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真题解析班-民事诉讼法-第一节
2013真题解析民诉资料

35. 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B. 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C. 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D. 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考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详解】我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根据这一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要多做说服教育和疏导工作,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题目中,法院组织当事人调解并促使达成协议体现了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原则,因此D项正确,A项错误。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条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对争议的问题进行辩论。
辩论原则是指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问题,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院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双方当事人是在自愿的情况下接受调解,意思表示自由,并未违反辩论原则,因此B项错误。
《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处分原则是指民事诉讼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周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处分的权利分为两大类:一是对民事实体权利的处分;二是对民事诉讼权利的处分。
当事人双方在调解中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达成调解协议是当事人对实体权利的处分的表现,因此C错误。
【点评】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司法考试的常考考点,几乎每年的试题都有所涉及,在这些基本原则中,考生最需要掌握处分原则、辩论原则与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尤其是处分原则在案例分析中也常常考到,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最新民事诉讼法全文

最新民事诉讼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年4月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录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二节地域管辖第三节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第三章审判组织第四章回避第五章诉讼参加人第一节当事人第二节诉讼代理人第六章证据第七章期间、送达第一节期间第二节送达第八章调解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第十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第十一章诉讼费用第二编审判程序第十二章第一审普通程序第一节起诉和受理第二节审理前的准备第三节开庭审理第四节诉讼中止和终结第五节判决和裁定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十四章第二审程序第十五章特别程序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选民资格案件第三节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第四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第五节认定财产无主案件第六节确认调解协议案件第七节实现担保物权案件第十六章审判监督程序第十七章督促程序第十八章公示催告程序第三编执行程序第十九章一般规定第二十章执行的申请和移送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十二章执行中止和终结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第二十三章一般原则第二十四章管辖第二十五章送达、期间第二十六章仲裁第二十七章司法协助第一编总则第一章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保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
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解读:民事诉讼法

2013年司法考试大纲解读:民事诉讼法【备考提示】在近几年的司法考试中,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选择题部分年均分值超过45分,案例分析题年均分值超过16分。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其考试内容主要着眼于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并且主要以案例的形式考查考生对相关制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着重掌握管辖、当事人、证据、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执行程序等传统重点外,同时要结合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于修改增删部分进行比较复习,因为这必将是近年司法考试的考查热点。
因此,要求考生在构建民事诉讼法体系的基础上,通盘掌握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法律规定,并能够融会贯通,举一反三。
【2013年大纲变化】与2012年相比,2013年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部分,大纲新增考点22个,删除考点5个:1.第二章第一节“基本原则”中,新增考点“诚实信用原则”,考点“检察监督原则”下,新增子考点“抗诉和检察建议”。
2.第五章“当事人”:(1)第四节“诉讼代表人”中,新增考点“公益诉讼”。
(2)第五节“第三人”中,新增考点“第三人撤销之诉”。
3.第七章第二节“民事证据的种类”:(1)新增考点“电子数据”。
(2)考点“鉴定结论”改为“鉴定意见”,其下新增子考点“专业人士出庭”。
4.第九章第二节“送达”中,考点“送达方式”下新增子考点“电子送达”。
5.第十一章“财产保全与先予执行”改为“保全与先予执行”:(1)第一节“财产保全”改为“保全”,其下考点做了相应调整。
(2)考点“保全的程序”下,新增子考点“行为保全的程序”。
6.第十二章第二节“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中,考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下新增子考点“恶意诉讼行为”。
7.第十三章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新增考点“先行调解”。
考点“审理前的准备”下,新增子考点“整理争议焦点”和“选择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
8.第十四章第二节“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中,新增考点“对小额案件审理的特别规定”。
2013民诉真题解析

特别程序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关于特别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A.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以迅速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冲突为目的B.特别程序的起诉人或者申请人,不一定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C.特别程序不适用审判监督程序D.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其目的不是迅速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益冲突,而是确认某种法律事实是否存在,权利状态的有无或者公民是否享有某种资格、能否行使某种权利2.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宣告某公民死亡,3天后该公民出现。
在此种情况下,该公民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采用:( )A.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适用宣告死亡案件审理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B.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再审,人民法院适用再审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C.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由上级人民法院适用二审程序予以改判D.请求原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改变原判决正确答案:A 解题思路:考生要注意,特别程序案件没有再审之说,过去判决所确认的事实,如果现在已经不再成立,应当由本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通过适用特别程序,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决3.宣告公民失踪案件,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失踪产生的重要的法律后果之一就是产生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
代管人不履行代管的法定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合法的财产权益的,失踪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变更财产代管人。
该代管人的变更适用以下哪个程序审理?( )A.特别程序B.普通程序C.简易程序D.法院根据情况所确定的程序正确答案:B 解题思路:根据《民诉意见》第195条的规定可以看出,不同情况下代管人的变更适用的程序是不同的,这一点应引起考生的特别注意4.依特别程序审理非讼案件,裁判生效后,出现新事实、新情况的,应该:( )A.由人民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B.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C.当事人可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D.由原审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的规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69条、第173条、第176条的规定可以看出,依特别程序审理非诉案件,裁判生效后,出现新事实、新情况的,应该由原审法院按照特别程序的规定,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这也正是特别程序与其他程序相区别的特点之一,应引起考生注意5.邓某与王某1996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女。
民事诉讼法第一章——概论

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六)重点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4、《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5、《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6、《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 7、《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 》 8、《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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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民事诉讼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一)民事诉讼的概念 1.诉讼的定义。 诉讼一词,通常的理解,是指国家司法机关 按照一定程序和方式解决纠纷的活动。 2.民事诉讼的定义 民事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当事人和其他诉 讼参与人,在审理民事案件的过程中,所进 行的各种诉讼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所产生 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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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七)课程考核 平时成绩20% 小组发言20% 期末考试60%
考勤、课堂讨论、作业 团队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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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法重点问题主题报告
1、讲学生分为几个讨论组。给予每个小组一个主 题,各小组就该主题进行主题报告发言,并记录上 交。 2、主题报告与问题答辩程序。其他小组综合后提 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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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Civil Procedural Law
法律
程序法
立法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
实体法 民法 刑法 行政法
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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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姗娜与长老的故事
美丽的苏姗娜是有钱有势的Joakim的妻子。 Joakim好客,一天到晚门庭若市。在他的客人中, 有两位长老一直觊觎苏姗娜的美貌,经常来作客。 有一天,他们碰巧看到苏姗娜独自一人在家沐浴, 两位长老百般引诱苏姗娜,但遭到苏姗娜的断然拒 绝。恼羞成怒之下,长老们威吓苏姗娜,倘若不从 就诬告她与别人通奸。苏姗娜宁愿屈死于长老的诬 告,也不愿在上帝面前犯罪。于是,长老气急败坏 地诬告苏姗娜。不幸的是,众人相信了长老的话, 判定苏姗娜有罪。
民事诉讼法复习资料(完整版)

第一节简答题一、当事人诉讼行为(一)概念当事人诉讼行为,是指作为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的当事人实施的,能够引起诉讼上法律后果的行为。
(二)分类大陆法系的诉讼行为理论通常将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分为取效性诉讼行为和与效性诉讼行为。
1、取效性诉讼行为,是指其自身无法单独直接获得所要求的诉讼效果,于是必须借助法院的相应行为才干获得所要求的诉讼效果的诉讼行为。
1)当事人的取效性诉讼行为只能向受诉法院实施;2)受诉法院应当依法调查当事人的取效性诉讼行为是否合法或者有无理由。
2、与效性的诉讼行为,是指无需借助受诉法院的相应行为即可直接获得预期的诉讼效果的诉讼行为。
1)当事人的与效性诉讼行为大多向受诉法院实施,少数情况下也可以向当事人或者第三人实施;2)与效性诉讼行为既可以是单方当事人实施,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实施。
前者如当事人的自认,原告抛却或者者变更诉讼请求;后者如自行和解。
(三)具体类型1、请求请求,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在一定范围内作出裁判的意思表示。
1) 对于原告而言,请求即为诉讼请求;对于被告而言,请求为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
2)请求的功能:限定法院将来所作裁判的范围。
无诉即无裁判,法院不能超出诉讼请求或者在诉讼请求以外作出裁判。
2、主张主张,是指当事人为了使自己所提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向法院陈述相关法律要件事实的行为。
主张的内容主要为:A、原告的诉讼请求;B、被告对原告诉讼请求的否认;被告在承认原告主张的基础上,此外提出具有独立法律效果的事实,而为旨在使原告请求得不到法院支持的抗辩。
3、举证指当事人为了使自己的主张能够得到法院确信,向法院提出相关证据,要求法院对该证据进行调查的行为。
功能:法院不能够在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以外主动地调查证据以认定事实。
(四)当事人诉讼行为的重要性1、当事人的诉讼行为是引起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泯灭的主要法律事实;2、在实行处分原则和辩论原则的条件下,当事人诉讼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摆布着诉讼的进程乃至结果;3、保证正当诉讼行为的有效实施,对实现民事诉讼的公正与效率极其重要。
00918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2013版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题型包括:单选、多选、名词解释、比较辨析题、论述题、案例分析,应当着重注意比较辨析题。
第一章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1.■【名词解释】民事纠纷:是指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围绕着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发生的纠纷。
2014.043.■【多选】民事纠纷的解决机制,包括:(1)和解;(2)调解;(3)仲裁;(4)民事诉讼。
4.■【单选】仲裁兼有自愿的属性和强制的属性。
2013.105.■【多选】能够进行诉讼外调解的机构有:2013.10(1)人民调解委员会;(2)行政机构;(3)仲裁机构。
4.■【多选】诉讼的特点:2014.04(1)存在对立的双方当事人;(2)法官居中裁判;(3)以法律上的争议为审理对象;(4)按照诉讼法设定的程序进行;(5)以实体法作为裁判的依据;(6)用判决作用解决争讼的典型方式。
5.■■【论述】民事诉讼的概念和特点。
2013.102009.1答:■【名词解释】民事诉讼: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以审理、调解、判决、执行等方式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以及由这些活动产生的各种诉讼关系的总和。
与调解、仲裁这些诉讼外的解决民事纠纷的方式相比,民事诉讼有如下特征:(1)民事诉讼具有公权性。
民事诉讼是以司法方式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是由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解决民事争议。
它既不同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也不同于由民间性质的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
(2)民事诉讼具有强制性。
强制性是公权力的重要属性。
民事诉讼的强制性既表现在案件的受理和审理上,又反映在裁判的执行上。
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不愿意选择上述方式解决争议,调解、仲裁就无从进行。
民事诉讼则不同,只要原告起诉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均会发生,被告将被强制性地带入诉讼程序。
即使被告执意不参加诉讼,法院也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3)民事诉讼具有程序性。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带解析

1、甲与乙公司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公司收到首期房款后,向甲交付房屋和房屋使用说明书;收到二期房款后,将房屋过户给甲。
”甲交纳首期房款后,乙公司交付房屋但未立即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
甲以此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拒不支付二期房款。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的做法正确,因乙公司未完全履行义务B.甲不应行使先履行抗辩权,而应行使不安抗辩权,因乙公司有不能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的可能性C.甲可主张解除合同,因乙公司未履行义务D.甲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因甲的付款义务与乙公司交付房屋使用说明书不形成主给付义务对应关系2、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
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
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
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C。
《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
故C项当选。
3、某诈骗案,被告人甲17岁。
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甲的父亲乙提出申请,要求担任本案庭审记录工作的书记员丙回避,理由是听人说被害人的父亲丁在开庭前曾请丙吃过饭,关于本案中的回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经过甲的同意B.乙提出回避申请时,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C.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审判长决定D.是否批准本案中的回避申请,由法院院长决定正确答案:BD解题思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乙是甲的法定代理人,具有独立的申请回避权,因此,A项错误根据《刑诉解释》第27条的规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提出回避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材料"因此,B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0、31条的规定,D正确4、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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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真题解析班-民事诉讼法-第一节主讲老师:杨秀清35.村民甲、乙因相邻关系发生纠纷,甲诉至法院,要求判决乙准许其从乙承包的土地上通过。
审理中,法院主动了解和分析甲通过乙土地的合理性,听取其他村民的意见,并请村委会主任做双方工作,最终促成双方同意调解。
调解时邀请了村中有声望的老人及当事人的共同朋友参加,双方互相让步达成协议,恢复和睦关系。
关于法院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3-35,单)a.法院突破审判程序,违反了依法裁判原则b.他人参与调解,影响当事人意思表达,违反了辩论原则c.双方让步放弃诉求和权益,违反了处分原则d.体现了司法运用法律手段,发挥调解功能,能动履职的要求答案:d依据:《调解规定》第3条36.唐某作为技术人员参与了甲公司一项新产品研发,并与该公司签订了为期2年的服务与保密合同。
合同履行1年后,唐某被甲公司的竞争对手乙公司高薪挖走,负责开发类似的产品。
甲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承担违约责任并保守其原知晓的产品。
关于该案的审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3-36,单)a.只有在唐某与甲公司共同提出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不公开审理b.根据法律的规定,该案不应当公开审理,但应当公开宣判c.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此案,但应当公开宣判d.法院应当公开审理此案并公开宣判答案:c依据:《民诉法》第134条、148条37.甲路过乙家门口,被乙叠放在门口的砖头砸伤,甲起诉要求乙赔偿。
关于本案的证明责任分配,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3-37,单)a.乙叠放砖头倒塌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b.甲受损害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c.甲所受损害是由于乙叠放砖头倒塌砸伤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d.乙有主观过错的事实,由原告甲承担证明责任答案:d38.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间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3-38,单)a.法定期间都属于绝对不可变期间b.涉外案件的审理不受案件审结期限的限制c.当事人从外地到法院参加诉讼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d.当事人有正当理由耽误了期间,法院应当依职权为其延展期间答案:b依据:《民诉法》第270条、83条39.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3-39,单)a.当事人无权向法院申请撤诉b.因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应当裁定终结诉讼程序c.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d.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依和解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答案:c依据:《调解规定》第4条、18条40.关于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3-40,单)a.开庭时由书记员核对当事人身份和宣布案由b.法院收集的证据是否需要进行质证,由法院决定c.合议庭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形成不了多数意见时,以审判长意见为准d.法院定期宣判的,法院应当在宣判后立即将判决书发给当事人答案:d依据:《民诉法》137条、42条、148条、《证据规定》51条41.甲公司诉乙公司货款纠纷一案,a市b区法院在审理中查明甲公司的权利主张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公司并未提出时效抗辩),遂判决驳回甲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作出后上诉期间届满之前,b区法院发现其依职权适用诉讼时效规则是错误的。
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3-41,单)a.因判决尚未发生效力,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重新作出新的判决b.b区法院可以将判决书予以收回,恢复庭审并向当事人释明时效问题,视具体情况重新作出判决c.b区法院可以作出裁定,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d.如上诉期间届满当事人未上诉的,b区法院可以决定再审,纠正原判决中的错误答案:d依据:《民诉意见》163条42.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刘某欠款本息共计22万元,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王某在3个月内向刘某分期偿付20万元,刘某放弃利息请求。
案件经王某申请撤回上诉而终结。
约定的期限届满后,王某只支付了15万元。
刘某欲寻求法律救济。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3-42,单)a.只能向一审法院重新起诉b.只能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一审判决c.可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和解协议d.可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答案:b43.关于民事诉讼二审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2-3-43,单)a.二审案件的审理,遇有二审程序没有规定的情形,应当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关规定b.二审案件的审理,以开庭审理为原则c.二审案件调解的结果变更了一审判决内容的,应当在调解书中写明“撤销原判”d.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进行审理答案:c44.关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3-44,单)a.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非讼案件b.起诉人或申请人与案件都有直接的利害关系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都是一审终审d.陪审员通常不参加适用特别程序案件的审理答案:c依据:《民诉法》178条45.2010年7月,甲公司不服a市b区法院对其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的判决,上诉至a市中级法院,a市中级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决。
2011年3月,甲公司与丙公司合并为丁公司。
之后,丁公司法律顾问在复查原甲公司的相关材料时,发现上述案件具备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
关于该案件的再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3-45,单)a.应由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b.应由甲公司与丙公司共同向法院申请再审c.应由丁公司向法院申请再审d.应由丁公司以案外人身份向法院申请再审答案:c依据:《民诉意见》50条46.甲公司因票据遗失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在公示催告期间届满的第3天,乙向法院申报权利。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3-46,单)a.因公示催告期间已经届满,法院应当驳回乙的权利申报b.法院应当开庭,就失票的权属进行调查,组织当事人进行辩论c.法院应当对乙的申报进行形式审查,并通知甲到场查验票据 d.法院应当审查乙迟延申报权利是否具有正当事由,并分别情况作出处理答案:c依据:《民诉意见》230条47.关于民事诉讼的裁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3-47,单)a.裁定可以适用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诉讼请求b.当事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法院应当裁定延期审理c.裁定的拘束力通常只及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和审判人员d.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作出的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答案:c依据:《民诉法》154条48.武当公司与洪湖公司签订了一份钢材购销合同,同时约定,因合同效力或合同的履行发生纠纷提交a仲裁委员会或b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合同签订后,洪湖公司以本公司具体承办人超越权限签订合同为由,主张合同无效。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3-48,单)a.因当事人约定了2个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当然无效b.因洪湖公司承办人员超越权限签订合同导致合同无效,仲裁协议当然无效c.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受理d.洪湖公司如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答案:c依据:《仲裁法解释》5条、《仲裁法》19条49.某仲裁委员会在开庭审理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时,乙公司对仲裁庭中的一名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
经审查后,该仲裁员依法应予回避,仲裁委员会重新确定了仲裁员。
关于仲裁程序如何进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3-49,单)a.已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b.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有效,仲裁程序应当继续进行c.当事人请求已进行的仲裁程序重新进行的,仲裁程序应当重新进行d.已进行的仲裁程序是否重新进行,仲裁庭有权决定答案:d依据:《仲裁法》37条50.甲公司因与乙公司的合同纠纷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公司的仲裁请求得到仲裁庭的支持。
裁决作出后,乙公司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甲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2-3-50,单)a.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审查,不影响法院对该裁决的强制执行b.法院不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c.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同时应当告知乙公司向法院申请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d.法院应当受理甲公司的执行申请,受理后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答案:d依据:《仲裁法》64条77.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2012-3-77,多)a.公益诉讼制度b.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答案:abd78.根据《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关于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3-78,多)a.级别管辖不适用管辖权异议制度b.案件被移送管辖有可能是因为受诉法院违反了级别管辖的规定而发生的c.管辖权转移制度是对级别管辖制度的变通和个别的调整d.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案件的级别管辖答案:bc依据:《民诉法》38条、34条79.关于起诉与受理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2-3-79,多)a.法院裁定驳回起诉的,原告再次起诉符合条件的,法院应当受理b.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当事人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c.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当事人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一律不予受理d.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受理答案:abd依据:《民诉意见》142条、144条、153条、《民诉法》124条 80.关于反诉,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2012-3-80,多)a.反诉应当向受理本诉的法院提出,且该法院对反诉所涉及的案件也享有管辖权b.反诉中的诉讼请求是独立的,它不会因为本诉的撤销而撤销 c.反诉如果成立,将产生本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的法律后果d.本诉与反诉的当事人具有同一性,因此,当事人在本诉与反诉中诉讼地位是相同的答案:ab。