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知识结构图知识讲解
国际商法知识结构图
国际商法知识结构图
再版新编国际商法各章中⼼内容图表法讲解归纳
第⼀章导论
本章中⼼内容是国际商法概论、西⽅两⼤法律体系的⽐较,以及中国重要民商⽴法,可以⽤下⾯图表归纳
第⼀节国际商法概论
⼀、概念1、商事交易(有形和⽆形)2、商事组织(⼤型公司和跨国公司)3、法律规范(明⽂规定)
⼆、与相1、商法与商业法2、商法与民法3、商法与经济法4、国际商法与国际贸易法5、国际商法近法律的与国际经济法6、国际商法与国际私法
关系
三、渊源1、国际公约(实体法与冲突法)2、国际贸易规则(贸易术语)3、国内法(产品责任、代理)
第⼆节西⽅两⼤法系⽐较
法律体系法律渊源结构分类特点法院结构
⼀、⼤陆法制定法、习惯法、公法与私法突出成⽂法三级体系:第⼀审法院、
判例和学理强调系统化、上诉法院和最⾼法院
法典化
⼆、普通法判例法普通法与衡平法⼆元结构英国:郡法院和治安法院和
和重视程序法最⾼法院:⾼等法院和上诉
制定法法院
美国:联邦和州法院系统
“先例约束⼒原则”
第三节两⼤法系与⽐较(⼀)
1、传播⽅式不同;
2、法律渊源不同
3、变⾰速度不同;
4、法官作⽤不同
5、法律体系不同;
6、法律程序不同
7、判决技术风格不同;8、对经验和应⽤的重视不同
普通法与衡平法⽐较(⼆)
分类概念关系区别
普通法也叫习惯法和是基础,没有衡平法1、救济⽅法不同
判例法仍然可以存在2、诉讼程序不同
3、法院组织系统不同
衡平法是对普通法的不⾜是对普通法的补充和改善,4、法律术语不同
加以修补和纠正没有普通法则不会存在5、管辖权不同
第四节中国的法律制度
⼀、法律渊源⼆、司法制度
⼀、制定法,包括——法院组织1、最⾼⼈民法院
高中政治第1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第4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第2框权利行使注意界限部编版选择性必修2
共同特点: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
出处
典例剖析 韩某在报纸上发表多篇文章,如《矿泉壶的“神力”有待商 榷》《当心矿泉壶的副作用》《矿泉壶也有害》等,称有关 研究表明,矿泉壶的矿化、磁化、灭菌装置有害,提醒消费者 “慎用”“当心”,并对几家矿泉壶生产企业的广告提出批评。 被点名批评的企业向人民法院起诉,认为韩某的行为侵犯了 他们的名誉权。 请结合所学的《法律与生活》知识,谈谈你对此事的看法。
D.不是侵权行为,B报社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可以侵犯A啤
酒厂的名誉权
答案:C
解析:新闻单位正确行使新闻监督权,内容报道基本属实的,没 有侮辱性内容的,不应当认定其侵害名誉权。因此本题中的B 报社没有侵犯A啤酒厂的财产权,也没有侵犯其名誉权。故C 项正确。
随堂训练
选择题 1.甲因家中失火,情急之下,将乙晒在外面的被子泡湿,披在身 上抢救家中物品。后来,乙以该被子是其结婚纪念物为由向 甲索赔1万元。乙的行为( ) A.是合法的,财产权被侵犯理应索赔 B.是符合社会公德和国家政策的 C.是不合法的,不能因维护财产权而滥用权利 D.是不合法的,甲因紧急避险占用他人财产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C
第二框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素养·目标定位 课前·基础认知 课堂·重难突破 随堂训练
素养·目标定位
目标素养 1.了解法律对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的限制,合理合法行使权 利 2.了解法律关于“相邻关系”的规定及其处理原则,运用所学法 律知识解决身边的相邻关系,增强实践能力 3.讨论邻居之间的相邻关系,列举团结互助邻里关系的事例, 彰显友善的价值观念
法律体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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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结构图
法律体系结构
宏观结构
中观结构
微观结构
公法
私法
社会法
法律部门
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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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体系结构
法律体系的宏观结构要素——公法、私法和社会法
从宏观上讲: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三方面构成法律体 系;
法律体系的中观结构要素——法律部门
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三方面各自又都有自己的结构, 它们就是各个法律部门。
、行政诉讼法以及专门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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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部门划分
(三)刑法
刑法是关于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刑事 实体法与刑事程序法。
(四)民法
民法是调整作为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 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与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 包括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其中民事实体法包括: 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债法等
5)整体性原则。划分结果必须囊括一国现行法律的 全部
6)主次原则。一个法律、法规可以被划归不同的法 律部门时,应考虑这一法律、法规的主导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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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当代中国法律 体系的部门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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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的部门划分
《旅游法规》教案——第五章 民法的基本知识
第五章民法的基本知识
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让学生熟悉我国民法的立法目的和依据、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责任等规定,了解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和承担民事责任的特殊情形。
教学重点: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
教学难点: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条件
一、民法的立法目的
《民法典》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据宪法,制定本法。
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首部民法典问世。依据《民法典》第1260条规定,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除。
二、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综合。
(二)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三、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是指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准则。
第二节自然人概述
一、自然人的概念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是法人的对称。
自然人的属性有二:即自然属性与法律属性。自然人的自然属性是指自然人根据出生这一自然状态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自然人的法律属性是指自然人独立自
民法解释学——怎样进行法律思维
民法解释学——怎样进行法律思维
民法解释学——怎样进行法律思维
林中举
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
课程前言
大家好,今天我们将通过民法解释学来讨论一下共同学习一下,怎样进行法律思维,那么法学众所周知它是一门实用的科学,它的目的在于处理实际问题。那么对法律知识,还有这个法律的学术探讨,那么它的最终目的都是用于指导司法实践或者说是完善司法实践,最近数年来,学习法律的人常自称为“法律人”,而且颇带有几分自傲的。在一个法治社会,法律人经常会自傲地认为,大者能经国济世,小者能保障人权,将公平带给平民。法律人为何会如此自负呢?法律人为何会如此自信,法律人与一般人又有什么区别呢?其实仔细想来,这个问题不难明白。一个人通过学习法律,通常会获得这样的一些能力:首先当然是掌握法律知识的能力,其次是进行法学思维的能力,最后能获得解决争议的能力。而其中,进行法学思维的能力又尤为重要,它决定了你对法律知识的理解与掌握,决定了你运用法律解决争议的这样的一种效果。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那么想成为一个合格的法律人,我们首先要做到的是获得法律思维的能力并且不断的培养、提高自己的这种能力,以力求做到正确的解释、运用法律。
那么什么是法律思维,所谓的法律思维就是依循法律逻辑,以价值取向的思考、合理的论证,解释适用法律。那么简而言之,法律思维也就是如何解释适用法律这样一种思维。
一、法律解释的方法
(一)法律解释方法的分类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法律解释的方法,那么在法律方法论学说史上, 最值得一提的莫过于德国法学家萨维尼,他阐释了法律解释的四要素说, 也被称为四准则说, 这一学说一举奠定了经典法律解释学说的
《民法典》知识讲座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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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民法典普及
01 总则
第一编
第一编“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 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 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第一 编基本保持现行民法总则的结 构和内容不变,根据法典编纂 体系化要求对个别条款作了文 字修改,并将“附则”部分移到 民法典草案的最后。第一编共 10章、204条
在此录入上述图表的综合描述说明,在此录入上述图表的上述图表的综合描 述说明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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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生活》思维导图(统编版)
《法律与生活》思维导图-目录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5)
第二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6)
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7)
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8)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10)
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 (11)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3)
第八课: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14)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16)
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7)
《法律与生活》-【口袋书】2022年高考政治思维导图
全书框架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2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二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1保障各类物权
2.2尊重知识产权
第三课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3.1订立合同学问大
3.2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第四课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4.1权利保障于法有据
4.2权利行使注意界限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5.1家和万事兴
5.2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六课珍惜婚姻关系6.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6.2夫妻地位平等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第七课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7.1立足职场有法宝
7.2心中有数上职场
第八课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8.1自主创业公平竞争
8.2 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第九课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9.1认识调解与仲裁
9.2 解析三大诉讼
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10.1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0.2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10.3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民法典”知法懂法主题教育PPT
中小学教育培训班法律知识专题班会
special class meeting on legal knowledge of primary and secondary education courses special class meeting
目 01 录 02
03
04
走进民法典知识讲座 为什么要学习民法典 民法典未成年人解读 生活中场景具体解读
中大.星河湾的规划设计总体布局体现了以人为本,营建优美居住环境,创造宜人的的居住品质,在考虑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同时提升用地的经济效益 d、钢结构在专用的平台上定位拼装,误差控制在±1.5mm 内,进行点焊,周边均匀点焊四处,点焊分三次进行,最后一次点焊焊缝长控制在2 厘米左右,点焊的每处抗拉强度应大于两吨。
民法典未成年人解读
经济 利益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实施民事 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 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取经济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
法律 行为
智力相适应的民事行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 为责任人,尤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3.2xxxx组成及工程布置 c、按设计进行分段,沉降缝采用沥青麻絮,在挡墙内外顶三面嵌塞。
法律知识
2. 政权组织形式
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 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 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 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制是我 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设置及其职权,是宪法规范的两 大基本内容 .
特征:
• 内容的根本性. • 效力的最高性,对法的最高效力,对人的最高效力. • 制定、修改程序的特殊性.
(二) 宪法的立法 新中国成立以来,先后制定了四部宪法.
1982年宪法经过四次修改.
(三) 国家的基本制度
1. 国家性质
2. 法律规范的种类
可以这样 授权性
应该这样 命令性
不应该 禁止性 义务性
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是否直接明确的规定,分为确 定性、委任性和准用性规范.
例:
《铁路法》第25条,国家铁路的旅客票 价。。。。。。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拟定, 报国务院批准.
(五) 法律关系
1. 法律关系及特征:
法律关系是法律在调整人们行为中形成的权 利、义务、关系。 特征: • 以法律规范为前提
高中政治选修5_《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1]
各专题的框架结构和重点、难点问题
(一)专题一“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点、难点问题1.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本质
第一,我国法律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的体现。
第二,我国法律的内容归根结底是由我国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第三,经济以外的其他因素也对我国法律发生着重要的影响。
2.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广泛性
现实性
平等性
一致性
(二)专题二“民事权利与义务”的重点、难点问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构成要素和产生
特征
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需要一定的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事实:事件和行为
2.物权的种类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三)专题三“信守合同与违约”的重点、难点问题
1.合同的法律特征和合同的订立
法律特征:
(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行为;
(2)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3)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
(4)一经成立生效后必须共同遵守。
订立合同:要约和承诺
要约条件:
(1)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2)要约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要约必须由特定人发出;
(4)要约必须向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
(5)要约应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要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
(5)承诺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2.合同重在履行
合同履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违约责任
政治八下第一单元思维导图人教版
引和要求,让宪法 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
真正铭刻于心。
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区分三组概念:
国家权力:是政治概念。 一种政治上的强制力量, 多用于国家政权方面。 如:国家权力。
公民权利:是法律概 念。公民或法人依法 行使的利益。与义务 相对应。
(1)含义不同:人民包括工人、 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 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 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 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 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
• 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具体体现
• ②通过公正司法保护和促进人权
• ③通过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保护和促进人权
• ④通过科学立法保护和促进人权
•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解析:第一步审题干,标出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制定贯彻了保 障人权”。第三步审题肢,民法总则的制定是通过立法保障人权。由此答案为B。
知识串讲
2.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学习宪法
认同宪法
践行宪法
①要了解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 程,还要着重领会宪法的原则 和精神;同时,还应积极参与 宪法宣传活动。
②要理解并认同宪 ③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法的价值,增强对 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
宪法的信服和尊崇, 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
自觉接受宪法的指 问题;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
民法结构图
诉讼时效概述 诉讼时效的效力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诉讼时效与取得时效的区别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诉讼时效的意义
普通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种类 特殊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
最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的延长
期间的概念
期间 期间的种类
期间的计算
时效
取得时效(占有时效):自主占有,行使所有权 有权利不行使
人身权
1、人身权概述(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 人身权的分类 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2、人格权(人格权的概念 一般人格权 具体人格权) 3、身份权(身份权的概念 亲权 配偶权 亲属权)
婚姻家庭
1、结婚(结婚的概念和特征 结婚的条件 结婚登记机关和程序 事实婚姻与非法同居关系 无 效婚姻 可撤销婚姻)
2、离婚(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离婚的法律后果 探望权 离婚诉讼无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及其行使条件)
遗产的处理
1、继承的开始(继承开始的时间 继承开始的地点 继承的通知和遗产的保管) 2、遗产(遗产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遗产的法律地位 遗产的范围)
3、遗产的分割和债务清偿(遗产分割 被继承人的债务清偿) 4、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概念 无人继承又无
人受遗赠的遗产的确定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的处理)
宪法基础知识
国家机关 公民国籍
对外关系
一个国际法主体地位
联邦具有国际法主体地 位,部分成员也有部分
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特点
灵活性
在中央和地方权限划分上采用在中央统一领导下, 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原则。
包容性
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全国可包括: — 若干行政区域 — 若干民族区域自治地方 — 若干特别行政区 — 若干经济特区
固定的法律联系。
二、基本权利和义务
平等权 政治权利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 行、示威自由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安全 权、通信自由 权利
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
监督权和请求权 批评、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取得国家赔偿的
劳动的权利和义务、休息、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社会经济、教育、 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 文化权利 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国家机关种类图
权 力 机 关
大各 会级 人 民 代 表
行 政 机 关
人国 民务 政院 府及 各 级
司 法 机 关
察和 各 院各 级 级人 人民 民法 检院
国 家 中央 主 席
是既 国 国是 家 家个 元 机人 首 关职 之 务一 又,
军 事 机 关
会中 央 军 事 委 员
权
产生、任免、监督
民法总论讲义(含民法逻辑体系结构图)
•Fra Baidu bibliotek• • • • • •
行使:
方式:诉讼外行使与诉讼行使 限制: 形成权行使受有期限的限制,除斥期间。 形成权行使的两条重要规则: 第一,形成权的行使不得附条件或期限; 第二,形成权的行使不得撤销。
• • • • • • • • • •
4、主权利与从权利 根据:权利之间的主从关系 5、既得权与期待权 根据:权利要件是否全部具备 既得权是指成立要件已经全部具备的权利,一般权利 都是既得权。 期待权是指成立要件尚未全部实现、将来有实现可能 的权利。 区别的意义: 第一,区别权利人是否实际取得某种权利。 第二,在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实际发生上不同; 第三,关于权利的可侵害性以及救济方法上的区别;
• 2、绝对权和相对权 • 划分根据:义务主体是否特定以及权利的性 质。 • 绝对权是指无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行 为,即可以实现,并能对抗不特定人的权利, 也称对世权。 “一对多” • 相对权是指必须通过义务人实施一定的 行为才能实现,权利人只能对抗特定的义务 人,也称对人权。“一对一”
• • • •
• 3、类推适用 • 类推适用是填补法律漏洞的方法,所 谓法律漏洞是指关于某一法律问题,法律 依其目的应当加以规定,而没有规定。所 谓没有规定,是指不为法律的可能含义所 涵盖。法律漏洞的基本特征在于违反计划。 • 所谓类推适用,就是比附援引,即将 法律适用于某案例类型A所明定的法律效果, 转移适用于法律未设规定的案例类型B之上。
最新法考《民法典》必考重要知识点归纳总结
最新法考《民法典》必考重要知识点归纳总结
一、总则编
第一编“总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民法典各分编。第一编基本保持现行民法总则的结构和内容不变,根据法典编纂体系化要求对个别条款作了文字修改,并将“附则”部分移到民法典草案的最后。
要点一: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项重要立法目的。
要点二: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
要点三:将绿色原则确立为民法的基本原则。
要点四:胎儿有权利继承遗产、接受赠与等。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要点五: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要点六:紧急情况被监护人无人照料,村居委会或民政部门应安排照料。
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要点七: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作了原则性规定。
要点八: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二、物权编
物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重要财产权。物权法律制度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是最重要的民事基本制度之一。第二编“物权”在现行物权法的基础上,按照党中央提出的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结合现实需要,进一步完善了物权法律制度。
民法--知识结构图--思维导图
3、一般侵权行为构成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4、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加害行为共同危险行为)
5、特殊侵权行为(职务侵权行为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的侵权行为帮工活动中的侵权行为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建筑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侵权行为)
{
1、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概念、特征和种类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合同的终止)
2、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11、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客运合同当事人
I
的权利和义务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
3、债的分类(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主债与从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4债的转移(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5债的消灭(债的消灭的概念清偿抵消提存免除混同)
6债的保全(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撤消权)
7债的担保(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保证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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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知识结构图
民法-知识结构图
1、民法的概念(民法的概念民法的含义)
2、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的调整对象人身关系及其特征财产关系及其特征)
3、民法的渊源(民法渊源的含义制定法习惯)
1、民法概述 4、民法的适用范围(民法对人的适用范围民法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民法在时间上的适用
范围)
5、民法的基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
滥用原则)
6、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民事权利民事权利的救济
民事义务民事责任民事法律事实)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与公民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3、自然人的住所(住所与居所住所的设定与变更户籍与身份证住所的法律效果)
4、监护(监护的概念监护人的设立监护人的职责监护的终止)
2、自然人 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6、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农地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的财产责任)
7、个人合伙(个人合伙的概念和特征个人合伙的财产关系个人合伙的内部关系个人合伙的债
务承担个人合伙的终止)
1、法人概述(法人的概念和特征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的分类)
2、法人的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责任能力)
3、法人 3、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法人的设立法人的变更法人的终止法人的登记)
1、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概述(民事行为与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的特征民事法律行
为的分类)
2、意思表示(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的类型意思表示瑕疵)
3、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
4、附条件与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5、无效民事行为(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无效民事行为的效果民事行为
的部分无效)
(重点章节)
4、民事法律行为 6、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概念可撤销民事行为的
类型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果)
7、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概念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类型效力未定民事行
为的效果)
1、代理的概念和特征(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代理的类型(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显名代理与隐名代理、本代理与复代
理)
5、代理 3、代理权(代理权的概念代理权的发生代理权的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代理权的终止)
4、无权代理(无权代理的概念狭义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
1、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7、诉讼时效与期限
2、期限(期限的含义期限的效力期限的性质及类型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
始期与终期)
1、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的效力)
2、物权的类型
3、物权的原则
8、物权概述 3、物权的变动(物权变动的概念物权变动的原则物权的变动原因物权行为物权的公
示)
(重点章节) 4、物权的保护(物权保护的概念物权的保护方法)
1、所有权概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种类所有权的限制)
9、所有权
2、所有权的取得(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孳息)
1、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有的概念共有的特征共有的种类)
10、共有 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概念按份共有的特征及责任承担)
3、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
此处省略相邻关系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的权利和义
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
11、用益物权 2、建筑用地使用权(概念特征种类取得)
3 宅基地使用权(概念特征取得消灭)
4、地役权(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地役权的内容地役权的消灭)
1、担保物权概述(担保物权的概念担保物权的特征)
2、抵押权(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的终
止)
12、担保物权 3、质权(质权的概念和特征与抵押权的区别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动产质权权利质权)
4、留置权(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消灭)
1、占有概述(占有的概念和性质占有的种类)
13、占有 2、占有的效力和保护(占有的推定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占有的保护)
3、占有的取得和消灭(占有的取得占有的消灭)
1、债的概念和要素(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要素)
2、债发发生原因(合同单方允诺言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其他原因)
3、债的分类(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按份之债与连
带之债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主债与从债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14、债的概述 4债的转移(债权让与债务承担债权债务的概括转移)
5 债的消灭 (债的消灭的概念清偿抵消提存免除混同)
6债的保全(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的撤消权)
7 债的担保(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保证定金)
8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和效力)
9、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概念无因管理的成立要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1、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的概念合同的特征)
2、合同的分类(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
不要式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
3、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与承诺) 合同成立的条件合同成立的时
间和地点格式条款合同]
4 合同履行的抗辩权(概念成立条件效力)
19、合同
5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变更的概念条件效力合同解除的概念约定解除的情形合同解除的效力)
1、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概念和特征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与构成要件
6合同责任违约的免责事由违约责任的形式)
2、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缔
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