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次综合交通调查总报告z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调查情况
1.1调查目的
新世纪第一个十年是上海实施新一轮发展的重要时期,面临长江三角洲区域合作和新城加快发展的新形势,并且正在为举办2010年世博会,建成国际经济、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之一,以及建设国际化大都市而努力。城市交通规划和建设是百年大计,需要有前瞻的战略眼光和审慎的科学态度,交通调查数据是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
本市曾于1986年和1995年分别进行了两次综合交通调查,为交通规划和建设提供了关键的数据和信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交通内外要素发生显著变化,亟需要更新交通数据。
综合交通调查重在揭示交通发展的内在规律,主要目的四个方面:
1.全面掌握全市交通基本状况和主要特征,分析当前交通形势和未来发展趋势。
2.为制定交通排堵对策、开展交通规划、进行交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在调查成果基础上,优化交通模型,提高交通预测和定量分析的可靠性。
4.建立和更新综合交通数据信息库,促进本市交通信息化发展。
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还要优化交通模型,开展综合交通规划、交通专项规划和若干专题研究,为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提供更多针对性较强的决策建议。
1.2调查内容
本次综合交通调查分为交通出行特征调查、交通供求状况调查和交通相关城市基础信息调查三大类,总共涉及23个具体调查项目。
(1)交通出行调查
通过调查掌握人员、车辆及货物的出行(运输)总量、时空分布、出行(运输)强度和距离等方面的特征数据。具体涉及9个分项:居民出行调查、流量人口调查、吸引点调查、对外交通客流调查、客货车出行调查、出租车出行调查、对外道口车辆调查、货物运输量调查和货物运输集散点调查。
(2)交通供求状况调查
交通供求状况即对承担各类交通载体的道路、公交、停车等基础设施的供应和运行状况进行调查,掌握设施规模、承担的需求总量和相应的服务水平。具体包括9个分项:公路道路设施调查、公路道路流量调查、交通事故信息调查、道路车速调查;公交线网与站点调查、地面公交客流调查、轨道交通客流调查;停车泊位分布调查、停车需求特征调查。
(3)交通相关城市基础信息调查
调查与交通相关的城市基础信息,以便掌握与交通相关的地理和土地使用信息,建立土地使用、城市环境与城市交通之间联系。具体包括5个分项:社会经济资料、土地使用状况调查、交通分区系统调查、基础地理信息调查、交通环境监测。
1.3 调查范围
本次调查将在全市分为五个地带:中心区浦西、中心区浦东、外围区浦西、外围区浦东和郊区。中心城由中心区和外围区组成,中心区指内环线以内,外围区为内环线之间。郊区指外环线以外。
全市总共划为309个交通小区,其中中心城263个交通小区,与规划编制单元完全吻合;郊区共划分为46个交通小区。
1.4调查组织
本次调查工作是紧、任务重,涉及面广,为此参照以往历次综合交通调查的经验,强调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和合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核心,并且下设交通调查办公室,以保障日常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
(1)联席会议
就调查过程中的重大事宜进行协商和决策,确定阶段工作目标和任务,通过若干重大决定。由分管秘书长任第一召集人,规划、建设和发改委等综合部门领导任召集人,其他委、办、局领导为会议成员。
(2)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在联席会议的领导下,由交通调查办公室履行日常组织协调职责,制定分项调查的技术要求和进度安排,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并且及时通报简报等形式向联席会议及有关各方通报调查实施最新进展情况。调查办公室主任由规划局领导担任,调查办公室成员由规划局、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所及分项调查实施单位的领导共同组成。
以上组织机构作为交通调查长效机制的组成部分发挥长期的作用,不仅在本次综合交通调查
中发挥积极的作用,而且还将在今后常规调查以及不定期调查工作中发挥作用。
1.5任务分工
任务分工的基本原则是尽可能在各相关部门日常工作的基础上,安排专业详尽的额外工作,以最大限度的利用既有资源。
根据部门专业特点以及本次调查的实际需求,17个委、办、局的处、室,分别具体承办分项的调查组织工作,部门单位还完成了分析报告编写工作。
上海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研究作为有关日常事务办理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分项调查的技术要求和进度安排等。
表1—1 交通调查分项工作组织实施单位
1.6调查实施
本次调查实施范围广,时间集中,涉及部门和调查对象众多,组织难度非常大。调查涉及3万多户家庭、7万多名汽车驾驶员、2万多各单位。共动用调查管理及实施人员4万多人次,发放调查表格约20余万张。
2004年4月29日,由市政府办公厅召开了第一次调查联席会议,以沪府办[2004]16号文向各区、县政府及有关委、办、局颁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展开第三次全市综合交通调查的通知》,拉开了交通调查的帷幕。
第一阶段(2004.5—2004.10)
开展调查宣传工作并实施各分项调查,各分项逐渐启动。
在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和调查正式启动后,调查宣传工作先有序开展。5月12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市政府决定开展上海市第三次综合交通调查的情况,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实施调查计划,同时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
5月20日,由市公路管理处组织的上海市出入境车辆调查率先启动。6月下旬,本次调查规模最大的两个分项:人员出行调查和车辆出行调查分别由市统计局人口处和市交巡警总队组织实施。另外,流量调查、出租车出行调查等也相继开展。
9月中旬,第二批调查分项实施。这些调查有:轨道交通客流及问询调查、地面公交客流调查、停放车是设施(在总结静安、虹口两区试点调查的基础上进行其他区域推广)调查、交通吸引点调查、交通流量调查等。
第二阶段(2004.10—2004.11)
调查数据初步处理分析,形成调查初步成果。
10月下旬,按照调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于剩余的调查进行全面实施。这些调查有:停放车特征调查、交通环境调查、道路车速调查、交通流量调查等。
与此同时,为了实现市政府“当年调查,当年出成果”的基本要求,数据的编码、校核、录入和处理分析工作加紧全面展开。11月下旬完成了第三次综合交通调查的初步成果,并向调查办公室领导做了及时汇报。
第三阶段(2004.11—2005.4)
调查数据综合分析、验证,形成调查总报告。
在11月下旬向办公室领导汇报后,进一步全面加快数据处理分析和成果编制工作。经过全体办公室成员的共同努力,2005年4月完成了《上海市第三次综合交通调查总报告》,满足了“当年调查,当年出成果”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