开展经营活动D.血液制品的进出口审批及监督管理【答案】B6.关于药品标准的说法,错误的是()A.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和药品标准为国家药品标准B.药品标准分为法定标准和非法定标准,其中法定标准是药品质量的最高标准C.非法定标准包括行业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等D.《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现行版本为2020年版【答案】B7.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药品检验结果之日起向原药品检验机构申请复验的时限是()A.3日内B.5日内C.10日内D.7日内【答案】D8.国家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根据法律依据纳入评价范围的具体事项中,禁止给予医药回扣等不正当利益的法律依据是()A.《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B.《价格法》C.《药品管理法》D.《反垄断法》【答案】C9.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关于冷藏药品储存、运输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A.冷藏车厢内,药品与厢内板需保持10厘米以上距离B.药品批发企业应当由专人负责对冷库储存的冷藏药品进行重点养护检查C.运输冷藏药品的冷藏箱应当具备自动调控温度的功能D.未经验证的新购进蓄冷剂不得用于疫苗运输【答案】A10.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论证和审核,处方药可转换为非处方药,下列药品中未进行非处方药转换的是()A.潞党参口服液B.保妇康凝胶C.蒲地蓝消炎片D.血府逐瘀丸【答案】D11.药品零售许可审批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先核定的是()A.经营类别B.经营地址C.经营条件D.经营范围【答案】A12.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药品的说法,错误的是()A.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与符合条件的药品生产企业签订委托生产销售协议和质量协议B.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C.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D.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并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答案】A13.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验证温湿度自动监测系统测量设备使用的温度传感器最大允许误差是()A.±0.5°CB.±0.1°CC.±1.0°CD.±1.5°C【答案】A14.根据《疫苗管理法》,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在销售疫苗时,应当按照规定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销售记录,并保存备查的时限为疫苗有效期满后不少于()A.2年B.3年C.1年D.5年【答案】D15.根据《长期处方管理规范(试行)》,对临床诊断明确、用药方案稳定、依从性良好、病情控制平稳、需长期药物治疗的慢性病患者,使用一般常用药品可开具长期处方,处方量最长不超过()A.4周B.8周C.12周D.24周【答案】C16.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下列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行为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应当认定为严重缺陷项目的是()A.销售胰岛素未配备冷藏设备B.拆零销售药品,但未设置拆零销售专区C.向个人消费者销售药品未开具发票D.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未做到分区陈列【答案】A17.关于仿制药注册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A.仿制药分为两类,一是仿制境外已上市境内未上市原研药品,二是仿制境内已上市原研药品B.仿制药应当与原研药品具有相同的活性成分、剂型、规格、适应症、给药途径和用法用量,且处方工艺一致C.符合豁免药物临床试验条件的仿制药申请人可以直接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D.仿制药按照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受理和审评审批【答案】B18.关于中药饮片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A.没有国家药品标准的中药饮片应当按照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B.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向医疗机构销售中药饮片无需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C.医疗机构炮制中药饮片应当是该中药饮片临床需要且市场上无供应D.具有中医学专业中专学历的,可从事中药饮片验收工作【答案】D19.负责制定本医疗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的是()A.医疗机构学术委员会B.医疗机构医务部门C.医疗机构药学部门D.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答案】D20.根据《关于发布〈已上市中药说明书安全信息项内容修订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本品含XXX,不可超剂量或长期服用”的表述属于()A.与特殊用药人群有关的警示语B.与成分、剂量、疗程有关的警示语C.与不良反应有关的警示语D.与注意事项有关的警示语【答案】B21.关于药品研制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A.药品研制管理是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的前提与基础工作之一B.国家支持研制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等具有丰富中医临床实践经验的中药新药C.国家支持以临床价值为导向、对人的疾病具有明确或者特殊疗效的药物创新鼓励具有新的治疗机理等的新药研制D.开展药物安全性评价应当遵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保证药品研制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答案】D22.根据《进口药材管理办法》,主管全国进口药材监督管理工作的是()A.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B.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C.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D.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答案】C23.关于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说法,正确的是()A.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广告参照药品广告有关规定严格监管B.包括2岁以上婴幼儿适用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幼儿配方食品C.按照药品管理的要求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D.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注册证书有效期为3年【答案】A24.根据《药品管理法》,不属于劣药的是()A.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B.被污染的药品C.成分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D.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答案】C25.关于药品召回管理的说法,错误的是()A.境内代理人在境内实施药品召回的,应当按照《药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组织实施召回,并向其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药品召回和处理情况B.召回药品需要销毁的,应当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或者储存召回药品所在地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公证机构监督下销毁C.实施药品一级召回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申请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召回信息D.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对召回药品的处理应当有详细的记录,记录应当保存5年且不得少于药品有效期后1年【答案】C26.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生产、销售假药,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不适用的行政处罚是()A.公安机关处10日的拘留B.处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5倍的罚款C.终身禁止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D.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答案】B27.根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管理规定,下列经营行为错误的是()A.蛋白同化制剂批发企业可以向综合医院销售该类产品B.拟经营肽类激素的批发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批准C.除胰岛素外,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蛋白同化制剂或者其他肽类激素D.进口蛋白同化制剂的,进口单位应当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进口准许证》【答案】D28.关于药品注册管理基本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A.变更原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载明事项的,申请人应当对药品变更进行充分研究和验证B.药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内,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持续保证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C.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建立药品加快上市注册制度,包括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关联审批、特别审批及应急审批程序等5种D.我国对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实行分类注册和转换管理,相关机构分别制定非处方药上市注册指导原则、上市后转换技术要求等【答案】C29.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的通知》,关于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的说法,错误的是()A.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重点包括辅助用药、抗肿瘤药物、抗微生物药物、质子泵抑制剂、糖皮质激素、肠外营养药物等B.目录更新调整的时间原则上不短于3年,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品种一般为30个C.对于调整出原目录的药品,地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继续监控至少满1年掌握其处方点评、使用量、使用金额等情况,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的持续提高D.纳入目录管理的药品应当是临床使用不合理问题较多、使用金额异常偏高、对用药合理性影响较大的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答案】D30.关于已上市中药变更的说法,错误的是()A.应当遵循中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符合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的要求B.药品规格变更应当遵循与处方药味相对应的原则以及与适用人群、用法用量、装量规格相协调的原则C.对功能主治或者适用人群范围进行删除的,应当开展药物临床试验后,说明删除相关内容的合理性D.生产工艺及辅料等的变更不应当引起药用物质或者药物吸收、利用的明显改变【答案】C31.国家鼓励培育道地中药材。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

我部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2013年7月30日—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自行监测,是指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第三条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企业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监测与报告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说明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说明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说明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农药》
【年(卷),期】2007(003)003
【摘要】@@ 一、根据总局《关于加强和改进环境统计工作的意见》(环发[2005]100号)关于"筛选重点污染企业实行季报制度,企业名单由总局与各省环保部门商定,原则上以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全部企业排放量65%以上的企业为基础确定"的要求,经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厅)反复核对与协商,确定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总页数】2页(P3-4)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环境保护部公布《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J],
2.2016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出台,17家陶瓷卫浴企业在列 [J],
3.环保部发布2016版国家重点监控污染企业名单 [J],
4.环保部: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林经营规划 [J],
5.环保部: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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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5.12.31•【文号】环办[2015]116号•【施行日期】2015.12.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正文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116号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

其中,国家重点监控排放废水企业2660家、废气企业3281家、污水处理厂3812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21家、重金属企业 2901家、危险废物企业1637家。

按有关要求,名单中所列全部企业必须纳入2015年度环境统计的重点调查范围。

对于不在名单中的火电、钢铁、建材、有色、石化、焦化、煤化工以及制糖、淀粉制造和加工、橡胶制造、畜禽屠宰加工、酿酒等污染物排放量相对较大的行业企业,建议各地纳入省级监控或者市级监控重点源管理。

现将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5年12月31日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116号天津市环境保护局: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有效控制和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质量改善,根据《“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的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5〕1681 号)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我部对各地上报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反复征求了各方意见,最终形成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14312家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0号——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0号——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0号——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6.07.13•【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0号•【施行日期】2016.07.13•【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环境保护部令第40号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16年6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2016年7月13日附件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我部决定对下列10件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1.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1987年7月16日,(87)环放字第239号)2.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4月1日,环控〔1996〕204号)3.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1996年7月26日,环控〔1996〕629号)4.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1999年4月16日,环发〔1999〕98号)5.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1999年11月2日,环发〔1999〕246号)6.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年5月9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7.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7月2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1号)8.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8月30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9.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7月8日,环境保护部令第6号)10.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2012年10月11日,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二、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4月29日,环发〔1999〕107号)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2月23日,环发〔2000〕38号)3.关于发布《2000年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名录》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2000年7月4日,环发〔2000〕135号)4.关于印发《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的通知(2001年2月22日,环发〔2001〕21号)5.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申请报告》等四种文件格式的通知(2001年12月31日,环发〔2001〕214号)6.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1月31日,计价格〔2002〕125号)7.关于执行《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3月28日,环发〔2002〕54号)8.关于对新车(机)型排放达标申报审核工作进行调整的通知(2002年7月12日,环办函〔2002〕233号)9.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3月25日,环办〔2003〕25号)10.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2003年3月28日,环办〔2003〕26号)11.关于高压送变电设施环境影响评价适用标准的复函(2004年8月4日,环函〔2004〕253号)12.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2月24日,环发〔2005〕24号)1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05年11月2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52号)14.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11月23日,环办〔2005〕126号)15.关于印发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2005年12月13日,环办〔2005〕137号)16.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2月14日,环办〔2006〕14号)17.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县、生态市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2006年3月15日,环办〔2006〕28号)18.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年3月31日,环发〔2006〕50号)19.关于印发《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年4月24日,环发〔2006〕59号)20.关于明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6月7日,环函〔2006〕224号)21.关于实行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评价范围分级管理的公告(2006年7月2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6号)22.关于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2006年12月5日,环办〔2006〕138号)23.关于印发《环保总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年12月26日,环发〔2006〕205号)24.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5月11日,环发〔2007〕67号)25.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2007年6月25日,环发〔2007〕97号)26.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评适用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年11月28日,环办函〔2007〕881号)27.关于35千伏送、变电系统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年11月30日,环办函〔2007〕886号)28.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年12月10日,环发〔2007〕188号)29.关于发布《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的公告(2008年2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8年第11号)30.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2008年2月22日,环发〔2008〕25号)31.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2月22日,环发〔2008〕24号)32.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14日,环发〔2008〕13号)33.关于加强核设施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16日,国核安函〔2008〕26号)34.关于加强铀矿冶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25日,环办函〔2008〕119号)35.关于加强核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5月15日,国核安发〔2008〕43号)36.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2008年6月6日,环发〔2008〕48号)37.关于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第73条和第74条“应缴纳排污费数额”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6月13日,环发〔2008〕52号)38.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2008年6月24日,环办函〔2008〕373号)39.关于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通知(2008年7月11日,环办〔2008〕53号)40.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2008年7月24日,环发〔2008〕69号)41.关于环境监测数据公开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2008年7月29日,环函〔2008〕157号)42.关于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1日,环办〔2008〕57号)43.关于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4日,环办函〔2008〕539号)44.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再次登记的公告(2008年9月9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3号)45.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环发〔2008〕89号)46.关于加强不合格奶制品销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2008年10月20日,环办〔2008〕81号)47.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监管问题的复函(2008年11月6日,环办函〔2008〕789号)48.关于同意将C.I.活性黄107等101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08年12月26日,环办函〔2008〕944号)49.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09年)的公告(2008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66号)50.关于加快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核心应用软件部署工作的通知(2009年1月19日,环函〔2009〕17号)51.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及《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公告(2009年2月20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号)52.关于公布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名单的公告(2009年3月23日,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14号)5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09年4月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0号)5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4月13日,环办〔2009〕45号)55.关于印发《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4月21日,环发〔2009〕48号)56.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范事故风险的紧急通知(2009年4月24日,环办〔2009〕51号)57.关于开展办理铀矿山采矿许可证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2009年4月29日,环办函〔2009〕397号)58.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2009年4月30日,环办〔2009〕53号)59.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2009年5月14日,环办函〔2009〕465号)60.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销登记事项的公告(2009年5月22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7号)61.关于输变电设施电磁辐射环境监管问题的复函(2009年6月8日,环办函〔2009〕578号)62.关于公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2009年)的公告(2009年6月9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8号)63.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2009年7月1日,环发〔2009〕73号)64.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2009年7月3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6号)65.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2009年7月22日,环发〔2009〕87号)66.关于发布2009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名单的公告(2009年8月3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0号)67.关于开展上市公司环保后督查工作的通知(2009年8月3日,环办函〔2009〕777号)68.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核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09年10月12日,环办函〔2009〕1045号)69.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2009年11月2日,环发〔2009〕127号)70.关于同意将2-溴己酸等53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09年11月5日,环办函〔2009〕1147号)71.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09年11月10日,环核函〔2009〕81号)72.关于发布《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公告(2009年12月1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6号)73.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0年)的公告(2009年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6号)74.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09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8号)75.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2010年3月2日,环办〔2010〕25号)76.关于同意4,6-二氯嘧啶等24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年3月15日,环办函〔2010〕265号)77.关于实行差别排污收费政策提高落后产能和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函(2010年5月28日,环函〔2010〕161号)78.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2010年6月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47号)79.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2010年7月8日,环发〔2010〕78号)80.关于同意将4-(反-4-乙基环己基)溴苯等149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年8月12日,环办函〔2010〕859号)81.关于同意三(氨基磺酸)钇等74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年9月15日,环办函〔2010〕997号)82.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1年)的公告(2010年12月29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01号)83.关于印发《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函(2010年12月30日,环办函〔2010〕1446号)84.关于同意4-氨基-5-氨甲基-2-甲基嘧啶等150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1年1月6日,环办函〔2011〕13号)85.关于钢压延加工及铁合金等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1月18日,环办函〔2011〕57号)86.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2011年2月14日,环办〔2011〕14号)87.关于外商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2011年2月15日,环办函〔2011〕157号)88.关于水泥粉磨站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2月18日,环办函〔2011〕180号)8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1年3月14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3号)90.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11年4月15日,环发〔2011〕43号)91.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2011年9月20日,环办函〔2011〕1117号)92.关于废杂铜生产电解铜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复函(2011年11月21日,环办函〔2011〕1363号)93.关于明确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12月5日,环函〔2011〕337号)94.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2年)的公告(2011年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91号)95.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11年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93号)96.关于同意碳酸镧(Ⅲ)等78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2年1月5日,环办函〔2012〕4号)9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1月13日,环办〔2012〕13号)98.关于合成氨及尿素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2年3月20日,环办函〔2012〕337号)99.关于同意3,5-二氯溴苯等208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2年4月28日,环办函〔2012〕481号)100.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办法》的通知(2012年5月16日,环办〔2012〕79号)101.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12年5月17日,环发〔2012〕54号)102.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民用核安全设备类别许可范围的通知(2012年6月25日,国核安发〔2012〕106号)103.关于加强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着力维护公共安全的通知(2012年8月16日,环办〔2012〕109号)104.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2012年10月8日,环发〔2012〕118号)105.关于电池制造项目环评类别问题的复函(2013年1月25日,环办函〔2013〕86号)106.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13年1月3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号)107.关于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等四项《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配套文件的通知(2013年3月22日,环办〔2013〕28号)108.关于多金属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意见复函(2013年6月25日,环办函〔2013〕709号)109.关于印发《省级化学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2013年7月5日,环发〔2013〕70号)110.关于印发《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化学污染物释放与转移报告表》和《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的通知(2013年7月15日,环办〔2013〕75号)111.关于下放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2013年8月5日,环函〔2013〕176号)112.关于继续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13年9月22日,环办〔2013〕89号)113.关于对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2013年9月22日,环办函〔2013〕1074号)114.关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意见的复函(2013年11月6日,环办函〔2013〕1274号)115.关于“圈区管理”区内企业进口废五金类许可证有效期自动延期的函(2014年1月26日,环办函〔2014〕93号)1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2014年3月4日,环办〔2014〕24号)117.关于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2014年4月4日,环办〔2014〕33号)118.关于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复函(2014年7月30日,环办函〔2014〕929号)119.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2014年10月20日,环发〔2014〕149号)120.关于铁矿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复函(2015年1月6日,环办函〔2015〕22号)121.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分类目录》的通知(2015年3月18日,环办〔2015〕31号)。

江苏省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江苏省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江苏省重点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摘要:文章简要概述2010年江苏省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开展情况,分别从监测和软件数据录入审核两个方面分析了江苏省污染源监督监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如何做好该项工作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污染源监督监测问题及建议为及时了解和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现场监督执法等环境管理工作提供基础和支撑,2007年11月,国务院以国发[2007]36号文件下发了《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其中提出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办法指出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是对污染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进行核定,并为国家确定的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提供数据的监测活动。

此后,江苏省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国控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每季度对全省监测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并上报。

1 监督性监测工作开展情况2010年,江苏省四个季度均按照《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0]154号)中国控污染源名单(废水325家、废气248家、污水处理厂265家)开展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测设备比对监测。

总体看,国控重点源中废水、废气和污水处理厂实际监测企业数分别占应监测企业数的94.8%、99.2%和98.1%;实现综合达标排放的企业比例分别为91%、95%和82%。

全年四个季度废水国控重点源中主要污染物COD和氨氮达标率均稳定在90%以上, 废气国控重点源中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达标率均稳定在99%以上。

从地区分布看,苏南地区国控重点源数量最多,且苏南地区废水、废气和污水处理厂综合达标情况明显好于苏中和苏北地区。

从行业分布看,废水国控重点源主要集中在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和造纸及纸制品业等3个行业,企业数量占废水实际监测数量的59.4%;废气国控重点源数量最多的行业为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数量约占实际监测总数的60%。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2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21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的通知(晋政办发〔2010〕2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2010年度全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省人民政府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省直有关部门及承建单位要认真按照我省重点工程管理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为重点工程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建设条件,确保重点工程顺利建设,尽快发挥投资效益。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2010年度全省重点工程项目名单一、省重点工程项目(175项)(一)保障性安居工程类(5项):1.全省棚户区拆迁改造工程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和城市等棚户区改造2.全省廉租房建设工程3.全省经济适用房建设工程4.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5.全省采煤沉陷区治理工程包括同煤、阳煤、晋煤、霍州沉陷区治理(二)农业水利基础设施类(10项):农业项目1.山西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项目包括大同、晋中、运城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水利项目2.万家寨引黄工程北干线(国家重点工程)3.黄河给水工程大同净化水厂及配水管线工程4.运城北赵引黄工程5.龙华口水电站6.禹门口提水东扩工程7.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河道治理)8.泽城西安水电站9.柏叶口水库10.松塔水电站(三)铁路项目类(17项):1.太中银铁路(国家重点工程)2.大同至西安铁路客运专线(国家重点工程)3.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国家重点工程)4.准格尔至朔州铁路5.太原枢纽西南环线6.运城至三门峡铁路7.太原至兴县铁路8.新建吕梁(离石)至临县(孟门)铁路9.南同蒲榆次至侯马北电气化改造10.北同蒲韩家岭至应县增建四线及应县至原平取直工程11.侯西复线电气化扩能改造12.三项工程引入太原枢纽工程13.和顺至邢台铁路14.邯长铁路改造15.嘉丰至南陈铺铁路16.张礼至台头地方铁路17.太原铁路局调度指挥中心(四)高速公路项目类(45项):1.晋城至侯马高速公路阳城至关门段2.长城岭(晋冀界)至忻州公路3.垣曲蒲掌至闻喜东镇公路4.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东段5.太原至佳县高速公路西段6.大同至呼和浩特高速公路大同至右卫段7.祁临高速公路临汾市北环段8.晋城环城高速公路西北段9.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汾阳--平遥段10.阳泉至盂县公路11.灵丘(晋冀界)至山阴公路12.临汾至吉县(壶口)公路13.忻州至保德公路14.高平至新乡公路高平至陵川段15.太原至古交高速公路16.天镇至大同公路17.运城解州至陌南(黄河桥头)公路18.闻喜东镇至临猗孙吉高速公路19.长安高速公路长治至平顺段20.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平遥--榆社段21.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榆社--和顺段22.大同至浑源高速公路23.京昆与青兰两条国家高速公路山西境临汾联络线24.广灵至浑源高速公路25.榆次龙白至祁县城赵段公路26.朔州环线西南段高速公路27.河津至运城高速公路28.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东段29.霍州至永和关高速公路西段30.临县至离石31.吕梁环城高速公路32.荣成至乌海公路山阴至平鲁段33.平定至阳曲高速公路34.青岛至兰州国家高速公路长治至临汾段35.青兰高速公路山西境黎城至长治拓宽改造工程36.太佳黄河公路大桥37.岢岚至临县38.五台山至盂县39.高平至沁水40.忻州环城高速公路41.阳泉环城高速42.浑源王庄堡至繁峙43.繁峙至原平大营44.运城三门峡公铁黄河大桥连接线45.武宿货运中心(五)机场项目类(3项):1.新建吕梁飞机场2.运城飞机场改扩建工程3.大同飞机场改扩建工程(六)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和城市建设类(13项):1.山西大同大学2.运城学院扩建工程3.吕梁学院扩建工程4.山西大学图书馆5.晋美工商管理专修学院6.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7.山西省肿瘤医院放疗医技综合楼8.省级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楼9.山西省招生考试基地项目10.山西体育训练基地工程11.太原航校尧城机场迁建工程12.省农科院迁建项目13.省国资委国瑞企业总部基地项目(七)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类(12项):1.全省城镇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2.全省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3.太原西山地区综合整治工程(道路基础设施及绿化)4.十市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包括大同市以口泉区为重点,阳泉市以桃河流域为重点,长治市以浊漳河流域为重点,晋城市以丹河流域为重点,朔州市以桑干河上游为重点,忻州市以南云中河为重点,吕梁市以三川河流域为重点,晋中市以潇河流域为重点,临汾市以塔儿山、二峰山为重点,运城市以盐湖为重点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5.晋瑞苑和省煤炭机械施工公司节能示范小区建设项目6.森林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工程7.山西晋能艾斯特空冷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型环保节能空冷设备制造项目8.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洪洞至安泽、盂县至阳泉天然气输气管道建设项目9.山西能源煤层气控股有限公司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项目10.山西易高煤层气液化项目11.神池至原平、晋城至侯马、端氏至博爱煤层气管道工程12.山西国新能源发展集团全省CNG加气站建设项目(八)产业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类(16项):1.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业结构调整项目包括5万吨不锈钢无缝管改造、精密带钢技术改造、烧结环保工程、钢铁伴生物资源化、型材系统升级改造工程2.山西瑞恒20万吨/年聚氯乙烯项目3.同煤集团60万吨/年甲醇项目4.山西绛县德生轮胎有限公司100万条/年全钢载重子午轮胎项目5.山西能源工业国际分销物流港6.太原长安重型汽车有限公司搬迁改造二期工程7.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8.潞安集团年产16万吨煤基合成油项目9.亚宝药业集团缓控释类制剂FDAcGMP生产线项目10.山西蓝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年产12000蒸吨高效节能环保煤粉锅炉及配套辅机生产线扩建项目11.山西成功淮海发动机有限公司年产10万台新型微车发动机项目12.中国北车太原轨道交通装备公司成辆铁路货车造修基地项目13.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技术装备大型铸锻件国产化项目14.山西华翔投资有限公司精密机械装备零部件项目15.吉天利科技实业公司循环经济低碳工业示范园16.山西鑫磊集团煤电化建材循环经济示范园项目(九)电力类(29项):1.古交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2.中电投临汾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3.轩岗电厂2×600兆瓦工程4.瑞光(晋中)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5.平遥热电厂2×200兆瓦工程6.国电霍州电厂2×600兆瓦工程7.国电长治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8.国投晋城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9.大唐临汾河西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10.柳林联盛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1.山阴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2.河曲电厂二期2×600兆瓦工程13.右玉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4.交城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5.神华河曲煤矸石电厂2×300兆瓦工程16.河坡电厂改扩建2×300兆瓦工程17.国投大同煤矸石电厂2×135兆瓦工程18.阳城煤矸石热电厂2×135兆瓦工程19.同煤王坪电厂2×300兆瓦工程20.大唐太原二电厂七期2×300兆瓦工程21.大唐风力发电项目22.山西华电广灵甸顶山风力发电项目23.华能新能源宁武东马坊风力发电项目24.国电山西洁能右玉县曹家山风力发电项目25.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右玉高家堡风电场26.平陆风口风力发电项目27.山西国际电力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28.国家西电东送项目(宁东至山东660千伏直流输变电工程项目的山西段)29.山西电网110千伏、220千伏、500千伏输变电建设工程(十)煤炭能源类(15项):1.山西焦煤斜沟煤矿2.山西焦煤王家岭煤矿3.同煤集团麻家梁矿井4.同煤集团东周窑煤矿5.阳煤集团新元煤矿6.阳煤集团寺家庄煤矿7.阳煤集团右玉元堡煤矿8.潞安集团高河矿井9.潞安集团李村矿井10.山西平朔矿区东露天煤矿11.太原煤气化龙泉煤矿12.晋城兰花玉溪煤矿1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保德王家岭煤矿14.阳泉南煤集团西上庄煤矿15.华电集团兴县肖家洼煤矿(十一)省城十大建筑(10项):1.新建太原铁路客运南站2.太原飞机场改扩建工程3.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4.山西体育中心5.山西科技馆6.山西大剧院7.山西图书馆8.山西大医院9.太原美术馆10.太原博物馆二、省重点预备项目(42项)1.吴家庄水库2.大同至张家口高速铁路3.榆次编组场扩建工程4.军民合用五台山飞机场改扩建工程5.临汾飞机场6.长治飞机场迁建工程7.山西医科大学新校区8.太原师范学院新校区9.山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10.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11.太原科技大学晋城校区12.新建山西广播影视中心13.运城黄河农耕博物馆14.阳泉至左权高速公路15.左权至黎城高速公路16.芮城黄河公路大桥17.原平大营至神池高速公路18.神池至河曲高速公路19.京新高速公路山西境内段20.阳城至济源高速公路21.山西文峰焦化2×300兆瓦煤矸石电厂工程22.文水金地2×300兆瓦煤矸石电厂工程23.朔州热电厂2×300兆瓦工程24.侯马热电厂扩建2×300兆瓦工程25.永济热电厂扩建2×300兆瓦工程26.华能阳城电厂4×1000兆瓦工程27.华能左权电厂一期2×600兆瓦工程28.漳泽电厂扩建2×1000兆瓦工程29.北六堡铁路物流中心30.山西兰花国际物流园31.晋城豪德光彩贸易广场32.中海油与同煤集团合作开发煤基清洁能源工程33.山西大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重卡项目二期34.国投沁水里必年产400万吨矿井35.沁水东大年产500万吨矿井36.高平沟底年产500万吨矿井37.山西焦煤庞庞塔年产700万吨矿井38.晋煤集团龙湾年产400万吨矿井39.山西金海能源公司大宁金海年产300万吨矿井40.华电集团沁源年产500万吨矿井41.中煤平朔小回沟年产300万吨矿井42.兰花集团90平方公里煤层气开采项目——结束——。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正文:---------------------------------------------------------------------------------------------------------------------------------------------------- 天津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各区县环保局、各国控企业:根据环保部《关于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环办函﹝2011﹞1307号)(见附件1)的安排,环保部将于年底对我市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情况检查。

为做好迎接检查工作,我局将于2011年12月5-9日对本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请各区县环保局及各国控企业做好自查和配合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检查范围环保部公布的2010、2011年天津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二、检查内容1、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管理情况。

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仪器适应性检测报告、国家环保产业协会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认定证书、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省级)计量器具认定证书复印件、社会化运行单位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证书、验收报告及批复等。

2、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

仪器参数设置;设备运转率、数据传输率;缺失、异常数据的标记和处理;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流量、排放总量的小时数据及统计报表(日报、月报、季报)。

3、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日常运行考核制度执行情况。

相关管理规程;岗位责任管理制度;设备操作和使用制度;设备运行和维护制度;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记录;运行、巡检记录;定期校准、校验记录;标准物质和易耗品的定期更换记录;设备故障状况及处理记录。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3〕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为建立和完善污染源监测及信息公开制度,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

请按照办法要求加强监督,督促企业履行责任与义务,开展自行监测;进一步规范环保部门监督性监测,推动污染源监测信息公开。

我部将定期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2013年7月30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

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本办法所称的企业自行监测,是指企业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为掌握本单位的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对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等情况,组织开展的环境监测活动。

第三条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企业对其自行监测结果及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监测与报告第四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及其批复、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

环发〔2009〕88号 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

环发〔2009〕88号  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

关于印发《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的通知环发〔2009〕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根据《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为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我部制定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2.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二○○九年七月二十二日主题词:环保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通知抄送: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附件一: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转批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和《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28号),为确保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提供的监测数据(以下简称“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是指环保部门对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定期进行监督考核,确定其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在正常运行状态下所提供的实时监测数据,即为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第三条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合格后,其正常运行提供的监测数据在一定时段内认定为有效数据。

日常运行监督考核合格后至下次运行监督考核,该时段内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提供的监测数据认定为有效数据。

验收不合格、日常运行监督考核不合格或不能正常运行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不得提供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

第四条有效的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是国控企业计算主要污染物排放数量和确定达标排放的依据,是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总量考核、监督执法、排污申报核定等工作的基础。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清单

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 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005.6.27 2005.2.1 1993.7.19 1992.9.28 2002.1.30 2001.12.28
2005.6.27 2005.2.1 1993.8.6 1993.7.1 2003.7.1 2002.7.1 GB14554-93
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竣工环 保验收管理规程(试行) 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
2009-12-30 2009-12-17 2009-12-10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 关于严格控制新建使用含氢氯氟烃生产设施的通知 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 审计署关于加强资源环境审计工作的意见
2008-1-1
2008-2-1
2008-1-1
2007-6-18 2007-5-28 2007-5-23 2007-5-21 2007-8-18 2007-7-25 2007-7-10 2007-7-3 2007-4-28 2007-5-11 2007-5-1 2007-4-29 2007-9-1
2009-6-4
2009-6-16 2009-5-25 2009-5-22 2008-7-3
2009-2-18
2009-2-2 2009-2-2 2009-2-24 2009-1-16 2008-12-30 2008-12-4 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有关
2008-11-20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清单 环境管理体系法律法规清单

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筛选原则和方法

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筛选原则和方法

附件5:2011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筛选原则和方法一、筛选原则(一)以2009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补充增加规模以上的重点行业企业,以及《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中涉及的工业企业。

(二)筛选因子:废水为化学需氧量、氨氮、砷、六价铬、铅、镉、汞;废气为SO2和氮氧化物。

(三)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集中式工业废水处理厂全部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

二、筛选方法(一)按照筛选原则,依据2009年环境统计数据库和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确定初筛名单。

1、筛选废气企业。

以2009年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工业企业分别按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大小排序,筛选出占工业排放量65%的企业,取并集形成废气企业初筛名单。

2、筛选废水企业。

以2009年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工业企业分别按照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排放量大小排序,筛选出占工业排放量65%的企业;由于重金属排放企业较为集中,为有效监督管理重金属企业,筛选方法由按照65%的比例筛选变为按照排污量规模进行筛选,具体筛选规模(年排放量)为:砷>100公斤、铅>200公斤、汞>10公斤、镉>20公斤、六价铬>100公斤。

按照化学需氧量、氨氮以及5种重金属的筛选方法分别进行筛选,取并集形成废水企业。

3、补充重点行业企业。

为弥补污染物排放量筛选方法的不足,将规模以上的几个特定重污染行业企业补充纳入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管理。

将大型【按照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国统字[2003]17号)的规定大型企业指:同时满足从业人员数2000人及以上,销售额30000万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0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

】的造纸及纸制品业、纺织印染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以及化学原料及化学品制造业中的氮肥行业、农药行业和燃料行业补充纳入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管理,同时删除废水名单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和电力行业企业;将电力行业(总装机>100MW)以及大型的石油加工和炼焦行业、钢铁行业、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水泥行业、玻璃制品业以及砖瓦厂补充纳入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管理。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规范性文件

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16年6月3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2016年7月13日附件关于废止部分环保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函〔2016〕12号),我部决定对下列10件规章和1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1.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1987年7月16日,(87)环放字第239号)2.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1996年4月1日,环控〔1996〕204号)3.关于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补充规定(1996年7 月26日,环控〔1996〕629号)4.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1999年4月16日,环发〔1999〕98号)5.污染源监测管理办法(1999年11月2日,环发〔1999〕246号)6.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年5月9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7.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7月2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1号)8.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2005年8月30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7号)9.限期治理管理办法(试行)(2009年7月8日,环境保护部令第6号)10.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2012年10月11日,环境保护部令第22号)二、决定予以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年4月29日,环发〔1999〕107号)2.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年2月23日,环发〔2000〕38号)3.关于发布《2000年机动车环保达标车型名录》实施《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知(2000年7月4日,环发〔2000〕135号)4.关于印发《地方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批办法》的通知(2001年2月22日,环发〔2001〕21号)5.关于公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申请报告》等四种文件格式的通知(2001年12月31日,环发〔2001〕214号)6.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年1月31日,计价格〔2002〕125号)7.关于执行《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问题的通知(2002 年 3 月 28 日,环发〔2002〕54号)8.关于对新车(机)型排放达标申报审核工作进行调整的通知(2002年7月12日,环办函〔2002〕233号)9.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3月25日,环办〔2003〕25号)10.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2003年3月28日,环办〔2003〕26号)11.关于高压送变电设施环境影响评价适用标准的复函(2004年8月4日,环函〔2004〕253号)12.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2月24日,环发〔2005〕24号)1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2005年11月21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5年第52号)14.关于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5年11月23日,环办〔2005〕126号)15.关于印发全国生态县、生态市创建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2005年12月13日,环办〔2005〕137号)16.关于病原微生物实验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2月14日,环办〔2006〕14号)17.关于开展国家生态县、生态市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2006年3月15日,环办〔2006〕28号)18.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年3月31日,环发〔2006〕50号)19.关于印发《新生产机动车排放污染申报检测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2006年4月24日,环发〔2006〕59号)20.关于明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2006年6月7日,环函〔2006〕224号)21.关于实行甲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评价范围分级管理的公告(2006年7月26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6年第36号)22.关于开展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2006年12月5日,环办〔2006〕138号)23.关于印发《环保总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2006年12月26日,环发〔2006〕205号)24.关于印发《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7年5月11日,环发〔2007〕67号)25.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2007年6月25日,环发〔2007〕97号)26.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评适用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年11月28日,环办函〔2007〕881号)27.关于35千伏送、变电系统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年11月30日,环办函〔2007〕886号)28.关于印发《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007年12月10日,环发〔2007〕188号)29.关于发布《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的公告(2008年2月4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8年第11号)30.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2008年2月22日,环发〔2008〕25号)31.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2008年2月22日,环发〔2008〕24号)32.关于加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14日,环发〔2008〕13号)33.关于加强核设施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年4月16日,国核安函〔2008〕26号)34.关于加强铀矿冶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 年 4 月 25日,环办函〔2008〕119号)35.关于加强核设施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2008 年5 月15日,国核安发〔2008〕43号)36.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2008年6月6日,环发〔2008〕48号)37.关于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第73条和第74条“应缴纳排污费数额”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8年6月13日,环发〔2008〕52号)38.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环保核查行业分类管理名录》的通知(2008年6月24日,环办函〔2008〕373号)39.关于加强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的通知(2008年7月11日,环办〔2008〕53号)40.关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2008年7月24日,环发〔2008〕69号)41.关于环境监测数据公开范围有关问题的复函(2008年7月29日,环函〔2008〕157号)42.关于开展排污费征收稽查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1日,环办〔2008〕57号)43.关于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2008年8月4日,环办函〔2008〕539号)44.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再次登记的公告(2008年9月9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8年第43号)45.关于深化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2008年9月18日,环发〔2008〕89号)46.关于加强不合格奶制品销毁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2008年10月20日,环办〔2008〕81号)47.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监管问题的复函(2008 年 11月6日,环办函〔2008〕789号)48.关于同意将C.I.活性黄107等101 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08年12月26日,环办函〔2008〕944号)49.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09年)的公告(2008 年 12 月 31 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66号)50.关于加快国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核心应用软件部署工作的通知(2009年1月19日,环函〔2009〕17号)51.关于发布《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及《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的公告(2009年2月20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号)52.关于公布新化学物质登记测试机构名单的公告(2009年3月23日,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14号)5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2009年4月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0号)54.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岗位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2009年4月13日,环办〔2009〕45号)55.关于印发《中央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9年4月21日,环发〔2009〕48号)56.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范事故风险的紧急通知(2009年4月24日,环办〔2009〕51号)57.关于开展办理铀矿山采矿许可证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2009年4月29日,环办函〔2009〕397号)58.关于进一步加大对医疗废物和医疗废水监管力度的紧急通知(2009年4月30日,环办〔2009〕53号)59.关于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问题的复函(2009年5月14日,环办函〔2009〕465号)60.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销登记事项的公告(2009年5月22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7号)61.关于输变电设施电磁辐射环境监管问题的复函(2009年6月8日,环办函〔2009〕578号)62.关于公布环境保护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推荐单位名单(2009年)的公告(2009年6月9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28号)63.关于贯彻落实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加强废旧家电拆解处理环境管理的指导意见(2009年7月1日,环发〔2009〕73号)64.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2009年7月3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36号)65.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2009年7月22日,环发〔2009〕87号)66.关于发布2009年进口废五金电器、废电线电缆和废电机定点加工利用单位名单的公告(2009年8月3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40号)67.关于开展上市公司环保后督查工作的通知(2009年8月3日,环办函〔2009〕777号)68.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核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2009年10月12日,环办函〔2009〕1045号)69.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2009年11月2日,环发〔2009〕127号)70.关于同意将2-溴己酸等53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09 年11 月 5 日,环办函〔2009〕1147号)71.关于高压输变电工程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09 年 11月10日,环核函〔2009〕81号)72.关于发布《进口废钢铁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试行)》的公告(2009年12月1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66号)73.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0年)的公告(2009年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6号)74.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09年12月3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8号)75.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2010年3月2日,环办〔2010〕25号)76.关于同意4,6-二氯嘧啶等24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年3月15日,环办函〔2010〕265号)77.关于实行差别排污收费政策提高落后产能和重金属排放企业排污费征收标准的函(2010年5月28日,环函〔2010〕161号)78.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注销登记有关事项的公告(2010年6月8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47号)79.关于进一步严格上市环保核查管理制度加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工作的通知(2010年7月8日,环发〔2010〕78号)80.关于同意将 4-(反-4-乙基环己基)溴苯等 149 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 年 8月12日,环办函〔2010〕859号)81.关于同意三(氨基磺酸)钇等 74 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0年9月15日,环办函〔2010〕997号)82.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1年)的公告(2010 年 12 月 29 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101号)83.关于印发《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函(2010年12月30日,环办函〔2010〕1446号)84.关于同意4-氨基-5-氨甲基-2-甲基嘧啶等150种化学物质列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1 年 1月6日,环办函〔2011〕13号)85.关于钢压延加工及铁合金等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1月18日,环办函〔2011〕57号)86.关于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严格开展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工作的通知(2011年2月14日,环办〔2011〕14号)87.关于外商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问题的复函(2011年2月15日,环办函〔2011〕157号)88.关于水泥粉磨站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2月18日,环办函〔2011〕180号)89.《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011年3月14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3号)90.关于做好“十二五”时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2011年4月15日,环发〔2011〕43号)91.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2011年9月20日,环办函〔2011〕1117号)92.关于废杂铜生产电解铜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复函(2011年11月21日,环办函〔2011〕1363号)93.关于明确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2011年12月5日,环函〔2011〕337号)94.关于发布《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2012年)的公告(2011年12月28日,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公告 2011年第91号)95.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11年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93号)96.关于同意碳酸镧(Ⅲ)等78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2年1月5日,环办函〔2012〕4号)97.关于铁路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问题的通知(2012年1月13日,环办〔2012〕13号)98.关于合成氨及尿素项目环评审批有关问题的复函(2012 年 3月20日,环办函〔2012〕337号)99.关于同意 3,5-二氯溴苯等 208 种化学物质进入《已在中国境内生产或者进口的化学物质名单》的复函(2012年4月28日,环办函〔2012〕481号)100.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察系数核算办法》的通知(2012年5月16日,环办〔2012〕79号)101.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2012年5月17日,环发〔2012〕54号)102.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民用核安全设备类别许可范围的通知(2012年6月25日,国核安发〔2012〕106号)103.关于加强化学品全过程环境管理着力维护公共安全的通知(2012年8月16日,环办〔2012〕109号)104.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制度的通知(2012年10月8日,环发〔2012〕118号)105.关于电池制造项目环评类别问题的复函(2013年1月25日,环办函〔2013〕86号)106.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的公告(2013年1月31日,环境保护部公告2013年第7号)107.关于发布《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等四项《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办法(试行)》配套文件的通知(2013年3月22日,环办〔2013〕28号)108.关于多金属复杂金精矿综合回收项目环评审批权限的意见复函(2013年6月25日,环办函〔2013〕709号)109.关于印发《省级化学品环境管理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2013年7月5日,环发〔2013〕70号)110.关于印发《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及其特征化学污染物释放与转移报告表》和《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计划》的通知(2013年7月15日,环办〔2013〕75号)111.关于下放和加强进口废五金类废物加工利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2013年8月5日,环函〔2013〕176号)112.关于继续实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13年9月22日,环办〔2013〕89号)113.关于对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复函(2013年9月22日,环办函〔2013〕1074号)114.关于商品混凝土搅拌站项目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意见的复函(2013年11月6日,环办函〔2013〕1274号)115.关于“圈区管理”区内企业进口废五金类许可证有效期自动延期的函(2014年1月26日,环办函〔2014〕93号)116.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2014 年 3月4日,环办〔2014〕24号)117.关于发布《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通知(2014年4月4日,环办〔2014〕33号)118.关于水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复函(2014年7月30日,环办函〔2014〕929号)119.关于改革调整上市环保核查工作制度的通知(2014年10月20日,环发〔2014〕149号)120.关于铁矿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的复函(2015年1月6日,环办函〔2015〕22号)121.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内部审查分类目录》的通知(2015年3月18日,环办〔2015〕31号)来源:/fg/detail2023906.html。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环境监测【发文字号】环办[2010]116号【失效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布日期】2010.08.18【实施日期】2010.08.1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2009年7月以来,各地按照我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开展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以下简称“有效性审核”)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但是,目前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在建设管理、监督考核和数据使用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如设备安装、验收和联网进度滞后,有效性审核工作尚未开展等。

为了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国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确保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地要充分认识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责任,要依据《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环办〔2010〕25号)核发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

同时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也要加强对下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快推进有效性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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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文件
环办[2009]154号
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加强国家重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国家重点污染源的动态监控,我部依据2008年环境统计数据,参考往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结合2009
年排污收费和总量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并在充分征求各地意见基础上,筛选出各地区废气、废水排放重点监控企业,同时,对全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全口径统计,完成了《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附件:1.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说明
2.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主题词:环保重点企业通知
抄送: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附件一:
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说明
一、目的及依据
为进一步明确环境重点监管对象,切实做好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在线监控等环境监管工作,根据《环境统计管理办法》(总局令第37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等有关要求,筛选2010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

二、筛选原则
(一)以2008年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参考往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动态调整,控制重点监控企业总数量,并保证历史连续性。

(二)筛选因子。

废水以化学需氧量和氨氮为主,废气以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为主,同时考虑重金属。

(三)注意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与上一年度数据和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有关数据相衔接。

(四)参考环境监察部门提供的排污收费相关数据。

(五)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行全口径统计,纳入国家重点监管范围。

三、筛选方法
(一)以2008年度环境统计数据库为基础,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分别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从大到小排序,筛选出累计占工业排放量65%的废气企业;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分别按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从大到小排序,筛选出累计占工业排放量65%的废水企业。

(二)对重金属排放企业按排放量从大到小排序,筛选出占重金属总排放量85%的企业(重金属暂未单独作为一类列出)。

(三)将前两项产生的名单与往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合并,形成初步征求意见名单,发至各地方环保部门征求意见。

(四)将各地反馈意见汇总整理,并根据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对原名单中已经关闭、永久停产及不符合实际排污情况等企业和企业群不列入名单中。

(五)按照排污量65%比例要求对调整后的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进行核定。

最后确认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4547家,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3472家,其中同一家企业同时列为废水和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共863家,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814家。

污水
321101 60883435-3 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
321101 73010280-x 镇江南帝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21101 74312258-6 镇江联成化学工业有限公司321102 60883406-2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公司
321103 13479077-3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21103 14137321-4 镇江振邦化工有限公司
321103 14137480-7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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