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监督管理制度
10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H N P DHNPD-08-JD10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2005-11-10发布 2005-11-10实施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管理,根据《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并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是保障机组安全启停、正常运行和故障处理的重要技术装置,是促进安全经济运行、文明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各级领导及热工专业人员应切实做好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使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安装调试以及周期性与日常性的检验、维修和技术改进等工作,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保障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第四条本规定是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工作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监督体制、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即厂部为一级(策划部代行其职能)、检修部热控专业为二级、班组为三级。
第六条策划部热工监督专责工程师的职责:(一)在生产副总经理(助理)和策划部主任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二)制定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年度改进计划,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三)检查各部门热工专业工作进行情况,参加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事故和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四)分管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备品配件计划的审核,负责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大修标准和非标准项目的审定及验收;(五)参加本厂扩建工程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统设计审查和设备选型。
第七条检修部热工监督专责人员的职责:(一)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每年至少总结一次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督促班组填报“八率”(即:1)热工主要仪表投入率、校验率2)热工主要仪表调前合格率、3)热工自动装制投入率、4)热工自动装制投运率、5)热工保护投入率,6)热工保护投运率、7)热工主要保护动作正确率,8)热工主要设备消缺率)月统计报表,校对其准确性,按华能公司要求汇总填报热工监督月报表,报策划部;(二)建立和健全本部门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等有关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生产。
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制度.doc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制度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目录1.总则2.监督机构与职责3.监督范围与内容4.设计施工调试监督5.运行监督6.检修监督7.量值传递8.技术管理9.附则10.附录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随着高参数、大容量、高度自动化机组的大量投产,为进一步提高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经济运行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集团公司颁发的《中国国电公司技术监督管理规定》和《计量管理工作规定》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实行技术责任制。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工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热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企业要把它作为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试验、检修、运行等各部门各专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发电企业,控股发电企业参照执行。
各发电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机组热工技术监督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集团公司所属的分公司、子公司、及省公司(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第三级为国电电科院,第四级为集团公司所属各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集团公司的热工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的热工技术监督标准、规程、制度、导则、技术措施;组织对发电企业的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2013年4月第一次修订,2013年4月15日发布,2013年4月25日实施。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主要起草人:付建平。
本制度审核人:林敏立 刘瑞谦。
本制度审定人:王晓。
本制度批准人:王振兴。
本制度由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4
4.1
4.1.1成立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为组长的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设置专职或兼职热工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建立热工技术监督网,构成公司、部门、班组三级技术监督网络。
4.1.2公司在生产技术部设置技术监督负责人,运行部、检修部及相关班组分别设置技术监督专责人,组成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网,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公司的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4.2
4.2.1技术监督网工作职责
4
4.2.1.2
4.2.1.3
4.2.1.4
4.2.1.5
4.2.1
4.2.1
4.2.1
4.2.1
4.2.2各级监督人员工作职责
4.2.2.1热工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或兼职)的职责
4.2.2.1.1在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系统的技术监督工作。
8.3各级标准计量装置的标准器必须按周期进行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超周期的标准器均不能使用。
8.4各部门应对其所管辖范围的热工仪表制定月检计划,并按照检定规程和月检计划进行检定,做到不漏检,不误检。
4.2.2.2.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每年至少总结一次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班组填报各项热工技术监督考核指标,校对其准确性,按公司要求汇总填报热工技术监督月报表。
供热公司维修规章制度内容
供热公司维修规章制度内容第一条:为了规范热工公司员工的维修行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工作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热工公司维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和维修流程,认真履行维修任务,不得擅自变更维修方案和操作步骤。
第三条:热工公司维修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佩戴工作证和安全帽,着工作服进行维修作业,保持个人形象整洁。
第四条:热工公司维修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维修技能和经验,不得在未经培训和考核的情况下擅自进行维修作业。
第五条:热工公司维修人员应当熟悉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流程,做到心中有数,确保维修操作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热工公司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作业时,应当做好维修记录,记录维修的过程、方法和结果,以及维修所用材料和配件的来源和数量。
第七条:热工公司维修人员在维修作业中发现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故障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处理。
第八条:热工公司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第九条:热工公司维修人员应当熟悉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流程,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条:热工公司维修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机密保密规定,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私自泄露公司的机密信息。
第十一条:热工公司维修人员应当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维修技能和业务水平,做到“熟能生巧”,为公司的发展和客户的满意服务。
第十二条:热工公司维修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的纪律和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展现团队合作精神,共同为公司的稳步发展和长远目标努力奋斗。
以上就是热工公司维修规章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员工能够严格遵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维修技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安排根据自备电厂技术监督工作的总体安排,为使技术监督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监督内容具体化,各级监督人员的工作加强热控技术监督工作,保障和促进自备电厂的安全经济运行和提高劳动生产率。
现将热控专业技术监督工作安排如下:1、建立热工技术监督三级网络;厂级:陈文红安技部:姚远检修部:杨德金机控班:谢伟炉控班:谢元辅控班:胡伟2、安技部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在本月完成对自备电厂IS系统中各项报表进行完善。
3、安技部技术监督负责人每月组织对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热控设备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并提出考核意见在给厂级技术监督负责人上报的报表中体现。
4、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每月在自备电厂IS系统中上报本专业要仪表校验数量统计、校验合格点数统计、校前合格率统计、校后合格率统计,未能达到标准的要简要说明原因。
5、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每月在自备电厂IS系统中上报本专业自动设备投入情况,其中包括应投入套数、实际投入套数、自动投入率、自动设备投运率,未能达到标准的要简要说明原因。
6、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上报本专业要保护投入情况统计,其中包括保护投入率、保护正确动作率保护投运率,对保护动作的设备要作简单说明。
7、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每月在自备电厂IS系统中对本专业该月消缺情况进行分析,其中包括发现缺陷次数、消缺次数、本月消缺率,未能达到标准的要简要说明原因。
8、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上报本月本专业出现的安全情况,并做简要说明。
9、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上报DCS系统I/O 点的投入情况,未投入的做简要说明。
10、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对本专业的培训情况,对技术讲课、规程考试、技术问答、考问讲解、短期培训工作进行总结上报。
11、热控技术监督检修部及各班组负责人负责完善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12、检修部热控技术监督负责人负责做好计量器具台帐及能源计量台帐,并制定定检计划,每月在热控技术监督月报中体现。
热控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监督规定
热工技术管理监督规定设备运行、检修监督1 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1保持整洁、完好,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
1.2仪表指示误差应符合精度等级要求,仪表反映灵敏,记录清晰。
并应定期测试整套仪表的系统误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由调节器控制的重要运行参数应有越限报警或监控保护装置,在调节器正常运行工况下,被调量不应超出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的规定范围,在扰动后被调量应能迅速恢复正常值。
1.4信号光字牌应书写正确、清晰,灯光和音响报警应正确、可靠。
1.5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并保持操作灵活、可靠。
1.6熔断器应符合使用设备及系统的要求,应标明其容量与用途。
1.7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内、外应有良好的照明,应保持盘内、外整洁。
1.8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管路和一次设备,应有明显的名称、去向的标志牌。
2主要仪表、自动调节系统、热控保护装置(见附录A)应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无故停运。
因主设备及其系统问题造成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停运,该主设备不能定为完好设备。
主要保护系统的保护条件暂时退出的应由厂总工程师批准,报主管部门备案。
3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热控人员每天至少巡检一次,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热控运行日志上。
4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非热控专责人员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
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定值进行调整时,应按厂有关规定执行,并作好记录。
5进行计算机软件组态、设定值修改等工作,事先必须提出修改报告,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热控人员指定专人执行,修改结束后,应通知提出修改的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确认以后及时编写异动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方可投入使用。
热控专业在工作结束3天内将修改后的组态图存档。
6人员应加强对机组监控,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通知热控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
7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停运检修或处理缺陷时,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
热工管理制度汇编
热工管理制度汇编热工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涉及热能的生产、供应、利用、消费及环境管理等方面,目的是确保热能的安全、高效利用和环保。
下面是一份热工管理制度汇编,内容包括热能用途、热能收支平衡、热能计量和监测、热能节约、热能安全和环境保护。
一、热能用途在热能的应用过程中,应根据季节、天气、生产需要等因素,合理选择热能用途。
应优先考虑能源的节约和环境保护。
1. 热水供应:研究制定热水的供应标准,确保满足用户需求的同时,避免过度供应导致能源的浪费。
2. 暖气供应:研究制定暖气供应标准,考虑不同建筑物的隔热条件和季节温度,优化供热方案。
3. 工业热能应用:根据生产需求制定工业热能应用标准,确保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的同时,避免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二、热能收支平衡热能的收支平衡是热工管理的核心,关系到能源的使用、能源成本和环境保护等方面。
1. 热能收支计算:建立完善的热能计量系统,精确计算热能的收支情况,了解能源的使用情况,为节能提供依据。
2. 热能平衡分析:通过分析热能的收支情况,找出能源消耗过大的环节,并制定对应的措施。
3. 热能平衡控制:通过对热能的收支情况进行监测和控制,控制能源的消耗,保证热能的高效利用。
三、热能计量和监测热能计量和监测是实现热能管理的基础,必须做好热能计量和监测工作。
1. 热能计量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热能计量标准,确保能够准确计量热能的消耗情况。
2. 热能计量设备:选用先进的热能计量设备,确保精确计量热能的消耗情况。
3. 热能监测系统:建立完善的热能监测系统,对热能的消耗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
四、热能节约热能节约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必须积极推进能源节约工作。
1. 热能节能技术:加强热能节能技术的研究和推广,采用先进、高效、节能的热能设备和技术。
2. 热能管理措施:建立科学的热能管理制度,探索能源节约的方法,制定科学的节能目标。
3. 热能培训:开展热能节能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节能意识和能力,推动热能节能工作的实施。
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热电厂热工技术的监督管理,确保热电厂安全、高效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热电厂的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应由监督部门和热电厂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协同合作,相互配合。
第二章监督机构的职责第五条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管理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热电厂的热工技术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监督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管理的监督机构应建立系统的监督制度,保证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管理的监督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八条监督机构应及时了解热电厂的生产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热电厂热工技术的合理运行。
第三章热电厂的责任和义务第九条热电厂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热工技术管理制度。
第十条热电厂管理部门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热工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热工技术的实施和监督。
第十一条热电厂管理部门应及时修订热工技术规章制度,确保热电厂热工技术的更新与进步。
第十二条热电厂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热工技术进行全面、细致的记录和整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评估第十三条监督机构应定期对热电厂的热工技术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监督机构在检查和评估热电厂热工技术时,可以采取抽查、访谈等方式,对热电厂的热工技术进行实地调查。
第十六条监督机构应及时向热电厂管理部门反馈检查和评估结果,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第五章处罚和奖励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严重影响热电厂安全、高效运行的行为,监督机构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直至停产整顿。
第十八条对于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在热工技术管理方面有突出表现的热电厂,监督机构应及时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十九条监督机构应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确保热电厂热工技术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供热工程监督管理制度内容
供热工程监督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供热工程的监督管理,确保供热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强对供热工程的监督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供热工程的监督管理活动,包括供热设备的开发、制造、安装、调试、检测、运行、维护等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行使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供热工程的监督管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透明、便民。
第四条供热工程监督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合理、高效的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供热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热力发电行业的宏观管理和监督,包括对供热工程规划、政策、标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国务院质量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热力发电设备和产品的标准化、质量监督检验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热力发电行业监督管理。
第九条地方人民政府设立专门的热力发电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热力发电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对会员单位的监督管理,维护行业正常竞争秩序。
第三章监督管理职责第十一条供热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供热设备的检验检测和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供热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测监控系统,做到全程实时监控供热设备的运行状态。
第十三条供热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处理监督管理中的投诉举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供热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供热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障供热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供热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指导和监督供热设备的事故处理和应急预案的准备,确保供热工程的安全。
第十六条供热工程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供热设备的制造、安装、调试、操作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四章监督管理措施第十七条供热工程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对供热设备的任何环节进行抽查核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进行整改。
2024年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三篇)
2024年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目的规范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行为,理顺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关系,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
2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芜湖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管理。
3规定和程序3.1总则3.1.1热工技术监督工作遵循的原则3.1.1.1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实行技术责任制。
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3.1.1.2热工技术监督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3.1.1.3热工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3.1.1.4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控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
3.2监督的范围和内容3.2.1监督范围3.2.1.1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3.2.1.2模拟量控制系统;3.2.1.3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3.2.1.4顺序控制系统;3.2.1.5锅炉炉膛安全监控系统;3.2.1.6汽轮机控制系统;3.2.1.7电气控制系统;3.2.1.8电厂辅助控制系统(如脱硫、除灰、化水、输煤等);3.2.1.9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3.2.2监督内容3.2.2.1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火焰等物理量的一次传感器);3.2.2.2脉冲管(一次阀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3.2.2.3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3.2.2.4二次仪表(指示、记录仪表、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操作开关或按钮等);3.2.2.5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设备(保护或联锁设备、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3.2.2.6控制系统电源、仪表气源,控制系统接地的监测;3.2.2.7控制系统驱动装置(电磁阀、气动、电动、液压执行机构等);3.____分散控制系统硬件(控制器、I/O、通讯、电源模件、SOE、操作员站、打印机等);3.____分散控制系统系统软件(操作系统、支撑软件、应用软件);3.2.2.10计量标准器具及装置。
供热公司安全监督制度
供热公司平安监视制度几年来,我公司以平安质量标准化为重点,以标准化效劳为准那么,以用户满意为目标,高境界定位,高标准运作,高起点创新,重新制定下发了平安质量标准化规划,全面推行了精确化,推动了全公司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公司效劳质量明显好转,环境面貌大为改观,经济效益大幅攀升,生活和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平安质量标准化不断深化升级,事故率大幅下降,实现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
我们的具体做法是:一、以理念导入为切入点,引领创立工作上台阶实践证明,没有思想的高境界,就没有工作的高标准。
要引领平安质量标准化不断上台阶、创水平,必须以先进的平安文化为先导,强化理念灌输,增强创立工作的内在活力。
1、理念灌输引导人。
我们针对现状,提炼出了“员工生命高于一切,平安责任重于泰山”的核心理念,“干部的工作在一线,重心在现场,责任在保护员工生命”的责任理念,“抓平安质量不提升就是倒退”的工作理念,“有一必争,有冠必夺”的争先理念和变“管理效劳为效劳管理、变被动效劳为主动效劳、变弹性效劳为刚性效劳”的效劳理念。
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我们又建立了“一化变十化”具有××特色的平安质量标准化的建立体系(即:两供质量精品化、运行管理化、效劳承诺具体化、工程管理标准化、平安管理数字化、平安装备系列化、作业牌板统一化、平安监控信息化、现场环境整洁化和平安文化人本化)。
这些理念体系的提出和实施,在干部员工的思想上产生了共鸣,极大地激发了工作热情,促进了平安质量标准化的深入开展。
2、严格标准人。
我们牢固树立“平安以人为本,素质保证平安”的教育培训理念,突出抓了“五级培训”,坚持一周一专题、一旬一考问、一月一考试、一季一累计、一年一评比,严格方案,严格落实,严格培训。
一是创造性地开展了“班前会”活动。
二是深入开展了“学《供热条例》、《供热行业效劳标准》、学知识、学业务、提素质、保效劳”活动。
三是开展了事故案例剖析教育。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一、班组专业技术监督的主要职责:1.建立班组专业热工计量工作标准,负责本单位热工检测仪表量值传递,定期送检标准计量器具,保证热工计量标准量值的准确、可靠。
必须设立一名专职或兼职的计量室的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室的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开展技术革新,组织技术培训。
3.做好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维护、检定、检修、调整、调试、试验等工作。
加强质量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质量标准验收。
4.严格执行大、小修标准化检修规定,对各类检定数据报告、调试报告、传动试验报告及大、小修工作总结,履行三级签字制度(三级审核,一律不允许以章代签字)。
对于依据检定规程出具的报告、检定证书、检定人及核验人必须持有本项装置的计量检定员证。
5.定期对运行中的模拟量控制系统、保护装置、主要热工仪表及数据采集系统的综合误差进行现场抽验。
6.及时消除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缺陷。
对重大缺陷应提出消缺措施,报告上级并组织消除。
对由于热工原因引起的设备事故,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制定反事故措施。
二、监督范围与内容1 班组系统1.1 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1.2 自动调节系统;1.3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1.4 程序控制系统;1.5 量值传递系统;2 热工设备2.1 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位移、火焰等一次传感器);2.2 仪表取源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2.3 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班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2.4 显示、记录仪表及控制设备(指示、记录、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调节器、操作器、执行器、运算单元及辅助单元等);2.5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设备(保护、联锁设备、光字牌、信号灯及音响装置等);2.6 顺序控制装置;(顺序控制器、顺序控制用电磁阀、气动装置及开关信号装置等);2.7 过程监视控制计算机(包括DCS、PLC等);2.8 计量标准器具及装置。
热工专业定期工作制度模版
热工专业定期工作制度模版1. 一、概述热工专业是一项重要的工程技术领域,涉及热能的传递、转换和利用等方面。
为了保证热工专业工作的高效和稳定,特制定本定期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热工专业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 二、工作时间2. 上班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至5:30。
3. 周末及国定假日为休息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延时工作,须提前征得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批准。
3. 三、工作内容1. 热工设备维护与监控a. 定期对各类热工设备进行巡检,包括锅炉、炉窑、换热器等。
b. 确保设备运行正常,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隔离并报告上级。
c. 定期维护设备,包括清洗、润滑和更换易损件等。
2. 能效管理a. 计划和组织能源消耗分析,制定节能措施并落实。
b. 定期检查能源设备,确保其高效运行。
c. 编制定期能效报告,向上级汇报节能工作情况。
3. 工程项目管理a. 参与热工专业项目的预算编制和项目计划制定。
b. 按照项目计划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c. 组织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监督和安全检查。
4. 安全管理a. 定期组织安全培训,保证员工的安全意识。
b. 制定和完善安全作业规程,确保员工遵守。
c. 定期检查安全设备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4. 四、工作流程1. 早上8:00-8:30,进行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沟通。
2. 8:30-10:00,进行设备巡检与维护工作。
3. 10:00-10:30,进行工作汇报和交流。
4. 10:30-12:00,进行能效管理和安全检查。
5. 下午1:30-3:00,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和现场监督。
6. 3:00-4:30,处理工作事务和汇报工作进展。
7. 4:30-5:00,整理工作记录和归档资料。
5. 五、责权划分1. 热工专业负责人:负责热工专业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监督工作流程的执行,制定工作计划和安排工作任务。
2. 工作人员:按照工作计划和任务执行工作,负责设备巡检、维护、能效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和安全检查等。
2024年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2024年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依法、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各类热工设备和热工工程的监管,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提高热工技术水平,促进热工产业的健康发展。
第四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当与相关部门、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进行密切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当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六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释,提高社会公众对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第二章热工设备监督第七条热工设备监督是指对锅炉、压力容器、热交换器等各类热工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维修和报废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验。
第八条热工设备监督应当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热工设备进行分类管理,采取定期检验、抽查检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
第九条热工设备监督应当加强对热工设备的质量控制,对制造企业进行备案管理,并根据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进行分类评定。
第十条热工设备监督应当加强对热工设备的安全监测,建立热工设备安全监测系统,实现对热工设备的实时监控和预警。
第十一条热工设备监督应当加强对热工设备维修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
第十二条热工设备监督应当加强对热工设备报废的管理,推行热工设备强制报废制度,并建立热工设备废旧物资回收和处理体系。
第三章热工工程监督第十三条热工工程监督是指对热力工程、热能工程和热动力工程等各类热工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和改造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验。
第十四条热工工程监督应当依据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热工工程进行分类管理,采取定期检验、抽查检验、特种设备事故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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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发电总厂热工监督管理制度1 目的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XXXX发电总厂(以下简称“总厂”)热工监督体系。
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热工设备的安全可靠性;为电网和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供保障。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总厂的热工监督管理。
3 职责3.1 生技部热工专职职责3.1.1 建立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的热工技术监督网,执行有关计量法规、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指示和规定,负责我厂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3.1.2 组织和实施我厂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定期对运行的在用计量仪表的系统综合误差进行现场抽检,并制定抽检计划下发维护分场执行。
3.1.3 按时填报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三率”(即完好率、合格率、投入率)统计报表及热工监督的季度和年度总结,报送省电力试验院热工所(中电投XXXX集团需要时也上报)。
3.1.4 协调维护分场热工专业与其他分场共同作好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3.1.5 参加我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事故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并按规定上报。
3.1.6 制定我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改造计划,审查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大、小修计划,并负责大、小修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的验收。
3.1.7 研究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技术攻关。
3.1.8 负责我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工作。
3.1.9 参加我厂新建和扩建、改建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系统设计审查与验收工作。
3.2 维护分场热工专职及副主任职责3.2.1 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标准或文件,管理热工标准室。
3.2.2 负责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定期校验及试验制度按期执行。
3.2.3 组织建立我厂的热工计量标准装置及配套设施,根据周期检定计划,按时送检标准计量器具,保证热工计量标准量值准确。
3.2.4 组织我厂热工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参加上级计量检定人员统一考核。
3.2.5 建立和健全热工各项规章制度。
做到文明生产,开展技术革新,加强技术培训(包括对机组运行人员进行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基础知识培训),提高专业工作水平。
3.2.6 做好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检验、维修、调试和验收保管工作,不断提高“三率”指标,为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创造更好的条件。
3.3 热工标准室管理人员职责3.3.1 负责热工标准室标准设备的管理工作。
3.3.2 负责热工标准室内标准设备的外借登记和回收工作。
3.3.3 负责制定热工标准室内标准设备的送检计划。
3.3.4 定期统计热工标准室内标准设备的合格情况和使用情况,根据上级技术监督部门的文件精神制定标准设备补充计划,并报维护分场及生技部备案。
3.3.5 负责外单位送检仪表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4 工作内容与要求4.1 定义或术语4.1.1 热工仪表:对热力设备及系统的热工参数进行检测的仪表称为热工仪表。
4.1.2 热工控制装置:对热力设备及系统的工艺过程进行调节、控制、保护与连锁的装置称为热工控制装置。
4.1.3 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发电厂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指关系机组及热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状态的监控用仪表、调节、控制和保护装置。
4.2 监督范围4.2.1 热工仪表及设备监督范围:4.2.1.1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火焰、氧量、煤量的元件及及其它的一次元件);4.2.1.2 脉冲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支架和阀门等);4.2.1.3 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仪表;4.2.1.4 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4.2.1.5 二次仪表及控制设备(指示、记录、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调节器,操作器,执行器,运算单元,转换单元及辅助单元、热工电源和汽源等);4.2.1.6 保护连锁及工艺信号系统;4.2.1.7 顺序控制装置(顺序控制器、顺序控制用电磁阀、气动装置及开关信号装置等);4.2.1.8 过程控制计算机[分散控制系统(DCS)、可编程控制器(PLC)等计算机控制设备];4.2.1.9 热工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4.2.2 热工系统的技术监督范围:4.2.2.1 数据采集监控系统;4.2.2.2 模拟量控制系统;4.2.2.3 保护、连锁及工艺信号系统;4.2.2.4 顺序控制系统;4.2.2.5 锅炉燃烧管理系统;4.2.2.6 数字式电液控制系统;4.2.2.7 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4.2.2.8 汽轮机安全监视仪表;4.2.2.9 机炉辅机控制系统;4.2.2.10 高低压旁路控制系统。
4.3 运行监督4.3.1 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4.3.1.1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保持整洁、完好,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4.3.1.2 仪表指示误差应符合精确度等级要求,仪表反应灵敏,记录清晰,并定期测试整套仪表的系统误差;4.3.1.3 由DCS(调节器)控制的重要运行参数应有越限报警或监控保护装置,在调节器正常运行工况下,被调量不应超出“热工自动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的规定范围,在扰动后被调量应能迅速恢复正常值;4.3.1.4 信号光字牌应书写正确、清晰,灯光和音响报警应正确、可靠;4.3.1.5 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并保持操作灵活、可靠;4.3.1.6 熔断器应符合使用设备及系统的要求,应标明其容量与用途;4.3.1.7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内、外应有良好的照明,应保持盘内、外整洁;4.3.1.8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脉冲管路和一次设备,应有明显的名称、去向和标志牌。
4.3.2 主要检测仪表、自动调节系统、热工保护装置应随主设备准确可靠地投入运行,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无故停运。
因主设备及其系统问题造成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停运,该主设备不能定为完好设备。
主要保护系统的保护条件暂时退出的应由厂总工程师及以上批准,报生技部、安监部备案。
4.3.3 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热工专业要作好定期巡检,并将巡检情况记录在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运行日志上。
4.3.4 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非热工人员不得任意调整、拨弄或改动。
如必须对运行中的热工仪表或控制装置进行调整时,应按厂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记录。
4.3.5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在运行中发生异常或故障时,机组运行值班人员应加强对机组监控,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通知热工人员处理和做好记录。
4.3.6 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需停运检修或处理缺陷时,应严格执行工作票或联系单制度。
4.3.7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用过的记录纸,应注明用途和记录日期,由维护分场集中保存,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遇有反映设备重大缺陷或故障的记录纸,应由生技部建档保存4.3.8 未经厂部总工程师批准,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面或操作台面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4.3.9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电源不得作照明电源或动力设备电源使用。
4.3.10 主要热工仪表应进行定期现场校核试验,主要热工仪表的综合误差应不大于该系统综合误差的2/3,主蒸汽温度表和主蒸汽压力表在常用段范围内的误差应不大于其精确度的1/2。
主要热工仪表现场抽检每月一次,其数量每台机组不少于五块。
4.3.11 热工人员应经常听取机组运行人员的意见,并根据有关记录及时分析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运行情况,不断提高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运行水平。
4.3.12 因主设备或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缺陷,或因设计不当且无法弥补及运行方式改变而不再需要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由总工程师批准并报XXXX集团和电力试验研究院,经核定同意,方可不进行“三率”统计。
4.3.13 运行中的调节系统、保护系统应做定期试验。
4.3.14 热工监督考核指标4.3.14.1主要热工(检测参数)仪表的校验率、调前合格率、投入率应达到100%。
4.3.14.2保护装置投入率100%,主保护正确动作率应达到100%。
4.3.14.3自动调节系统投入率应达97%以上,AGC和一次调频要全部正常投入,调节品质符合电网要求。
4.3.14.4数据采集系统投入率:有二次表的以二次表考核,无二次表的以CRT显示为准考核;数据采集系统投入率应达98%以上。
4.3.14.5考核指标统计计算方法:1)仪表(检测参数)调前合格率=(仪表调前合格总数/仪表总数)×100%2)保护投入率=保护装置投入套数/全厂保护装置套数×100%3)热工保护装置正确动作率=(热工保护装置正确动作次数/全厂热工保护装置动作次数)×100%4)自动调节系统投入率=(自动调节系统投入总数/自动调节系统总数)×100%5)数采系统测点投入率=(实际投入测点数/设计测点数)×100%4.4 检修监督4.4.1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大、小修一般随机、炉检修同时进行。
检修前应编制检修计划和检修定额,并做好准备工作。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大、小修后所需的总调试时间,应列入检修计划给予保证。
主要改进项目应先作出设计,并经厂部批准。
4.4.2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计划,不得漏项。
检修、校验和调试均应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并符合检修工艺要求,做到文明检修。
4.4.3 对隐蔽的热工检测元件(如孔板、喷嘴和温度计等),应按计划检修周期在机组大修中进行拆装检查,并写出检查记录。
4.4.4 检修工作结束后,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台)的底部电缆孔洞必须封闭良好,必要时应覆盖绝缘胶皮。
4.4.5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后,维护分场应严格按有关规程和规定进行分级验收,并对检修质量作出评定。
属于主设备的控制与保护装置(如汽轮机轴向位移、胀差传感器等),应由维护分场会同主设备所属部门及生技部(厂部)共同验收。
4.4.6 检修后的热工仪表检测系统,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前应进行系统联调,其系统综合误差应符合要求。
4.4.7 检修后的热工自动调节系统,在主设备投入运行后应及时投入运行,并作各项扰动试验,其调节质量应符合“热工自动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要求。
4.4.8 检修后的热工程序控制、信号、保护和连锁装置,应进行系统检查和试验,确认正确可靠,方可投入运行。
4.4.9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改进、校验和试验的各种技术资料以及记录数据、图纸应与实际情况相符,并应在检修工作结束后15天内整理完毕归档。
4.5 量值传递4.5.1 维护分场是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量值传递的基层单位,建立三级标准室标准(工业级标准),其标准计量器受贵州省电力试验院的传递监督;维护分场热工专业负责对我厂的工业用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校验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