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渗混凝土试块留置
混凝土试块留置要求(通用版)
混凝土试块留置要求(通用版)
1、抗压标养试块
工程各段同一台班、同配合比、同部位的混凝土,当一次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同时满足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养护条件为:环境温度20±2℃,相对湿度>95%,养护龄期为28天。
2、抗渗试块
抗渗混凝土按每连续浇筑500m3做一组抗渗试块,不足500m3也做一组抗渗试块,标养试块养护条件为:环境温度20±2℃,相对湿度>90%,养护龄期28天。
同条件试块养护同相应结构部位。
3、同条件试件
其留置的数量应根据混凝土工程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同条件自然养护试件的龄期可取按日平均温度逐日累计到600℃·d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4、取样见证
混凝土试块有100%见证试块,浇筑前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配合做好见证试块。
砼试块留置规定
砼试块留置规定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留置要求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强制性条文9:7.4.1现场随机取样的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的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每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和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每连续两层楼不应少于1组,两组试件取样之间浇筑的混凝土量不宜大于2000m ;(新增条款)3 同条件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4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混凝土试块留置规定(重要)
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留置规定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砼试块留置规定
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留置要求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强制性条文9:7.4.1现场随机取样的混凝土标准养护试件的强度等级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每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和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2 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取样宜均匀分布于工程施工周期内,每连续两层楼不应少于1组,两组试件取样之间浇筑的混凝土量不宜大于2000m ;(新增条款)3 同条件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4 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留置在靠近相应结构构件的适当位置,并应采取相同的养护方法。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抗渗混凝土试块留置
抗渗混凝土试块留置
1、什么是抗渗混凝土
抗渗混凝土(impermeable concrete)是指抗渗等级等于或大于P6级的混凝土。
抗渗混凝土按抗渗压力不同分为P4、P6、P8、P10、P12和大于P12共6个等级。
抗渗混凝土通过提高混凝土的密实度,改善孔隙结构,从而减少渗透通道,提高抗渗性。
常用的办法是掺用引气型外加剂,使混凝土内部产生不连通的气泡,截断毛细管通道,改变孔隙结构,从而提高混凝土的抗渗性。
此外,减小水灰比,选用适当品种及强度等级的水泥,范例资料保证施工质量,特别是注意振捣密实、养护充分等,都对提高抗渗性能有重要作用。
2、混凝土抗渗试块留置
1)取样频率
根据现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范例资料取样频率为: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 m ³应留置一组抗渗试块(一组为6个抗渗试块),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配合比调整时,应相应增加试块的留置组数。
2)取样方法:
在浇筑地点在监理见证下随机取样,且与强度试件必须是同一次拌合物,从同一盘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每组制作6个试件。
抗渗混凝土试块留置规定
混凝土抗渗试件制作规定1、GB50208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4.1.5 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
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
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
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2、GB5020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7.4.2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其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3、JGJ/T193 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规定:4.1.1同一检验批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龄期、生产工艺和配合比应相同。
4.1.2 对于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检验批不少于一个4.1.3 对于同一验收批,设计要求的各个检验项目至少完成一组试验。
4、GB/T14902预拌混凝土规定:10.3.7 对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进行抗渗检验的试样,用于出厂及交货检验的取样频率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依据以上规定,对抗渗混凝土试件制作做如下规定:出厂检验的混凝土取样频率应为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得少于1次,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少于两组。
混凝土-抗冻等级-确定方法混凝土的抗渗性以抗渗等级来表示。
抗渗等级是以28d龄期的标准抗渗试件,按规定方法试验,以不渗水时所能承受的最大水压力来表示,划分为P2、P4、P6、P8、P12 等等级,它们分别表示能抵抗0.2、0.4、0.6、0.8、1.2 MPa的水压力而不渗透。
混凝土抗冻性一般以抗冻等级表示。
抗冻等级是采用龄期28d的试块在吸水饱和后,承受反复冻融循环,以抗压强度下降不超过25%,而且质量损失不超过5%时所能承受的最大冻融循环次数来确定的。
GBJ50164—92将混凝土划分为以下抗冻等级:F10、F15、F25、F50、F150、F200、F250、F300等九个等级,分别表示混凝土能够承受反复冻融循环次数为10、25、25、50、100、150、200、250和300次。
抗渗混凝土试块留置
1、抗渗混凝土的抗压试块和普通混凝土的留置方法一样,都是现场取样,不过跟普通试块的规格不一样,抗渗试块的规格是150高、直径150的圆柱体,数量为不超过1000方情况下每100方留一组,超过1000方时,每200方留一组,一组3块。
2、同一混凝土强度等级、抗渗等级、同一配合比,生产工艺基本相同,每单位工程不得少于两组抗渗试块(每组6个试块),连续浇筑混凝土量为500立方以下时,应留置两组抗渗试件,每增加250-500立方时,应增加两组,如使用的原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留置试件。
抗渗试件以6块为一组,试件为顶面直径175MM、底面直径185MM、高150MM的圆台体,试件成型后24h拆模,然后分别进行标准养护和同条件养护。
养护期不少于28d,不超过90d。
具体可查看相关规范《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1。
各部位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标准
一、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二、1、对复合地基: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为总数量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每根桩留置1组标养试块;三、2、对于桩基(灌注桩):按照GB50202-2002中5.1.4(强制性条文)规定,每浇筑50m2 必须有1组试块,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块(标养);四、3、对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是否需要同条件试块(特别是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试块)目前尚无定论,建议正是施工前由施工方与监理方共同协商确定是否留置同条件试块。
五、混凝土灌注桩如何留置混凝土试块1、国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5.1.4条(强条)规定:灌注桩的桩。
每浇筑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对于一些桩直径大的,浇筑方量50立方以下的,每根做一组试件,大于50立方的就按每50立方,多做一组) 2、行业标准JGJ94-2008《建筑桩基规范》中第6.2.7条(非强条):。
直径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超过25m3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设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不超过25m3的桩,每浇筑台班留设1组试件,每组试件应留3件。
3、灌注桩无需留设同条件试块,因为无法实现同条件养护。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一)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二)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混凝土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根据既体现结构重要部位又适度控制实体检验数量的原则,重要部位建议如下:竖向构件中的墙、柱、核心筒,水平构件中跨度≥8m的梁、跨度≥5m的单向板、跨度≥6m的双向板、预应力混凝土梁、跨度≥2m的悬挑梁板,若有工程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规范“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项目在具体实施中可以此为依据与监理协商确定。
砼试块留置规定
精心整理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留置要求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234512两组34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20023立方立方1234一组(6对有抗取样不应少于一次,留置组数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五)粉煤灰混凝土1、粉煤灰混凝土的质量,应以坍落度(或工作度)、抗压强度进行检验。
2、现场施工粉煤灰混凝土的坍落度的检验,每工作班至少测定两次,其测定值允许偏差为±20mm。
3、对于非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1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大体积粉煤灰混凝土每拌制500立方米,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不足上列规定数量时,每工作组至少成型一组试块。
各部位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标准
一、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二、1、对复合地基: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为总数量的0.5%-1%,但不应少于3根,每根桩留置1组标养试块;三、2、对于桩基(灌注桩):按照GB50202-2002中5.1.4(强制性条文)规定,每浇筑50m2 必须有1组试块,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块(标养);四、3、对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是否需要同条件试块(特别是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试块)目前尚无定论,建议正是施工前由施工方与监理方共同协商确定是否留置同条件试块。
五、混凝土灌注桩如何留置混凝土试块1、国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第5.1.4条(强条)规定:灌注桩的桩。
每浇筑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对于一些桩直径大的,浇筑方量50立方以下的,每根做一组试件,大于50立方的就按每50立方,多做一组) 2、行业标准JGJ94-2008《建筑桩基规范》中第6.2.7条(非强条):。
直径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超过25m3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设1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的桩或单桩混凝土不超过25m3的桩,每浇筑台班留设1组试件,每组试件应留3件。
3、灌注桩无需留设同条件试块,因为无法实现同条件养护。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一)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二)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混凝土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根据既体现结构重要部位又适度控制实体检验数量的原则,重要部位建议如下:竖向构件中的墙、柱、核心筒,水平构件中跨度≥8m的梁、跨度≥5m的单向板、跨度≥6m的双向板、预应力混凝土梁、跨度≥2m的悬挑梁板,若有工程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规范“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项目在具体实施中可以此为依据与监理协商确定。
抗渗试块留置规范
抗渗试块留置规范抗渗试块留置规范1.试块选择1.1试块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并经过检测合格。
1.2试块应有统一的编号和记录。
2.试块制备2.1试块的制备要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并确保试块的质量和尺寸符合要求。
2.2试块的表面应光滑平整,无裂缝和毛刺。
3.试块处理3.1试块在留置前应进行处理,确保其表面干燥清洁。
3.2对试块表面进行必要的润湿处理,以确保与被测介质的接触。
4.试块留置4.1试块留置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留置点。
4.2试块留置应确保试块与周围土壤或混凝土的接触紧密,无空隙。
4.3试块留置的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并确保试块的整体稳定性。
4.4试块留置时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防止外部因素的干扰。
5.试块记录5.1对试块的留置位置、深度等信息进行记录,并建立试块的档案。
5.2对试块的留置时间进行记录,以便后期的观察和分析。
5.3对试块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记录检查结果。
6.试块取样6.1试块取样时应在留置深度的上下10%范围内进行。
6.2取样时应避免对试块造成破坏,尽量保持试块的完整性。
6.3取样的数量应满足试验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编号和记录。
7.试块测试7.1对试块进行渗透性试验时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
7.2试验时应严格控制试验条件,确保测试结果可靠和准确。
8.试块拆除8.1试块拆除时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并确保试块的完整性。
8.2试块拆除时应注意安全,避免对周围环境和设施造成损害。
9.试块报告9.1对试块的测试结果进行分析,编制试块测试报告。
9.2试块测试报告应包括试块的基本信息、测试结果及分析等内容。
9.3试块测试报告应及时提交相关部门,并做好档案管理。
以上是抗渗试块留置规范的基本要求,工程实践中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执行。
同时,在试块留置过程中应加强对试块的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以保证试块测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各部位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标准
一、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1、对复合地基: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为总数量的0.5%-1%,但不应少于 3 根,每根桩留置 1 组标养试块;2、对于桩基(灌注桩):按照GB50202-2002 中5.1.4(强制性条文)规定,每浇筑50m2 必须有 1 组试块,小于50m3 的桩,每根桩必须有 1 组试块(标养);3、对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是否需要同条件试块(特别是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试块)目前尚无定论,建议正是施工前由施工方与监理方共同协商确定是否留置同条件试块。
二、混凝土灌注桩如何留置混凝土试块1、国标《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第5.1.4 条(强条)规定:灌注桩的桩。
每浇筑50m3 必须有 1 组试件,小于50m3 的桩,每根桩必须有 1 组试件。
(对于一些桩直径大的,浇筑方量50 立方以下的,每根做一组试件,大于50 立方的就按每50 立方,多做一组) 2、行业标准JGJ94-2008《建筑桩基规范》中第 6.2.7 条(非强条):。
直径大于1m 的桩或单桩混凝土超过25m3 的桩,每根桩桩身混凝土应留设 1 组试件;直径不大于1m 的桩或单桩混凝土不超过25m3 的桩,每浇筑台班留设 1 组试件,每组试件应留 3 件。
3、灌注桩无需留设同条件试块,因为无法实现同条件养护。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一)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 3 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二)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混凝土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监理 (建设 )、施工等各方共同选 定; (2)根据既体现结构重要部位又适度控制实体检验数量的原则,重要部:竖向 构件中的墙、柱、核心筒,水平构件中跨度 ≥ 8m 的梁、跨度 ≥ 5m 的单向板、跨度 ≥ 6m 的双 向板、预应力混凝土梁、跨度 ≥ 2m 的悬挑梁板,若有工程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规范 “同 一强度等级的养护试少于 10 组,且不应少于 3 组 ”,项目在具体实施此 为依据与监理定。
混凝土试块留置组数
混凝土试块留置组数
一、混凝土试块留置组数标准养护试块的要求在《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0版及2015新版中明确规定:每次浇筑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100方留一组,不足100方按100方计。
连续浇筑超过1000方的,每200方留一组,不足200方按200方计。
对于后浇带和筏板基础浇筑时的外墙,需要单独留试块。
对于灌注桩,每浇注50方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方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二、抗渗试块按照《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1)4.1.11规定,同一配合比混凝土,每500方留一组,不足500方按500方计。
每项工程不少于2组,一般龄期为28天。
三、拆模试块同条件养护,达到规范规定强度后方可拆除模板。
对于楼板短向跨度L ≤2M,需要留置50%的试块;2 M <L≤8M,需要留置75%的试块;L>8M,需要留置100%的试块。
对于梁、拱、壳跨度L≤8M,需要留置75%的试块,L
>8M,需要留置100%的试块。
对于悬臂构件,需要留置100%的试块。
四、同条件养护等效龄期试块需要在同样的条件下养护,以达到规范规定的等效龄期。
各部位混凝土试块的留置标准
一、地基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二、1、对复合地基: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检验数量为总数量的%-1%,但不应少于3根,每根桩留置1组标养试块;三、2、对于桩基(混凝土是否需要同条件试块(特别是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试块)目前尚无定论,建议正是施工前由施工方与监理方共同协商确定是否留置同条件试块。
二、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
(一)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3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二)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混凝土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建设)、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根据既体现结构重要部位又适度控制实体检验数量的原则,重要部位建议如下:竖向构件中的墙、柱、核心筒,水平构件中跨度≥8m的梁、跨度≥5m的单向板、跨度≥6m的双向板、预应力混凝土梁、跨度≥2m的悬挑梁板,若有工程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规范“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项目在具体实施中可以此为依据与监理协商确定。
2、拆模同条件试块(判定混凝土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或规范要求的强度),按每一施工流水段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3、达到受冻临界强度同条件试块(控制冬季施工竖向结构模板拆除),按每一施工流水段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4、掺加防冻剂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检验掺加防冻剂混凝土质量),按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至少留置一组同条件试块;5、构件吊装混凝土同条件试块(检查混凝土构件强度能否满足吊装要求),须根据吊装部署酌情留置同条件试块;6、预应力工程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判定能否达到预应力张拉或放张条件),须根据预应力张拉部署酌情留置同条件试块。
混凝土试块留置
混凝土试块留置(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试块留置方法
混凝土试块留置方案一、编制依据: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024、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9-2002 二、工程概况:三、混凝土强度等级设计要求:7#、 8#、9#楼垫层为 C15;筏板、地下室外墙均采用补偿收缩防水混凝土 C35;抗渗等级 P8;地下室内墙采用C30 混凝土;一层及以上各层墙、住、梁、板为 C30 混凝土。
地下车库垫层为 C15;筏板、顶板、梁地下室外墙均采用补偿收缩防水混凝土 C35;抗渗等级 P6;地下室内墙、柱采用 C30 混凝土。
四、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1、对于桩基(灌注桩):按照GB50202-2002中 5.1.4 (强制性条文)规定,每浇筑3必须有 1 50m3的桩 , 每根桩必须有 1 组试块(标养);组试块,小于 50m2、对于地基基础工程混凝土(除有地下室外)是否需要同条件试块(特别是结构实体检验同条件试块)目前尚无定论,在正式施工前与监理方共同协商确定是否留置同条件试块.五、混凝土结构工程混凝土试块取样与留置混凝土试块应在混凝土浇筑地点随机取样(一)、标准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一组为 3 个立方体试块)标准养护试块。
(注:混凝土实际留置方量还需结合工程实际使用的搅拌机械设备的型号大小而定)(二)、同条件养护试块取样与留置原则1、结构实体同条件试块(混凝土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精心整理(1)、同条件养护试件所对应的结构构件或结构部位,应由监理( 建设 ) 、施工等各方共同选定;(2)、根据既体现结构重要部位又适度控制实体检验数量的原则,重要部位建议如下:竖向构件中的墙、柱、核心筒,水平构件中跨度≥8m的梁、跨度≥ 5m的单向板、跨度≥ 6m的双向板、预应力混凝土梁、跨度≥ 2m的悬挑梁板,若有工程不满足上述条件,则应按规范“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 组,且不应少于 3 组”,项目在具体实施中可以此为依据与监理协商确定。
混凝土试块留置规定
混凝土和砂浆试块留置规定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混凝土抗渗试块根据《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 50108-2008),混凝土抗渗试块取样按下列规定: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2、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3、如果使用材料、配合比或施工方法有变化时,均应另行仍按上述规定留置。
4、抗渗试块应在浇筑地点制作,留置的两组试块其中一组(6块)应在标准养护室养护,另一组(6块)与现场相同条件下养护,养护期不得少于28天。
试块留置规范
试块留置规范一、混凝土试件的取样及制作(一)现场搅拌混凝土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的规定,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
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以下规定:1、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其取样次数不得少于一次;3、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立方米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立方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4、同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5、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二)结构实体检验用同条件养护试件根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结构实体检验用用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方式和取样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1、对涉及混凝土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应进行结构实体检验,其内容包括混凝土强度、钢筋保护层厚度及工程合同约定的项目等。
2、同条件养护试件应由各方在混凝土浇筑入模处见证取样。
3、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不宜少于10组,留置数量不应少于3组。
4、当试件达到等效养护龄期时,方可对同条件养护试件进行强度试验。
所谓等效养护龄期,就是逐日累计养护温度达到600℃.d,且龄期宜取14d~60d。
一般情况,温度取当天的平均温度。
(三)预拌(商品)混凝土预拌(商品)混凝土,除应在预拌混凝土厂内按规定留置试块外,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还应根据《预拌混凝土》(GB14902-94)规定取样。
1、用于交货检验的混凝土试样应在交货地点采取。
每100立方米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一次;一个工作班拌制的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立方米时,取样也不得少于一次;当在一个分项工程中连续供应相同配合比的混凝土量大于1000立方米时,其交货检验的试样为每200立方米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混凝土试块留置要求
一、灌注桩混凝土每浇筑50m³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当浇筑量不足50m³时,每连续浇筑12h必须至少留置1组试件;对单柱单桩,每根桩应至少留置1组试件。
(标养试块)二、大体积筏板混凝土(1)标养试块当一次连续浇筑不大于1000m³同配合比的大体积混凝土时,混凝土强度试件现场取样不应少于10组。
当一次连续浇筑1000m³~5000m³同配合比的大体积混凝土时,超出1000m³的混凝土,每增加500m³取样不应少于一组,增加不足500m³时取样一组。
当一次连续浇筑大于5000m³同配合比的大体积混凝土时,超出5000m³的混凝土,每增加1000m³取样不应少于一组,增加不足1000m ³时取样一组。
(2)抗渗试块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³应留置一组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3)600℃·d同条件试块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每连续两层楼取样不应少于1组;每20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4)冬期施工同条件试块:留置两组。
三、普通筏板混凝土(板厚小于1米)(1)标养试块对同一配合比混凝土,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³时,取样不得少于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³时,每2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楼层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试件。
(2)抗渗试块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³应留置一组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3)600℃·d同条件试块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每连续两层楼取样不应少于1组;每2000m³取样不得少于一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标养试件
1、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立方米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2、没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补足100盘时,气取样不少于一次。
3、对现浇混凝土结构还应符合每一现浇楼层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少于一次;同一单位工程每一验收项目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次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试件。
(本工程标养试件留置详见附表)
(二)同条件养护试件
同一强度等级的同条件养护试件,其留置的数量根据混凝土工程量和重要性确定,不宜少于10组,且不应少于3组。
等效养护龄期按日平均气温逐日累积达到600℃时所对应的龄期,0℃及以下的龄期不计入;等效养护龄期不应小于14d,也不宜大于60d;
(三)抗渗试块留置
1、连续浇筑混凝土量500立方米以下时,应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
2、每增加250~500立方米混凝土,应增加留置两组(12块)抗渗试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