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煤矿标准化-第十三章 暴雨期间巡查及停产撤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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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煤矿在暴雨期间,为了保障矿工的安全,需要建立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具体措施如下:
1. 建立巡视制度:煤矿应制定巡视计划,安排专人定期巡视各个工作区域,特别是容易积水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如矿井入口、巷道等。

巡视人员应熟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撤离路线。

2. 监测天气变化:煤矿应安装气象监测设备,实时监测降雨量、风速等指标,并及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同时,煤矿还应与当地气象部门保持通讯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变化情况。

3. 严格安全标准:制定相应的安全标准,如当降雨达到一定程度时,即按照标准要求巡视或停产撤人。

同时,要加强对设备、通风系统、排水系统等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4. 停产撤人:在暴雨来临时,煤矿应提前作出停产撤人决策,及时通知所有工作人员停止工作,撤离危险区域。

同时,要做好人员统计和安全检查工作,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5. 重点区域防护:对于容易出现积水和泥石流等危险的区域,煤矿应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如挡墙、护坡等,以减少暴雨对矿区的影响。

6. 加强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矿工进行暴雨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包括安全逃生、紧急通信等方面的知识。

并组织定期的应急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以上是针对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措施,旨在确保矿工的安全,并最大程度地减少暴雨对矿井生产的影响。

但是,具体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需要根据煤矿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有效的沟通和配合。

暴雨期间巡查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查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查及停产撤人制度为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全矿井停电事故的发生,削减和掌握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健全完善防范自然灾难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亲密把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状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全部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实行有效应对措施。

其次条在降大暴雨时和降雨后,防治水人员对本井田范围内可能消失的地面积水坑、河流、湖东大堤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展巡察检查,全面巡查矿区凹地积水和河道泄洪状况。

第三条仔细落实灾难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严格根据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要求,凡在24小时内连续降雨量超过50mm 时,矿井马上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第四条地测科负责对井上、下水文自动监测系统的维护与治理,降雨期间准时向调度室上报降雨量,为矿井停产撤人供应牢靠的数据支持。

第五条公司调度值班人员根据集团公司应急撤人规定和公司经理授权书,一旦消失险情,公司调度值班人员有权先下令撤人,然后再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六条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雨季三防”领导小组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当日值班公司领导为当日应急处置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第七条应急处置。

各生产矿井当收到上级灾难性天气预警电传和气象部门的信号后,“雨季三防”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防灾预备工作、仔细查险排险、准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的预备工作、仔细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难天气应急预备工作。

第八条详细要求1、雨季“三防”办公室和安监处要依据实际状况加强预案的动态治理,准时分析和发觉气象灾难应急处置中存在的问题,不断修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切实增加预案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2、雨季“三防”办公室与气象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准时把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难警报和灾难天气预报。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暴雨天气对煤矿安全生产带来了巨大的威胁,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成为了煤矿管理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本文将从巡视、停产和撤人制度三个方面进行讨论,以期提高煤矿暴雨期间的安全生产水平。

一、巡视制度暴雨期间及时、有效地巡视煤矿,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成为保障煤矿安全的重要环节。

巡视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能够发现并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在巡视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加强巡视的时间安排:暴雨期间的巡视工作应当根据降雨情况和煤矿地质特点,合理安排巡视的时间,确保及时发现问题。

2. 注重巡视的重点部位:巡视时,应当注重检查煤矿的险情点、易滑坡点以及可能发生水灾的地点,确保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理。

3. 加大巡视力度:暴雨天气容易造成交通不便、能见度低等情况,因此在巡视过程中,应当加大巡视力度,确保巡视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二、停产制度暴雨天气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带来了严重的威胁,因此在暴雨期间采取停产措施,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至关重要。

停产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停产标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停产标准,根据降雨情况、矿井地质情况等因素,确定何时需要停产。

2. 停产及时性:一旦达到停产标准,必须立即停产,确保及时保护矿工的生命安全。

3. 恢复生产的限制条件:在停产期间,应当制定一套恢复生产的限制条件,以确保煤矿在经过严格检查后才能恢复正常生产。

三、撤人制度暴雨期间,有时候煤矿的地下工作面会出现水灾等险情,这时及时撤离矿工成为保障矿工安全的重要举措。

撤人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撤人标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撤人标准,根据煤矿地下水位、矿井通风情况等因素,确定何时需要撤人。

2. 撤人及时性:一旦达到撤人标准,必须立即撤离矿工,确保其生命安全。

3. 撤人的安全指引:在撤人过程中,应当制定撤人的安全指引,确保矿工可以安全地撤离地下工作面,避免发生事故。

总结:煤矿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对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起着重要作用。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山洪、水淹、塌方、停电等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抓好调度应急处置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在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抢险人员到采场积水坑、道路、车间、排土场、排渣场和涌水点等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洼地积水和泄洪情况。

3、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凡在24小时连续观测降雨量超过50毫米时,全部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4、收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后,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人员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5、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相关记录、总结,结合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灾害天气应急预案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暴雨灾害期间巡视及井下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灾害期间巡视及井下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灾害期间巡视及井下停产撤人制度
为了做好雨季期间出现暴雨、洪水等灾害性天气情况下的矿井防治水工作,防止重大水害事故发生,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制定本制度。

⑴、矿井每年雨季前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当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安排专人负责对周边小窑以及废弃井筒和地表拔缝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⑵、当出现连续降雨情况时,技术科要及时进行雨情观测并保持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当出现24小时降雨量达到50mm时应立即向矿“雨季三防”指挥部汇报。

⑶、当本地区在24小时内降雨量达到50mm时,必须撤出井下除泵房开泵人员以外的所有人员。

⑷、撤人命令由矿“雨季三防”指挥部做出,矿调度室负责执行。

⑸、雨季期间井下各生产地区要保持与矿调度室通讯联系畅通,并安排专人接听电话。

⑹、当井下各生产地区接到矿调度室撤人通知后,本地区的跟班队长或班组长负责组织本地区的所有人员立即沿矿井应急救援预案规定的避灾路线撤出。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背景介绍煤炭是我国能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煤矿也是重要的采矿场所。

但是,在采煤过程中会受到很多自然因素的影响,其中暴雨是最常见的因素之一。

在煤矿暴雨期间,如何保障矿工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就变得非常重要。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对于保障煤矿生产的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巡视制度煤矿暴雨期间,采矿企业要建立健全的巡视制度。

在此期间,煤矿的安全状况经常会受到影响,因此,煤炭企业的管理人员需要加强对巡视的组织和领导,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巡视的具体内容包括:1.调查煤矿内部的单元状况,查看是否存在地质灾害和其他不安全隐患。

2.检查采煤施工的安全情况,防止雨水的浸泡破坏原有的安全设施。

3.抽查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对于没有接受培训的人员要进行重新培训。

停产撤人制度1.暴雨来临前必须制定好应急方案,做到溜进来、预警响起以及人员撤离等事宜。

2.矿井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将维稳抢险做到最佳状态,它的重要性不亚于其他的不同,都有满怀期望和不安情绪。

3.确保安全撤离。

为了将所有人安全撤离,必须建立完善的应急手段,包括明确哪些情况下需要撤离、如何安排人员、如何分配资源等。

总结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建立是保障采煤企业生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在巡视的过程中,煤矿的管理人员要加强对巡视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巡视工作得到严格落实。

在停产撤人时,采煤企业必须制定完善的应急措施和制度,确保人员的安全撤离,防范事故的发生。

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促进我国煤炭行业的发展。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察及停产撤人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有效应对暴雨等恶劣天气情况,确保员工生命资产安全,订立本《煤矿暴雨期间巡察及停产撤人制度》。

第二章巡察要求第一节巡察布置1.暴雨期间,煤矿负责人应依据气象部门发布的天气预警情况,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矿区、井口、巷道等重点部位进行巡察。

2.巡察人员由煤矿负责人依据实际情况指定,需包含安全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监控人员等,确保各岗位全面参加巡察工作。

第二节巡察内容1.巡察人员应依照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认真检查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特别是与煤矿生产安全紧密相关的设备和设施。

2.巡察人员应注意察看巷道、井口、排水系统等是否存在堵塞、滑坡、塌方等情况,及时采取必需的应对措施。

3.巡察人员应检查煤矿通风系统是否正常运行,确保通风畅通,防止充气现象发生。

4.巡察人员应核实隐患整改情况,记录存在的问题,并及时上报煤矿负责人及有关部门。

第三节巡察频率1.暴雨期间,巡察频率应依据降雨情况和煤矿地质环境等因素确定。

2.对于雷电、特大暴雨等极端天气情况,巡察频率应适当加添,确保及时发现紧急情况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三章停产撤人要求第一节停产规定1.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不安全性降雨天气预警时,煤矿负责人应立刻启动停产程序。

2.煤矿负责人应依据具体情况推断是否需要停产,如推断需要停产,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

第二节撤人规定1.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红色预警或不安全性降雨天气预警时,煤矿负责人应依据煤矿周边环境、矿井情形等因素推断是否需要撤人。

2.如推断需要撤人,煤矿负责人应及时通知矿工、办公人员等相关人员,依照撤离计划有序撤离。

3.撤人期间,煤矿负责人应做好人员动态记录,确保撤离人员的安全。

4.撤离完毕后,煤矿负责人应及时报告本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并依据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返回矿区进行复产。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一节违规行为1.巡察人员未按要求进行巡察,违反制度规定的,将依照相应规定进行扣分、通报批判、停职检查等处理。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是一种安全管理措施,旨在确保员工和设施的安全。

具体措施如下:
1.巡视制度:在暴雨天气期间,加强巡视工作,特别是对易造成安全隐患的区域进行重点巡视,如排水系统、电力设施等。

巡视人员需注意观察天气变化,及时发现并报告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2.停产制度:根据天气预报和实际情况,及时判断是否需要停产。

一旦确认暴雨天气对生产和员工安全造成较大风险,应立即停止生产,并通知相关部门和员工。

停产期间,必要的设备和系统需保持运行,以确保安全和恢复生产后能够迅速恢复正常。

3.撤人制度:暴雨天气期间,应按照预先制定的撤离计划,组织员工有序、安全地撤离危险区域。

撤离计划应包括撤离路线、撤离集合点和指导员工行动的流程等内容。

在撤离过程中,员工应根据指令行动,并互相照顾,确保安全撤离。

总之,暴雨天气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和设施的安全,应严格执行,确保安全措施得以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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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5 页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起淹井、矿井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室各项应急处置权和及时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一、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矿井成立暴雨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决策。

组长:副组长:成员:矿井设立暴雨天气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马弘芬任总指挥,各副矿长、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的应急工作。

日常业务由雨季三防办公室即调度室负责,刘文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黄岩汇煤矿雨季三防应急预案》,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小组:现场指挥组、应急处置组、技术专家组、信息发布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开工验收组,具体负责处理突发灾变、实施应急方案、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信息发布、发动群众参与、保证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医疗救护、开工验收等工作。

二、应急响应及处置第 2 页共 5 页1、暴雨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由调度室通知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区域、本单位的影响,适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1、矿调度室负责在暴雨期间加强应急值守,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2、在暴雨期间,要有专职的巡视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并有巡视检查记录。

3、暴雨期间巡视高压设备时,室内不得靠近故障地点4m范围,室外不得靠近故障地点8m范围。

进入上述范围必须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针或避雷器。

4、机运科组织人员仔细检查双回路供电设施,有无断裂、歪斜、松动接地、树林接触线路等。

5、机电科要组织人员对所有雷电设施认真检查测试,保证灵敏可靠。

6、暴雨期间,指派的专业人员分工观察井上积水情况,井下涌水量等有关水文变化情况以及矿区附件有无裂缝老窑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现象,并及时向矿调度室及有关负责人报告,并将上述情况记录在案存档备查。

7、在巡视过程中,危急矿井安全的情况下要立即停产,撤出井下所有人员,严防淹井造成人员伤亡。

8、调度室要组织人员加强主、副井口与地面的相对高度,并在井口预备装满黄土的袋子或沙袋。

9、矿井主井或其他地点有大量的积水威胁人员安全时,调度室必须通知井下所有受威胁区人员,立即停止生产,撤出到安全地点。

10、当调度室得知有矿区地点任何一个地方有突发地质灾害威胁矿井
井下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通知受威胁人员停止作业,立即撤出危险地区,对有抗拒不撤者必须强制撤离。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是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本文将从制度背景、制度内容、执行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背景暴雨期间,自然灾害频发,给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严重威胁。

为确保企业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失,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的规定。

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二、制度内容1. 预警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气象预警接收系统,及时获取暴雨、洪水等灾害预警信息。

当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洪水等预警信号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做好防汛准备。

2. 巡视制度企业应制定暴雨期间的巡视制度,明确巡视范围、巡视频率、巡视责任等内容。

巡视人员应携带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工具,对厂区、车间、井下等区域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3. 停产撤人规定企业应根据暴雨、洪水等灾害的发展情况,制定停产撤人规定。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企业应立即启动停产撤人程序:(1)气象部门发布暴雨、洪水等预警信号;(2)厂区、车间、井下等区域出现严重水患;(3)企业排水设备无法应对暴雨、洪水等灾害;(4)其他可能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

4. 应急响应企业应制定暴雨期间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人员撤离、设备转移、应急抢险等。

企业应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三、执行要求1. 企业应建立健全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组织架构,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职责分工。

2. 企业应加强对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员工了解制度内容和执行要求。

3. 企业应定期对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制度与实际生产情况相符。

4. 企业应加强对暴雨期间的巡视工作,确保巡视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5. 企业应严格执行停产撤人规定,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迅速、有序地组织员工撤离。

6. 企业应建立健全暴雨期间的应急预案,确保在灾害发生时能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应对。

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引言:煤矿行业一直以来都面临着安全隐患的问题,尤其是在自然灾害面前。

随着气候变化的加剧,暴雨日益频繁,煤矿安全风险也在增加。

为了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相关利益,加强煤矿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深入探讨2024年煤矿暴雨期间的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并提出相关的改进建议。

一、巡视制度1. 巡视内容暴雨期间的巡视应当重点关注煤矿区域内的排水设施、储水池、陡坡等,以及巷道、巷口等可能发生塌方、坍塌等事故的地点。

同时,还应密切观察矿井入口附近的江河水位变化,确保矿井安全出入口畅通。

2. 巡视频次暴雨期间,巡视的频次应加大。

对于重点区域,应增加巡视人员和设备,确保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3. 巡视记录巡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并及时记录巡视情况。

巡视记录应包括巡视时间、地点、人员、发现的问题、处理方式等信息。

同时,巡视记录应存档备查,以备后期的安全检查和事故责任追究。

二、停产撤人制度1. 停产标准煤矿应根据暴雨期间的降雨量、江河水位的变化、矿坑内积水情况等因素,制定停产标准。

例如,当降雨量达到一定值时,或者江河水位超过安全警戒线时,应立即停产。

2. 撤人策略一旦确定有停产的情况,应立即启动撤人策略。

首先,应安排专人提醒矿工停止作业,并迅速向各作业区域传达停产的通知。

其次,应组织矿工按照安全通道有序撤离,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3. 联系保障措施在推行停产撤人制度的同时,应建立完善的联系保障措施,确保暴雨过后及时通知矿工恢复生产。

应建立煤矿短信通知系统,向矿工发送相关信息,并指导矿工如何重新进入矿井。

三、改进建议1. 提高巡视标准煤矿巡视应更加细致全面,对于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区域,应进行加强巡视和监测。

例如,应加大对排水系统、坡度、巷道支护等关键部位的巡视力度,确保工作面和矿井的安全。

2. 加强宣传教育煤矿企业应加强暴雨期间的安全宣传教育。

通过会议、培训和工作纪律等方式,提高矿工对暴雨期间安全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增强矿工的安全意识。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引言煤矿作为一种重要的能源资源,在我国能源结构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然而,煤矿开采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尤其是在暴雨季节。

因此,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制定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是必要且重要的。

本文将从制度的目的、内容和实施过程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制度目的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目的在于保障煤矿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煤矿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具体而言,其主要目的包括:1.预防煤矿暴雨期间的事故发生:暴雨期间,特别是暴雨天气造成的水灾与风险,容易导致煤矿发生事故。

制定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能够提前预警,避免事故的发生。

2.保障煤矿设施设备的安全性:暴雨期间,由于天气原因可能导致煤矿设施设备受损,进而影响煤矿正常的生产运行。

通过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能够及时发现设备损坏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维修和保养,保证设备的安全性和正常运行。

3.降低煤矿经济损失:煤矿发生事故或设备受损,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还会造成生产停产和生产能力下降,对煤矿经济效益造成巨大影响。

因此,制定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有助于降低煤矿的经济损失。

二、制度内容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主要包括巡视和停产撤人两个方面。

具体的内容如下:1. 巡视巡视是指煤矿在暴雨期间,对煤矿基础设施、设备和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和观察的活动。

巡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设备设施检查:对煤矿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等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周边环境观察:对煤矿周围地质、水文等因素进行观察,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隐患。

•安全设施检查:对煤矿的逃生通道、安全标识牌等进行检查,确保煤矿工作人员的安全出口畅通无阻。

2. 停产撤人在暴雨期间,如果巡视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或其他危险状况,煤矿应立即采取停产撤人的措施,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停产撤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停工措施:煤矿应暂停生产,关闭机械设备,并下达停工指令。

•撤人指令:煤矿应按照预先制定的撤离计划,通知工作人员立即撤离现场,确保所有人员安全离开煤矿。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随着气候变化越来越严峻,暴雨也开始频繁出现,给生产和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建立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1. 制度背景暴雨天气引发的灾害经常会给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影响,甚至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等后果。

为了避免这些不良后果的发生,建立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可以有效降低灾害的风险,确保员工和企业的安全。

2. 巡视制度暴雨期间,对企业的设备、设施等进行巡视检查,是保障企业安全的重要环节。

巡视必须由专业的人员进行,主要检查以下方面:2.1. 水土流动情况暴雨容易导致河水暴涨,而企业的设备、设施等都是在地面上搭建,如果不及时检查,就容易引发水土流动问题。

因此,在暴雨期间,巡视人员需要检查企业周边区域的水土流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2.2. 积水情况暴雨过后,水可能会淹没企业地面,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给企业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在巡视时,需要检查企业周边区域和企业内部是否存在积水情况,及时排水,清理杂物。

2.3. 设备损坏情况暴雨可能会引发雷击等自然灾害,导致企业的设备、设施受损。

为了及时发现故障设备和设施,并及时进行处理,巡视人员需要对企业的各个设备、设施进行仔细检查。

3. 停产撤人制度当暴雨来临时,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停产撤人。

如果当地已经发布了暴雨预警,企业应当将此情况及时通报到员工中,让员工作好相应的准备。

3.1. 停产如果暴雨预警级别为红色,企业应当停产、停业。

如果暴雨预警级别为橙色、黄色,企业应当考虑是否停产。

当暴雨降临时,企业应当暂停生产营业,确保员工安全。

3.2. 撤人如果暴雨预警级别为红色,企业应当撤离员工。

如果暴雨预警级别为橙色、黄色,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需要撤离员工。

在撤离之前,应当确认员工是否已经了解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撤离路线,做好应急准备。

4. 制度落实在实际制度的落实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4.1. 专人负责企业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巡视制度的实施,确保巡视的及时性、准确性,做好巡视记录。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一、引言暴雨期间,由于强降雨、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的影响,矿井安全生产面临着巨大的威胁。

为确保矿井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1. 巡视制度(1)在暴雨期间,矿井应加强巡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设施、设备、供电系统、排水系统等正常运行。

(2)矿井应组织专门巡视小组,由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对矿井进行全面巡视。

(3)巡视小组应定期对矿井进行巡视,检查矿井安全设施、设备、供电系统、排水系统等是否正常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巡视小组应加强对矿井周边环境的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停产撤人制度(1)在暴雨期间,矿井应根据气象预报、实时雨情等信息,及时采取停产撤人措施。

(2)矿井应建立完善的应急指挥系统,由矿长担任总指挥,负责指挥矿井的停产撤人工作。

(3)矿井应制定详细的停产撤人预案,明确停产撤人的启动条件、程序、责任分工等。

(4)当达到停产撤人的启动条件时,矿井应立即启动停产撤人预案,组织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5)在停产撤人过程中,矿井应加强对井下各区域的监控,确保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6)矿井应加强对停产撤人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

三、制度执行1. 矿井应加强对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矿井全体职工了解和掌握制度内容。

2. 矿井应定期组织演练,检验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执行效果,不断完善和提高制度执行能力。

3. 矿井应加强对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总结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是确保矿井及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矿井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确保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同时,矿井应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提高应对暴雨等自然灾害的能力,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起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煤矿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密切关注汛期天气信息,根据预报情况,及时在公司局域网上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做好防汛准备工作。

2、汛期前,由矿生产办组织相关人员对防汛物资进行清查,对矿区工业广场和外排水沟进行清淤,查出的问题严格限期落实整改,严格做到责任明确、资金到位、保证质量、限期完成。

3、矿井在汛期前,应当针对矿井现状,编制防汛应急预案,明确矿井重点防范区域、防范措施、组织机构及职责。

4、实行防汛工作责任追究,各级人员必须服从矿对人力、物力的统一调遣。

5、机电部门加强汛期的供电管理,保证矿井供电可靠。

6、汛期时,矿负责安排人员定期对地销煤路、进矿路等可能受到水害威胁的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巡视,对塌陷区、八丈沟、济河等地表水体水位进行观测,发动矿区广大职工、群众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暴雨期间加强巡视、观测。

7、当内涝水位上升到26.0米后并有上涨的趋势时地面压风房、锅炉房、变电所、抽风机房、主井、副井、风井、肝石井及西进风井、回风井井口、绞车房、水源井等要害车间必须彩条布、黄泥、编织袋双面封堵有关通道,保证水坝高出水面1On1;组织专门人员24小时对地销煤路、进矿路等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巡视;对塌陷区、八丈沟等地表水体水位进行观测;组建应急抢险队伍在矿内待命。

8、水位上升到26.4米时井下撤人停止生产。

主井、副井、回风井、肝石井及西区进风井等各通道砌筑挡水坝,并必须高出水位0.5m o组织专门人员24小时对地销煤路、进矿路等重点防范区域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向指挥部汇报;加固工业广场内各车间、各井筒口构筑的拦水坝,应急抢险队伍加强矿内各拦水坝的巡查;局部低洼点建立强排水系统;对地表水体水位进行加密观测;及时将信息反馈到指挥部和相关部门;矿井全部停产,井下除留有瓦检员、泵房司机、变电所值班人员等岗位人员外,其余人员全部撤出投入应急抢险工作;副主管以上人员24小时在矿待命。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在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是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生命财产的安全。

具体实施如下:
巡视制度:在暴雨天气期间,应设立专门的巡视人员或小组,定时巡视生产场所、办公楼以及内外部道路等区域,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洪水、山体滑坡、塌方等。

停产制度: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天气预警或特定天气条件,企业应及时停产,停止生产活动,确保员工的安全。

停产期间,需对生产设备、车辆等进行安全保护,防止受到损坏。

撤人制度:当暴雨天气情况严重,可能对员工的安全构成威胁时,企业应根据安全情况决定是否撤离员工。

撤离员工时,需制定详细的撤离计划和步骤,指定负责人负责组织指挥撤离工作,并确保所有员工安全离开危险区域。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预警机制和与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及时获取天气信息和预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此外,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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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安全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矿山安全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天气时期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为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联合”的目标,防备应付暴雨天气时期可能引起淹井、全矿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要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富损失,我矿联合实质状况,特拟订本制度。

一、健全完美了防备自然灾祸预警、预告、预防处理体制。

亲密掌握当地域的天气变化、汛情通告及矿井所在地区的降雨量状况,突出抓好调动员十项应急处理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保证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纳有效应付举措。

二、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踊跃组织我矿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涉及的周边荒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谨防和井下涌水滴、挡水设备等要点部位进行 24 小时不中断巡视检查,全面巡逻矿区凹地积水和河流泄洪状况。

三、仔细落实灾祸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凡在24 小时连续观察降雨量超出50毫米时,所有立刻停产撤人,实行紧迫避险。

四、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雨季三防”指挥部为暴雨天气应急处理的指挥机构,当天值班矿领导为当天应急处理总指挥,全权负责暴雨天气停产撤人工作。

五、应急处理收到灾祸性天气预警信号后,“雨季三防”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仔细查险排险、实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仔细落实减灾救灾各项举措、全力做好灾祸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六、详细要求1、“雨季三防”指挥部要依据实质状况增强方案的动向管理,实时剖析和发现气象灾祸应急处理中存在的问题,不停订正完美有关应急方案,确实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和合用性。

2、雨季三防”指挥部与气象部门成立信息互通体制,实时掌握地方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祸警报和灾祸天气预告。

在接到预警信号后,依据规定程序采纳有效举措做好防灾准备工作。

3、雨季三防”指挥部要组织各单位增强灾祸安全知识和应急方案学习,按期展开方案操练。

4、值班人员要做好停产、撤人的有关记录、总结,联合实质状况,不停完善灾祸天气应急方案和拟订相应的安全举措。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煤矿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起淹井、矿井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健全完善了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室各项应急处置权和及时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一、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矿井成立暴雨天气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应急决策。

组长:副组长:成员:矿井设立暴雨天气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调度室。

马弘芬任总指挥,各副矿长、总工程师任副总指挥,负责统一指挥、协调生产安全的应急工作。

日常业务由“雨季三防”办公室即调度室负责,刘文涛兼任办公室主任。

按照《黄岩汇煤矿雨季“三防“应急预案》,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小组:现场指挥组、应急处置组、技术专家组、信息发布组、物资供应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开工验收组,具体负责处理突发灾变、实施应急方案、解决遇到的技术难题、信息发布、发动群众参与、保证应急物资和设备供应、医疗救护、开工验收等工作。

二、应急响应及处置1、暴雨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由调度室通知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分析对本区域、本单位的影响,适时由应急救援总指挥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2、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各责任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灾准备工作、认真查险排险、及时组织井下人员上井避险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减灾救灾各项措施、全力做好灾害天气应急准备工作。

3、在降大雨前、暴雨时和降雨后,积极组织人员到本井田范围内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积水坑、河流、堤防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4、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为了加强我矿的防治水工作,防止雨季期间地表水进入井下,给我矿造成重大损失,特制定了暴雨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

1、每年雨季前对全矿各部门进行培训,促进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2、雨季来临之前由地测防治水部门牵头对我矿地表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地表面出现的裂缝进行回填,防止雨季期间,地表水通过地面裂缝渗入井下。

3、地测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天气预报的收集,必须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气象资料台账,并做好记录。

4、雨季期间,机运管理中心必须每天对井上、下的电话进行检查,发现坏的及时修理或更换,确保井上、下各地点通信畅通,保证暴雨撤人能够迅速到位。

5、地测防治水办公室在接到上级天气预警通知后,及时汇报矿级领导。

6、遇到降雨天气,调度室要随时做好撤人准备,降雨增大后立即准备撤人。

井下作业人员在接到撤离命令后,必须听从值班领导或班组长的统一指挥撤离出井。

7、暴雨期间防治水领导组必须组织人员进行定时的排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排查地点、排查时间、天气情况、降雨量情况、受水害影响区域,暴雨对我矿的影响、暴雨后对矿井范围内的排查结果)。

8、必须派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汇报调度室。

9、地测防治水办公室必须对现场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工作岗位、地址等,并保存在调度室。

10、暴雨天气,机运管理中心必须确保用电正常。

Ih防治水办公室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利用广播、电视、电话、网络等方式,及时掌握可能危及矿井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等灾害信息,掌握汛情、水情,及时主动采取措施。

12、及时与周边相邻矿井加强信息沟通,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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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暴雨期间巡查及停产撤人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范应对暴雨天气期间可能引发淹井、全矿井停电事故的发生,减少和控制此类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结合矿井防治水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健全完善防范自然灾害预警、预报、预防处置机制。

密切掌握本地区的天气变化、汛情通报及矿井所在区域的降雨量情况,突出抓好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三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的规定,确保在降大到暴雨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第二条在降大暴雨时和降雨后,防治水人员对本井田范围内可能出现的地面积水坑、河流、湖东大堤和井下涌水点、挡水设施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全面巡查矿区洼地积水和河道泄洪情况。

第三条认真落实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制度。

严格按照山东省煤炭工业局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要求,凡在24小时内连续降雨量超过50mm时,矿井立即停产撤人,实施紧急避险。

第四条地测科负责对井上、下水文自动监测系统的维护与管理,降雨期间及时向调度室上报降雨量,为矿井停产撤人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第五条矿调度值班人员按照公司应急撤人规定和公司经理授权书,一旦出现险情,矿调度值班人员有权先下令撤人,然后再向公司领导汇报。

第六条应急组织及指挥机构。

“雨季三防”领导小组为暴雨天气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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