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S农商行职务犯罪预防培训课件(学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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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某在担任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信贷管理处副 处长和房地产信贷处处长期间,利用审核上海农凯发 展集团有限单位下属相关企业及上海刚泰集团单位贷 款申请的职务便利,收受农凯集团董事长和刚泰集团 副总裁给予的财物共计104万余元。
史某担任某银行资产风险管理部经理期间,利用 负责清理不良贷款的职务便利,收受业务单位中国航 空工业供销总单位上海单位给予的好处费15万元。
于某被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职务侵占罪
《刑法》 第271条: 单位、企业或者其他单
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 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 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 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被告人赵某系某农商行支行员工,2013年2月8 日至2014年11月23日,赵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 业务时,采取收客户存款、客户还贷款不入账的手 段,将客户孔某甲、陈某甲、王某甲的存款七万元 和吴某甲、刘某甲、刘某乙、刘某丙、吴某乙、赵 某甲、丁某甲所还贷款十四万元挪为己用,超过三 个月未归还。因被支行领导发现,2015年3月25日、 26日,被告人赵某主动将挪用的公款悉数归还。。
课程目录
二、职务犯罪类型及罪名解析
职务犯罪主要类型
1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 2 挪用资金(公款)罪
3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4 违法发放贷款罪
于某毕业分配在银行网点从事柜面业务工作,与 单位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二年间,于某利用与客 户非常熟悉,客户对其比较信任的便利,通过代客户 办理业务的机会,多次将客户印鉴偷盖在预先准备好 的凭证上,以此从企业客户账户进行提现或转账,共 侵占客户资金数十万元。
挪用资金罪
《刑法》第272条 单位、企 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 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 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 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 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 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 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 者免除处罚。
银行人员易涉的刑事罪名 1、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 币罪; 2、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3、违法发放贷款罪; 4、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 发放贷款罪; 5、洗钱罪。 6、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 保证罪; 7、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8、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9、集资诈骗罪; 10、贷款诈骗罪; 11、票据诈骗罪; 12、金融凭证诈骗罪; 13、贪污受贿罪; 14、挪用公款罪。
XXX农村商业银行法制讲座
珍惜美好生活
远离职务犯罪
讲座目的
提高法律意识,在以后的工作中避免触 犯法律,构成刑事犯罪,失去追求美好幸福人 生的机会、失去与家人相守陪伴的机会。
珍爱生活 远离犯罪
课程目录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 二、职务犯罪类型及罪名解析 三、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四、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课程目录
承
主动
诺
索贿
谋取
实
被动
利益
施
受贿
结
果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刑法》第164条规定,为 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单位、企 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 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 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 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 照前款规定处罚。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机构管理处发展科副科长
常某,利用负责网点布局、装修等工作的职务便利 ,收受业务单位本市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单位项目 经理丁某赠送的贿赂款1万元。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第163条规定: 单位、 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 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 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 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 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 款的规定处罚。
2013年7月至2015年2月期间,夏某因资金紧张, 需要周转,便铤而走险,利用自己身为农信社信贷 人员的职务便利,私自保留客户的身份证复印件, 并假冒客户的签字,伪造贷款资料,在客户不知情 的情况下,先后冒用37人的名义套取信用社资金合 计700万元,以偿还个人民间借贷、偿还已到期的 冒名贷款本金、支付冒名贷款利息。
职 业 限 制
课程目录
三、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职 务 犯 罪 十 种 心 理
课程目录
四、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
把好人生方向尺度,珍惜美好生活 假如人生可以重来?
违法发放贷款罪
《刑法》第186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 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 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 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 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 重处罚。
一、职务犯罪的概念
什么是职务犯罪?
什么是公司企业职务犯罪?
现阶段职务犯罪的趋势特点
1、案件多发高发,大要案占比大幅上升 2、发案领域集中,与经济活动关系愈加密切 3、贿赂犯罪居高不下,渎职与贪贿交织普遍 4、窝案串案现象较为突出,危害后果愈加严重 5、作案手段隐秘,边腐边升,犯罪潜伏期长 6、年轻化、智能化,知识层次高端化、专业化
被告人刘某某自2007年2月至2013年7月,先 后任济南农商行长清支行平安信用社新李分社、 平安北路分社客户经理,负责信贷投放、贷款管 理等工作。2010年4月至2013年6月,被告人刘某 某违反国家规定,先后向贾某乙、贾某甲、吴某 某、卢某丙、王某某、卢某丁等人9次违法发放贷 款共计360万元,收回本金1203081.88元,造成本 金损失2396918.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