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工监督管理制度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3: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工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热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的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试验、检修、运行等各部门各专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的生产性企业和单位以及上市公司和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热工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三级为各发电企业。
第八条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0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制度
H N P D
HNPD-08-JD10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2005-11-10发布 2005-11-10实施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华能平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管理,根据《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并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是保障机组安全启停、正常运行和故障处理的重要技术装置,是促进安全经济运行、文明生产和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不可缺少的手段,各级领导及热工专业人员应切实做好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使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三条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安装调试以及周期性与日常性的检验、维修和技术改进等工作,使之经常处于完好、准确、可靠状态,以保障机组安全经济运行。
第四条本规定是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工作的依据,各有关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
第二章监督体制、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实行三级监督,即厂部为一级(策划部代行其职能)、检修部热控专业为二级、班组为三级。
第六条策划部热工监督专责工程师的职责:
(一)在生产副总经理(助理)和策划部主任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
(二)制定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年度改进计划,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有关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监督工作;
(三)检查各部门热工专业工作进行情况,参加本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设备事故和责任事故的调查分析;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是指对热工技术相关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监督
管理制度。热工技术监督的目的是确保热工技术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
经济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下面将从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的意义、内容、实施方式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详细
探讨。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热工技术
在现代工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热工技术工程的
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热工技术监督制
度的建立可以确保热工技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
安全。其次,热工技术在节能减排、推动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重
要作用,热工技术监督制度的建立可以推动热工技术工程的优化升级,提
高其经济性和环境友好性。最后,热工技术监督制度的建立可以提升热工
技术行业的整体水平,促进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发展。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制定和完善热工
技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热工技术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营
要求,确保热工技术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其次,建立热工技术监督机构和
人员队伍,加强对热工技术工程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
质量和安全问题。再次,加强对热工技术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
专业水准,确保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的技术操作符合规范要求。最后,
强化热工技术工程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和运营过程的监控,
确保安全生产。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的实施方式有多种形式。首先,通过制定和完善相
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明确热工技术工程的安全要求和技术指标。其次,
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4.1
4.1.1成立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为组长的公司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公司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公司设置专职或兼职热工技术监督专责工程师,建立热工技术监督网,构成公司、部门、班组三级技术监督网络。
4.1.2公司在生产技术部设置技术监督负责人,运行部、检修部及相关班组分别设置技术监督专责人,组成热工技术监督工作网,在生产副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公司的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1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热工技术监督的目的、范围、内容、技术管理及监督职责。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热工专业管理工作。
2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c)机组停用,距上一次保护试验时间超过三个月,则机组启动前应进行主要保护连锁试验。
d)保护连锁试验报告中应将试验项目、试验方法、试验依据、试验日期、试验人员、审核人及试验数据填写完整、规范,并保存两次大修及其之间的所有记录备查。
6.13加强分散控制系统(DCS)的管理,DCS的主要外围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及维护,并设立DCS系统使用、维修、故障记录。
4.2.2.2.6定期送检标准仪表设备,做好公司的热工量值传递。
发电厂热工车间作业监护管理制度
发电厂热工车间作业监护管理制度
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发电厂热工车间作业监护管理,确保作业过程安全、高效,并防止事故的发生。此制度适用于发电厂热工车间的所有作业人员,包括操作人员、监护人员等。
2. 责任与职责
2.1 热工车间主管: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作业监护管理制度,并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2 监护人员:负责监督作业人员的操作行为,及时发现并纠正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
2.3 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及时向监护人员报告任何安全隐患。
3. 作业准备
3.1 准备工作要求:在进行任何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设备检查、工作环境检查等。
3.2 验证设备完好性:在开始作业前,必须检查设备的完好性,确保设备可以正常运行,并满足作业的要求。
4. 作业流程
4.1 作业计划:根据作业内容和时间要求,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确保计划得到相关人员的批准。
4.2 安全措施:在进行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佩戴个人防护设备、遵守作业程序、遵守禁止性规定等。
4.3 监护要求:监护人员必须全程监督作业人员的操作,确保其按照作业程序进行操作,及时纠正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
4.4 作业报告:作业人员在完成作业后,必须向监护人员报告工作情况,并及时填写相关的作业报告表。
5. 事故应急处理
5.1 事故报告:一旦发生事故,作业人员应立即向监护人员报告,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5.2 事故调查:在发生事故后,必须进行事故调查,找出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1总则
1.1为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电力企业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中的各种技术规定,保证我厂热控设备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2.2部颁《火力发电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监督条例》
1.2.3部颁《火力发电厂分散控制系统运行检修导则》
1.2.4部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检修运行规程》
1.2.5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监督标准汇编》
1.2.6部颁《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
1.2.7部颁《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8年版)》1.2.8部颁《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1年版)
1.2.9华北电力集团公司颁《DCS系统检修维护制度》
1.2.10华北电力电力科学研究院《火电厂及电力系统反事故技术措施汇编》(热力部分)
1.2.11中国大唐公司颁《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1.2.12华北电力集团公司颁《计量管理工作规定》
1.3 热工监督工作的主要任务:通过对热控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控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的工作。依靠科技进步,应用和推广成熟的新技术、新方法,确保我厂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断提高热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通过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与热工技术监督有关的设备隐患,延长设备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可靠性。
1.4 热工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各项监督工作做到及时、准确、可靠;并做好全过程、全方位监督工作。
热工实验室管理制度
热工实验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热工实验室的管理,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实验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热工实验室内的设备、人员和工作,在实验室内从事与热工相关的试验和研究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热工实验室是进行热工试验、研究和开发的专用场所。实验室内的设备、材料和工作人员都必须符合热工实验的要求。
第四条实验室的管理者必须对实验室的设备和场地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五条实验室内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配合管理者做好实验室的管理和工作。
第六条实验室内禁止进行未经批准的试验和操作,禁止违规操作设备或材料。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批评、停职甚至开除。
第八条实验室的管理者有权利对实验室的设备和场地进行管理和调配,确保实验室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设施及设备管理
第九条实验室的设备和设施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管理者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条对于实验室内的设备,应当根据其使用频率和特性制定相应的使用和维护计划,确保设备的长期使用。
第十一条实验室内的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和操作资格,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必须做到规范和安全。
第十二条对于实验室内的设备故障,管理者必须及时报修并进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实验室内的设备和设施的使用、维护和维修必须有相关的记录和台账,对于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必须定期审查和汇总。
第十四条实验室内的设备和设施的更新和调配必须有相关的程序和流程,必须经过管理者的批准和安排。
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热电厂热工技术的监督管理,确保热电厂安全、高效运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热电厂的热工技术监督管理应由监督部门和热电厂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协同合作,相互配合。
第二章监督机构的职责
第五条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管理的监督机构负责对热电厂的热工技术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监督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管理的监督机构应建立系统的监督制度,保证监督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第七条热电厂热工技术监督管理的监督机构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八条监督机构应及时了解热电厂的生产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监督热电厂热工技术的合理运行。
第三章热电厂的责任和义务
第九条热电厂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热工技术管理制度。
第十条热电厂管理部门应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热工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热工技术的实施和监督。
第十一条热电厂管理部门应及时修订热工技术规章制度,确保热电厂热工技术的更新与进步。
第十二条热电厂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热工技术进行全面、细致的记录和整理。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十三条监督机构应定期对热电厂的热工技术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监督机构在检查和评估热电厂热工技术时,可以采取抽查、访谈等方式,对热电厂的热工技术进行实地调查。
第十六条监督机构应及时向热电厂管理部门反馈检查和评估结果,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
热工管理制度
热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热能系统的管理,提高热能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生产和人员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热能系统的设备管理、操作、检修和安全防护工作,适用于公司内各个部门和业务单位的热能设备。
第三条公司对热能系统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并依法保障热能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四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热工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违规操作或者忽视设备的安全性能。
第五条对于违反热工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本制度内容以《热工管理制度详细规定》为准则,具体实施以该规定为准。
第二章责任主体
第七条公司领导层负有对热能系统设备安全运行负责,保证热能系统正常运行。
第八条热工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公司热能系统的日常管理和保养工作,领导公司全体员工开展热工设备安全培训。
第九条各业务单位的负责人要督促部门内热能设备的正常使用和保养。
第十条公司员工要严格遵守热工管理制度,保护好热工设备,不得私自改动设备或者采取其他违规操作。
第十一条如果发现热工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向热工管理部门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委托资深专业队伍对公司热工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公司热工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执行热工设备的日常检修计划和定期保养计划。
第十四条业务单位要定期组织热工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操作和设备保养的培训。
第十五条热工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和流程进行设备的操作和保养,严禁违规操作。
第十六条热工设备定期检修和维护工作要进行记录,备案保存。
第十七条如果发现热工设备存在故障或者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当立即停止操作并向热工管理部门进行汇报。
热工计量管理制度范本(2篇)
热工计量管理制度范本
一、引言
热工计量管理是对热能消耗进行计量和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建立和实施科学的热工计量管理制度,可以提高热能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实现节能减排和经济效益的双赢。为此,本公司制定了以下热工计量管理制度,以确保热能计量的准确性和管理的规范性。
二、责任与权限
1. 本公司设立热工计量管理岗位,负责热工计量设备的维护、数据的采集与处理、计量器具的校准与核查等工作。
2. 热工计量管理岗位的职责包括:
a. 负责热工计量设备的选型、安装与调试工作;
b. 负责热工计量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c. 负责热工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和记录;
d. 负责热工计量器具的校准与核查;
e. 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能源消耗分析和节能措施的制定;
f. 定期向上级汇报热能消耗情况和节能效果。
3. 热工计量管理岗位具有以下权限:
a. 参与热工计量设备的选型、采购与验收;
b. 安排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c. 对于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和记录具有开具原始记录证明的权力;
d. 参与热工计量器具的校准与核查工作;
e. 向上级提出改进热能利用的建议。
三、热工计量设备管理
1. 热工计量设备的选型与配置:
a. 在新建或改建项目中,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所需热工计量设备的类型与数量;
b. 热工计量设备的选型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c. 确定热工计量设备的配置方案,包括安装位置、接口配管等;
d. 确保热工计量设备与其它相关设备的匹配和协同工作。
2. 热工计量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a. 按照设备厂家的要求和相关规范,对热工计量设备进行正确安装和调试;
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热工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所属基层发电企业设备可靠性,确保发电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热工技术监督工作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要从设计审查、设备选型、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停用、检修和技术改造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三条热工技术监督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进行正确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维护、检修、检定、调整、技术改造和技术管理等工作,保证热工设备完好与正确可靠工作.
第四条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热工技术监督专业水平.
第五条热工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单位的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试验、检修、运行等各部门各专业,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热工技术监督实行四年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三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八条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国家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法规、条例、规定,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热工安全管理制度
热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热工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和设备安全,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发生,保障企业生产运行的正常进行,特编制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热工生产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锅炉、热风炉、热水器、煤气炉等设备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遵守是所有员工的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热工安全管理方案,并明确责任人,确保方案的执行效果。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对热工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解决。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热工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组织热工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热工设备安全管理
第九条企业应根据设备的不同特点和作业环境,制定相应的热工设备安全管理规程。
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对热工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设备维修记录,并定期对历史维修记录进行审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应对措施的规划。
第十三条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或操作程序。
第十四条禁止在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材料,确保设备周围通道畅通,便于日常巡查和维护。
第十五条设备使用期间应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各项指标达标,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
第三章热工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热工作业应严格遵守作业程序,不得违规操作或擅自更改作业流程。
热工计量管理制度模版
热工计量管理制度模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热工计量事务,提高计量管理水平,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热工计量装置的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和实施热量计量的单位、部门。
第三条热工计量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透明、严谨的原则,确保热量计量的准确与公平。
第四条热工计量管理应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进行操作。
第五条热工计量管理应建立规范的组织机构和管理系统,明确责任和权限。
第六条热工计量管理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员工的计量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七条热工计量管理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计量数据的安全和完整。
第八条热工计量管理应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外部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九条热工计量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计量记录和相关资料。
第二章热工计量装置的安装与调试
第十条热工计量装置的安装与调试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第十一条热工计量装置的安装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装置的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热工计量装置的调试应保证计量仪器仪表的准确度和稳定性,确保计量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热工计量装置的安装与调试应有相应的验收程序,确保装置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
第三章热工计量装置的运行与维护
第十四条热工计量装置的运行应全天候监控,并进行定期巡检,确保运行正常。
第十五条热工计量装置的运行数据应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六条发现计量装置故障应立即停机进行维修,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七条热工计量装置的维护应按照规定的周期和要求进行,确保装置的长期稳定运行。
发电厂热工车间作业监护管理制度
发电厂热工车间作业监护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热工车间的作业监护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人员身体健康,制定以下制度:
一、作业监护机构
热工车间设立作业监护机构,由监护员负责具体监督管理。
二、监护员职责
1.开展作业监护的前期准备工作,如检查设备、排查危险等。
2.对作业区域内的人员、设备、工作环境进行监督。
3.了解作业人员的身体状况,并按要求向医务人员报告。
4.掌握作业人员的防护措施,保证其个人安全。
5.对危险因素进行及时处置和报告,避免发生事故。
6.对作业人员进行考勤管理,确保正常出勤。
7.做好作业监护记录,不得造假。
三、作业人员职责
1.按照作业监护要求进行操作。
2.佩戴防护用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监护员。
4.遵守考勤规定,不得私自离岗。
5.尊重监护员的监督管理,配合他们的监护工作。
四、作业监护记录
1.监护员应做好作业监护记录,记录人员、作业内容、时间等基本情况。
2.发生安全事故、环境异常状况等情况时,应及时记录并报告上级。
3.作业监护记录要规范、真实、完整,不得随意改动、涂抹、塞补。
五、违规惩处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遵守作业监护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制度进行严肃处理。
以上就是热工车间作业监护管理制度,希望广大员工认真执行,加强作业监护,确保生产安全。
发电厂热工车间作业监护管理规定稿
热工车间作业监护管理制度
1 总则
热工车间作业监护制度是保证人身安全及操作正确的主要措施.执行作业监护制度为的是使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有人监护、指导,以便及时纠正一切不安全的动作和错误做法.
本制度在编制和执行过程中,不得与电力安规和热控机械工作票管理制度中的相关内容发生冲突.
2 目的
2.1为杜绝单人检修和运行维护而发生误操作或误入间隔造成的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2使检修人员树立“有工作就有监护,有监护才能工作”的检修监护理念,保证检修工作的安全.
3 适用范围
3.1 本制度规定了热工检修和运行维护作业监护、操作等工作的管理内容与方法.
3.2 本制度适用于安泰发电厂热工车间内部的设备检修和运行维护监护管理工作.需要运行人员采取的安全措施和监护工作,执行现有的工作票管理制度.
3.3本制度规定了热工车间必须监护的11类项目以及监护的内容.
4 职责和要求
4.1 监护人的职责和要求:
4.1.1熟知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危险因素及可能造成的后果;
4.1.2始终不断对所监护人员的活动范围进行监护,保证其与带电设备保持安全
距离、保证其所处空间无有毒有害气体、保证其所处空间氧含量合格、保证高温、高压介质隔离措施可靠.
4.1.3当发现所监护的人员有违反安全的动作时,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令其停止工作.
4.1.5监护人在执行监护时,不得私自兼做其他工作.
4.1.6 承担监护人职责的人员,不允许不懂相应技术要求或新员工担任.
4.2 操作人职责和要求:
4.2.1使用合格工具,做好自身防护工作;
4.2.2服从监护人安排,严禁私自操作和操作与工作无关的对象;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热工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一、班组专业技术监督的主要职责:
1.建立班组专业热工计量工作标准,负责本单位热工检测仪表量值传递,定期送检标准计量器具,保证热工计量标准量值的准确、可靠。必须设立一名专职或兼职的计量室的管理人员,负责计量室的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设备台帐和技术档案,开展技术革新,组织技术培训。
3.做好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维护、检定、检修、调整、调试、试验等工作。加强质量考核,严格按照有关规程的质量标准验收。
4.严格执行大、小修标准化检修规定,对各类检定数据报告、调试报告、传动试验报告及大、小修工作总结,履行三级签字制度(三级审核,一律不允许以章代签字)。对于依据检定规程出具的报告、检定证书、检定人及核验人必须持有本项装置的计量检定员证。
5.定期对运行中的模拟量控制系统、保护装置、主要热工仪表及数据采集系统的综合误差进行现场抽验。
6.及时消除热工检测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缺陷。对重大缺陷应提出消缺措施,报告上级并组织消除。对由于热工原因引起的设备事故,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制定反事故措施。
二、监督范围与内容
1 班组系统
1.1 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系统;
1.2 自动调节系统;
1.3 保护、联锁及工艺信号系统;
1.4 程序控制系统;
1.5 量值传递系统;
2 热工设备
2.1 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位移、火焰等一次传感器);
2.2 仪表取源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及阀门等);
2.3 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班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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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发电总厂热工监督管理制度
1 目的
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XXXX发电总厂(以下简称“总厂”)热工监督体系。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督管理网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热工设备的安全可靠性;为电网和设备的安全、可靠、经济运行提供保障。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厂的热工监督管理。
3 职责
3.1 生技部热工专职职责
3.1.1 建立以生产副厂长或总工程师负责的热工技术监督网,执行有关计量法规、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有关热工技术监督的指示和规定,负责我厂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3.1.2 组织和实施我厂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定期对运行的在用计量仪表的系统综合误差进行现场抽检,并制定抽检计划下发维护分场执行。
3.1.3 按时填报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三率”(即完好率、合格率、投入率)统计报表及热工监督的季度和年度总结,报送省电力试验院热工所(中电投XXXX集团需要时也上报)。
3.1.4 协调维护分场热工专业与其他分场共同作好热工技术监督工作。
3.1.5 参加我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事故调查分析,制订反事故措施,并按规定上报。
3.1.6 制定我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技术改造计划,审查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大、小修计划,并负责大、小修标准项目和非标准项目的验收。
3.1.7 研究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组织技
术攻关。
3.1.8 负责我厂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工作。
3.1.9 参加我厂新建和扩建、改建机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系统设计审查与验收工作。
3.2 维护分场热工专职及副主任职责
3.2.1 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标准或文件,管理热工标准室。
3.2.2 负责对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定期校验及试验制度按期执行。
3.2.3 组织建立我厂的热工计量标准装置及配套设施,根据周期检定计划,按时送检标准计量器具,保证热工计量标准量值准确。
3.2.4 组织我厂热工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参加上级计量检定人员统一考核。
3.2.5 建立和健全热工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生产,开展技术革新,加强技术培训(包括对机组运行人员进行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基础知识培训),提高专业工作水平。
3.2.6 做好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检验、维修、调试和验收保管工作,不断提高“三率”指标,为机组的安全经济运行创造更好的条件。
3.3 热工标准室管理人员职责
3.3.1 负责热工标准室标准设备的管理工作。
3.3.2 负责热工标准室内标准设备的外借登记和回收工作。3.3.3 负责制定热工标准室内标准设备的送检计划。
3.3.4 定期统计热工标准室内标准设备的合格情况和使用情况,根据上级技术监督部门的文件精神制定标准设备补充计划,并报维护分场及生技部备案。
3.3.5 负责外单位送检仪表的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定义或术语
4.1.1 热工仪表:对热力设备及系统的热工参数进行检测的仪表称为热工仪表。
4.1.2 热工控制装置:对热力设备及系统的工艺过程进行调节、控制、保护与连锁的装置称为热工控制装置。
4.1.3 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发电厂主要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系指关系机组及热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状态的监控用仪表、调节、控制和保护装置。
4.2 监督范围
4.2.1 热工仪表及设备监督范围:
4.2.1.1检测元件(温度、压力、流量、转速、振动、物位、火焰、氧量、煤量的元件及及其它的一次元件);
4.2.1.2 脉冲管路(一次门后的管路、支架和阀门等);
4.2.1.3 热工参数检测、显示、记录仪表;
4.2.1.4 二次线路(补偿导线、补偿盒、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的电缆、电缆槽架、支架、二次接线盒及端子排等);
4.2.1.5 二次仪表及控制设备(指示、记录、累计仪表,数据采集装置,调节器,操作器,执行器,运算单元,转换单元及辅助单元、热工电源和汽源等);
4.2.1.6 保护连锁及工艺信号系统;
4.2.1.7 顺序控制装置(顺序控制器、顺序控制用电磁阀、气动装置及开关信号装置等);
4.2.1.8 过程控制计算机[分散控制系统(DCS)、可编程控制器(PLC)等计算机控制设备];
4.2.1.9 热工计量标准器具和装置。
4.2.2 热工系统的技术监督范围:
4.2.2.1 数据采集监控系统;
4.2.2.2 模拟量控制系统;
4.2.2.3 保护、连锁及工艺信号系统;
4.2.2.4 顺序控制系统;
4.2.2.5 锅炉燃烧管理系统;
4.2.2.6 数字式电液控制系统;
4.2.2.7 汽轮机紧急跳闸系统;
4.2.2.8 汽轮机安全监视仪表;
4.2.2.9 机炉辅机控制系统;
4.2.2.10 高低压旁路控制系统。
4.3 运行监督
4.3.1 运行中的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4.3.1.1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应保持整洁、完好,标志应正确、清晰、齐全;
4.3.1.2 仪表指示误差应符合精确度等级要求,仪表反应灵敏,记录清晰,并定期测试整套仪表的系统误差;
4.3.1.3 由DCS(调节器)控制的重要运行参数应有越限报警或监控保护装置,在调节器正常运行工况下,被调量不应超出“热工自动调节系统运行质量指标”的规定范围,在扰动后被调量应能迅速恢复正常值;
4.3.1.4 信号光字牌应书写正确、清晰,灯光和音响报警应正确、可靠;
4.3.1.5 操作开关、按钮、操作器及执行机构手轮等操作装置,应有明显的开、关方向标志,并保持操作灵活、可靠;
4.3.1.6 熔断器应符合使用设备及系统的要求,应标明其容量与用途;
4.3.1.7 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盘内、外应有良好的照明,应保持盘内、外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