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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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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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 ):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
写),于前
交付甲方。
二 、
贷Baidu Nhomakorabea
款
利
息
三、
借
款
期
限
四、 还
款日
期
和
方
五、
违
约
责
任
六、本合同自 生效。
本协议(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二】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银行 行
)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限用于: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借款方按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
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
二、关于贷款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的借款合同。
此类借款最常见的是一般企业之间的借款、名为联营实 为借贷的借款以及名为补偿贸易实为借贷的借款。根据《商 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的 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 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所以,非金融机构的企 业是不能作为贷款人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的。最高人民法院 对以上几种性质的借款合同也有批复,均按无效合同处理。
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拓展】借款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金融机构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而签订的借款合 同。
《苞业银行法》是由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范,由于 制定该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 产质虽、加强监督管理,所以有较多的强制性规定,大虽使 用了应当、必须、不得等用语,但是这些带有强制性用语的 规定在合同法中并没有相应的体现,因而一般情况下除了违 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的利率的规定会导致合同条款无效外, 违反《商业银行法》的其他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
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 银 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借款币种:
借款金额:(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三、金融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 贷的借款。
融资租赁合同包括
括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 系,一个是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关系。司法实践 中,常常遇到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情况,如出租人与承 租人未对出卖人及租赁物作出明确的约定或者选择,而是由 出租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亦不是用该资 金去购买租赁物,而是用于其他流动资金的,就是名为融资 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合同。这时,如果出租方为不具备经营 贷款业务的企业的,则按一般企业间借款合同处理,认定合 同无效;如果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则 按出借人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般借款合同处理。
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合同法第58条有一般性的规定, 但是对借款合同没有特别规定。最高院要求遵循以下处理原 则,合同认定无效后,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于出资方已经 取得或者约定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 行利息的罚款。但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仅判决借款人返 还本金,对约定的利息既不进行追缴,也不进行处罚,有的 法院则不对借款双方进行处罚,对利息也不保护,对已经支
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 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
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提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四、关于政府部门根据政策发放贷款而签订的借款合 同。
虽然《贷款通则》规定,各级行政部门不得经营贷款业 务,但从最高院的判例来看,并非如此。因为财政部《关于 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地方财政部门为扶 持特定的企业、行业发展,可以发放财政周转金,实行有偿 使用,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定期归还。所以,此种情况 下,由政府机关发放的贷款,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亦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认定此种借款合 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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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 ):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贷款人 ):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
写),于前
交付甲方。
二 、
贷Baidu Nhomakorabea
款
利
息
三、
借
款
期
限
四、 还
款日
期
和
方
五、
违
约
责
任
六、本合同自 生效。
本协议(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
【个人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二】
编号:
借款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贷款方:银行 行
)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 年,自笔提款之日起算。
第二条借款用途
借款限用于:
备付利息款限用于支付建设期各期利息。
第三条提款
借款方按条规定的借款额提款或/和开立信用证均必
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方可进行:
(1)已提供项目投资列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证明
(2)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项目预(概)算资金已全部落实
的证明,包括拨款和发行股票、债券的批准件;各类已签署
二、关于贷款人为非金融机构企业的借款合同。
此类借款最常见的是一般企业之间的借款、名为联营实 为借贷的借款以及名为补偿贸易实为借贷的借款。根据《商 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取缔办法》的 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 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活动。所以,非金融机构的企 业是不能作为贷款人与他人签订借款合同的。最高人民法院 对以上几种性质的借款合同也有批复,均按无效合同处理。
在提款期限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拓展】借款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
一、金融机构违反《商业银行法》规定而签订的借款合 同。
《苞业银行法》是由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范,由于 制定该法的目的之一就是规范商业银行的行为、提高信贷资 产质虽、加强监督管理,所以有较多的强制性规定,大虽使 用了应当、必须、不得等用语,但是这些带有强制性用语的 规定在合同法中并没有相应的体现,因而一般情况下除了违 反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的利率的规定会导致合同条款无效外, 违反《商业银行法》的其他规定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应借款方于 年 月 日提出的借款申
请,贷款方愿意提供固定资产外汇贷款。现借贷双方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借款合同条例》以及 银 行的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条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借款币种:
借款金额:(大写: )其中备付利息:(大写:
三、金融租赁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 贷的借款。
融资租赁合同包括
括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关 系,一个是出租人与出卖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关系。司法实践 中,常常遇到名为融资租赁实为借贷的情况,如出租人与承 租人未对出卖人及租赁物作出明确的约定或者选择,而是由 出租人直接将资金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亦不是用该资 金去购买租赁物,而是用于其他流动资金的,就是名为融资 租赁实为借贷的借款合同。这时,如果出租方为不具备经营 贷款业务的企业的,则按一般企业间借款合同处理,认定合 同无效;如果融资租赁的出租人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则 按出借人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一般借款合同处理。
对于无效合同的处理,合同法第58条有一般性的规定, 但是对借款合同没有特别规定。最高院要求遵循以下处理原 则,合同认定无效后,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于出资方已经 取得或者约定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 行利息的罚款。但司法实践中,大多数法院仅判决借款人返 还本金,对约定的利息既不进行追缴,也不进行处罚,有的 法院则不对借款双方进行处罚,对利息也不保护,对已经支
生效的融资合同副本;自有资金已落实的证明;
(3)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工贸还汇协议书》或销售渠 道已落实的其他证明;
(4)已提交贷款方认可的还款担保;抵押合同已办妥登
记及公证手续;
(5)自筹资金已按贷款方要求或按计划投入使用或到帐
(6)未发生第条款所列任何一种违约行为;
(7)其它:
提款期限为 个月。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
四、关于政府部门根据政策发放贷款而签订的借款合 同。
虽然《贷款通则》规定,各级行政部门不得经营贷款业 务,但从最高院的判例来看,并非如此。因为财政部《关于 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地方财政部门为扶 持特定的企业、行业发展,可以发放财政周转金,实行有偿 使用,收取一定的资金占用费,定期归还。所以,此种情况 下,由政府机关发放的贷款,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 规定,亦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可以认定此种借款合 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